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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邀赴宴
應邀赴宴爲當然,因爲這顯示著重視了東道主的邀請,使他高興,給他增光。伊本·歐瑪的傳述:穆聖說:“你們誰被邀請赴宴,則赴之。”
艾布胡勒的傳述;穆聖說:“誰拒絕邀請,誰已違抗了真主和使者。”又說:“若有人邀請我去吃羊蹄,我准能應答,若有人給我送一羊肩,我定能接受。”若邀請時未指定某人或幾人,那麽,不必應答,也不必赴宴,如邀請者說:諸位!請你們大家來赴宴。艾奈斯的傳述:穆聖與宰奈白結婚同房後,我的母親溫姆蘇秧姆做了棗油餅,放進罐子,對我說:孩子啊!你拿去送給穆聖。然後,我去送給穆聖,穆聖說:“你放下,你去請某人、某人,及你所見的人。”我凜遵照辦了。
有的學者主張:應邀赴宴爲大衆主命。有的學者主張:應邀赴宴爲可佳。顯而易見,應邀赴宴爲大衆主命,拒絕赴宴則放棄了大衆主命。衆學者主張:應答非喜宴的邀請爲可佳,不爲當然。
沙菲爾派的部分學者主張:應答任何一種邀請爲當然。
伊本·哈宰穆說:衆聖門弟子和再傳弟子主張,應答任何一種邀請均爲當然,無論喜宴和非喜宴的邀請。
來源:伊斯蘭教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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