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登入   註冊   找回密碼
查看: 469|回覆: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其他] 妨礙婚姻持續的意外事故的實例 [複製連結]

SOGO超級版主

終身義工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論壇特頒成就勳章 超級版主勳章 發帖狂人勳章 原創及親傳圖影片高手勳章 熱心參予論壇活動及用心回覆主題勳章 民俗耆老勳章 小說之星勳章 藝術之星 IQ博士勳章 星座之星勳章 SOGO搞笑之星勳章 手工藝勳章 福爾摩沙龍勳章 發明家勳章 美食達人勳章 旅遊玩家勳章 暢飲達人勳章 拈花惹草勳章

狀態︰ 離線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2-5-28 00:34:05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妨礙婚姻持續的意外事故的實例

1、夫妻一方叛教,而未重新信教時,婚約被解除。

2、若丈夫信奉了伊斯蘭,而妻子是多神教徒,拒絕信奉伊斯蘭時,那麽,婚約被解除。若妻子是基督教徒,或猶太教徒,而她未改信伊斯蘭,婚約仍然有效。因爲有經人的女人的婚姻始終有效。

解除婚約不同于休妻,因爲休妻分爲可挽回的休妻和不可挽回的休妻,可挽回的休妻不能當即中止夫妻關係。不可挽回的休妻則立即中止夫妻關係。而解除婚約則立即中止夫妻關係,無論因誤訂婚約或意外事故造成解除婚約。另一方面,如果丈夫的休妻是可挽回的,則守制期內可以挽留妻子或守制期結束後跟妻子重新締訂婚約。這算爲一次休妻,他還擁有兩次休妻權。至於因誤訂婚約造成的解除婚約則一次性中止了婚姻關係。假若由監護人爲年幼的男孩或女孩訂了婚約,成年後兩人選擇維繫婚姻關係,那麽,男人則擁有三次休妻權。

哈奈菲派的法學家解明瞭休妻和解除婚約的準則;

1、凡因丈夫造成的,與妻子無關的離婚,論爲休妻。

2、凡因妻子造成的,與丈夫無關的離婚或因丈夫造成的,與妻子有關的離婚,均論爲解除婚約。

來源:伊斯蘭教法
喜歡嗎?分享這篇文章給親朋好友︰
               感謝作者     

請注意︰利用多帳號發表自問自答的業配文置入性行銷廣告者,將直接禁訪或刪除帳號及全部文章!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為非營利自由討論平台,所有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文章內容如有涉及侵權,請通知管理人員,將立即刪除相關文章資料。侵權申訴或移除要求:abuse@oursogo.com

GMT+8, 2024-11-16 23:46

© 2004-2024 SOGO論壇 OURSOGO.COM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