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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罪的本質──本罪、原罪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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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6-20 00:47:59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罪的本質──本罪、原罪

詩五十一5又說「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世人所以稱作罪人,首先就因為人有原罪。此外,在羅三23也提到「世人都犯了罪。」這個事實,故稱為本罪。

一、原罪
原罪乃是指人有犯罪的傾向和性情,而且是完全不用別人教的。正如父母從不教孩子犯罪,但人從小即曉得撒謊自私,這種就是原罪,是出生就有的一種品性,不教而曉的。從人類始祖亞當、夏娃犯罪墮落以來,完全與神隔離,而且人的本性變壞,而引致自私、無知、無情無義的種種表現。創五亦記載,亞當夏娃開始生了後代,而且形像和樣式都與他們相似,本性也一樣敗壞。
另外,在羅五19告訴我們:「因一人的悖逆,(這?“一人”指亞當夏娃),眾人成為罪人」。因為亞當夏娃是人類的根。若一棵樹的根敗壞,這棵樹當然生不出健康的樹幹和樹葉了。人根本上就有原罪,有犯罪的傾向和性情,這是鐵一般的事實。

二、本罪
本罪就是我們每個人所犯的罪。每一件都是我們可以感覺得到的。而本罪也可分兩方面:一是外在的罪,另一則是內在的罪。
(一)外在的罪
1.肉眼可見的
這種罪明顯與律法有關係,是違犯律法界定的。例如殺人、放火、偷竊、奸淫、販毒等違犯律法的事、都是罪。當人違犯法律,將會受到國家法律的制裁判刑。
2.亦有一些外在的罪,表面上沒有觸犯律法的。例如偷了公家的時間、物資、假公濟私,雖然未受制裁,但實際上也是偷東西。又例如沒有拿刀傷人,但背後說人壞話,搬弄是非,言語的傷害有時比刀傷更厲害,這也是一種外在的罪。
(二)、內在的罪
內在的罪如驕傲、自私、嫉妒、憎恨別人、詭詐和貪心等,這些都是內在隱藏的罪。這種罪的危害性更大。我們外表表現出很聖潔的樣子,但裡面卻充滿著各樣的污穢思想,這是內在的罪。律法雖然不能禁止,但每個人都有犯,甚至每時刻都犯,造成現今世代的罪汛濫成災,而人類對此卻顯得無能為力。

三、結語
有人以為教育是萬能的,其實教育不能給人以新的生命,若不是這樣,我們就不必信耶穌了。
經上說:「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人類的原罪和本罪在每一個人的生命中,是那樣實在存在的。正因人有原罪,才有本罪,它也反映出原罪的事實。所以,當我們認罪的時候,也要承認我們都有原罪的事實。

四、喻道
有某信徒,他的妻子是信主的,一日走到某牧師那裡,辯說他的兒子因為是信主的父母所生的,沒有原罪,牧師終不能說服他。最後,牧師說:「我們且等著看罷!」過了不多日子,這人回到牧師那裡說:「牧師,你的話是對的,我現在找出我的兒子是有原罪的。」詩五十八3告訴我們「一出母胎,便走錯路,說謊話。」

來源:信仰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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