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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該如何拯救一個正在報復多數男人的不正常女人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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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6-24 01:49:12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 x 1
本帖最後由 寒冰神話 於 2012-6-24 05:19 編輯

最近上交友網站認識一個女的   很漂亮又會打扮  是個臉書發表動態  隨隨便便馬上就3~4百個人按讚的人氣女王        我只是個普通的男子     但還是很不要臉的抱著被打槍的心態約他吃飯看電影  
結果沒想到他隔天居然給我他的電話   叫我去載他看電影   剛見面時驚為天人  真的跟照片一樣正      非常有禮貌  像個小女人  而且他家實在很遠   我住高雄前鎮區   他住在大寮區某地區後面    看完電影後來下大雨    而且又深夜    他說這麼晚回家父母會生氣  所以我就建議他先睡我家   當時他就對我又摟又抱     我想說怎麼有這麼奇怪的女生  難道真的這麼缺男友嗎?    結果隔天睡醒就發生關係   他說他之前被男人劈腿  正在療傷  感覺我很老實很乖  後來就互稱公婆
交往期間   他非常喜歡亂買東西  生活作息日夜顛倒  常常問今天是幾號? 星期幾?   我想說剛交往幫他出沒關係  但是他個性又容易歇斯底里  只要遇到不順  就亂發脾氣    而且每次見面 或每個時段  他都會展現出不同的人格   我整理了以下幾種我察覺到的

1.小女人(在我家或單獨跟我見面會表現出來  懂的安慰體貼男人  說話輕聲細語  讓人感覺很舒服)

2.正常社會女子(跟不熟的人說話時展現出有條理有耐心)

3.公主(買東西不節制   而且喜歡命令人   限定時間內馬上到她家載她   否則滾回家)

4.暴怒狂(無緣無故發火  講話口齒不清  只要要求再重複一遍  馬上破口大罵)

5.冷漠女人(接我電話的時候跟平常不一樣  感覺冷到像不認識的人   但是跟不熟的人講電話又會顯得很有禮貌)

6.怨婦(總是提起數十個前男友對她造成的傷害  或是她爸家暴 拿刀砍她  希望男人都不得好死)

7.鄉下小妹(講話很有南部小女生的味道  非常單純  喜歡飆髒話   跟我打羽球時會出現的人格)

8.台妹(跟前男友見面時會出現  因為前男友 有台客的味道  所以當下就會換台妹裝  講台語   彷彿是我不認識的人)

以上8種就是我短短跟她交往快1個月的期間 所察覺到的
她還會常常跟我提到很多個前男友的事  多到我有時候都會問   現在說得是哪一個?

整個交往流程如下:
交往第一個星期都沒事  只是偶爾讓我小發脾氣  後來有一天 她約一個前男友出來某地區跟她道歉   當時我也在場  隔天她就跟前男友要錢要了1萬8  說當作前男友劈腿的補賞  而且每個月都要固定給她3千元生活費  
我想說 你怎麼這麼狠  人家薪水都快被你要光了   她就說沒關係  應該的  
但是後來幾天  無論是約會  看電影 唱歌   她都要找她前男友一起  我當時不高興  但她還是照約不誤
結果我發現  她更難找了   而且常常打電話過去問   原來在前男友家    她還跟我強調  沒怎樣  只是借住而以
方便來我家  從此以後  我的生活就夾在她跟她前男友之間  沒辦法擺脫  甚至叫我們颱風天 去她家跟她爸打麻將賭錢   我跟她前男友也才騎一般的機車而以   風風雨雨的  她就是硬要我們過去    這樣下來  我的耐性越來越差
她也越來越難找  而且 她霸占前男友跟我的智慧型手機  一個人用兩台  她自己年紀太小沒辦法辦門號  叫我們用自 己的陽春機   然而她霸佔手機的目的就是在聊天室約別的男人見面   而且一天一個  還說只是網友而以  不然她會很無聊     但她還是不斷對我說 對我很忠心 並且稱我老公   後來有一次她前男友教召 要回部隊  我們三人騎兩台
從高雄殺到屏東送前男友回去教召    之後回我家   他前男友打電話問他在哪   他叫了前男友"老公" 被我聽到   我當下就問 為什麼你叫他老公?   他馬上神情緊張的回我    你聽錯了  我是叫他名字   但是我很確定我沒聽錯  但也不想跟他爭  就相信她吧    後來隔沒幾天 她又約了一個台北的志願役軍人  專程從台北來高雄看她   那天她們還一起睡旅館   我女友還說  只是睡覺而以   之後那個軍人就說他們部隊有人酒駕要提早收假了  於是我就跟我女友回我家睡覺   那晚是我們最後一次發生關係   之後他前男友教召完了   他又開始去睡前男友家    之後的幾天  又是做什麼都是三人行   我幾乎快沒耐性了   平常就有發訊息跟她反應過  要找她講話  她還不想聽   最後一次見面就是我跟她前男友去她家打麻將那次   我不會打麻將  硬要我打  還賭錢  最後輸了有點不悅的回家   從此之後就找不到人   重點是 手機還在她那裡   沒想到  隔天她就自己打電話來對我破口大罵   說我不好  有不良性癖好(我有絲襪跟制服情節) 問我為什麼FB跟她前男友私聊她的事情   手機在她那 她登入看的   而且她前男友比較體貼   她爸也比較喜歡她前男友(有深綠意識)  她要遵從她爸的意思跟前男友複合  我們對罵了將近1小時
後來她就說他不想吵了  我就把電話掛掉  她還叫我從此以後不要再去見她  手機她會請人還我   就是不給我見面機會   叫我別想再動她一根寒毛   之後就兩天沒連絡  結果今天就看到他前男友上線臉書上寫著   "相信之後得到的又是什麼?"   想約朋友喝酒   我就知道 他們一定開始再出問題了  因為我去跟蹤她前男友下班就一直打電話很焦急的要找人   結果沒通   我女友家根本沒電腦   所以她前男友一定是回家上網抱怨    她還騙她前男友說我是處男     讓她前男友對我放心      我這幾天下來  幾近崩潰  因為很想念那個小女人的她......  

我整理了她這個人的大概經歷  我發現 她這個人小時候的遭遇促使她 對男人有種報復心態 第一天約會看完電影"詭屋"之後他就說 希望全世界的人都死光  就知道他大概是有受過創傷

她的大概資料是如下:
1.目前16歲快滿17  國中畢業  目前沒工作 沒上課 曾經有  但都很短 都是在外面跟人要錢  但就是沒跟我要過

2.母親是香港人嫁到台灣 小時候住香港  父親台灣人  原生母已歿  目前的媽媽是再婚母 (以上是她自己所講   並無查證)  父親50歲才生她 目前66歲  本人看起來很老 沒工作  都是母親賺錢扶養家庭   而且父親會花錢偷吃女人
家庭管教方式為 "放任管教"

3.小時候長期受到父親家暴  拿刀子砍   脫光衣服溜大街  高一時曾經被別人性侵  摸胸   拍裸照 等....... 但是她卻對她爸有一種莫名的崇拜    常常自豪的說他爸有多厲害

4.說話常常誇大其辭  掩飾內心自卑   例如她身高約170上下  常宣稱174  或是她家有高檔汽車(實際上沒有)  她家只是一個 無門牌號碼的鐵皮屋

5.交友圈相當複雜  大多為愛玩的年輕族群
  
6.喜歡放人鴿子  我問她 為什麼這麼做?   她回我說是他們活該

7.缺乏分辨是非對錯的能力跟自制力   

我綜合了以上的資料分析來看   她很明顯在對男人報復  她說她也真正愛過一個男人 如今劈腿 又遭性侵  她才從單純的她變成今天這副模樣   聽完    我真的很無言  一個16歲 應該還在念書 或是半工半讀的單純年紀  卻在這種環境下成長  我非常恨她父親沒有將她導向正途

相信有耐心看完的人   應該多少都有點想法或建議  我的目的不一定要挽回她   但是我真的想拯救這個女人  我實在沒辦法對這樣的人見死不救 因為他爸跟她的陰影是阻礙他回歸正途的最大元凶   所以來請教有沒有人能夠提供方法或建議來解決這個問題   謝謝  感激不盡


1.代為修改交友網站名稱為 交友網站
2.將女方居所附近明顯地標物修改為 某地區

-寒冰神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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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6-24 02:12:16 |只看該作者
大大這種很難救欸感覺上
軟硬都不行
而且性格又多變化
感覺對他好的人她覺得是應該的
這種人再怎麼真心想救她到最後耐心都會被磨光吧??
禮拜六台13線苗栗煙火節 禮拜日136南投國姓 瞬間噴掉200公里哈哈 騎車騎到都想睡了 <img src="http://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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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6-24 03:28:24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耍寶的貴 於 2012-6-24 03:39 編輯

這真的需要協助,但她會想需要協助嗎,
高縣家扶中心 (820)岡山鎮岡燕路287巷23號 07-6229595
高雄家扶中心 (802)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305號 07-7262085
以下是她的服務

  高風險家庭關懷輔導處遇服務方案係針對有養育兒童少年的家庭,若面臨婚姻、家庭衝突、兒童少年照顧、精神疾病、酒藥癮、自殺等困擾,經由社區中 教育、衛生、勞政、民政、警政等單位的通報後 ,由各縣市政府社會局轉介至本會,提供高密度家庭訪視及相關服務,以整體性及更有效的服務方式, 主動提供預防性服務方案,以 預防及減少兒童少年受到不當對待或虐待之情事發生。

服務項目

本會所執行之高風險家庭關懷輔導處遇服務係 以社區工作為基礎,配合積極性與密集性的家庭服務工作方法, 提供家庭訪視及所需的服務,以 建構、強化家庭的社會資源網絡, 協助家庭處理危機事件,恢復或增進其家庭功能, 確保家庭中兒童少年的生理、心理、情緒、教育、文化與精神等方面在安全、無危險的情況下得到正常發展。本會9 8年度共有9個家扶中心承辦台北市、台中縣、台中市、台南縣、台南市、、高雄市、宜蘭縣和花蓮縣之高風險家庭關懷輔導處遇方案,共協助1,007個高風險家庭與1,816名兒童少年。其中17個家庭43名兒童少年在本會評估後,轉入政府單位的兒童保護服務體系;28個家庭53名兒童少年轉介至其他單位繼續接受服務。於此,本會所提供的服務有:

        專業人員關懷訪視:以個案管理員角色模式,為個案家庭做需求評估、尋求資源、安排轉介、督導服務、追蹤評估等,提供支持性、補充性服務,增權家庭,建立完整家庭功能。
        托育及喘息服務:結合保母支持系統、幼托園所等單位,提供幼兒托育及喘息服務,98年度托育181人次喘息919人次。
       
兒少課業輔導:運用社區志工,推動認輔制度,協助兒童少年課業輔導, 98年度2593次。

       
親職教育:辦理增強父母或照顧者親職知識與技能之服務,98年度2439次。

       
社會救助:輔導案家進入政府社會救助系統,申請低收入兒童少年生活補助、托育補助及早期療育等相關福利服務,98年度2838次。

        轉介服務:結合民間社會福利資源協助家庭改善困境,98年度676次。



高雄市婦女及單親家庭服務中心-中心簡介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為落實推動單親福利,於民國九十年即成立高雄市單親家庭服務中心,惟因地處小港區,較不易推廣推廣全市性之服務,並為整合與落實推展高雄市婦女及單親家庭福利,特於民國96年將原設於小港區宏偉街2號之單親家庭服務中心遷移至新興區中正三路36號,並新設置『高雄市婦女及單親家庭服務中心』,期藉由提供個案管理、諮詢……等服務,落實推動本市單親及婦女福利。
■ 電話:
1.婦女福利(07)236-8413
2.單親福利(07)236-1842、236-2805、236-3500
■ 地址: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36號
■ 服務對象:本市婦女及單親家庭
■ 服務時間: 週一至週五8:30~12:00、13:30~17:00(國定假日及例假日休息)
■ 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時間:每週五上午10:00~12:00(需先電話預約)

勵馨基金會高雄服務中心
服務項目:遭受家暴,性侵害,未婚懷孕問題之婦幼,提供預防宣導,問題諮詢,福利服務等
地  址:高雄市苓雅區凱旋ㄧ路三號三樓
電  話:07-2237995
傳  真:07-2238381
電子信箱:cat@goh.org.tw
網  站:http://www.goh.org.tw

婦女會家和專線
服務項目: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家庭婚姻輔導、免費法律諮詢、親子互動輔導、心理諮詢輔導、辦理各項講座活動
地  址:高雄市前金區旺盛街186號3樓
電  話:07-2726878
傳  真:07-2214568
電子信箱:Kwa456.kwa456@msa.hinet.net

高雄市女性權益促進會

服務項目:社區讀書會、青少女身心健康資訊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明倫路62號2樓
電  話:07-5525762
傳  真:
電子信箱:kapwr@yahoo.com.tw
網  站:http://kapwr.womenweb.org.tw/default.asp

財團法人「張老師」基金會高雄分事務所
服務項目:諮商輔導、推廣教育、社會工作
地  址:高雄市苓雅區中山二路412號3樓
電  話:07-3333221
傳  真:07-3358869
電子信箱:Cyckhcgc@ms15.hinet.net
網  站:http://kaohchang.myweb.hinet.net

點評

艾亞  雖然我也很想給你點+1~阿!我點到了~不過~叫她去應該沒太大用處才是......="=這樣的女人需要的是震撼彈!  發表於 2012-6-27 22:09:53
rayearth2000  +1  發表於 2012-6-27 21:50:37
got  +1  發表於 2012-6-24 20:16:28
NO9999  水! 有心! 這才是幫助  發表於 2012-6-24 12:50:58
李呆妹  再+1  發表於 2012-6-24 0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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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6-24 03:32:40 |只看該作者
你自己小心點吧..未滿18歲..你跟他前10個男友都有罪..由其前面的..可能未滿14歲...你不是聖人..沒有救不救的問題..環境就如此..除非你有能力改變不然就放手吧

點評

李呆妹  +1  發表於 2012-6-24 05: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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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6-24 03:42:05 |只看該作者
說實在點...
版大要做還蠻要有耐心的
並非要撥冷水
是有太多種種因素
你想改變他 以她現在這年齡階段
百分之90%以上 絕對不會改變!
社會是現實的 先弄好自己在說吧
別說沒人情味 是給盡了..還改不了而放棄
PS.這女孩說的話是否能真?
     女孩有外表優勢就是本錢所在

點評

李呆妹  再+1  發表於 2012-6-24 05:09:48
冰淇淋紅茶  +1  發表於 2012-6-24 04:48:57

智天使(八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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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6-24 03:52:48 |只看該作者
字太多我沒看完

只看重點

感想是

又一個想當好人的沉船男

幫不了你

請恰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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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6-24 03:52:53 |只看該作者
stopquit 發表於 2012-6-24 03:32  
你自己小心點吧..未滿18歲..你跟他前10個男友都有罪..由其前面的..可能未滿14歲...你不是聖人..沒有救不救 ...

唉,不要亂教

中華民國刑法第十六章  妨害性自主罪
第二百二十七條(準強制性交及猥褻罪)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她可能會犯的是        中華民國刑法第十七章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第二百四十一條(略誘罪)
  略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意圖營利,或意圖使被誘人為猥褻之行為或性交,而犯前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和誘未滿十六歲之男女,以略誘論。
  前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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耍寶的貴  滿16要哪女的告強暴,沒16她自願的也是犯罪  發表於 2012-6-24 16:23:25
NO9999  我的印象中 好像改為16歲了! ....  發表於 2012-6-24 12:52:08
寒冰神話  16以上未滿18..不算犯法?  發表於 2012-6-24 05:20:34
冰淇淋紅茶  +1  發表於 2012-6-24 04:49:16
耍寶的貴  我們的宗教不可以有婚前性行為  發表於 2012-6-24 04: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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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6-24 04:05:19 |只看該作者
感覺你似乎只是她短暫的過客而已,她對你跟對別人都一樣的模式,沒有特別之處,
真的要相處再一起,還是多多考慮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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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6-24 05:14:37 |只看該作者
看完你的故事..
我的想法只有一個..
就是..請你帶她去看醫生..
因為以前的種種傷害已經造成她心理上的創傷..
所以..最好的方法是..看醫生!!

點評

李呆妹  我是覺得辣..如果再不去看醫生的話..以後可能會再發生更離譜的事!!  發表於 2012-6-24 05:15:32
愛過.傷過.才知道有多痛..
所以我學會了如何更珍惜的去愛.去保護..

智天使(八級)

SOGO嘴砲黨發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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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6-24 05:59:18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焦油瑪琪朵 於 2012-6-24 08:35 編輯

簡單的解釋一下

法律為了保護年輕人思慮不周,設有未成年的行為保護規定。

刑法上未滿十八歲屬於未成年,民法上未滿二十歲為未成年

14歲以下:準強制性交罪

14歲以上16未滿:少年性交罪

總之未滿16歲都屬非告訴乃論

所以犯以上者準備洗屁股吧


Q:甲男和乙女在你情我願下發生性關係,事後才知乙女未滿18歲,但已滿17歲,請問甲成立犯罪嗎?

A:不會成立犯罪。根據刑法第227條規定,與未滿14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如果對象未滿16歲,即使他(她)主動,也不可以發生性行為。

但是如果是16歲以上的男女,例如乙女,只要甲男沒有用強暴、脅迫、恐嚇等的不法手段逼姦乙女,就不犯法。

至於在實務上的判決,有些法院認為,只要是和未滿16歲的男女為性行為就構成犯罪;但也有些法院認為,必須還要看「外表」才能判定是否犯罪,亦即也有法官曾以外表長的成熟而造成被告混淆,誤以為對方已成年,而判決無罪。

16歲以上未滿18的也別太高興

如果是性交易,準備洗屁股沒甚麼好說的

違反對方意願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沒有16歲以下那麼重

那雙方你情我願你還是會被告妨礙家,略誘罪或是利用權勢性交等情事。

結論:你還是要洗屁股


點評

冰淇淋紅茶  +1  發表於 2012-6-24 20:4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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