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登入   註冊   找回密碼
查看: 674|回覆: 4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法律常識] 男子為同事伸張正義 反被告強制罪 [複製連結]

SOGO超級版主

終身義工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論壇特頒成就勳章 超級版主勳章 發帖狂人勳章 原創及親傳圖影片高手勳章 熱心參予論壇活動及用心回覆主題勳章 生活智慧王勳章 民俗耆老勳章 小說之星勳章 藝術之星 IQ博士勳章 星座之星勳章 SOGO搞笑之星勳章 手工藝勳章 福爾摩沙龍勳章 發明家勳章 美食達人勳章 旅遊玩家勳章 暢飲達人勳章 拈花惹草勳章

狀態︰ 離線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2-6-29 00:51:14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 x 1
男子為同事伸張正義 反被告強制罪

  台中一名房仲女業務帶人看屋,對方竟然藉機襲胸襲臀,女業務回到公司哭訴,兩名富有正義感的男同事看不下去,決定幫女同事逮色狼。設計男子約出來看房子,合力將他扭送警局,沒想到男子不是現行犯,兩名男同事反遭強制罪起訴,非常無奈。

法律教室:

  案中兩名男子去抓色狼,色狼雖然犯法在先,但是去抓的時候並不是現行犯,所以並無現在不法之侵害,阻卻違法事由。然而強壓色狼去警察局的行為,確實可能構成妨害自由的強制罪,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主觀說】認為須使被害人生有畏懼之心;而【客觀說】為無論被害人畏懼與否,加害人有強暴脅迫之舉動,罪即成立。
  通說採客觀說,強押他人到警局,通常會使用暴力、脅迫,構成此罪可能性甚大。但此案中加害人的行為是為了幫朋友抓犯罪者,望檢察官從輕量刑,給伸張正義的民眾改過的自新。


來源:聯晟法網


喜歡嗎?分享這篇文章給親朋好友︰
               感謝作者     

Rank: 3Rank: 3

狀態︰ 離線
2
發表於 2012-6-29 19:11:30 |只看該作者
維護正義人人有責,但遇事情還是直接找警察伯伯來處理才正確。

Rank: 5Rank: 5

熱心參予論壇活動及用心回覆主題勳章

狀態︰ 離線
3
發表於 2012-7-1 13:13:11 |只看該作者
我覺得這樣做不妥…被告強至罪…道德倫理都不見了…
這樣的法律和台灣可能會影想到將來…正義被告這樣非常不好…

Rank: 3Rank: 3

狀態︰ 離線
4
發表於 2012-7-2 22:49:33 |只看該作者
其實以我的看法
業務人員
遇到性騷擾事件
除了直接報警外
最好要記得附近的人員事務
會很有益處

Rank: 2

狀態︰ 離線
5
發表於 2012-7-3 19:21:12 |只看該作者
女性房仲業者真的要很小心
這還只是摸胸
要是有個萬一 根本不會有人知道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為非營利自由討論平台,所有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文章內容如有涉及侵權,請通知管理人員,將立即刪除相關文章資料。侵權申訴或移除要求:abuse@oursogo.com

GMT+8, 2025-8-6 21:15

© 2004-2025 SOGO論壇 OURSOGO.COM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