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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言情] [湛露]金鑲的教皇(幸福彩排之一)[全文完]  關閉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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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2-6-30 15:14:13 |倒序瀏覽
金鑲的教皇(幸福彩排之一) 作者:湛露

哼!
她這輩子最討厭的就是他那種男人,
換女人像換衣服般的隨便不說,
居然還有嚴重的大男人沙豬主義,
意思是,他說東,就不能有人想往西,
光憑這幾點,她就該給他點苦頭嘗嘗,
讓他瞭解不是每個女人都是傻瓜,
縱使他是能呼風喚雨的音樂界教皇,
那又如何,
她這小提琴家也不是座省油的燈哪!
於是,綵排時她咬牙裝乖巧聽他指揮,
到了正式登場表演,
她偏偏不照他的指揮拉小提琴,
果然,她不按牌理出牌的表演,
照樣獲得台下聽眾的滿堂喝采!
這一仗她贏他贏得漂亮極了,
他甚至放下身段想請她吃飯賠罪,
沒想到,這餐卻讓她賠上一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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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2-6-30 15:15:26
第一章

  馨香在鼻翼前繚繞,他一側身就看到那張嬌憨美麗的睡容。已經天亮了,睡意散去,他動了動胳膊,卻發現自己的一條手臂被身邊的人當成了枕頭。

  難怪這一整晚都夢到自己在連續不斷地指揮,指揮到手臂酸痛仍不停歇。他想將手臂撤回,才輕輕一動,身旁人兒便發出不滿的嘀咕聲,接著他的手臂又成了對方的抱枕,被死死抱住。

  他無奈地發出歎息,抬眼看看牆上的時鐘。看她的樣子,至少還要再睡一個小時,而他鐵定又要遲到了。

  自從和她同睡一張床後,他一向恪守時間的形象就被她破壞殆盡。有一次他提出抗議,要分床而睡,她卻拋來一個媚眼,嬌柔地問:「你捨得嗎?」

  是,他捨不得。晚上已經累得筋疲力盡,做完「事」後還要他爬到一張冰冷的床鋪自己暖被,想想也心寒,所以最後只好放棄。

  問及她嗜睡的原因,她很無辜地歎氣,「這是我們家的傳統,我媽媽和我妹妹都有睡覺癖。」

  聽聽,既然是人家的傳統,你還能說什麼?也怪他自己不爭氣,以前睡過那麼多張床,怎麼最後會栽在她手上?莫非他老了,「戰鬥力」不行了?還是他開始變得「懷舊」,只會單戀一張床?

  時針指向九的時候,她終於醒了,美麗的睡眼因為沒有戴隱形眼鏡顯得有種迷濛的嫵媚。

  「早安,達令!」她貼上來,準確地找到他的臉,給了他一記熱吻。她很愛整潔,睡覺前一定卸妝乾淨,絕不會像其他女人那般在他臉上留下香水口紅的痕跡。倒不是怕他有老婆來算帳,他倆都是單身貴族,所以早就彼此約定,絕不拿任何東西來牽制要挾對方,哪怕,他們已經有了一個……

  「下個星期是品一的生日吧?」他在浴室中刮鬍子,電動刮鬍刀的聲音將他的話語攪得不甚清楚。

  「好像是吧!」她在屋內收拾行裝,「不過我下個星期在東京有場音樂會,可能走不開。」

  「那怎麼辦?」他停下手中的工作,斜靠在門上看她,「難道讓品一過一個沒有爸爸也沒有媽媽陪伴的生日嗎?」

  「用網路視訊好了,我已經吩咐品一的保母在他的電腦安裝一個視訊攝影機。」

  「真是個精明能幹的母親。」他又轉過身去開動刮鬍刀,聽不出他剛才的語氣是嘲諷多些,還是讚美多些。

  不過她聽出來了,扔下手中的衣服,她走到門口,「那你說怎麼辦呢?去年我是飛回去陪他過生日了,但他一再強調沒有爸爸的生日是不完整的,可那時的你正在紐約大都會指揮歌劇。請問,身為人父,你又盡過多少義務?」

  「好了,我不和妳討論這些,妳要怎樣就怎樣吧。」一說到孩子他就顯得特別疲倦。

  電話適時響起,「牧,你上路了沒有?這邊很急啊!大家都在等你。」是紐約大都會的現任音樂總監文森特打來的。

  他懶洋洋地對著電話說:「我在路上了,但碰到塞車,再等一下吧!」掛上電話,他抓起外套,匆忙對她說了句,「晚上電視台有個專訪,我們一起去。」

  「知道了。」她目送他出門,眼中掠過一絲黯然。重新拿起電話,打向海的另一岸。

  「品一,想媽媽了嗎?」

  「嗯。」那個安靜的聲音沒有同齡小孩的天真和熱情。

  「下個星期是你的生日,爸爸和媽媽都沒有忘記,我會盡量趕回去,如果回不去,我們就在網路上見面。品一,好好照顧自己哦。」

  「好。」簡潔的回答聽得出與母親生疏冷漠,不願有過多的交流。

  她的行動電話在這時響了,「秦!快一點,大師在錄音室裡發脾氣了,說如果妳再不來,這曲子他就要讓給別人。」

  「讓他見鬼去吧!」她趕快和兒子道別,「品一,媽媽下次再打給你!」

  抓起扔在桌上的車鑰匙,她迅速衝出公寓。

  她,秦薔,看起來像是二十多歲的女人,但問她實際年齡,她會微笑著對你說:這是屬於女人的秘密哦。

  她是當今世上最優秀的女小提琴家,十八歲起就在世界各地巡演。她的琴聲被專家評論為--「猶如魔鬼與天使在你耳畔呼吸」,能將人勾魂攝魄,而她的美麗更為她傳奇般的故事平添了許多色彩。

  坐在攝影機前,當主持人不厭其煩地第一百零一次問及她的私生活時,她仍用那抹上過時代雜誌封面的經典微笑作為回答,「我還年輕,希望以事業為重,愛情對我來說太遙不可及了。」

  「沒有人追求過妳嗎?牧神一不是曾經做過妳的男朋友?你們認識這麼多年,又合作得這麼有默契,難道沒有想過再復合?」主持人有所暗示地瞥了眼坐在她身邊的那個男人。

  秦薔笑咪咪地說:「不可能啦!我們現在是很好的朋友,他的女朋友我差不多都認識,要我再跳進他的花名冊,我看還是算了吧!」

  「秦薔是個眼高於頂的女人,不會被男人輕易馴服的。」牧神一懶懶地開口。

  「是因為難度高你才放棄?」主持人鍥而不捨的追逐這個問題。

  牧神一笑笑,「我從來不會為女人傷神。」

  秦薔在旁邊幫腔似的點頭,「是啊是啊,從來都只有女人為他心碎,我身為旁觀者經常都要看不下去了。」

  話題被他倆一搭一唱地引領到音樂領域上去,精明的主持人怎麼也找不到任何破綻。

  從電視台出來,牧神一走到車邊,回頭問她,「要不要我送妳一程?」

  「不用了,謝謝,我還有事。」

  「那好。」他坐上車,沒有和她做更多的交流。看上去,他們真的只是很普通的朋友,連守候在門口許久的狗仔隊都沒能拍到任何有價值的照片。

  叫了一輛計程車,她說了自己公寓的地址,掃了眼街邊那些狗仔隊的摩托車,一縷笑容淺淺地浮現在唇底。

  和這些狗仔隊打交道多年,她早已整理出一套自己的心得,否則她和牧神一暗地同居這麼多年,外界怎麼會一點蛛絲馬跡都沒有抓到?

  秦薔背靠著車座,撥了一通電話到家裡,出乎她的意料,接電話的竟然是妹妹秦靈。

  「失蹤的人終於現身啦!」不冷不熱的聲音,帶著嘲笑的味道。奇怪,今天怎麼全是這種冷冷的氣味?

  「我哪有失蹤,行動電話一直開著啊!」秦薔為自己抱屈。

  「可是妳有十天沒打電話回家,媽還以為妳被那個什麼音樂總監拐走了。」

  「文森特?我和他一點關係都沒有,媽怎麼總是胡亂猜測。」

  「要她不胡亂猜測也行,只要妳說出品一的親生爸爸是誰就好。」

  秦薔大聲歎氣,今天除了好幾次聽到那種冷冷的口氣之外,還總是遭遇這種被人百問不厭的問題,她忍不住起了壞心,「說起來,好歹我也是有孩子的人了,那妳的終身大事什麼時候解決呢?」

  「我回頭再打電話給妳!」秦靈在兩秒鐘內摔斷她的電話。

  秦薔握著電話苦笑,本來想說的話沒能來得及說,現在看來,似乎也不需要說了。

  電話再度響起,沒想到是牧神一的號碼。

  「還有什麼事嗎?」她有些奇怪,他在開車的時候從來不打電話的。

  「我想……下個星期我陪妳去看品一吧!」

  他低沉的聲音讓她一愣,不由得反問:「你說什麼?」

  「我說完了,相信妳也聽到了,回頭我再和妳聯絡。」他的電話向來乾脆俐落,很少有超過一分鐘的時候。

  又一次聽到嘟嘟聲,秦薔望著車窗外飛速倒退的燈海,思緒陷入一陣恍惚。

  她所認識的牧神一似乎有些變了?他的專橫跋扈、獨斷專行漸漸淡去,取而代之的是比以往更加沉穩冷靜的氣質。現在的他不會像以前那樣用狂熱傲然的眸子和她對視,而是經常在她不注意時,遠遠地在某個角落凝視她。

  這樣的牧神一讓她覺得陌生,不是疏遠的陌生,而是一種……該怎麼說呢?心動的陌生?生怕自己會掉進某個不知深淺的漩渦,再也跳不出來。

  他為什麼要答應回去看品一?推掉那麼多重要的工作,不怕給自己帶來麻煩?最重要的是,如果品一這個私生子的身份一旦暴露在公眾面前,對他和她在事業方面的影響是無法估計的。他做事向來反覆斟酌,考慮後果,從她認識他到現在,只有一件事讓他失態,那就是品一出生的那天。

  那一天,好像是很久遠以前的事,又好像才剛發生沒多久。

  還記得那天他像瘋了一般衝進她所在的醫院,將她的手握得生疼,大聲喊,「妳這個瘋女人!白癡女人!好吧,如果妳要下地獄,我陪妳一起下好了!」

  那一刻,是她一生中最痛苦也是最幸福的時刻,在這種痛苦和幸福中暈厥過去的時候,她沒有想過兩人的未來。她一生要強,處處爭勝,牧神一是她的情人,卻更像是她的對手,從相識到同居,一直到生子,她所做的每件事都彷彿要和他比個高低。

  真是好笑,怎麼會有這種瘋狂又幼稚的人,竟拿感情來做戰利品?而為什麼這種瘋狂又幼稚的人,會在這世上同時存在兩個?

  牧神一,秦薔;秦薔,牧神一……

  若干年前--

  「牧神一?」好友丁敏慧聽到這個名字時,忍不住皺了皺眉頭。「是那個傳說中號稱當代最傑出的古典音樂指揮家,同時也是花心大蘿蔔的牧神一?」

  「什麼花心大蘿蔔?人家只是愛得自由一些罷了。」秦薔不贊同她的觀點,「現在是什麼時代了,妳以為像妳家老公那樣專情的稀有物種,在這個世界上會存在第二個嗎?」

  「可是妳真的要和那根花心大蘿蔔合作嗎?我很怕妳這個小紅帽會被他吃掉耶。」丁敏慧很不放心的樣子,但臉上洋溢的卻是壞心的笑。

  秦薔冷笑道:「請妳不要滿腦子的不健康思想。第一,我是很純潔的少女,不會和那種成熟男人攪在一起。第二,我現在沒有談戀愛的打算。第三,我不相信有男人能入我的眼。這樣放心了嗎?」

  「拭目以待嘍!」丁敏慧挑著眉毛。

  其實丁敏慧的擔憂倒不算是杞人憂天,對於牧神一的「花名」,秦薔豈能不知?

  牧神一身上據說有四分之一的華人血統。他的祖母是華人,祖父是希臘人,父親是美籍希臘裔的富商,母親則是英國貴族之後。

  大概在牧神一十八歲的時候,他的父母先後因病去世,留下了巨額財富給他。但他個人擁有如此輝煌的成就,卻非依靠前人留下來的傲人資本而來。

  他不僅是指揮,還兼作歌劇的導演、作曲家,偶爾也客串鋼琴或小提琴的演奏,更精通英法日德中等多種語言,是絕對的多才多藝。同時,因為他優雅俊朗的外形,讓無數女樂迷癡迷不已,更連續幾年被評為世界五十大最美的人、最性感的男人、最有魅力的男人等頭銜。

  因此他的敵人們經常忌妒地說牧神一全靠臉蛋賺得許多飯碗和同情分,但是牧神一作的曲子每年都會數度打入英美TOP10排行榜,這樣的成績足以傲視天下,讓那些刻薄的評論者收聲。

  如今的牧神一是當今古典音樂界教皇級的人物,很多原本是二線的樂團在他的指點下,不到一年就可以躋身一流樂團的行列。

  當紐約大都會歌劇院一度走入沉淪時,牧神一出任它的音樂總監,並且迅速帶領歌劇院走出低潮,連續演出幾場有名歌劇,重拾它在歌劇界的地位。

  不過,也許這世上真的沒有任何人是完美的,牧神一被人攻擊的最大弱點是男人的通病--好色。

  外界傳聞每一個和他合作過的妙齡女子他都不會放過追求,全數納入他的情人花名冊。雖然每次被採訪到這個問題,牧神一都是冷冷地拒絕回答,但是他在業內受女人青睞,女伴頻繁更換,依然是不爭的事實。

  對於這樣一個矛盾的人,秦薔倒沒有別人那樣八卦好奇。初聽說她這次在美國巡演的配合樂團是由牧神一負責時,她非常興奮。她喜歡有挑戰的生活,尤其是強而有力的挑戰。也許別人認為獨奏者和指揮之間應該是默契的合作關係,但是在秦薔心中,指揮是她最大的敵人。指揮既然要統帥這個樂團,那麼也需要獨奏者的配合,而獨奏者想表現自己的特點時,就必然和樂團產生衝突。

  每個和秦薔合作過的指揮常常叫苦連連,秦薔充滿稜角的個性和她極為認真的態度,無一下挑戰著指揮在整個樂團中的威信和地位。

  這一次,終於輪到牧神一了。

  當年古龍筆下的西門吹雪和葉孤城在紫禁之巔決戰時,是不是也和現在的她是同樣一種心情?

  走進排練大廳時,她突然想到這個比喻,忍不住大笑出聲。

  秦薔來得很早,排練廳還沒有其他人。打開琴盒,拿出那把名叫「坎特拉」的名琴,她開始簡單的試音調弦。

  所謂「魔鬼與天使的呼吸」到底是什麼樣的聲音,這世上沒有人聽過,但是坎特拉的聲音卻讓人找到了想像中的答案。

  低音如魔鬼申吟著的歎息,高音宛如天使天籟的聖音,坎特拉不是誰都能駕馭得了的,經過三百年的歷史,只有三個主人擁有過它,秦薔是第四位。

  當琴聲響起,寬敞的大廳中漂浮起飛躍的靈歌。今天秦薔心情不錯,特意來了一首WhitneyHouston演唱過的曲子。Whitney的嗓音就有這種高低音巧妙結合的特色,所以坎特拉很容易就找到了自己的感覺。

  秦薔全神貫注地投身到音樂的世界中,沒有留意有人已經走進排練大廳。

  「誰允許妳在這裡拉這種垃圾音樂?」震怒的聲音帶著極度的厭惡,一下刺穿了飄在空氣中的音符。

  秦薔停下弓,瞇起眼,看向前方。今天她沒有戴隱形眼鏡,看不清對方,但不論他是誰,這種口氣她很不喜歡。

  「誰說流行音樂就是垃圾音樂?」

  「我說的。」對方依然是強勢的回答。「在這種地方,不允許出現這種音樂!」

  「你是誰?音樂界的宙斯?憑什麼你的評判和品味要強迫別人接受?我喜歡這種音樂,我愛拉什麼就拉什麼。」

  「那麼請妳出去。」那人已經走到跟前,冷冷地說:「這裡不歡迎妳。」

  「哈,笑話!讓我出去?」秦薔也怒了,「你憑什麼?」

  「憑這裡是我的領地。」他霸氣得近乎囂張。而秦薔也終於看清了他的五官,原來他是--

  「牧神一!」她脫口叫出他的名字。看來她的直覺沒有錯,第一次見面,他們就已經劍拔弩張地對峙上了。

  「秦薔?」他卻問得不像她那麼肯定。他對她的認識並不如她對他所瞭解得那麼多。

  「是我,很榮幸認識你。」她特意用了「榮幸」兩個字,而不是「高興」。相信在他的心中也沒有半點高興的感覺吧!

  大概是第一次見面給彼此留幾分面子,他的口氣稍有緩和,「今天要排練的是柴可夫斯基的『第一小提琴協奏曲』。」

  「我知道,剛才只是練練手而已。」她聳聳肩膀,「不過既然『教皇』大人不同意,我就不拉好了。」既然敵人給台階下,她也不會窮追不捨,讓這第一場戰鬥盡快消弭於無形最好。

  牧神一忽然從她手中拿過坎特拉,「坎特拉?這琴怎麼會在妳手上?」

  因為距離近,她清楚地看到他眼睛中有種很奇怪的情緒,好像是不滿。

  「是我老師送給我的,怎麼了?」

  「瑞奇那個老頭子終於捨得把琴送人了?」他的冷笑中有股不善的味道。

  秦薔想起以前老師說過的話,一下子全弄明白了。「莫非你就是當年要買老師琴的那個混小子?」說完她發覺自己失言,但是已經來不及了。

  牧神一果然被觸怒,「混小子?他是這樣說的?」

  秦薔急忙從他手裡搶回琴,生怕他盛怒之下把琴摔壞洩憤。「他也只是隨口說說,再說,你當時硬要從他手裡買琴,他覺得這完全玷污了坎特拉的純潔,所以氣憤嘛!」

  「那是借口!」牧神一咬緊牙。

  其實當時瑞奇老頭曾語重心長地對他說:「牧,你太霸道,不適合坎特拉,我會把它留給真正能夠駕馭它的人。」

  「哼!號稱十大名琴之首的坎特拉竟然被人拿來拉流行音樂,這難道不算玷污?」

  他不屑的樣子讓秦薔真有些不爽了,忍不住反唇相稽,「在優雅的古典音樂殿堂中,自大和高傲是不是更顯得怪異可笑?」

  牧神一蠻不在乎地回答,「一個人沒有傲氣怎麼可能立足在自己專精的領域中?自大也只是才華的外露而已。」

  「過分的高傲和自負是走向毀滅的序曲。」秦薔刻薄地說:「它會讓整幕音樂變得嘔啞嘲嘈的難聽。」

  「妳說什麼?」牧神一隻聽懂了前半句,他是自小就生活在國外的ABC,對於白居易「琵琶行」中的名句是沒有任何認知的,但他不用想也知道這一定不是什麼好話,起碼和前半句是同樣的難以入耳。

  「妳還真是……很放肆。」他想了半天也找不到合適的字眼來表示自己的憤怒,同時仍維持自己的風度。

  「謝謝你的讚美。」她很優雅地屈膝一禮。「一會兒請多多指教。」

  「哼哼,好說。」他盯著她,那雙眼睛銳利得猶如手術刀,似乎隨時都要剖開她的心。

  這個女人很有趣,勇於向他挑戰的人很多,但她卻是第一個敢挑戰他的權威和威信的女人。

  好好準備吧!女人,遊戲很快就要開始了!一會兒一定要叫她好看!讓她那笑得過分燦爛的臉再也笑不出來。

  首戰失利的打擊讓牧神一的心態變得有些小人,暗自發下重誓後,他昂首定向指揮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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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2-6-30 15:16:18
第二章

  「秦小姐,請注意妳的節奏,妳的節奏太快,在樂隊合奏的時候會變成最不和諧的聲音。」

  「但是牧先生,難道你不覺得這段的速度應該更快一些嗎?」

  「譜子上標明這裡是『純樸的小行板』而不是『火熱的快板』。」

  「譜子是人寫的,演奏是人演的,如果作曲家還活著的話,我想他也會認可我關於節奏變化的想法。」

  「哼!可惜他的骨頭都成灰了,很遺憾,現在的指揮是我,妳只能聽從我的意見。」

  「但是既然這次是我的音樂會,請問我的意見到底應該占幾成?」

  「一成已嫌太多。」

  「牧先生是否對這次合作有什麼不滿,可以直接提出來。」

  「我?沒什麼不滿,秦小姐,我們整個樂團都在等妳。」

  從早上十點綵排到現在已經兩個小時了,綵排無數次中止並不是因為整個樂團有問題,而是樂團的兩大核心--指揮和小提琴獨奏發生嚴重的意見分歧。

  最後,所有的樂團成員都放下樂器休息,要不是怕牧神一動怒,他們根本就想喝著水,聊著天,打著哈欠看這兩個人鬥嘴了。

  「總監很少發這麼大的脾氣啊!這個女孩子還真是厲害,一點也不示弱。」

  坐在後排的樂隊鼓手和前排的單簧管手已經閒聊起來。

  「是啊!照這個速度,我看排到今天晚上也排不完。」

  「中午吃什麼?」

  「不如吃意大利面。」

  「好啊,上次那家飯館不錯……」

  兩人自以為聊天的聲音很低,不料前面的牧神一突然眉毛一凝,揚聲說:「你們兩個,如果肚子餓了就滾出去吃飯,不用再回來排練了!」

  兩人嚇了一跳,立刻正襟危坐。他們忘了,牧神一有一雙據說是魔鬼的耳朵,在集體合奏時,即使是後排的某個大提琴手拉錯了一個音,他也會立刻發現。

  牧神一掉回視線,重新看著她,「秦小姐,如果妳不想讓今天的排練繼續下去,我可以停止排練,到明天妳想通了再說。」

  「為什麼是我想通了,而不是你想通了?」

  「因為我從來不會錯。」

  「是人就會犯錯,難道你不是人?」

  「如果妳想把我放到神的位置,我也無所謂。」

  秦薔現在知道了,牧神一不僅高傲自大,而且還極度的厚臉皮,和這種人探討問題,只有四個字可以形容:不可理喻。

  「OK,既然你是音樂總監又是指揮,我願意服從你的命令。」她的態度突然一百八十度的大轉彎。

  他質疑地皺緊眉頭。「真的?」

  「當然。」她笑得甜極了,但這笑容讓牧神一看了更加不放心。

  接下來的排練果然如秦薔保證的那麼一帆風順,她很中規中矩,老實本分地完成了自己獨奏的部分,沒有再多問任何一個多餘的問題。

  綵排在一個小時後順利結束。

  「今天就到這裡。」牧神一下達了最後的命令。

  所有人都在收拾東西,牧神一定到秦薔面前。「明天的演出妳準備好了嗎?」

  「好了。」她總是以微笑回答,但她笑得越甜,牧神一心中就越不安。

  「秦小姐,希望妳明白,我所有的決定都是為了讓音樂做最完美的結合。」他難得肯多做一點解釋,然後又很禮貌地發出邀請,「一起吃飯吧!」

  「哦,謝謝,不過我今天有約,改天再說了。」秦薔急於回答。

  她那個離家出走的好友一個人在別墅裡,如果她不趕回去給丁敏慧做飯,只怕她最終會餓死,自己雖然不在乎背上謀殺的罪名,但實在不忍心見宋世豪那樣的好男人年紀輕輕就成了鰥夫。

  牧神一對於她的拒絕倒沒有介懷,不管怎麼說,今天綵排最終的勝利者是他,他已經滿足了。

  「那好,明天演出完我給妳開慶功宴。」

  兩人一同走出排練廳,有輛紅色的保時捷已經停在那裡,秦薔還沒有看清楚車上的人兒,就見一條金色的影子倏然間閃過她,撲向身後的牧神一。

  「牧!人家等你好久哦!」柔媚到骨子裡的女聲讓秦薔好奇地回頭去看,只見一個女人緊緊摟著牧神一的脖子,在大庭廣眾之下毫不做作地和他擁吻。

  牧神一的吻好像打賞一樣,沒有對方的熱情,只是沾了下唇就迅速推開那個女人,「以後不要到排練廳門口等我,我不想上報紙頭條。」他冷漠地話語,依舊是那種命令的口吻。

  那個女人立刻點頭,「好嘛,我知道啦。本來我是在飯店等你啊,可是等了你好久都等不到,人家實在是等不及了嘛,所以……」

  「上車。」牧神一徑直坐進副駕駛座。

  眼看車子開走,秦薔笑了笑。牧神一果然名不虛傳,投懷送抱的女伴如此熱情的肯定不只一兩個,剛才那個女人很眼熟,好像是好萊塢某位新進竄紅的女明星。不過這個花花大少好像對女人真的不是很真心,否則怎麼會在與佳人有約的前題下還約她吃中飯?

  或許他請女人吃飯只是習慣用語,並不是出自真心。

  幸好她沒有中了圈套。

  看看手錶,糟糕,已經一點了,借住在她家的敏慧肯定已經餓癱在家裡。她迅速跳上自己的車子,一路絕塵,以賽車的速度直衝向家裡。

  第一天正式和牧神一交手,她已經對對方的實力有所認識。其實今天她刻意隱藏自己的實力,相信明天的演出--嘿嘿,必然是精彩絕倫的!

  紐約卡內基音樂廳今天座無虛席。

  秦薔以一襲紫色晚禮眼驚艷全場。因為她的美麗為她贏得了不少男性樂迷的支持,所以今天支持牧神一的女性樂迷,和支持她的男性樂迷成為現場分庭抗禮的兩大部分,分外搶眼。

  牧神一身著一身純白色晚禮服,襯托得他修長挺拔的外形更是貴氣十足。當他走到台上時,秦薔彷彿感覺到一股強烈的壓迫感從她左上方重重地壓了下來。

  好厲害的「殺氣」哦,她偷偷笑了。這是對她的警告嗎?警告她不要出什麼岔子。剛才在後台的時候,牧神一其實已經親口警告過她,不要搞砸了他的音樂會。

  什麼他的音樂會?!這次的主角明明是她,可是礙於牧神一的大名,無論是對外宣傳還是賣票,她和牧神一的名字都是聯袂寫在上頭,好像她個人的音樂會成了兩人的協奏會似的。

  好吧,到底是誰厲害,等到演出的時候才見真章!

  牧神一氣定神閒地站在指揮台上,沉穩冷靜的眼神環視著舞台上的所有樂團成員,握著指揮棒的右手微微舉過肩膀的高度,隨後,猶如從天而落的流星,那銀色的指揮棒倏然直瀉而下,在空中劃出一條完美的弧線,同一瞬間,一段充滿高昂雄壯色彩的音樂橫空而出。

  秦薔的小提琴聲倏然在恢宏的音樂聲中插入,緩慢而沉穩地奏出前幾個小樂段後漸漸加快速度,她靈巧的十指帶動弓弦,跳躍的音符在琴弦中掙脫出來,帶領聽眾進入一個醉人的音樂王國。

  在樂迷們如癡如醉的表情中,憂鬱的藍色來到第二樂章的主題。

  牧神一突然感覺到不對,秦薔的小提琴已經漸漸脫離了排練時的中規中矩,她是在熱情地釋放,盡情地層現她對音樂的理解。這種臨時改變的演奏方法讓他有些惱火,為了整個樂團的演出效果,他必須不斷暗示樂手也加以改變,以避免讓問題暴露在聽眾面前。

  一直到進入第三章,那如火的快板好像突然噴發的火山。小提琴的速度不斷加快,快到人的耳朵似乎已經跟不上她的節奏,那華麗的技巧以及震撼人心的情緒,讓觀眾們興奮地幾乎要從座椅上跳起來了。

  牧神一也帶領著樂團掀起一層又一層的音樂浪潮,兩邊勢均力敵,交相輝映,逐漸將整幕音樂帶向最輝煌的頂峰。

  秦薔的弓弦在跳躍,牧神一的指揮棒在飛舞。猶如完美的圖畫,他們的演奏和他們的身體都成了音樂會中一道最亮麗的風景。

  音樂戛然而止,觀眾們全體起立,爆發出熱烈的歡呼和掌聲。

  牧神一卻沒有半點笑容,他板著臉,轉過身,簡單地和觀眾致意後就匆匆走下舞台。秦薔則是在台上一次又一次享受完湧向自己的歡呼之後才款款走進後台,在那裡,牧神一已經等候多時。

  「妳想幹什麼?」他沒有立刻爆發,沉沉的聲音只是有些陰冷,這一點倒是出乎秦薔的意料。

  她聳聳肩,「不幹什麼,只是照我自己的方法來詮釋這段音樂,綵排時我已經提前告訴你了。」

  「這是妳一貫與人合作的態度?妳就不怕自己被趕出古典音樂界?」

  他好像在威脅她?秦薔再笑,「沒有那麼誇張吧?最起碼在遇到你之前,沒有人質疑過我的演奏。」換句話說,真正與音樂界格格不入的人其實是他。

  「太棒了!太美妙了!」有人拍著手大笑著走到兩人面前,一把抱住牧神一,「牧,今天是我所看到近年來你最優秀的一次指揮,簡直太精彩了!你對音樂的詮釋一直精準地像教科書,但你對音樂的熱情卻死寂了好多年,我還以為你再也找不回它們了,沒想到今天的你竟然像是重生一般,綻放出所有的激情,你不知道我有多感動!」

  秦薔認得這個擁抱牧神一的老人,他是古典音樂界德高望重的人物,是美國愛樂樂團的音樂總監史密斯先生。聽到他對牧神一的評價,她的嘴角一抿,似笑非笑地想躲開。

  但是史密斯先生可不想放開她,回身也給她一個大大的擁抱,「秦小姐,妳今天也非常出色,是妳激發了牧的熱情,恭喜妳的演出非常成功!」

  其實是恭喜她成功刺激了牧神一吧?她謙虛地回答,「哪裡,您過獎了,和牧先生相比,我還有很多要學的東西。」

  「對了,世界古典音樂典禮快要展開了,大會主席昨天還問我能不能找你做一首主題曲呢,牧,你覺得如何?」

  牧神一的眼睛一直死盯著秦薔,對於史密斯的提議沒什麼反應。「這種主題曲我沒興趣。」

  「是要怎樣的一首曲子呢?」秦薔倒是很感興趣的樣子,「要像歌劇序曲那樣的嗎?」

  史密斯先生將目光投向她,「那倒沒有特別要求,只是希望能做得既不失古典味道,又能吸引更多的流行樂迷注意。」

  「明白了,要像SarahBrightman和AndreaBocelli那種風格的。」

  史密斯先生有點驚喜,「怎麼?妳想嘗試一下作曲嗎?」

  「是啊!我一直有這方面的興趣,就是沒有真正寫過。」

  牧神一冷哼一聲,「不過是初涉樂壇的新人,膽量和勇氣倒是過人。」

  秦薔說:「怎麼,你不接的工作還不許別人接嗎?」

  「我沒有說我不接。」他出爾反爾,「我只是說我沒興趣,但並不代表這個工作我不做。」

  「那麼……」秦薔頑劣地一笑,「再來場比賽如何?」

  「比賽?」他的眸子泛起一絲波瀾。「什麼意思?」

  「你我各寫一首曲子,看看大會選擇誰的作品?」

  這種挑釁讓史密斯倒抽口氣後又欣喜若狂,「牧,我覺得你應該接受挑戰,以捍衛你的榮譽和地位。」

  「怎樣呢?」秦薔歪著頭說:「當然,如果『教皇』不屑和我這種新人計較這一點點榮譽,肯將機會讓出來,我會非常感激的。」

  牧神一冷峻的唇線慢慢揚起,看著她的眼中殺氣又濃烈起來。「不管妳是不是在使激將法,但是,我接受挑戰。」他的口氣還是那麼自大,彷彿不是接受挑戰,而是皇帝賞給臣子恩賜似的。

  「那麼,我們以一個星期為限?」她得寸進尺地提要求。

  「三天。」他似乎不想浪費時間,將比賽的難度加大。

  「好,沒問題!」秦薔是初生牛犢,勇者無懼。

  「祝妳好運。」冷冰冰的祝福聲敲過來,還是由他宣佈,「比賽從現在開始。」

  丁敏慧強行拿下秦薔戴在頭上的耳機,忍無可忍地問:「妳到底還要寫多久啊?我已經連著兩天吃泡麵啦!」

  「再忍一天吧,一天就好。」秦薔安撫著她,心裡還在琢磨著剛才想出來的那段旋律。

  丁敏慧堅決反對,「不行,再多吃一天我就要死了,妳現在必須陪我出去吃頓大餐。」

  「我走不開啦,乖,妳自己去吃。」秦薔拍拍她的手。

  丁敏慧從床上拖起她,在她耳邊大聲喊,「秦、薔!妳如果一定要謀殺我的話請提前撥打九一一!否則現在就和我出去吃龍蝦!」

  「好啦好啦,服了妳了!」秦薔用筆在譜子上記下幾個重點,很無奈地起身穿衣。

  今天距離她和牧神一的比賽約定還剩最後一天,她的曲子已經基本構思完畢,還剩下最後的套譜要多研究,不過在規定時間內交稿絕對沒問題。沒想到她果然有作曲的潛力,一下筆就如行雲流水,酣暢淋漓。但是她也不敢輕敵,憑牧神一的實力,即使沒有那嚇人的資歷和頭銜,他依然是個強勁的對手,這一仗還不知鹿死誰手呢!

  即使一路都在車中顛簸,她的思緒還在曲子上留連不已,直到丁敏慧問她,「妳要吃牛排還是龍蝦?」她才發現自己已經置身餐廳。

  「牛排好了,要四分熟的。」她從書包裡翻出本子又趕快記下幾個要點。

  「怎麼這麼拚命?就為了打倒牧神一?」丁敏慧問。

  秦薔笑笑,「談不上誰打倒誰,但我覺得那個男人太自大又瞧下起任何人,是他的生活太一帆風順了,需要點小小的打擊。」

  「可是妳不怕即使妳的曲子寫得比他好,大會礙於他的名聲,也不會採用妳的嗎?」

  「我相信這個世界是公平的。」她在膝上鋪好餐巾,微笑道:「而且即使真有這種事情發生,也沒什麼大不了的,只要牧神一自己心裡明白,到底這場比賽誰勝誰負就可以了。」

  丁敏慧無意間瞥了一眼窗外,低呼道:「還真是說曹操,曹操就到啊。」

  秦薔也轉過臉,只見一輛白色的賓士停在餐廳門口,牧神一正和一個美麗的女人走下車。

  「不知道那個女的是不是前兩天我看到的那個?」秦薔仔細辨認,「這個女的是不是去年主演過什麼『我心飛翔』的那個女演員?」

  「大概是吧,上個月好像聽說牧神一的情人是位印度裔的環球小姐啊!」丁敏慧不屑一顧,「我果然沒說錯吧!牧神一就是只會用下半身思考的雄性動物,換女人比換衣服還勤。」

  「哈,妳的比喻還真可愛。」秦薔沒有她那麼憤慨,反倒是很欣賞地看著那對男女走進來,「不過到底是俊男美女,他們站在一起還挺登對的。」

  丁敏慧警覺地說:「我警告妳啊,不許對那種沙豬男人動心!」

  「妳想像力還真豐富。」秦薔搖搖頭,侍者已經端上餐點,但她卻站了起來。

  「妳去哪裡?」

  「總要過去打個招呼啊!」她走向剛剛落坐的牧神一。「Hello,教皇大人果然是教皇大人,曲子是不是已經做完了?居然還可以陪佳人出來吃飯?」

  牧神一也沒想到會在這裡看到她,但只是眉梢動了動,依舊保持鎮定,「這種小Case不需要我太拚命。」

  「是啊!否則牧先生怎麼會這麼有精力,佳人左擁右抱,坐享齊人之福。男人的才華和他的好色程度是成正比的嗎?」她嘲弄完畢,根本不等他開口,立刻轉身離開。

  回到餐桌上,一直在觀察他們的丁敏慧好奇地問:「妳剛才和牧神一說了些什麼?我看他的臉色都綠了。」

  「說了些讓妳消氣的話。」秦薔低下頭,掩飾自己的偷笑。即使最終在作曲上贏不了他,但在口角上總可以贏得一兩分上風吧?

  「雖然那個男人很討厭,但也千萬別得罪他,古典音樂界他是一言九鼎的人物,得罪他對妳也沒什麼好處。」丁敏慧為她著想的說。

  秦薔低聲笑答,「怕什麼?古典音樂界不是屬於他牧神一一個人的君主集權制,但我也不會故意得罪他的,我沒有那麼傻啦!」

  丁敏慧還是有些擔心,「後天的比賽有把握嗎?如果輸了妳可不要太難過,起碼在對手面前不要輸了氣勢。」

  「我知道,一場比賽而已。」吃著牛排,她不忘嘖嘖讚賞,「這家牛排的味道還真不錯。」

  看她心情不錯,全然沒有半點緊張的情緒,丁敏慧也放心了。

  相比之下,遠處那一桌人就顯得氣氛凝重得多。

  「牧,你不高興嗎?剛才那個女孩子和你說了什麼?」斯蒂芬妮是好萊塢正當紅的女明星,向來眼高於頂,但是卻完全傾倒在牧神一的魅力下。剛才秦薔走過來說得是中文,所以她一句都沒聽懂。

  牧神一重重地哼了聲,「沒什麼,吃妳的東西吧!」

  那個黃毛丫頭,眼睛長在腦門上嗎?他微微瞇起眼,向左前方看去,依稀從另一個女人的背影旁邊看到秦薔的笑容。

  她從哪裡得來的這份自信?燦爛如陽光一樣,無拘無束地照耀著身邊所有的人,是因為她屢屢被人稱讚的天賦,還是僅僅因為天性開朗樂觀?

  「牧--」對面的斯蒂芬妮很不高興地叫著,「那個女孩就那麼好看嗎?」

  「少胡說。」他收回目光,心裡計劃著該怎樣在後天的比賽中一舉擊敗她。發現自己越來越不能輕視這個對手,演奏會上讓他措手不及的對決就是前車之鑒。

  「吃完飯陪我去購物吧,前兩天我看中一條裙子,想聽聽你的意見。」斯蒂芬妮沉浸在自己的興奮之中。

  「妳自己去,我一會兒還要回錄音室。」他必須及時更改作戰計劃,讓自己有全勝的把握。

  「可是人家……」斯蒂芬妮不滿意地扭了扭身子,牧神一陰鷙的眼神冷不防射了過來,立刻讓她閉了嘴。她不想失去這個男人,即使沒有一個女人能在他身邊停留超過一個月,她還是不希望自己成為眾多被他拋棄的其中一個女人。

  她迷戀牧神一,從來沒有哪個男人能讓她如此迷戀。牧神一的外表、氣質和才華讓他從裡到外都散發出驚人的魅力,如同一顆璀璨的鑽石,第一眼看到後就只想佔有,再也不肯放手。

  牧神一的眼睛悄悄留意著秦薔,當她先一步離開飯店時,還在熱情地和他揮手道別。

  但他並沒有回應,只是冷冷地目送她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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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2-6-30 15:17:31
第三章

  當一迭樂譜和一張CD同時擺放在大會主席桌上時,秦薔意識到自己所犯的第一個錯誤--經驗不足。

  她只知道作曲,卻沒有想到做一份成品出來,其實也不能完全歸咎於經驗不足,因為三天的時間她還不足以去聯繫調動樂團來配合她錄音。但牧神一就不一樣了,在全美至少就有七八個樂團是他曾經執棒調敦過的,更不用說他現在還擔任紐約大都會歌劇院的音樂首席總監和指揮,錄音對他而言根本是不值一提的小事。

  好在主席先看了她的樂譜,看完後大加讚賞,「真看不出秦小姐是第一次作曲,妳的曲風成熟,旋律優美,很符合我們這次大會的氣氛。」

  秦薔緊張了半天的心終於稍稍平靜下來,沉穩地向主席道謝。

  接下來自然是看牧神一的表現了。

  CD光碟被放入高級音響中,優雅如天籟的女聲吟唱從音箱中流瀉出來,屋中除了牧神一外大部分的人都是眼前一亮,包括秦薔。

  厚重而嚴謹的曲風中,優雅高貴的氣息融入每一個音符,那位女高音如絲綢般光滑的嗓音似月光女神溫柔地照耀大地。

  秦薔實在忍不住了,悄悄走到他身邊,低聲問:「這個女聲是Sarah嗎?」

  「嗯。」牧神一警惕地看著她,等著聽她後面會說出什麼難以入耳的言論。

  沒料到她卻異常興奮地說:「真沒想到,這麼短的時問內你居然可以把她請到!Sarah的聲音永遠都是那麼美啊!」

  她激動地墊起腳尖擁抱了下牧神一,這突如其來的舉動讓他又迷惑了。

  「比賽我認輸,這張CD可不可以Copy一份送我?我保證嚴守CD中內容的機密。」她舉起手做出發誓的樣子。

  這一刻,比賽的結果對她來說已經不重要了,最重要的是能拿到自己偶像演唱的新曲,這可是全球首發且唯一存在的母帶啊!

  牧神一盯著她,沒有回答。

  大會主席先咳嗽了一聲,想喚回兩人的注意力,「我看這件事回頭再說,透過你們這次的比賽,我們得到了兩首非常優秀的作品,牧的作品做為大會的開幕曲非常合適,秦小姐,妳願不願意讓妳的作品做為我們的閉幕曲?」

  「非常樂意!」她沒想到自己還有扳回一城的餘地。

  「那麼,對於兩位的貢獻,我代表大會向你們致上最真誠的感謝!」

  牧神一輕輕摸了摸下巴,「對於作品的安排我沒異議。」

  「那麼我的要求呢?」秦薔追問。

  「妳的?」他幽幽地看著她,「要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就要付出一定的代價。」

  「你需要我付出什麼代價?」她雖然急於得到那張CD,但最基本的警覺性還是有的。

  這回換成牧神一微笑了,「今晚一起吃晚餐如何?」

  秦薔看了他一下,「你確定今晚沒有別的約會嗎?」

  「曾經有,但現在沒了。」

  他的微笑裡怎麼會有幾分曖昧的味道?秦薔認真考慮了一會兒,最終還是決定答應。在公開場合下,他能對她做什麼?以他的人氣和名望,還不需要對她這麼個小女孩下「毒手」吧?

  「吃得慣意大利菜嗎?」牧神一拿著菜單看了一眼,又遞給秦薔,「還是主隨客便好了。」

  她不客氣地接過菜單,「沒想到教皇也會如此紳士,我一直以為餐桌上也是由你做主導呢!」

  「以前都是?不過今晚我想破例一次。」

  她的眼睛從菜單中抬起,「為什麼?」

  「為了……紀念這一次比賽。」他用湯匙盛起一塊方糖放在咖啡裡,輕輕攪拌。溫和的口氣和親切的笑容,讓他不再像那個老是咄咄逼人的教皇。

  但是他如此地多變,哪個才是他的本性?

  秦薔悄悄地打量他卻被他發現,「想從我臉上看出花來?」他問,難得帶著幾分幽默感。

  「只是對你好奇。」她坦言不諱。「請我吃飯的真正目的到底是什麼?」

  前幾天比賽時牧神一的眼神簡直恨不得把她生吞活剝,怎麼可能這麼快就變成了謙謙君子?打死她都不信。

  「好吧,我說實話。」他的唇紋又深了幾分,「我說我對妳這個人開始感興趣了,妳信嗎?」

  「嗄?」秦薔手中的玻璃杯差點掉在桌上,怎麼怕什麼就來什麼?「教皇大人,你大概是眼花了,我這樣一個渾身是刺的女孩子沒有任何魅力可言,和你那些美麗情人更是比不了。」

  「妳不需要和別人一樣,帶刺的玫瑰其實是最美的。」他的眼睛追逐著她閃爍的眼神,勾起嘴角,「怎麼?被我這句話嚇到了?」

  「是的。沒想到教皇的眼光會這麼獨特。」她急忙打哈哈,心裡一陣混亂,想著自己該如何應對。

  他卻先笑了,「不用太緊張,妳還嫩得很,我暫時沒興趣對妳動手,只是有興趣和妳再多合作幾次。」

  秦薔呼出一口氣,「哦,合作嗎?我沒問題。下半年我都有檔期。」

  接下來的一個小時,兩個人的聊天是在友好和平的氣氛下進行的。秦薔甚巨偶爾還會產生錯覺--到底是不是她心存偏見,誤會了牧神一的為人?

  吃完飯,當他提議送她回家時,她沒有拒絕。

  坐在他的車上,她開著玩笑,「有多少女人上過你的車?」

  「不記得了。」坦白是他最大的優點。

  「那麼多女朋友,你能準確地區分出她們嗎?不會在打電話、聊天或者說夢話的時候叫錯名字?」

  牧神一斜眼看了她一秒,「妳的好奇心很強。」

  「你直接說我八卦就好了。」她咯咯笑著,今夜喝了兩口紅葡萄酒,沒想到酒力發作得那麼快,現在她的頭已經有些暈了。

  拿出電話打給丁敏慧,「敏慧,我現在就要回家了,對,牧神一送我,放心啦!不會有事的。」

  聽她打完電話,牧神一悠悠問道:「我的形象是不是在妳和妳的親朋好友眼中已經無可救藥了?」

  秦薔笑笑,「大部份人沒辦法接觸本人的時候就只能相信媒體。而且你也知道,你在外面的名聲是如雷貫耳。」

  「如雷貫耳的糟糕?」他反問:「在妳眼中,我是個什麼樣的人?」

  她揉了揉脹痛的太陽穴,「你在音樂方面非常出色,你的才華是絕對一流的,但你在做人方面卻很失敗。」

  「怎麼失敗?」他的聲音沉了下來。

  「你自大、自負、高傲、孤芳自賞,這說明你不會有什麼朋友。你多情到濫情,永遠不會有一份真正屬於你的愛情。」她喃喃數落著對他的認識,因為酒醉,沒有力氣去看牧神一鐵青的臉。

  「妳家到了。」他停下車,車窗外已經可以看到秦薔所住別墅的燈光。

  「哦?到了?」秦薔揉揉自己的睡眼,模糊地抓起背包,另一隻手去開車門。

  「等一下。」牧神一從後面拍了拍她的肩膀,「妳想不想知道我為什麼會有那麼多女朋友?」

  「因為你魅力無邊?」她回頭嫣然一笑。

  他也對她笑,「也對,也不對。其實是因為我很好奇,到底不同的女人吻起來的感覺會有什麼不同?」他的手臂突然一用力,將秦薔扯進自己懷裡,然後熟練地用手緊箍住她的後腦,帶著他強烈氣息的熱吻就這樣侵略了她的唇瓣。

  原本混沌的明眸倏然張大,所有的神志都在瞬間重新衝回大腦。但這一切意識得太晚,當秦薔想要回擊他一記耳光時,牧神一卻悠悠地笑道。

  「果然如我想像的青澀。也好,乾淨的女人現在已經很少見了。」

  她怒目而視,「你想幹什麼?」

  「這話問得好。」他鬆開手,對她深深微笑,「不過答案要妳自己去想。晚安。」

  站在夜風中,秦薔瞇起眼,攥緊拳頭。可惡,自己的一時失神竟讓他佔了便宜,看來之前的那個作曲比賽只是兩人戰爭中的一役,真正的決鬥還在後面。

  丁敏慧在樓上推開窗戶大喊,「妳怎麼還不上來?吹夜風很好玩啊?」

  她咬緊牙關,轉身走進大門。

  明天她要去一趟書店,看看美國有沒有賣《孫子兵法》,與牧神一打交道已經不能用常理來推斷了。越是困難越是要挑戰,在她秦薔的字典裡從沒有「認輸」兩個字。

  牧神一,準備接招!

  牧神一從浴室走出來,頭髮還滴著水,他一邊用毛巾擦著頭髮,一邊翻看今天的報紙。

  電話響起,他接起來:心不在焉地問了聲,「誰啊?」

  「牧你好討厭,說好了今晚在莫斯科餐廳見面的,人家等了你三個小時耶!」斯蒂芬妮幽怨地說。

  「哦,是嗎?我忘了。」他打開冰箱,拿出一罐啤酒。

  「你怎麼可以忘記?好吧!你說,要怎樣彌補我的精神損失?」斯蒂芬妮藉機進攻。

  「妳說說想要什麼,我看看能不能給妳。」他太瞭解這種女人了,她們的心和嘴永遠不一,而且她們每走一步都有自己的目標和目的。他就不信斯蒂芬妮今天真的會在餐廳等他三個小時。

  「明年的維也納新年音樂會,你要陪我去。」她的要求對於別人來說稍微難了一點,因為維也納金色大廳的新年音樂會,每次至少都要提前一年預定座位,而且也絕不是一般人可以買到票的。但是對於古典音樂界的「教皇」牧神一來說,這件事倒是輕而易舉。

  「我爭取看看吧!」牧神一不想給她明確的答覆,誰知道下個月他還會不會對這個女人有興趣,更何況是明年。

  「什麼叫爭取啊?」她不依不饒地撒嬌。

  「那麼,如果我說『不可能』,妳就滿意了嗎?」牧神一冷淡的聲音讓斯蒂芬妮知道自己已經逾越了他所能容忍的底線。

  牧神一從來不讓女人約束自由的,這是他的情人們必須遵守的準則之一。

  「牧,明天……」

  「明天我有事。」他漠然地打斷她。「我有空的時候會打電話給妳的。」

  「好,我等你。」斯蒂芬妮不敢再有更多的廢話了。

  但是,電話掛斷後的三秒鐘,電話鈴聲再度刺耳地響起。

  牧神一不耐煩地接起來就問:「還有什麼事?」

  另一頭傳來的卻是清澈的男聲,「怎麼?是你的情人在煩你嗎?」

  「千藏?」牧神一聽出對方的聲音。「找我有事?」

  明千藏,牧神一難得的好朋友。幾年前他在美國留學遇到正在美國執棒指揮的牧神一,牧神一對他在音樂上的才華非常推崇,極力遊說他加入古典音樂界,雖然被他婉拒,但兩人還是因此成為很好的朋友。

  「我和念情現在在紐約。」明千藏說:「那天的音樂會很出色。」

  「你們來怎麼不通知我一聲,我好給你們留兩個好點的位置。」牧神一對待朋友向來很大方。

  「只是小事何必麻煩你。」

  「那怎麼現在想起打電話給我了?」

  「有件事要請你幫忙。算了,我讓念情和你說。」話筒那邊很快換成了方念情的聲音,「神一,你最近有沒有興趣接連續劇配樂的工作?」

  他嘴角噙著笑,「怎麼?難道妳不畫漫畫,改涉足演藝圈了?」

  「不是,是我的一位中學同學,現在在日本當連續劇製作,他的戲就差配樂了,但他一直找不到合適的作曲者,他說這部戲一定得配上有古典味道的插曲才完美,但是現在的日本配樂多屬電子風格,有真正古典韻味的音樂很難找。」

  「好了,我明白了。」他懶得再聽下去,「對方出多少錢?」

  「真是個道地的生意人。」方念情不知該笑還是該氣,「你們的貪慾就不能表現得收斂點嗎?好吧,我同學說大概只能出一百萬日元吧!如果你嫌少,我可以私自掏腰包補足差額,因為那部戲真的很好。」

  「OK,讓對方準備劇本和合約傳真過來,我再考慮一下。」牧神一不是那種朋友義氣一來,就衝動到敢把自己身家都賠進去的人,他挑選工作向來苛刻且嚴謹。

  儘管如此,方念情還是很高興,「我先替他謝謝你了,那麼告訴我你的傳真號碼,我去通知他。」

  記下號碼之後,她又好奇地問了一句,「最近你還沒有找到讓你心儀的佳人嗎?」

  牧神一哼了聲,「美女如衣服,一天換一件還嫌太少,誰會只挑一件穿到底?」

  方念情笑道:「我若是在你面前,一定代表全天下的女人狠狠甩你一巴掌。」

  他拍了拍臉,不知怎的忽然想起了秦薔,今天他倒是差點被她甩一巴掌。如果不是他走得快,以秦薔當時恨不得殺了他的眼神看來,他未必能毫髮無傷的全身而退。

  多刺的玫瑰挑戰性高,要想採下,真得要冒不少風險。

  幽幽的,他輕輕笑了。也許這是一個很好玩的遊戲,現在才剛剛開始,他還不想結束。

  晚上十二點,秦薔偷偷打電話給宋世豪。

  「世豪,你到底什麼時候要來把敏慧認領走?我快受不了她了。」

  宋世豪淡淡地說:「她如果覺得在美國會更自由快樂的話,就讓她住下去吧!最近我沒有時間。」

  「你是怎麼回事?在忙什麼?居然忙得連老婆都不要了?你小心她哪天真的飛走了,到時你會後悔死的!」她覺得他的口氣和以往有些不同,又說不出是哪裡不對。

  「她如果真的要飛,我會給她天空任她去飛的。」宋世豪說:「反正她說離婚也不是一次兩次了。」

  「嗄?不要啊!你們不會真的鬧到要離婚的地步吧?」她心裡有些吃驚。

  「還有事嗎?我這邊比較忙。」宋世豪要掛電話。

  秦薔趕快接著說:「不管怎麼樣,你們之間有問題總要談清楚,不能這樣迷迷糊糊地過下去!」

  「我知道,等我忙完了,我會找她談的。」

  「你最近都在忙什麼?」

  「一部連續劇,我第一次做製作人,作曲家還沒有找到。」

  她立刻興奮起來,「要不要我幫忙?」

  「妳?妳會作曲嗎?」

  「剛剛開始,不過成績還不錯。」她很有自信,「告訴我你需要什麼樣的曲風,我做個試聽片給你聽看看。」

  「好吧!把妳的E-mail給我,一會兒我將相關資料寄過去,現在我真的要去工作了。」也許是不願意談丁敏慧的事情,宋世豪匆匆結束了和她的電話。

  「這麼晚了妳在和誰講電話?」丁敏慧打開她的房門,一個腦袋探了進來。

  「一個朋友。」秦薔掩飾地說,然後把她往外推,「妳回去睡覺吧!」

  「我睡不著,想和妳聊聊。」丁敏慧賴到她的床上。

  秦薔很無奈,走到床旁的電腦桌前,打開了電腦,「聊什麼?聊妳的婚姻?」

  「是啊!除了這個,我還能說什麼?」

  「妳不是已經決定要在紐約學美術了嗎?直接和世豪說啊!」秦薔已經看到信箱中躺著一封信,是宋世豪發來的。

  「我怕他不同意。他一直不贊成我出門工作,現在我要是在紐約上學,等於要長期兩地分居,世豪非氣死不可。」

  「老公和事業,妳到底想要哪一個?」她開始閱讀劇本,嗯,宋世豪不愧是日本首屈一指的編劇,一開頭就寫得引人入勝,對於作曲的要求也寫得很詳細,看來是非常有挑戰性的一個工作,她的興趣越來越濃了。

  「我兩個都想要。」丁敏慧撇撇嘴。

  「貪得無饜。」秦薔說:「這就是你們結婚之後的難處。如果你們還是戀人,只需處理兩人之間的感情問題就好,根本不必煩惱工作啊、學習啊、妳養我、我養妳這一類的責任。」

  「女人最後不都是要走進婚姻的墳墓。」她咬著指頭,「我只是想要一點呼吸的空間和生活的自由。」

  「在婚姻的世界裡妳想要的太多了,老公、愛情、事業、自由,這是根本不可能的。」秦薔對她天真的想法嗤之以鼻,順手抓過桌邊的一迭空白五線譜,今晚準備開夜車,先把樣稿寫出來。

  就這樣,當丁敏慧絮絮叨叨了三個小時後終於睡去,她也總算戰勝睡神,譜好了初稿。

  早上她還沒有醒來,就聽到丁敏慧在外面大叫,「天啊!這是誰幹的?」

  她趕到門口一看,只見丁敏慧正氣呼呼地在原地轉圈。就在大門口,有一隻被人殺了帶血的死鳥放在那裡。

  「這簡直是惡毒的詛咒!」丁敏慧怒不可遏,「藏頭縮尾的傢伙!」

  秦薔也覺得奇怪,自己最近沒有得罪什麼人啊。「算了,也許只是別人誤放的。」今天她要忙的事情太多,實在沒有工夫理會這種小事。

  本來她是很不想再理睬牧神一的,但是當她要製作曲子的試聽片時,因為自己沒有合適的器材,又找不到專業人士幫忙,繞了一圈,最後只有回頭求助他。

  牧神一的回答很簡單。「我現在在錄音,妳要是感興趣就過來吧!」

  她按照他說的地址過去。很巧,他正在錄製一張古典音樂專輯,現場就有管絃樂團。

  秦薔在外面等了一會兒,終於盼到休息時間,她問牧神一,「可不可以把你的樂團借我用一下?」

  「借妳?妳要幹什麼?」他看到她手中拿的樂譜,「剛寫了曲子?」

  他伸手去拿,秦薔沒有反對。雖然那天他的強吻讓她對這個人的厭惡感增加了十倍不止,但是公歸公,私歸私,作曲方面她還是菜鳥,需要聽聽他的意見。

  他簡單地看了一下譜子,輕輕哼了幾段,「這是寫給誰的?」

  「我朋友的新戲。」

  把譜子還給她,牧神一說:「妳的東西還太嫩,總是拘泥於那一點旋律,缺乏變化。」

  對於他直言不諱的批評,秦薔不急不惱,虛心接受。「你覺得我應該怎麼改進?」

  「請我吃晚飯,我就告訴妳。」他又用那種詭異的笑容面對她。

  秦薔不會再上當了,「我看我還是找個免費的老師好了。」

  「等一下。」他好像突然想到什麼,一把又拿回曲譜,眼睛看向最上方秦薔手寫的劇名--心的進行式。

  他的眉心緊蹙,「這是這部戲的名字?」

  「是啊!」秦薔覺得他的眼神變化劇烈,好像一瞬間突然變得很生氣。

  「搞什麼鬼?」他低聲咒罵了一句,拿出電話立刻撥號,「宋先生是嗎?請問你究竟要在一部戲中用幾個作曲者?」

  對方不知說了什麼,牧神一的表情才稍微有所緩和,他沉默著聽了一會兒,最後說:「好吧!我不希望我們第一次合作就是在不好的氣氛中進行,我會與你的那位作曲者溝通這個問題。」

  秦薔聽得有些糊塗,「你打電話給誰?」對方姓宋?天,該不是宋世豪吧?難道這次的工作她又和牧神一撞在一塊兒了?

  「如果你接了這個工作,我可以考慮讓出。」其實她也知道自己還不是很能掌握作曲的技巧,目前還在學習階段而已,她不想搞砸了宋世豪的連續劇。最重要的是,她覺得如果可以由牧神一來作曲,對於他的戲將會起很好的宣傳作用,而她卻辦不到這點。

  「妳打退堂鼓了?」牧神一倒沒想到她這麼容易就放手,和上次的比賽完全是兩種態度,這不像是她的脾氣。「妳不是叫『逞強』的嗎?」他斜眼看著她。

  秦薔一愣,立刻明白他在拿她的名字開玩笑,卻也不生氣,「有些事情是不應該逞強的,在教皇面前,我甘拜下風。」她這一次願意讓位,是不願牽連自己好友的工作。

  牧神一看了一眼錄音室內已經重新就座的樂團,「等我一會兒。」他匆匆走進錄音室。

  秦薔在玻璃牆外看著他指揮樂隊的樣子,他今天錄製的是貝多芬的曲子,樂聖貝多芬彷若在牧神一的身上復活。站在樂團前的他體型顯得特別修長,魔鬼般的身材比例讓人垂涎,每個動作都如君臨天下的王者,即使是聽不到樂音的貝多芬重生,只要稍稍看他的動作,便會知道這個人對他的音樂有多麼精深的理解。

  去除對牧神一個人的偏見,跳出合作時本身站在舞台上的位置,若以一個平常人的角度去觀察,秦薔突然發現他在指揮時的魅力真是無人可敵,連她都不由自主地會被他的表情、手勢所迷惑。

  「教皇」牧神一,真是名不虛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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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2-6-30 15:18:00
第四章

  「要喝什麼?威士忌還是白蘭地?」牧神一拿出兩個高腳杯,從架子上取下一瓶酒。

  秦薔沒想到在錄音室的後面,居然有這樣一個裝潢高級的私人酒吧,「這間錄音室和這個酒吧都是你的?」

  「對,我偶爾和人在這裡談音樂,錄音累了就來坐一下,喝個兩杯,等找到靈感了再回去工作。」

  秦薔稱讚道:「不錯的想法,勞逸結合。」

  他將杯子推給她,「紅葡萄酒。」

  「又是酒?」她沒有動手,「今天我不會給你機會了。」

  牧神一挑著眉毛看她,「妳很保守啊,小姑娘,一個吻在西方世界裡只是禮貌的招呼而已。」

  「但是你那天不夠禮貌。」秦薔板起面孔,「而且我不認為你那個吻是在和我打招呼。」唇舌糾纏的深吻會是什麼禮貌動作?

  「沒有人教過妳接吻的技巧嗎?」他好像在故意挑逗她,肘部撐在吧檯上,歎近她的身體,「妳的唇形很好,味道不錯,如果勤加練習一定會是個高手。」

  「色狼。」她真想把那杯酒潑在他臉上。什麼「唇形很好,味道不錯」?當她的嘴巴是水果啊?

  「你找我要談什麼事?」她沉下表情,對這個人簡直不能給半點好臉色,他太懂得怎麼擄獲女人的心了,只要稍微失神就會中了他的圈套。

  「妳要寫的這個曲子,也有別人委託我寫了,不過我心裡有個想法,還沒有動手。」他端正了神態,擺出談公事的樣子。「既然妳堅持要讓給我寫,我倒覺得,與其妳我變成敵人,下如再合作一次。」

  「怎麼合作?」

  「我這部作品中有絕大部分的旋律是由小提琴來完成,而且琴聲必須有很豐富的變化,憂鬱的、熱情的,這種風格妳比較拿手。」

  秦薔遲疑了一下,「如果我不同意呢?」

  牧神一聳聳肩膀,「妳不同意我也無所謂,反正這個工作我也只是幫朋友的忙,沒什麼賺頭,寫不寫本來就無所謂,但那個宋世豪不是妳的朋友嗎?妳親自完成不是更好。」

  這算是一種威脅嗎?她靈敏地聞出他話語背後的含義,她不知道是不是很需要牧神一來作曲,為什麼之前打電話給宋世豪的時候沒有聽他提及?

  但是無論如何,幫宋世豪找到最好的作品她是義不容辭,更何況,他的作品是業內公認的NO.1,能錄製由他作曲監製的唱片,成為他作品的首席詮釋者也是一種光榮,對於她的事業會有更好的推動作用。

  她飛快地在心中算計著得失,當牧神一舉起第三杯酒時,她給了答覆,「好,我答應。」

  他還是挑挑眉,向她舉杯,「那麼,為了我們的合作愉快,是否該喝一杯慶祝?」

  「哼哼,這些名貴的酒還是留給你自己喝吧,我無福消受。」為了朋友賠掉自己的立場沒什麼大不了的,但是如果連人都賠進去就不值得了。

  「那好,請妳喝咖啡,這妳該不會拒絕吧?」他不知道從哪裡變出一個咖啡壺。

  兩個人說著說著,很快就將話題引向那部作品,秦薔因為已經寫完了初稿,所以有很多的想法。牧神一在這次合作中並未立刻展現出他霸道獨斷的本性,很有耐心地聽她說完想法後,在她的曲譜上做了一些標記,與她討論了很多譜中的問題。

  秦薔本來只是覺得自己的作品有問題,但是具體問題在哪裡還不是很清楚,聽完他的分析之後立刻恍然大悟,不禁佩服得五體投地。

  若是口語無法表達清楚的時候,牧神一便會帶她到前面的錄音室,用鋼琴演奏新創作的曲子。

  兩個人一談便忘了時間,當秦薔抬起頭時,驚訝地發現已經是晚上十一點了。

  「這麼晚了?我要回家了。」

  「真是乖寶寶啊!」他輕諷道:「回家晚了媽媽會打屁股?」

  「我爸媽都在台灣。我朋友現在和我住在一起,而且我不習慣太晚睡覺。」她收拾著東西。

  牧神一忽然用自己的大掌蓋住她忙碌的小手,「靈感來的時候也要遵守時間嗎?」

  她不著痕跡地把手抽回來,微笑著說:「偶爾當然也會開夜車,不過我覺得小紅帽睡在大野狼身邊實在是件危險的事。」

  牧神一無聲地笑笑,沒有再阻攔她。

  她離開的時候,聽到牧神一打電話給一個人,「半個小時內,到我的錄音室來,逾時不候。」

  好簡單的一句邀約,雖然不知道對方是誰,但是這麼晚的時間,又是這種口氣,不用想都知道對方一定是牧神一第XX號情人。

  做他的情人還真是辛苦,要不分晝夜二十四小時隨傳隨到。

  秦薔為那些迷戀上他的女人感到惆悵,轉而又想,她在這裡瞎感慨,也許那些女人倒是樂在其中。就好像古代帝王后宮多怨女,但是哪個妃子被帝王宣見的時候不是樂成一朵花?也許那些情人就是這種心情吧?

  關上門,她似乎看到他點燃了一支煙,姿勢很優雅地吞雲吐霧。這種男人,連抽煙的動作都有迷惑人的魅力,難怪那些女人會染上無藥可救的情癡病。唉!

  接下來的一個星期,秦薔和牧神一的合作真正開始,介入他的生活之後,她才發現他是個生活極有規律和條理的人。別的不說,以他的精力,每天拚命工作,晚上還要對付N個情人,第二天居然能保持精力充沛,光是這一點就讓秦薔歎為觀止又非常佩服。

  有一次秦薔忍不住問他,「你是怎麼安排你白天和夜間的生活?」

  她話裡的意思牧神一當然明白,於是反問一句,「妳想嘗試一下嗎?試過就知道答案了。」

  再說下去就成了兒童不宜的話題,秦薔當然知道適可而止,不過牧神一在音樂方面的才華更是讓她歎服。他敏銳的音感,以及隨時隨地都源源不絕的音樂靈感,不拘形式的音樂風格,讓她在羨慕和佩服的同時,也不斷加快自己的腳步以追上他的節奏。

  牧神一不是個喜歡在原地等人追上來的人,他要求他的合作者必須能隨時跟上他的速度。秦薔當然不會示弱,她的表現如何牧神一併未評價,但他經常會停下筆來聽她訴說自己的想法,然後淡淡地點了下頭,又深深地凝視她一陣。

  「你覺得如果在這裡加一段進行曲式的話,會不會有戰鬥效果?」秦薔轉動著手中的筆。

  「這是愛情主題的戲,加什麼戰鬥效果?」牧神一皺皺眉。

  秦薔笑了,「人類天生就是好鬥的啊!男人和女人在一起時只有一個主題--就是不斷地征服對方,征服對方的心和對方的身體,這不是戰鬥是什麼?」

  他輕輕哼笑,「妳是征服過誰還是被誰征服過?理論很新穎。」

  「我看多了別人的戰鬥,已經有戀愛疲勞症了。」

  「不親自嘗一嘗,永遠不會知道愛情真正的味道。」牧神一捏了捏她的臉蛋,水嫩嫩的,沒有任何脂粉,手感很好。

  秦薔一掌打下他的手,「別動手動腳的,看下一段。」

  「我累了,休息一下。」他站起來,走到鋼琴前,順手彈下一段簡單的音符。

  「哈,你所謂的休息就是彈琴嗎?」

  「小時候彈琴是練習,現在彈琴對我來說就是休息。」牧神一輕輕敲擊了幾個琴鍵,忽然眼前一亮,「我有一個不錯的想法,把妳的小提琴拿過來。」

  她聞言取出坎特拉。

  「站在琴旁邊,看看妳能不能跟上我。」

  他修長的十指在琴上彈出一段絢麗的華彩樂段,如行雲流水,瀑布銀川。接著,激昂的、富有戰鬥力的進行曲式出現,他認可了秦薔的想法,並且在瞬間做出新的曲子。

  她的小提琴如同女人的歌聲,在氣勢磅礡的鋼琴聲中婉轉纏繞,兩種樂器的聲音糾結在一起,好像男人和女人在追逐情慾世界裡的靈肉交融。自由、奔放,又赤裸裸。

  牧神一的琴聲十分隨性,想到哪裡就彈到哪裡,這考驗著秦薔良好的應變能力。但是即使他花樣百出,依然甩脫不開她小提琴聲的緊緊追纏。

  當鋼琴聲和小提琴聲在同一時間震顫地奏出最後一個音符時,他們好像同時聽到自己激烈的心跳聲,兩個人都是面泛紅潮,激動地盯著對方。

  他站起身,側步站到她面前,一隻手捧住她的臉,「我還從來沒有遇見一個像妳這樣的女人,可以拉出如此完美的琴聲。」

  秦薔笑了,她也想說,牧神一的琴聲同樣是無以倫比的完美。

  豈料,還沒開口,他的臉便朝她壓了下來,兩人的唇相碰,這一次他吻得很淺,是一個真正禮貌性的吻,似乎在感謝她剛才與他的合作成功。

  兩人的喘息都很急促,還沉浸在激情中沒有消退。誰也沒注意到錄音室外站了一對男女。

  突兀的掌聲響起,接著有個女人在感歎,「你們的合作太美妙了,像呼吸和心跳般配合得天衣無縫。」

  牧神一轉過臉,看到門外所站的那兩個人後有些吃驚,「你們怎麼會來?」

  「我們要回去,臨走前念情說一定要來看看你,感謝你的幫忙。」明千藏優雅愜意地擁著方念情,似笑非笑地看著屋中的兩個人。「牧神一無論到哪都有美女相陪,艷福不淺啊!」

  「彼此彼此。」他早就習慣周圍人對他好女色的調侃。

  「那個女孩是你的新目標?和以前的不太一樣哦!」方念情好奇地打量著秦薔。

  「都是女人,有什麼不一樣的?」他走出錄音室。

  自己被他吻的那幕讓外人看到了,秦薔覺得很不好意思,於是躲在錄音室裡假裝調弦。

  方念情看著她的背影,說:「她的味道很真很純,又充滿熱情和靈氣,最重要的是,我第一次看到一個人可以兩度激發你的熱情和才華的潛能。」

  「你覺得她和我契合嗎?」牧神一突然問。

  她想了想,「從我的角度上看,你們很相配,但是從音樂的感覺來聽,你們兩個人似乎在彼此競爭,互不相讓,這不應該是情侶的相處方法。」

  「戰鬥,」他低低地笑出聲,想起了秦薔的比喻,他和她之間就像在進行戰爭的敵對雙方,即使現在是合作關係,但這種敵對的情緒依然連外人都看得出來。「這樣才顯得有趣啊!」

  他回頭看了秦薔一眼。彼此征服,彼此糾纏,彼此折磨的感情,他沒有經歷過,不過,這個女孩應該會帶給他一種前所未有的經歷,他越來越期待了。

  在他的工作室又工作了一天,第二天早上十點秦薔才好不容易爬起床,推開落地門,拿起地上的報紙,她習慣性地向外看了看。還好,今天門口很乾淨。

  最近連續幾天,她的門口經常出現一些古怪的東西,不是動物的死屍,就是斷了頭的布娃娃,似乎真的有人存心要向她示威,但是又一直沒有線索可查。

  她報了警,警方也進行埋伏調查,但這些古怪的東西卻再也沒有出現,可見對方已有所察覺。

  這應該只是一段不和諧的插曲,不會有什麼大問題吧?

  打開報紙,赫然發現頭版上好大一張照片寫著--樂壇教皇鍾情好萊塢女星,年底完婚?旁邊配的照片是斯蒂芬妮深夜在牧神一家門口與他擁吻的照片。

  牧神一的花邊新聞每年都有很多,這樣的照片也多到不勝枚舉,只不過年年女主角都不同,所以這樣的消息並不奇怪。秦薔暗暗為斯蒂芬妮感到惋惜,只怕這又是一個設計愛情但卻弄巧成拙的可憐女人,牧神一豈是能任人擺佈的?

  果然,當她來到他的工作室時,正好聽到他在跟斯蒂芬妮講電話。

  「照片是妳找人拍的吧?以後不要再打電話找我,我們之間結束了。」他簡單地下達命令,不給對方任何辯駁的機會就掛斷電話。

  秦薔問:「難道不會是狗仔隊拍的嗎?你不怕冤枉了她?」

  「我在決定和一個女人交往之前,已經非常清楚她的脾氣性格,她能做什麼,底線在哪裡我都能猜到。更何況,就算是狗仔隊拍的又如何?我已經準備結束這段關係,這個報導倒是幫了我的忙。」牧神一不帶感情的說。接著走到鋼琴前,準備開始新的工作。

  「從沒有失手的時候?」她追問。

  「妳指什麼?」

  「比如,不小心有個女人懷了你的孩子,要你負責。」

  他俊邪的笑容帶著淡淡的冷酷,「不可能。我不會給任何女人這個機會。」

  她覺得這個男人生出來就是要當女性殺手的,可歎那些女人都不爭氣,也給這種男人太多機會。

  「妳有沒有想過妳的情人該是什麼樣的?」牧神一忽然反問她。

  她想了想,「應該是溫柔體貼,給我足夠的自由,對我百般呵護,還要崇拜我,尊重我……」她嚮往地想著自己未來老公的樣子,還沒有說完,牧神一卻冷笑一聲。

  「真是幼稚,原來妳要的是像條狗一樣的男人。這世上可能會有嗎?」

  「當然有啦!宋世豪就是那樣的人!」她脫口而出,心中也立刻明白自己為什麼一直對好友的離家出走覺得不解和憤怒,因為她羨慕敏慧可以找到一個那麼出色的老公,也氣憤她不知道珍惜。

  他眉骨微沉,批判的眼光瞥向她,「妳該不會是暗戀宋世豪吧?」

  「我才沒那麼變態。」她對他的話嗤之以鼻。

  「那可不一定,聽妳的口氣就像。」

  秦薔打了他的後背一拳,「牧神一,別因為我沒有迷戀你就對別人懷恨在心。」

  「妳少自大了。」他不屑再和她討論這個話題,一番鬥嘴之後,兩人再度將目標轉向工作。

  今天工作進行到收尾階段,晚些時候樂團成員全部到齊,整整錄音一天,才將所有的曲子都製作完畢。

  夜裡十點,所有的樂團成員都已離開,秦薔和牧神一才完成最後的工作。秦薔非常興奮,急於把作品寄給宋世豪聽。

  「不喝點什麼慶祝嗎?」

  他的邀約聽起來不容拒絕,所以這一次秦薔只是猶豫了下卻沒有拒絕。

  還是那個酒吧,牧神一沒有強迫她喝酒,給她另外調配了一杯。

  「這杯是我自己發明的,主要是蘋果汁,只加了一點甜酒而已。」他將酒杯遞給她。

  秦薔小心翼翼地抿了一口,味道不錯,酒味沒有那麼重。

  「牧神一,其實你也有很溫柔的時候,為什麼對你的情人卻老是那麼冷酷?」

  「大概因為我不愛她們。」他倒是回答得乾脆直接。

  「不愛她們?不愛她們為什麼要和她們在一起?」

  「男人和女人在一起,未必是為了愛,為了愛而在一起是少男少女的浪漫遊戲。」他又拿出一罐鹽和幾個橘子,朝她眨眨眼,「要不要玩個遊戲?」

  所謂的遊戲,就是兩個人剪刀石頭布的划拳,誰輸了便吃一勺鹽,喝一口酒,再吃一辦橘子。

  秦薔開始是覺得好玩,所以加入遊戲,她很想看看牧神一出醜的樣子。真正玩起來後才發現自己又中了他的圈套,十次划拳有八次是他贏,不一會兒工夫,她已經被那杯酒精很少的水果酒灌得暈陶陶的,只好舉手投降。

  「不行不行,你這是存心陷害,我不玩了。」她趴倒在吧檯上,頭又開始疼了。

  牧神一扶起她的臉,望著她的眼睛,「妳現在是想回家還是想睡覺?」他故意問得古怪,讓秦薔不由自主跟著他的設計回答,「睡覺。」

  他微微一笑,抱起她,走到吧檯旁邊的另一間屋子裡。這是他的臥室。

  滿臉紅暈的秦薔,呼吸間都是水果酒的香甜味道,微醺中帶著致命的誘惑力。

  牧神一忍不住低下頭,在她唇上吻了一下,她的反應不像清醒時那麼激烈,大概是他冰涼的嘴唇讓她在燥熱中找到了些許依靠。她的嘴角上挑,彷彿很滿意他的吻,對於牧神一這樣的男人來說,這種微笑無疑具有另外一層含義。

  於是他深入地吻下去,以他的吻作為可以燎原的熱火,讓她沒有辦法推拒。

  「牧神一,你、你找錯人了。」她殘存的意志告訴她,接下來會發生很危險的事情。

  他在她耳垂邊喃喃地說:「我沒有找錯,我要找的人就是妳。」

  低沉而富有磁性的嗓音在這個時候格外具有煽動情慾的味道,他老練地用唇在她臉頰和脖頸處點燃一簇簇的火種。

  當她在掙扎著推拒他的同時,她和他的衣服也在拉扯間掉落在地上。

  他的肌膚緊貼著她的,他噙著笑盯著她的眼睛,「這就是男人和女人從遠古到今所必須進行的戰爭,看看到底是男人征服女人,還是女人能征服男人。」

  她醉醺醺地蹙起眉心,「你以為你一定會勝利嗎?」

  「不相信妳可以試試看。」他像是誘人犯罪的登徒子,危險的眸光梭巡著她光滑雪白的身體,然後把手放在她敏感的胸前,「從來沒有人進犯過妳的領地吧?」

  她咬緊牙關,「沒有戰鬥過不代表我就會輸。」

  「那好,我期待妳的表現。」

  他悠然的笑聲激怒了她,不再是被動的承受,古老的情慾催使她主動進攻。

  在這張不算寬敞的床上,他們反覆糾纏,互相佔有,如中了迷香情毒,直到兩人筋疲力盡,又都心滿意足之後,才在床上各自找了一塊地方睡去。

  戰鬥的結果到底是誰勝誰負,他們都忘了計較。

  「你、你、你、你為什麼會睡在我的床上?不、不對!我為什麼會睡在這裡?」

  牧神一以為他醒來時必然會聽到秦薔這樣質問他,但是先醒過來的人是他,而秦薔的睡姿從昨晚的頭在床尾,腳在床頭,變成了不知何時躺進他的懷裡,把他的身體當作可以依偎取暖的溫床。

  他微微起身,從上面俯視她的睡容,她的呼吸很均勻,睡臉很美。他忽然有點慶幸除了自己之外,再沒有第二個男人看過她的這張睡臉。

  昨晚知道她是處女的時候他並不吃驚。方念情說得對,儘管秦薔伶牙俐齒,渾身是刺,但她還很單純,在男女方面,如果他說得稍微深入一些,她就會臉紅躲開。他並沒有特別的處女情結,不過在她面前,他有種前所未有的成就感和滿足感。

  不知過了多久,她終於迷迷糊糊地睜開眼,看到他時,並沒有像他想像中那樣驚聲尖叫,然後把他推開。只是淡淡地掃了他一眼,問出一句讓他差點暈倒的話--早餐吃什麼?

  「妳的神經是什麼做的?」他脫口而出,掩飾不住失望。他向來討厭女人煩他的,但她未免神經太大條了吧?處子之身在酒醉時被一個男人佔有,難道身為女人的她不該憤怒控訴,或是送給他一記響亮的耳光?

  「昨晚的事在我意料之中,如果我不同意,你以為你能輕易佔我便宜嗎?」她給他一個白眼。

  從看到牧神一的第一眼,她就感覺到了,這個男人早晚會吸引她犯下濤天大錯,所以當這天終於到來時,她反而鬆了一口氣。

  「你這裡有做早餐的食材嗎?」她起身穿衣,沒有很矜持地背對他。看都被看光了,摸也摸光了,還有什麼好遮掩的?

  牧神一欣賞著她優美的身體曲線,然後淡淡地說:「距離這裡不遠處有家店做的早點很不錯,我帶妳去吃。」

  「好。」她沒有拒絕。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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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2-6-30 15:18:38
第五章

  天才音樂少女與樂壇教皇成為新情侶組合?

  秦薔與牧神一的關係沒有保密多久,很快就上了報紙頭條。她遠在台灣的老爸老媽都打電話來譴責不孝女的行為傷風敗俗,但她自己倒是輕鬆回應,「同性相斥,異性相吸,一男一女走在一起很奇怪嗎?」

  「姊,妳真的準備和那個惡名昭彰的男人結婚嗎?」秦靈也擔心的問。

  「我自己的事我有分寸。結婚?那是我至少十年後才會考慮的問題,到時候牧神一會不會在我的計畫內還不見得呢。」

  她的回答讓全家人幾乎吐血,老爸還氣得差點要和她脫離父女關係,幸虧被老媽攔住了。不過她還是表現得不思悔改,與牧神一的音樂合作頻率有增無減。

  牧神一則是見慣了這種報導,聽慣了這些問題,所以顯得很平靜。直到有一天,他們兩個人的音樂會結束時,有人在後台獻了一大束的玫瑰,接收者是秦薔,牧神一才難得的多問了句,「誰送的?」

  「樂迷吧!」她看了看名牌,上頭的署名她不認得。

  他挑挑眉,「既然不認得,扔了吧!後台哪有那麼多地方放花。」

  她則不同意,「人家的好心怎麼可以扔了?再說這麼一大束玫瑰花,我還從來沒見過呢!」她笑靨如花,抱著花束數了老半天,「好像有兩百朵呢!」

  牧神一的臉色沉了下來,沒有說話。

  第二天,秦薔從外面回家,一到門口就嚇了一大跳,數不清的玫瑰花足足將她家門口變成了花海,乍看下,起碼有上千朵。

  她哭笑不得的打電話給牧神一,「花是你送的?謝謝,不過你不覺得數量多得有些誇張嗎?」

  他漠然回答,「我不希望我的女人在和我交往的時候,手裡捧著別的男人送的禮物。」

  這是牧神一唯一一次對她表達他的佔有慾,只是這一次,又讓他們的關係再度上了新聞頭條,娛樂版下的標題是:千朵玫瑰表愛意,冰山教皇終於動了心。

  他是不是動了心秦薔不確定,她只是覺得很好玩,牧神一表現得像是在和人鬥氣的孩子,一定要很財大氣粗地用錢把所有的對手都比下去不可。

  不過,有一件事倒讓她很滿意--牧神一在和女人交往時都很遵守道德觀,從不腳踏多條船,讓自己陷入多角戀愛的新聞中。

  今天是秦薔在美國巡演的最後一天,過兩天她要轉道到歐洲去。晚上她約了牧神一吃晚飯,以後至少有半年的時間他們不能在一起,她想和他談談他們的關係,既然有個明確的開始,也應該有個明確的結束吧?

  聽說牧神一身邊的女人保鮮期不會超過一個月,從酒吧那夜開始,算到今天為止,他們在一起已經二十八天了,差不多是他耐性的極限。這時候她說要走的話,應該是省了他不少麻煩,也許他會很高興吧?

  才剛在飯店大廳落坐,就看到不遠處有一張熟悉的面孔,是牧神一的前任女友斯蒂芬妮。才多久沒見?她看起來似乎變化很多,妝容沒有以前艷麗,眼中流露著深深的憂鬱。是什麼讓她改變這麼多?是為了牧神一嗎?被他拋棄的女人都會憔悴如斯?

  她正在猶豫是否要離開,斯蒂芬妮已經看到她,並且站起來走到她面前。

  「妳好。」對方先打招呼,然後直接坐在她面前。

  「妳好。」秦薔禮貌性的伸出手想與她交握,但是對方的手卻放在桌上一動也不動,只用那對碧綠色的眸子盯著她,「和牧在一起快活嗎?」

  她微微一笑,「還不錯。」

  「妳準備什麼時候離開他?」斯蒂芬妮開門見山,直截了當。

  她收回手,還是禮貌地笑,「不知道,也許明天,也許明年,看我們對彼此膩了沒有。」

  這種第三者出現的場面早在她的意料之中,不過很遺憾,居然是和他交往了一個月後才發生。

  斯蒂芬妮迫切地想把自己的惡意表達出來,「牧不是一個很好的情人,他沒有耐性,我看他很快就會厭倦妳了,妳還是趕快離開,以免將來陷得太深,傷害自己。」

  「我如果離開了,下一個接替我位置的人就會是妳嗎?」秦薔問得她臉上青一陣白一陣,「妳是不是已經陷得很深了?」

  說實話,她真的是很同情這種女人,尤其--當她看到牧神一已經站在斯蒂芬妮後面,就更加同情她了。唉,這個女人連和牧神一破鏡重圓的機會都沒有了。

  「妳佔了我的位置,請讓開。」牧神一面無表情地開口。

  在秦薔的角度可以清楚地看出斯蒂芬妮花容失色的難堪,「牧,你、你什麼時候來的?」

  他冷冷地看著她,沒有回答。

  「牧,我們可不可以談一談?」她哀怨的聲音讓秦薔聽了都覺得心酸。

  「十秒鐘,請妳立刻離開我的視線。」牧神一絕情的臉更讓秦薔覺得心寒。

  斯蒂芬妮默默地站起,走到較遠的位置坐下,雙眼還呆呆地看向這邊。

  「以後少和這種女人廢話。」牧神一命令道。

  「以後不會有機會和她們廢話了。」她喝了口咖啡。還是喝不慣酒,一喝就醉。

  他用手掌蓋住她的杯子,眸光緊盯著她,「什麼意思?」

  「我和英國的一家經紀公司簽約了,後半年我的工作重心都在歐洲。」她平靜地說,然後很仔細地審視他的表情。

  牧神一的眸子倏然漆黑如墨,「那妳今天找我吃飯是要說什麼?」

  「我是想說,」她舔了舔嘴唇,怎麼覺得他的眼神中帶了把刀啊?「如果你不反對的話,今天這頓飯你來請我,就當作是你我的分手餐吧!」

  「妳要分手?」他的眉心凝起,「誰同意了?我有說過分手兩個字嗎?」

  「你沒說過,但換我來說難道不行?」

  「不行!」他斬釘截鐵地否定了她的想法,將自己的手機遞給她。「打電話給那家公司,現在就打。」

  她挑起眉梢,「幹什麼?」

  「馬上中止妳的合約。」

  她翹起紅唇,「違約會被罰錢的。」

  「那就讓他罰好了。」

  「我付不起。」

  「我替妳付。」

  「不要,我很珍惜這個工作。」

  「我幫妳找美國的經紀公司。」

  「我想去歐洲發展。」

  「歐洲有什麼好的?」

  「好不好由我決定。」

  牧神一捏得她手骨生疼,「妳就是想離開我,是不是?」

  她咬了咬嘴唇,「在你拋棄我之前先走,對你有什麼損失?反正你的情人多如牛毛,再找一個一點都不難。」

  「我現在對別人沒興趣。」

  秦薔皺皺鼻子,「你是不是習慣了甩別人,不習慣別人先和你說分手?」

  「是又怎樣?」

  「聽說你的女朋友和你只能維持一個月的交往期限,我們倆已經在一起二十八天了。」

  「時間的期限長短由我來訂。」

  「你不會希望我一輩子都成為你的女人吧?」

  「如果我需要,是的。」

  「牧神一,你不但霸道,而且還很不講理!」

  「謝謝妳的讚美。」他學著她當初的口氣說話。

  她深吸口氣,「不管你說什麼,反正我已經訂了機票,後天就走。」

  牧神一的眼神像是要生吞活剝了她,「我從沒見過像妳這麼冷血的女人。妳敢說妳沒有對我動心?一點感情都沒有?一點戀戀不捨的感覺都沒有?」

  秦薔的心砰地跳了一下,她不敢深想,嘴上依舊強硬,「反正你對女人從來不動心,我幹麼要對你動真情?」

  牧神一死死盯了她一眼,突然放手,「好,妳要走就走吧!我才不管妳。」

  「你又不是我的監護人,當然不用管我。」他的眼神刺傷了她的心,有種以前從來沒有在意過的情緒,一股不知名的痛,在心底緩緩爬開。

  走出飯店的時候,秦薔站在他的車邊問:「你要回家嗎?可不可以送我一程?」

  「妳自己叫計程車,我還有別的約會。」他好像在故意氣她,一眼看到斯蒂芬妮也從飯店中走出,馬上高聲招呼了一句,「斯蒂芬妮,上車!」

  她的眼睛倏然明亮,幾乎像飛一樣的速度跑下十幾級台階,直奔進牧神一的車裡。

  「牧?去看我新拍的電影好不好?現在全美都在上映。」斯蒂芬妮嬌聲問。

  「不,現在就去我家。」他再也不看秦薔一眼,立刻發動車子,衝了出去。

  秦薔悵然地看著車子最後消失在燈火輝煌的夜色裡,心中那股痛覺從最初的針頭尖銳纖細,漸漸擴大蔓延,然後遍佈整個胸腔。

  女人到底不可能和男人一樣,對待感情就像是用完即丟的面紙。如果她當初不是動了心,不是被他所吸引,她怎麼會在那一夜留下來,又怎麼肯把自己的身心全交給他?

  但這場男人和女人之間的戰鬥總要有個結局,她不想輸,就只有強作堅強。

  她的初戀,她的第一個男人,牧神一,再見了。

  牧神一的車子開出三公里後,突然將車停在路邊。「下車。」

  「下車?」斯蒂芬妮看看四周,「還沒有到你家啊!」

  「我要妳現在馬上下車。」

  這裡是商圈,四周都是酒吧和咖啡館,斯蒂芬妮誤會了他的意思。「你想去喝一杯?」

  「妳走不走?」他冷冷地問:「別讓我轟妳下車。」

  「你?!」她氣憤地臉色刷白,「原來你只是要演戲給那個女人看?她有什麼好?我哪裡不如她?」

  「滾!」懶得和她解釋,牧神一伸手替她打開車門。

  斯蒂芬妮跳下車,破口痛罵,「牧神一,你這個沒良心的男人,你以為我們和你在一起是愛你嗎?你別臭美了!你這種男人活該沒有女人愛你,你一輩子都不明白什麼叫真正的愛情,你只是一具空殼,一個只會做愛、沒有感情的機器!」

  牧神一不理睬她的咒罵,拉上車門再度發動引擎,直接將她丟在大街上。

  憤怒!不是為了剛才那個無知的女人,而是因為秦薔那個沒心肝的女人。他不是憤怒第一次有女人主動和他提分手,而是憤怒她在說分手時可以那麼輕鬆坦白,沒有一點點留戀的意思。和他在一起有什麼不好?名聲、情趣,他是舉世公認的最佳情人,多少女人想得到他的青睞,她卻把他拱手向外推?

  每次在他心煩的時候就有電話來打擾,他看也不看來電號碼,直接拔下電池,將行動電話扔到後車座上。

  從沒有一個女人可以把他搞得這麼煩躁,難道這場屬於他們兩人的戰鬥會以他的失敗而告終嗎?不行,無論是事業,還是女人,他從來沒有輸過,絕不會有一次例外。他會想辦法扳回這一城的!

  秦薔聽著行動電話傳來的語音回答:您所撥打的用戶現在無法接聽,請稍候再撥。

  他關機了?他就這麼生氣不願接她電話?還是忙著和斯蒂芬妮親熱所以不想被打擾?

  本來想打個電話委婉地和他解釋,現在看來不需要了。

  這樣也好,乾脆地分手,從今以後還是自由人,再見面時也不會因為舊情而心生怨恨,做不成戀人,到最後連朋友都做不成。

  秦薔,瀟瀟灑灑地去飛吧!從今以後,妳還是妳,還是那個無牽無掛的秦薔,這才是妳要的生活啊!難道真的要在愛情的世界裡碰得頭破血流,分出勝負才肯罷手?

  她要回去收拾行李了,聽說英國霧多,這個季節很冷,應該多買兩件毛衣,不知道那邊合作人的性格如何,能不能相處愉快……

  她心緒紛亂的想著,好半天她才突然醒悟,自己問了自己這麼多問題,其實是因為她害怕離開這裡,或者說,害怕離開牧神一。

  難道她真的愛上他了?那麼,這一戰,是她輸了?

  輕輕摸了摸裸露在外的手臂,似乎她的心比身體提前感受到了冬天的寒冷。好怕,怕失落掉自己的心,怕將感情遺落在角落,任人恥笑和踐踏。

  但是,她不要做他花名冊上的女人,不要!

  飛快地奔跑在紐約大街上,她要想辦法掙脫這種恐懼帶給心靈的束縛,她要盡快尋找到一處最安全的地方將自己隱藏起來,封閉心靈,封閉感情。

  到達倫敦後的第一個月,秦薔憑藉著她非凡的才華,在經紀公司的精心打造下,很快便打入向來自視甚高且排外的歐洲古典音樂界,接連幾場演出都非常成功。她的經紀公司知道挖到一棵搖錢樹,樂得闔不攏嘴,本來合約是一年,才不過一個月就張羅著要和她將合約期限延長為三年,這其中,公司的經理喬治•愛倫所表現出來的熱情讓秦薔幾乎招架不住。

  喬治•愛倫也算是出身音樂世家,他的父親和母親在古典音樂界頗有名氣,而喬治自小學習古典樂,後來改行從商,不到三十歲就在這個領域開創了自己的一番事業,也算是年少有為。

  秦薔看得出他對自己的熱情裡還有別的意思存在,但她剛剛結束了和牧神一的那段關係,還不想開始新的感情,幾次暗示著拒絕他,但他卻鍥而不捨,讓她既無奈又沒辦法,所以當他提出要和她改約的時候,她果斷地拒絕了。

  喬治很失望,但畢竟還有好幾個月的時間可以想辦法改變她的心意,所以他沒有急在一時,因此經常請秦薔吃飯,以拉近關係。而秦薔為了自己的事業,也為了喬治這個人作為朋友還算不錯的份上,只好答應。

  喬治每次請她吃飯都有層出不窮的花樣和理由。俄式大餐、法式大餐、印度菜、泰國菜,他帶著秦薔,幾乎吃遍了倫敦的大小特色餐館。

  今天他的理由更是不容拒絕。

  「雪莉,今天是我的生日,妳陪我吃頓飯好不好?」喬治雖然二十九歲了,但長得一張年輕的娃娃臉,每次懇求她時都裝出一副可憐樣,讓人不忍心拒絕。

  「雪莉」是秦薔到了歐洲後才給自己起的英文名字,她發現歐美人都發不好她名字的音,這樣不利於別人與她親近,果然,當她採用「雪莉」這個名字之後,很多國外朋友都會非常熱情地和她打招呼。

  秦薔真不知道該怎樣回應他,「喬治,自從我來這裡,一個月就胖了四五磅,再吃下去,就連禮服都快穿不上了,還怎麼演出?」

  「沒關係,我介紹一家很好的健身俱樂部給妳,那裡有我私人的健康顧問,她可以為妳制定詳細的個人瘦身計劃,非常有效。而且,我的父母都到瑞士滑雪去了,我自己一個人過生日很寂寞耶!」喬治央求著,那張可愛的娃娃臉簡直讓人無法拒絕。

  她不由得歎了口氣,「好吧!我陪你,要我買什麼生日禮物?」

  他興奮地舉起手,「妳肯為我慶生就是最好的禮物啦!」他從旁邊拿過一個紙盒,「對了,今天有個給妳的快遞,是妳的Fans送妳的禮物吧?」

  秦薔拆了封,剛剛掀開盒子一角又匆忙蓋上,笑道:「你還不趕快去換衣服?晚了我要是改變主意,可就沒人陪你吃飯嘍!」

  喬治被哄走後,她才重新將盒蓋打開,這裡面裝的竟然是一把破碎的小提琴,完全破爛不堪,似乎被人狠狠摔過。送禮物的人和當初在她家門口丟各種恐怖垃圾的人是同一個嗎?如果是,他的目的又是什麼呢?

  從這一刻起,秦薔的心頭籠上陰霾。

  喬治驅車將她帶到一家中國餐館前面,顯然他是為了迎合秦薔的口味才選擇這裡,但是還沒有停車,就看到餐館前面圍了好多人。

  「出什麼事了?」秦薔看著外面亂烘烘的,還有許多鎂光燈在閃爍。「有記者?我看還是算了吧!」要是拍到她和喬治一起吃晚飯的照片,不知道又要出多少亂子,上次她和喬治吃飯被人偷拍,第二天報紙就登消息,猜測她被牧神一甩了之後另結新歡。

  哈,為什麼媒體都認為是牧神一甩了她?看來媒體的慣性思維和大男人主義是其中的主導力量。

  「我去看一下。」他可不想錯過今晚和佳人吃飯增進感情的機會。

  他到門口站了一會兒,又走回來,上了車後才說:「是牧神一在裡面吃飯,好像是他以前的一位情人和他吵架,砸了桌子,結果餐館老闆報了警。」

  牧神一?他在這裡?他的情人還是那麼多,不過這次的結果倒是很火爆。果然如她所料,總會有些人做不成情人就變成仇人,仇人相見,分外眼紅,三喬兩語不合就要打起來。

  「我們走吧!」她不想和牧神一見面。

  喬治以為她覺得這裡晦氣,沒想太多,也表示同意,「好,旁邊那條街有家日本料理,很不錯的,我帶妳去。」

  「抱歉喬治,我不太想吃飯了,我今天有些不舒服,可不可以先載我回家休息?」聽到牧神一的名字,她的胃裡好像有什麼東西在翻攪,讓她很難受。

  喬治關切地問:「妳不舒服?我帶妳去看醫生好了,再過三條街就是我家庭醫生的家。」

  「不用,我自己回家吃點藥就好。」她急於離開這裡,猛抬頭,忽然看到記者中間一陣騷動,然後牧神一在眾人的簇擁下冷著臉走出來,直奔他們這個方向而來。

  「牧先生,請問你和羅莎麗小姐還有感情嗎?你們是在談復合,還是談分手?」

  「牧先生,你的情人那麼多,你難道不覺得濫情會給你帶來麻煩嗎?」

  「牧先生,你沒有考慮過結婚嗎?」

  牧神一突然站住,冷厲的目光射向眾人,「你們這群無聊的狗仔隊,都該下地獄!」

  他走到秦薔旁邊的那輛車前,打開車門坐了進去,在發動車子的瞬間,他無意識地瞥向窗外,赫然和秦薔的視線對上。兩個人的目光碰撞,頃刻間就膠著在一起。

  秦薔的呼吸停止了幾秒,胃部揪結得更厲害了。她費了好大的力氣才對喬治說道:「開車。」

  喬治沒明白發生了什麼事,但還是將車開出餐館前的停車場。

  回頭看向牧神一的車子,他也將車子開走了,不過他所去的方向與他們是截然相反的兩條路。

  她吐出一口氣,不知道是有點失落,還是卸下一個包袱。

  喬治堅持要帶她去看醫生,她只好答應。

  在醫生家折騰了兩個小時,醫生建議她第二天再到醫院去做詳細的檢查,她沒有表態,因為工作多得做不完,這點不舒服哪裡需要去醫院。但喬治立即滿口答應,並且以老闆的身份強令她休息一個星期,好好靜養,說是工作上的事情不用她擔心,他自然會去處理。

  最後喬治開車送她回家,甚至還想送她進房間,但是被秦薔阻擋在樓下。她知道,如果自己答應喬治進一步接近自己的生活,這個單純熱情的大男人就一定會誤解她是在給他暗示,而她真的不想和他有更深的發展。

  走上樓梯,昏暗的通道寂靜得可怕。她今天真的有些不舒服,好不容易爬了兩層樓,卻累得有些喘不過氣。

  站在自己的家門前,她低著頭在手提包裡摸索著鑰匙。忽然,漆黑中有人從後面猛地摟住她的腰,她嚇得驚叫一聲,鑰匙掉在地上,緊接著她剛要反抗,就聽到耳邊有個熟悉的聲音在冷笑。

  「捨得回來了?」

  牧神一?她吃驚得脫口而出,「你怎麼會在這裡?你怎麼知道我的住處?」

  「妳的事情有什麼是我不知道的?」他點亮了打火機,低頭幫她找鑰匙,微弱的火光下隱約照見他的身影。

  「來倫敦辦事?」她先摸到鑰匙,起身開門,「進來坐。」其實就算不讓他進門,他也會進來。

  「等了多久?」如果從他們剛才在餐館門口分手起算到現在,差不多有三個小時了。

  「一個月。」他跟著她定進房間,卻按住她要開燈的手。「為什麼不打電話給我?」他霸道地問:「連個消息都吝嗇讓我知道?」

  「不是,我只是覺得,還沒有安頓好,不知道和你說什麼。」天,他這是什麼態度?當初在飯店門口丟下她、不接她電話的人是誰?現在倒來質問她,真是不講理。

  「不許狡辯!我看妳是另結新歡,不願意再和我有瓜葛了,是下是?」他咬牙切齒地說。

  她忍不住也哼了聲,「是又怎樣?你還不是到處留情?怎麼?今天你也在女人身上吃虧了?」

  「還是那麼伶牙俐齒啊!」他喃喃念著,手指已經摸到她的下額,「剛才車上的那個男人是誰?」

  「我老闆,這你也要管?」她想推開他,但是他的手臂鉗得很緊。

  「如果他碰了我的女人,我自然不會放過他。」

  「牧神一,你放手,什麼你的女人,我們已經分手了。」

  「我沒有同意過。」他的牙齒輕輕咬著她的脖子,讓她的肌膚戰慄起來。「我沒同意的事情,誰說都沒用。」他的手靈活地摸到她的衣服鈕扣,以最快的速度脫下她的外套,內衫,一直到她的胸衣。

  她摀住胸前,憤怒地說:「牧神一,你怎麼想做什麼就做什麼?你要是敢胡來我就報警了。」

  「隨便妳。」他低下頭,吻著她胸前的敏感處。

  她顫抖著要推開他,無奈卻讓兩人的身體貼合得更緊,他們激烈地喘息,他存心要她投降,所以今夜的他比以往更加投入。秦薔從最初的拒絕到漸漸迎合,終於被他瓦解了所有的理智。

  從地板到床上,連他們自己都不知道他們是怎麼找到那張床的,和以前一樣,他們只是沉浸在激烈地佔有和報復對方的思潮中,慾火升騰得迅速且熱烈。

  一個月的分別,若不是相思刻骨,怎會有這樣的重逢場景?

  陷入愛情的男女,往往是最後才找到愛情的人。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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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2-6-30 15:19:51
第六章

  「這次到底是為了什麼工作才來倫敦?」秦薔拉了拉被單,對於他注視她時那種冰冷中藏著一絲灼熱的眼神,覺得有些受不了。

  牧神一看著她,「我若說是為了見妳才來的,妳信嗎?」

  「不信。」她答得異常乾脆迅速。

  牧神一咬緊牙。「好,妳很聰明,的確不是為了妳。」

  「是因為維也納要舉行的歐洲古典音樂盛典?」她聽說這場音樂盛典彙集了歐美兩大洲最優秀、最著名的古典音樂家出席,她很想參加,但是參加者多是深有資歷的前輩,新人如果想進入則非常困難,喬治一直在為她做這方面的努力。

  「還沒決定會不會去。」牧神一在床上點燃了香煙,漫不經心地說。

  秦薔的胃又不舒服了,她皺眉說:「把煙捻了,好難聞,而且不安全。」

  牧神一看了她一眼,發覺她的臉色的確有些蒼白,熄了煙,摸摸她的臉頰,「瘦了?倫敦還是住不慣吧?」

  她避開他的手,「什麼瘦了,我胖了好幾磅。」

  「哦?是嗎?昨晚抱妳的時候沒感覺出來。」

  秦薔的臉有些紅,真是的,怎麼會被他這麼簡單的一句話感到臉紅?

  「想參加嗎?」他忽然問。

  「什麼?」

  「維也納的音樂盛典。」他沒有再看她,很不在意地問:「我帶妳去。」

  她皺皺眉,怎麼覺得他這句話好像是皇上在給妃嬪輕賤的打賞?於是立刻回答,「不用,我自己會想辦法,如果參加不了也沒什麼,早晚會有機會的。」

  他沉默了下,「就這麼不願意依附我?」

  「我不想當你的附屬品,我想要的東西我自己會爭取。」她直言相告。

  牧神一霍然掀開床單,下床穿衣,「好吧!隨妳的便。逞強,妳父母給妳取的名字還真貼切。」

  她又激怒他了?秦薔看著他的背影,怎麼每次當他用這種口氣和她說話,用這種背影面對她時,她就有種錯覺,好像她傷到的不是他的尊嚴、他的面子,而是他的心?

  他走到門口,回頭幽冷地說:「告訴妳那個老闆離妳遠點,否則小心我讓他在音樂界混不下去。」

  大力地撞門聲讓她恢復神志。什麼受傷,哼!牧神一就是牧神一,霸道不講理的牧神一,眼高於頂的牧神一。

  讓她……又氣又恨……又割捨不掉思念的牧神一。

  喬治舉著一封信,興奮地跑進秦薔正在錄音的房間,不顧還在進行的錄音,他一把拉住她的手,將信塞給她。「雪莉,好消息,維也納音樂盛典已經正式發邀請函給妳了。」

  並沒有表現得很興奮,她問:「怎麼會現在突然通知?誰的主意?」

  「典禮主辦單位的意思啊!他們的主席諾拉維德先生和我父親是老朋友,最近妳的表現很活躍,他昨天打電話到我辦公室問妳的事,然後今天就發了邀請函。」

  秦薔鬆了口氣,應該和牧神一沒關係。都怪那傢伙,搞得她連自己的實力都不敢相信了。

  「去訂製一件禮服吧!還有一個星期的時間,我去訂票,明天我陪妳去趟巴黎。」

  「喬治,」她打斷他絮絮叨叨地自言自語,淡淡地說:「我很感謝你為我做的一切,不過衣服這件事,還是我自己來選是不是會好一些?」

  喬治看著她的臉,停了幾秒,有點尷尬地為自己打圓場,「是啊是啊!我太興奮了,當然是由妳自己來決定最好。」

  「而且,公司有這麼多事,我不希望你太專注在我一個人身上,那會讓其他的簽約人不滿意,也會引起不必要的麻煩。」她認真地說。

  理由當然不僅僅是她說得這麼冠冕堂皇,同時也是為了喬治好,萬一真把牧神一惹毛了,誤會她和喬治有什麼,以他的脾氣還真不知道他能做出什麼。

  「那好吧,我讓公司的形象顧問陪妳去。」喬治退了一步,他不想惹秦薔不開心。「妳的身體好點了嗎?」

  「嗯,好多了。」其實是不大好,最近她的胃部總是不舒服,不過她不想和喬治說這些事,免得他又大驚小怪地帶她去看醫生。

  最後秦薔還是和公司的形象顧問安妮小姐一起去選購參加典禮的服裝。不過,她沒有去巴黎,只是在倫敦最有名的商圈隨意地尋找目標。

  安妮是道地的英國人,對於哪個品牌在哪條街上,哪個品牌的禮服是什麼特色都如數家珍。

  她們逛了一上午,快到中午的時候,走進某家法國品牌的時裝店。

  剛進店門,小姐就熱情地上前招呼她們,秦薔跟著小姐走進店中,眼睛隨意地掃視著店內的商品,忽然覺得有道熟悉的目光從角落射了過來,她下意識地轉過臉,和牧神一的眼睛又一次交接。

  「好巧。」她主動打了聲招呼。「你也來買衣服?」

  總覺得牧神一不是會單獨出來買衣服的那種男人,也許是陪女人?果然,還等不及他說話,已經有個女人的聲音解答了她的疑慮。

  「牧,這件禮服好不好看?」從試衣間走出一位有模特兒身材的美麗歐洲女郎,穿著低胸的白色晚禮服,在牧神一面前轉了個圈。

  他沒有理睬女伴的問題,而是看著秦薔,問:「要去參加典禮了?」

  「你怎麼知道?」她問,莫非真是他在背後做了手腳,否則怎麼會知道得這麼快?

  他擺了下手,「猜的。諾拉維德先生問過我關於妳的情況,如果不是想邀請妳參加典禮,何必在這個時候打電話?」

  然後他站起來,從旁邊的衣架上拿下一件金紅色的晚禮服,長襬,無袖,露背,遞給她,「試試這件。」

  她看了眼站在他旁邊表情僵硬的女伴,笑著把衣服推回去,「不了,我不適合這種風格。你先忙,我去別家店逛逛。」

  「秦薔!」他在她身後大聲叫住她。

  秦薔轉過身,「什麼事?」

  「典禮完了之後和我回美國去吧!」他的眸光如沉靜的海,有著前所未有的堅定。

  她一愣,「什麼意思?」

  他沒有再解釋,只說了三個字,「我等妳。」

  走出店時,安妮問她,「剛才那個男人是妳以前的情人?」她不認識牧神一。

  秦薔笑笑,「算是吧!」

  安妮曖昧地笑道:「我就知道,他剛才看妳的眼神好像恨不得把妳抱進懷裡好好欺負一番。」

  「哪有?」她的臉又紅了,「只是老朋友見面打個招呼而已,他的女朋友多得很。」

  「他能丟下身邊那麼漂亮的女伴,專注和妳說話,妳還不明白他的心思嗎?」安妮說:「我敢保證,他是個進攻型的男人,過不了多久,他就會主動向妳發起攻勢的,妳不信的話就好好等著吧!」

  秦薔微微怔住,牧神一對她的感情已經赤裸到連外人都能看得出來的地步?接著,她又苦笑著對自己搖搖頭,他只是喜歡征服女人,征服感情,也許在他的心中,她是他尚未完全征服的獵物,所以他看她的眼神才依然充滿掠奪性。

  猛然間,胃部一陣痙攣,她差點嘔吐出來。

  「怎麼了?雪莉,不舒服嗎?」安妮急忙扶住她。

  「沒事,最近大概是讓喬治帶著亂吃東西,把胃都給吃壞了。」她擺擺手,看來真的要到醫院去檢查身體了。

  安妮笑道:「喬治是迷上妳了,我還從沒見他對哪個女孩子這麼癡迷呢!不過妳好像對他不是很感興趣?」

  「我現在只忙事業,不談感情。」她看看表,時間還早,來得及去醫院。「安妮,妳先回公司吧!我還有事。」

  送走了安妮,她招手叫了輛計程車。

  不遠處的商店內,站在落地窗的大玻璃前,牧神一抱臂胸前,靜靜地看著她離去。

  拿著化驗單,秦薔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她懷孕了?

  不會吧?上個月和牧神一在一起的時候,她都做好安全措施的。不,等一下,有一次是例外,就是他們兩個人在酒吧喝醉的那一夜,牧神一似乎沒有做任何的避孕措施。

  一次就中獎,機率還真是高,早知道應該去買樂透。

  她蹙緊眉心,盯著化驗單上的字,心中亂成一團。怎麼辦?拿掉這個孩子?要不要和牧神一說這件事?她還這麼年輕,要這個孩子無疑是自惹麻煩,而牧神一也絕不可能和女人結婚生子。他上次不也說過,他不會給女人機會,讓她們生下他的骨肉嗎?

  站起身剛要去問醫生有關流產的事宜,她忽然看到對面沙發中坐著一位等待產檢的孕婦。那名孕婦一隻手按在腰後,一隻手撫摸著自己已經圓鼓鼓的肚子,幸福的表情讓她看了不禁心中一動,忍不住走過去和對方攀談起來。

  「這孩子幾個月了?」

  「七個月,很快就要出來了。」准媽媽笑著,「這孩子好調皮,總是踢得我肚子疼。」

  「也許他是急著出來和爸爸媽媽見面。」秦薔心中湧出一股強烈的好奇,「可不可以讓我摸一下?」

  「行啊!」

  她把手按在對方的肚子上,感覺到那裡堅強有力的震動,一下又一下。太神奇了,一個生命就這樣孕育著。

  「做媽媽的感覺是不是很奇妙?」她問。

  准媽媽想了想,「奇妙這個詞還不足以形容這裡面的感覺,只有妳自己親身體會,才會知道箇中滋味。」

  護士走出來,叫著一個女人的名字,那個准媽媽站起來,「是在叫我呢!」

  看她行動遲緩,秦薔急忙一把扶住,多說了句,「孩子的爸爸怎麼不來?真不負責。」

  准媽媽衝她笑,「我是單身媽媽。」

  「嘎?」她聞言張大嘴。

  准媽媽又笑了,「沒什麼,我覺得新時代的女性不需要依靠男人,只要我是全心全意地愛這個孩子,一個人也一樣能把孩子撫養得很好。」

  走出醫院,秦薔默默地想著那位准媽媽的話,一種興奮的、昂揚的思潮佔滿了她的思想。

  回到公寓後,她打了個電話回家,接電話的是老媽。

  「死丫頭,還知道想著妳媽!」老媽又愛又恨地訓她,「什麼時候回家?別老在外面亂跑,現在要見妳比見美國總統還難。」

  她噗哧笑了,「您現在是不是在生我的氣?」

  「哼!何止是妳?還有妳那個好朋友,嫁了個那麼好的男人,卻偏偏要離婚,真是有病。」

  「是啊!敏慧離婚了……」秦薔喃喃念著,想起前幾天好友打給她的電話,「真的沒法挽回了?」

  「誰知道。唉,我大概要一輩子都為你們這些孩子操心。」

  秦薔頓了一下。「那麼,您是不是很後悔生下我們?」

  「傻瓜,把妳們生下來就不會後悔,要是怕這些事,當初就不會生妳們。」

  秦薔的鼻子一酸,眼淚在眼眶中打轉,「謝謝妳,老媽,我會盡快回去看您的。」

  也許是她瘋了,但她已經做出決定。她要生下這個孩子,無論遇到任何困難,她都要生下來,而且不告訴牧神一,只靠自己把孩子撫養長大。她作為母親,絕不會親手扼殺一個正在孕育的生命。

  不過,如果牧神一知道這件事,會有怎樣的表情呢?

  她有些壞心地微笑,像是在密謀陷害別人計劃的小孩,帶著幾分惡作劇的味道,期待著謎底揭曉的那一天。

  維也納音樂盛典是每年一度的全球性古典音樂盛會。牧神一作為代表,先在開幕式上致詞,然後在掌聲中走下舞台。今天從一開始,他的視線就不斷在人群中尋找一個身影。

  「牧,上次美國音樂盛典的曲子寫得很不錯。」不斷有同行來和他寒暄,他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停下腳步與周圍的人打招呼。

  好不容易才在一個角落發現秦薔的身影,她穿著金色的旗袍,勾勒出她完美的曲線,在人群中分外耀眼,站在她身邊的是她所屬經紀公司的老闆喬治,那個傢伙正端起酒杯對她大獻慇勤,而她則很客氣地婉拒。

  牧神一走過去,從旁邊橫截下喬治的酒杯,嘲諷著說:「要想更好地包裝自己公司的明星,首先就要瞭解她的脾氣和習性。秦小姐是不喝酒的,她一喝酒就會臉紅,神智不清,然後就不受控制地做一些事情。」

  秦薔被他說得耳根子都在發熱,「牧先生酒量很好,經常會把灌醉女孩子當作樂趣。」

  喬治聽說過秦薔和牧神一曾經有過戀情的傳聞,現在看兩人這種態度,心中更是明白了幾分,他很紳士也很識趣地退到遠處,留下兩人單獨相處。

  「我那天說的話妳還記得嗎?」牧神一望定她。

  「什麼話?」她故意裝作忘記了。

  牧神一壓抑著怒氣,「盛典完了就和我回美國。」

  「如果你要聽我的回答,那麼我告訴你--不。」

  「為什麼?」他的黑眉擰在一起,「如果妳想要出名,我可以一手將妳締造成一個神話,如果妳想和歐洲的音樂界合作我也可以安排,不需要長住在這邊。」

  「我討厭飛來飛去的,我現在已經習慣了英國的天氣,最重要的是,你應該清楚,我做事只靠自己,不靠別人。」秦薔看著桌上誘人的美食,真是嘴饞得很,可是醫生說過,從現在開始就要嚴格控制飲食,不能胡亂吃,以免對肚子裡的小寶寶有不良影響。今天過後,她準備改穿寬鬆式的服裝,所以這件貼身旗袍可能要很久都穿不上了,好遺憾啊!

  牧神一看她的神思恍惚,彷彿根本不在自己身上,心中更加不滿,攫住她的手腕,將她拉到陽台上。

  「秦薔,妳應該知道我的耐性是有限度的。」

  「我知道。」她巧笑嫣然,「而我也知道你從不為女人費心,對我你算是破例了。」

  「那妳就該知足。」他甩給她一句狠話。

  她忍不住笑出聲來,「你以為我不答應你是在故意吊你胃口嗎?牧神一,你太看得起你自己了。」

  牧神一將她拉近,單手把她的雙手反扣在她腰後,一手捏住她的下顎,與她的臉近在毫釐,呼吸可聞。

  「答不答應?」他低聲問道,滿是脅迫的霸道。

  秦薔努力將頭向後仰,答非所問:「你小心,這裡到處都是名流和記者。」

  他全然不顧她的提醒,低頭咬住她的嘴唇,一番挑逗式的輕吻後,喘息中再問:「跟不跟我走?」

  「不,不走。」她的呼吸有些困難。

  他的吻從嘴唇滑落到她的頸項,手指在她的背部輕輕摩挲,「走不走?」

  「不走。」她還是很堅決。

  他又咬了下她的嘴唇,「我最後再問一遍,走不走?」

  她急促地喘息著,「你就是再問一百遍,我也不會走。」

  「沒心沒肺的傢伙。」他主動將她推開,滿面寒霜,眸光如冰冷的海水。「休想我以後再來找妳!」

  音樂盛典結束的當晚,牧神一回到美國,傳聞他在歐洲的期間結識了一位很有名的法國名模,兩人迅速墜入愛河,成為情侶。他果真沒有再在秦薔的面前出現,也沒有再和她有過任何聯繫,他就這樣從她的生命中退場了。

  秦薔則漸漸減少了自己的工作,以身體不舒服為由,徵得喬治的同意,改台前工作為幕後工作,大多為唱片公司灌錄唱片,而很少公開演出。

  她買了很多育嬰書,一個人在家裡看得津津有味,她還偷偷參加英國的一個准媽媽俱樂部,學習做媽媽的方法和相關知識,還有生產前的健身操,她的生活完全為了孩子而大幅改變。幾個月後,她到醫院做例行檢查,確定了自己所懷的是男嬰,從那時候起,她為孩子所準備的衣服和玩具全都傾向男孩子的風格。

  懷孕的事情當然不可能隱瞞身邊的人太久,五個月的時候她主動告訴了喬治,喬治很震驚,但還是支持她的決定,這讓秦薔不免對他另眼相看。接著她打電話給老媽,爸媽在電話裡把她罵得狗血淋頭,說要和她這個不肖女斷絕關係,但是一個星期後,老媽還是無奈地打電話過來,叮囑她關於懷孕和生產方面的經驗以及問題,還問她要不要回家待產,她考慮回去之後影響更大,於是謝絕了,不過老媽說好要在她生孩子之前飛到英國陪她,這讓她對母親充滿了歉疚。

  某天,丁敏慧打電話給她,兩個人東拉西扯地閒聊,聊到最後問到彼此最關鍵的問題。

  丁敏慧問:「孩子的爸爸是誰?」

  秦薔問:「妳離婚之後有沒有想過回頭?」

  誰也沒有回答對方的問題。秦薔一直是很羨慕敏慧這一對的,但是他們的離婚,讓她對婚姻是愛情的結合的說法產生了強烈的質疑。

  一紙婚約到底能保證什麼?感情不變?責任不變?

  如果世上的愛情都在結婚後而褪色的話,那麼她決定,如果她擁有了愛情就一定不會結婚。自由,高於一切。

  「牧,最近在忙什麼?」

  牧神一突然接到明千藏的電話,當時他正在忙一場排練,說話的口氣漫不經心,「還不是一樣,有事嗎?」明千藏不是那種沒事就打電話來和他閒聊的人。

  他遲疑了下,還是問出來,「上次在你錄音室裡見到的那個女孩,還有聯繫嗎?」

  「幹麼?」提到秦薔,牧神一立刻沉下臉。

  「我只問你,知不知道她的近況?」

  他悶悶地說:「你有了方念情,怎麼還對別的女人感興趣?」

  「對她感興趣,是因為對你感興趣。」明千藏慢慢地說:「上個星期我陪念情去倫敦醫院看朋友的時候,正好看到她也在那裡。」

  「醫院?」牧神一微愣,脫口問道:「她怎麼了?」

  「你看,你還是很關心她嘛!」他故意賣了個關子。

  牧神一有些著急,「少說廢話,她到底怎麼了?」

  「她當時在看婦產科,看她的體型,應該是懷孕好幾個月了,我找人問過她的主治醫生,說是她大概這一兩個星期就會生產。」明千藏說完後卻一直聽不到他的回應,「牧,你還在聽嗎?」

  「你是說她懷孕九個月了?」

  「是。」

  電話在兩秒鐘後突然中斷,牧神一立刻終止綵排,吩咐秘書訂了一張機票,打算在最短的時間內飛往倫敦。

  那個該死的女人,竟然會做出這種該死的事情!懷著他的孩子卻不告訴他,存心要瞞他一輩子嗎?她到底想做什麼?這個女人在想什麼他永遠不知道,她的腦袋裡總是裝了一大堆離經叛道,不,是違背他意思的念頭!讓他恨得牙癢癢的,恨不得把她拉到跟前狠狠地打她的屁股。

  大概是他給了她太多的自由,以至於把她慣壞。

  秦薔!該是他們算帳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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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本來預產期應該是下個星期的,但是今天一早秦薔的肚子就疼得死去活來,看樣子是要早產。被推進手術室,陣痛了五、六個小時之後,這個折磨人的小東西似乎還是不準備離開她。

  「看樣子要準備剖腹手術了。」她聽到醫生這麼對護士說,她滿頭大汗,勉強坐起半個身子,對醫生艱難地說:「不,我想要自己再試一試。」她聽說生孩子的時候如果注射藥物,對孩子將來的發育很不好。

  醫生看她現在痛苦的樣子,非常為難。「我們要為妳的生命負責,妳的家人來了沒有?手術需要他們簽字。」

  「我、我沒有家人陪同。」因為預產期是下個星期,所以老媽也是計劃幾天後才飛來,在這裡她一個親人都沒有。

  「醫生,外面有位先生說是這位小姐的家屬。」護士小姐的聲音很低,但秦薔還是聽到了。

  先生?什麼先生?難道是喬治正好趕到?她不是還特意打電話給他,要他不要在醫院出現,以免被新聞媒體發現引起不必要的誤解嗎?

  醫生眼睛亮了,「哦?那太好了,請那位先生馬上簽字,準備進行手術。」

  「等一下,那人叫什麼?」她的氣息越來越不穩定。

  護士小姐想了一下,「好像姓莫?」

  莫?她不認識什麼姓莫的啊?心臟忽然被揪緊,天!該不會是牧神一吧?

  她在心中不斷地否定自己的猜測,但是,就在幾秒鐘後,手術室的門被人從外面大力地推開,一股潮濕的風和一襲灰色的風衣席捲進來,筆直地衝到床邊。

  「你、你怎麼會來?」秦薔瞪大眼睛,看著前方。

  灰色的身影半跪在她床前,她蒼白無力的手被那只溫暖的大手包裹起來。外面大概在下雨,他的額前頭髮有些亂,還沾著些雨水,但是他的目光從沒有像現在這樣火熱,那種憤怒,那種無奈,從眼睛到手,都傳遞出一股強大力量,將她快要耗盡的力氣重新托了起來。

  「妳這個瘋女人、白癡女人!好吧,如果妳要下地獄,我陪妳一起下好了!」

  他在她耳邊大喊,也不怕把她的耳朵震聾。

  她的眼睛濕潤,想用力回握他的手,卻使不出一絲力氣。

  「妳什麼話都不要說,等孩子出生後我再找妳算帳!」他抬頭看著醫生,「我已經簽字同意手術了。」

  秦薔又氣又急,「你憑什麼作主?」

  「因為我是孩子的父親。」他不給她還嘴的機會,「妳如果不同意,孩子出生後我會給他做DNA比對的。」

  撕裂的痛楚讓她第一次沒有和他鬥嘴的力氣,她感到他的手在不斷地用力握緊,捏得她骨肉都在疼痛,但卻給與了她更多的力量。

  醫生為她注射了麻醉藥,在他眼神的注視下,只記得最後他用手撥開她被汗水濕透的頭髮,並在她的額前印下一吻。

  醒來時她側過臉,第一時間看到自己的兒子,小小的,皺皺的臉,還看不清五官是像媽媽還是像爸爸,但是可愛得一塌糊塗。秦薔忍不住貼過去,輕輕吻了下孩子的小臉。

  「您的孩子很漂亮,就像孩子的父親。」來換藥的護士讚美道。

  她突然想到牧神一,但他不在房間裡,「那個,剛才的那個男人呢?」

  「男人?您是說孩子的父親?他填了出生表格後說是還有點事,先走了,晚些時候再過來看您。」

  「出生表格在哪裡?」

  護士拿給她,秦薔看到他用英文在上面寫著:

  孩子姓名:牧品一

  母親姓名:秦薔

  父親姓名:牧神一

  牧神一,他不僅在孩子出生的時候趕到現場陪她,而且還給孩子取了名字,並且承認自己父親的身份?他到底是個什麼樣的男人啊?

  她不顧護士小姐的反對,堅持下床到外面去打電話給牧神一。

  「喂,是我,我看到你填的出生表格。」

  「嗯,」他的聲音中並沒有溫存,還是一貫的冷冷淡淡,「我臨時有些事情要處理,必須離開,可能要明天才能去醫院。」

  「你不來,其實也沒什麼關係。」她咬著嘴唇,「我生下這個孩子並不是想用他來對你要求些什麼,我首先希望你明白這一點。」

  他一直沒有說話,過了十幾秒,秦薔忍不住問:「你還在聽嗎?」

  他緩緩地說:「妳這個女人,整天腦袋都在想些什麼?」

  「我只是很想嘗嘗當媽媽的感覺而已,而且我喜歡這個孩子,愛這個孩子,這和孩子的父親是誰並沒有太大的關係。」她知道他身邊聚集了很多想利用他身份抬高自己的女人,她不想讓他對自己也有這種誤會。

  但是她這種措辭無疑是在激怒牧神一,「妳是說無論孩子的父親是誰,妳都會生下孩子,是嗎?」

  她的腦子還有些鈍,大概是昨夜的麻藥效力還沒有完全消退,一時不太明白他的意思,沒有立刻回答。

  「妳這個蠢女人!」他恨恨地罵了句。「好吧!我不管妳是怎麼想的,孩子既然生出來了,我就不會讓他沒有父親。」

  「嗯,謝謝你。我只是想讓你知道,我不想做挾天子以令諸侯的事情。」她再度解釋。

  他的聲音頓時更冷,「我也不會『奉子成婚』。」

  就這樣,這通電話在並不友好的氣氛中結束了。

  秦薔走回房間,抱起兒子,低聲說:「孩子,你有個好蠻橫的父親啊!我們該怎麼辦呢?」

  她那麼想生下這個孩子,那麼想獨自把孩子撫養長大,甚至熱烈計劃著,也許是在十幾年後,當孩子成長為一位英俊的小伙子,成為非常傑出的人物之後,再考慮讓他和牧神一相認。

  本來風光的是她,但是牧神一這個傢伙卻在她最狼狽的時候突然出現,看著孩子出世,她心中期待的懸念統統都沒有了。

  以後的許多年,她和孩子都要在他的視線監督下生活了,真是不甘心。

  護士小姐給嬰兒帶來特意調配的營養品,一邊幫她喂,一邊不無羨慕地說:「聽說昨天孩子的父親是親自在手術室裡看著孩子出生?」

  「啊,是啊!」

  「妳很幸福耶!妳不知道現在很多男人一到關鍵時刻就推卸責任,我見過太多母親自己艱難地在產房生下孩子的情況,孩子的父親往往是第二天早上才露面,妳先生真的很體貼也很愛你們母子哦!」

  秦薔尷尬地笑,是這樣嗎?為什麼牧神一在別人眼中和在她眼中的形象會差這麼多?

  她看著孩子正幸福地享受早餐的神情,微笑又緩緩爬回唇邊。

  品一,品一,你一出生就有了名字,這個名字是你爸爸給你取的哦!你喜歡嗎?說真的,媽媽很喜歡這個名字,就像媽媽喜歡你一樣。

  媽媽保證,一定會讓你成為像爸爸一樣出色的偉大人物。

  品一今年五歲了,為了保密,也為了品一的自我發展,秦薔將他長期安排在英國。近年來她的工作重心從歐洲逐步轉回亞洲,所以每隔兩三個月,她才能飛回去看望兒子一次。

  品一五歲的生日即將到了,秦薔的媽媽堅持要品一回台灣過生日,所以她只好拜託妹妹秦靈去英國把兒子接回台灣。

  不過牧神一知道這件事後非常不高興,「我不是已經提前告訴過妳,我會和妳一起去幫兒子過生日嗎?」

  「我媽媽是品一的外婆,她想見外孫我沒道理阻攔,如果你想見兒子,以後有的是時間。」她覺得他氣得很沒有道理,「這不也是在替你解決問題,省得你還要放下一大堆工作去看兒子?」

  「是替妳自己解決問題吧?」他冷笑道:「本來妳就覺得給品一過生日麻煩,耽誤妳的事業。」

  她聞言氣得在電話裡喊,「牧神一,你怎麼這麼不知好歹?我拚命幫你掩飾,你為什麼還要冤枉我的好意?你知不知道這幾年狗仔隊查得有多緊?萬一讓他們查出來我和你有個私生子,那……」

  「查出來又怎樣?」牧神一說:「我從來都不怕他們查,怕的人其實是妳,所以妳也不用替我顧慮什麼。」

  秦薔為之氣結,這種男人,真是狗咬呂洞賓,不識好人心。

  回到在台灣的家,一進門就看到品一正和秦靈玩成一團,不知道兩個人在折騰什麼,搞得一地都是爆米花和棒棒糖。

  「品一,不要和小姨打打鬧鬧的,今天練琴了嗎?」她端出做母親的姿態來。

  品一看到她臉上沒有一點喜悅的神色,轉身默默地離開,卻被秦靈拉住。「姊,難得品一回來一次,我們倆還沒有好好親熱呢,妳又來扮惡媽媽,品一才五歲耶!」

  「我五歲的時候已經可以單獨登台表演巴赫的曲子了。」秦薔看到品一那種平靜得近乎憂傷的臉,心中也十分不忍,「好吧!今天就聽小姨的話一次,但是回到英國後,必須把落掉的功課補上。」

  品一沒有立刻表現得很興奮,他獨自坐在沙發中,眼睛盯著桌子上的一張報紙。

  秦靈對這個小小的、又帥氣到不行的外甥疼到心坎裡,拉著他的手說:「品一,你有沒有喜歡的女生?」

  秦薔哭笑不得,「妳這算是什麼問題?他才多大?妳要教壞他啊!」

  「這有什麼?姊妳不知道,現在時代不同了,五六歲的小男生就可能有女朋友,何況我們品一這麼帥,一定有好多小女孩喜歡他。」秦靈一邊說,一邊捏著品一白皙柔嫩的小臉蛋,貼上去又親了一口。

  品一沒有回答,還是默默地坐著,眼睛看著桌子。

  秦靈順著他的目光,拿起那張報紙,「品一喜歡看報紙嗎?你認得多少字了?讀給小姨聽好不好?」

  秦薔從他們所坐的沙發背後走過,無意中掃了一眼,赫然看到報紙上超大的標題寫著:教皇蒞臨台灣!然後是牧神一的照片。

  她嚇了一跳,唰地一下搶過報紙。「他這麼小怎麼可能懂得看報紙?還是看卡通片好了。」

  秦靈也不以為意,跳過茶几打開電視機,摟著品一一起看電視。

  晚上,秦薔坐在屋中看自己帶來的曲譜,有人輕輕敲了敲她的門,原來是品一。

  「品一,有什麼事嗎?」她走過去將兒子抱進來,關上房門。

  「我什麼時候才可以見到爹地?」品一望著她。

  她呆了呆,「嗯,應該很快就可以見到。」

  「我可不可以打電話給爹地?」

  「這個……大概不方便吧!爸爸工作很忙。」

  「但是爹地上次說我可以在任何時候打電話給他。」品一雖然不愛說話,卻很固執,很有自己的想法。「媽咪,妳是不是和爹地吵架,所以才不住在一起?」

  「不是,是因為媽媽和爸爸有各自的工作,所以沒辦法住在一起。」

  品一問:「我可不可以和爹地住?」

  「不行。」秦薔幾乎是在瞬間就否定了兒子的想法。

  他低下頭,「我知道了,媽咪晚安。」

  「等一下,品一!」她叫住他,悄悄地問:「品一很喜歡爸爸?」

  「嗯。」

  「很想和爸爸住在一起?」

  「嗯。」

  「但是爸爸很忙,真的很忙,而且他是公眾人物,所以不能時時刻刻陪在品一身邊。」

  他聞言霍然抬起頭,「那為什麼爹地上次說等我六歲他要帶我去美國上學?」

  秦薔不由得皺眉,「這是你爸爸說的?」

  品一沒有再回答,因為從媽咪的表情裡,他意識到自己好像說錯了什麼。

  「好啦!品一先回去睡,回頭我再和你爸爸商量這件事,好不好?」

  剛剛送走兒子,門口又閃過一個人影,秦薔歎口氣,「妳怎麼好像間諜一樣?」

  「沒辦法,妳知道我的來意。」秦靈溜進她的房間,「媽特意派我來問清楚妳那個吊了全家人這麼多年胃口的問題。」

  「品一的爸爸是誰,對嗎?」她無奈地說:「妳給我一點個人隱私好不好?」

  「好,但是我們是好姊妹啊!」秦靈開始套話。「你要是不想說他的名字,不如說點別的,比如當初妳生孩子的時候那個男人有陪著妳嗎?」

  秦薔微微一笑,當日的情景又重現眼前,「陪了,他簽字同意讓我動手術。」

  她眼中閃過興奮的光芒,「哦?那麼說這個男人還不錯啊!很負責任,但為什麼你們一直不結婚?」

  「為什麼一定要結婚?」秦薔打了個哈欠,「我可不像妳有那麼多精力,一會兒談戀愛一會兒分手,每次都轟轟烈烈的。妳最近是不是又失戀了?我看妳吃零食吃得比我上次回來還凶,體重又上升不少吧?」

  秦靈皺了皺眉頭,隨即笑說:「別轉移焦點,現在說的是關於妳的事情。」

  「我的演出多得安排不過來,哪有時間去伺候男人?」

  「誰說結婚就一定要伺候男人和孩子?」秦靈拍著她的肩膀,「妳一向是我們家最聰明的女人,怎麼也會有這種錯誤的想法?」

  白了她一眼,「看來妳對婚姻很懂嘍?」

  「沒吃過豬肉難道沒見過豬走路?我看了那麼多羅曼史小說,每本上面都是戀愛和婚姻的道理。」秦靈是個道地的羅曼史小說迷。

  秦薔擺擺手,「行了,妳回去睡覺吧,別煩我了,我還有好多工作要做呢!」

  「要工作可以,但是記得不要冷落兒子。妳看品一才五歲,整天像個小老頭似的,不愛說話,死氣沉沉,這個性格究竟是像誰啊?」

  像誰?也許是像他爸爸吧?否則品一為什麼會和牧神一那麼親?他們每年見面的時間還不如她和兒子在一起的時間多呢!誰說同性不相吸的?

  好不容易送走秦靈,她悄悄打了個電話給牧神一。

  「喂,還沒有休息嗎?」

  「即使在休息也被妳的電話吵醒了。」他懶洋洋地,好像剛才真的在睡覺。

  「怎麼來台灣也不向我說一聲?」她問。

  「我到哪裡去都要和妳報備嗎?妳又不是我老婆。」他一句話就把她頂回去。「我有事的時候自然會和妳聯繫。」

  「好吧!」她也有點不高興,「今天品一說想見你,你什麼時候有空?」

  「暫時不知道,這幾天都很忙。」他停了幾秒,忽然問:「我要是想見妳的父母,妳會不會很吃驚?」

  「不要!」她急忙阻止。她可不想讓爸媽知道牧神一和她的關係,否則老爸老媽一定饒不了她,會天天在她耳邊嘮叨,催她結婚。

  「那就等我有時間再安排吧!」他顯然生氣了,又在兩秒鐘內掛了她的電話。

  秦薔悄悄溜到客廳,找到那張被她從秦靈手中奪下的報紙,在臥室裡仔細地閱讀上面有關牧神一的一切報導。

  都怪自己對牧神一的消息不夠關注,原來他這次是特地來參加一部韓國大片在台的首映會,這部電影的音樂是由他製作的,所有的台灣媒體全部出動,盛況報導他首次登台後在台灣的一舉一動,「教皇」之名名不虛傳。

  在這麼被媒體關注的情況下,他應該是不可能躲避記者的追逐來見她和品一的吧?她琢磨著要如何和兒子解釋這一切。打開品一的房門,他已經熟睡,小臉上還掛著一絲淚痕,讓她看了很心疼。

  身為母親,這些年忙於工作,沒有和兒子好好親近,對孩子的成長是很不利的。雖然她極力營造出一個對品一來說是父母雙全的感覺,但是在法律上,畢竟她與牧神一是毫無關係的兩個人。品一會不介意嗎?等他再大一點後,她要怎麼對兒子解釋清楚這一切呢?

  她默默凝望著兒子熟睡的臉,無數的心緒如亂線,找不到起點也找不到終點,全都纏繞在一起,更複雜難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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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秦薔怎麼也沒想到居然會在一位朋友的婚禮上遇到牧神一。

  新郎據說是牧神一當年在維也納留學時的同學,不過現在從商,在音樂界並沒有成就,不過牧神一會和這種人繼續保持朋友關係,倒是讓秦薔另眼相看。他這個人向來清高自傲,雖然不接開價太低的工作,卻又經常嘲笑一身銅臭而喪失靈氣的音樂人。

  因為他這次到場之前的保密工作做得非常好,所以現場的媒體多是財經界方面的人,注意的焦點只在新人本身,並沒有太關注稍後才入場的牧神一。

  可秦薔卻在第一時間看到他,她遲疑了一下,不知道自己該靠過去打拐呼,還是站在原地假裝沒看見比較好。

  牧神一倒是很大方地先站在她面前,微笑著和她打招呼,「秦薔,沒想到妳也在這裡,真巧啊!」

  他彬彬有禮又不失親切,真像是老朋友在寒暄。秦薔當然是主動配合,「是啊!聽說你來台灣了,怎麼不提前告訴我一聲,也好讓我盡地主之誼!」

  這些年他們在媒體面前已經有了超強的默契,知道怎樣引導媒體的視線及他們報導的方向。當媒體對他們的頻繁接觸開始起了猜測,他們就各自轉移工作陣地,一個在東半球,一個在西半球,而且還會迅速找到另一個異性誤導媒體記者。

  這其中秦薔覺得自己最對不起的就是喬治,外界傳她與他有私情已經傳了好幾年,喬治心裡真是有苦說不出。別說是情人,他就是連一個吻都不曾從秦薔這裡得到過。

  有一次喬治很委屈地說:「雪莉,我知道妳不會愛我,不過拜託妳讓我在人前也輸得風光一些好不好?」

  她苦笑著不知道該怎麼回答。如果她稍微熱情一些,牧神一就會在第二天打電話過來,問她,「妳是不是準備給品一找個新爸爸?」每次都是強硬的口氣,像興師問罪一樣。

  什麼嘛!他自己在那邊還不是和美女們周旋得不亦樂乎?憑什麼就要求她守身如玉?

  新郎看到牧神立刻過來招呼他,「牧,你可是貴客,怎麼站在這裡?來來,到前面來。」

  他則說:「今天的焦點是你們夫妻倆,我只是來觀禮的,如果不想讓我待得不舒服,你就當沒看到我好了。」

  新郎自然明白他的意思,萬一被媒體發現他,引起圍觀,這個場面還真是有些尷尬,於是笑著對秦薔說:「秦小姐,要麻煩妳替我照顧牧了,聽說你們是很好的朋友,別讓他在這裡待得太無趣哦!」

  「我盡力而為吧!」秦薔和新娘是中學同學,本來就沒有多深的交情,只想待一下就走。

  牧神一看出她的心思,悄悄問:「要不要溜出去轉轉?」

  秦薔點點頭。

  兩個人從後門溜走,上了秦薔開來的車。

  「去哪裡?」她問。

  他愜意地靠著座椅,「這裡是妳成長的地方,應該由妳來盡地主之誼,妳說去哪裡就去哪裡吧!」

  「去任何地方都可以?」她笑問。

  他半睜開眼,「我連地獄都肯陪妳下了,還有什麼地方不敢去?」

  她的心輕顫著難以平靜,低聲說:「能上天入地的是能夠相守一生的戀人。我和你,承擔得起這麼重的誓言嗎?」

  牧神一注視著她,「妳總在怕什麼?」

  她沉默了幾秒鐘,輕轉為一笑,「我有什麼可怕的?兒子都生了,一個女人能付出的一切我都付出過了。」

  說到兒子,牧神一忽然問:「他現在在哪裡?我想看看他。」

  「現在?他在我媽家,可是你要怎麼見?」

  「帶他出來。」

  「出來?去哪裡?任何公開場合你們都不能一起露面,萬一被媒體拍到照片,你要怎麼解釋?」

  他的手指夾著一根煙,許久沒有點燃,聲音沉冷的說:「我厭倦了這樣和媒體玩捉迷藏的遊戲,我膩了,不想再玩了。」

  她的心劇烈地跳動起來,一種不敢置信的預感浮現,「你想做什麼?」

  「開車,去妳家。」他斷然下令。

  她的手緊握住方向盤,「你想清楚後果了?」

  「開車。」他懶得再多說一個字。

  秦薔一咬牙,好,他發瘋的時候誰都攔阻不了,她當然只能遵旨而行。隱藏在世人面前五年的秘密,會在今天突然揭開嗎?

  車子駛進秦家的豪宅,牧神一走下車,抬頭打量了下屋子的建築,「還不錯。」這是他難得的稱讚。

  秦薔忐忑不安地走上台階,管家已經打開門迎接,「大小姐,怎麼這麼早就回來了?」看到大小姐帶回一位陌生男子,管家愣了一下,「這位先生是……」

  「我姓牧,牧神一。」他主動做自我介紹,然後對秦薔說:「還愣什麼?到了自己家門前還不進去?」

  她只好帶他進門,這個時間老爸老媽都在樓上午睡,客廳中只有秦靈一個人抱著一大桶冰淇淋邊吃邊看連續劇。

  「大姊,回來得這麼早啊!」她也是漫不經心的打招呼,忽然感覺不對,視線一轉,看到她身邊站著的那位大帥哥,倒抽口涼氣,接著驚叫出來,「牧神一!天啊!是牧神一到我們家來了!」

  秦薔很為妹妹的表現覺得丟臉,這丫頭總是這麼沒頭沒腦的,每次見到帥哥型的名人就不計形象地鬼吼,和花癡沒什麼兩樣。

  牧神一點點頭,「是我,妳是秦靈?」從對方的年紀和長相,他篤定猜測。

  「是啊,你本人比照片上看起來更帥。」她熱絡地和他打招呼,「你是我大姊的朋友?對哦對哦,好多年前你們還傳過緋聞,我經常聽到有關你的報導。」

  牧神一環顧了下客廳,問秦薔,「品一在哪裡?」

  秦靈又一次搶先回答,「品一嗎?他在自己房裡練琴,我姊姊規定他每天上下午必須練琴四個小時。好可憐的小孩子,我讓他偷懶他也不肯,都是她媽媽平時管教太嚴了。」

  秦薔瞪了秦靈一眼,說:「我去房間找他。」

  「不用,我自己去。」牧神一問秦靈,「他的房間是在一樓嗎?」

  「一樓樓梯左手邊第二個門。」她才說完牧神一已經走過去,她這才後知後覺地說:「牧神一和品一認識啊?」

  秦薔為妹妹白癡似的提問而四肢無力。三秒後,她聽到兒子在房間中興奮地大叫,「爹地,你來看我了?」

  秦靈的下巴差點掉到腳背上,「牧神一是品一的爸爸?」

  秦薔點點頭。

  「親生爸爸?」

  她依舊點頭。

  「天啊!我的天啊!我簡直不敢相信……」秦靈喃喃自語了幾句之後,突然大聲地衝著樓上尖叫,「爸!媽!你們快來!品一的爸爸來了!」

  她真後悔自己為什麼沒有一進門就準備一塊布,好把秦靈的大嘴巴堵住。

  緊接著,樓上一陣騷動,她的老爸老媽跌跌撞撞地從樓上跑下來,「真的假的?人在哪裡?那混小子是誰?」秦爸爸的手裡還舉著一個電視遙控器。

  她歎著氣,拿下老爸手中的「武器」,「爸,你是想在咱們家製造兇殺案嗎?」

  秦媽媽是最激動的,但她的臉上不是憤怒,而是欣喜,她欣喜若狂的張大眼睛四處尋找,「那個男人在哪兒啊?」

  秦薔指了指品一的房間,而此時,被這陣騷動靜驚擾到的牧神一已經大大方方地領著品一走出來。

  「伯父伯母你們好。」他很有禮貌地問候兩位長者,這是他和自己的岳父岳母一第一次見面,他這個當事人顯得異常平靜,倒是秦爸爸和秦媽媽眼珠子一眨也不眨地盯著他,像是要把他吃進肚子裡。

  秦薔生怕出什麼亂子,忙著打圓場,「嗯,爸、媽,到客廳坐好嗎?喝杯茶或來壺咖啡什麼的,我們慢慢說。」

  「我家的茶和咖啡,絕不給拋棄我女兒的臭小子喝!」秦爸爸將這口怨氣壓在心頭五年了。

  秦薔為難地看著牧神一,他還是那樣鎮定從容,嘴角還難得的掛著笑。「我看伯父伯母對我有些誤會,有什麼不滿今天可以一併向我提出,就算是被判了死刑的犯人也有自己申辯的權利吧?」

  秦媽媽一直悄悄地打量牧神一,對於這個外表出色,氣質高傲中帶著貴氣的男人,她是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滿意。於是也幫著女兒說話,「對啊!這樣面對面站著怎麼說話?到客廳去坐吧!」

  秦靈也在一旁幫腔,「姊夫第一回登門,不要顯得我們好像不懂待客之道。」

  秦爸爸一個男人對付三個女人,只有妥協。

  牧神一坐在客廳的沙發中央,左前方是秦靈和秦媽媽,右前方是秦薔和秦爸爸,頗有三堂會審的味道。

  「牧先生,請問你是做什麼的?」秦媽媽從最實際的問題開始問起。

  「媽,人家牧先生是世界著名的音樂家。」秦靈搶著回答。

  秦爸爸開門見山,「你這次來我們家有什麼目的?」

  牧神一瞥了眼秦薔,「我一直想來拜訪伯父伯母的,但是秦薔老是不允許,所以才讓伯父伯母誤會了。」

  屋中所有人的視線這下全對準了秦薔。她暗地皺眉,這人怎麼這麼會打太極?把責任一下子就推到她身上?是她說不讓他來的沒錯,但是明明他們之前就有過協定,互不干涉對方的生活,不讓孩子曝光,所以她才拒絕他的呀!

  「老爸老媽,我有話要和他說,請等一下。」她忽然站起來,對牧神一說:「到我的房間來。」

  牧神一挑挑眉,對品一說:「在這裡好好坐著,一會兒我帶你出去吃飯。」

  「嗯!」品一的臉上一直散發著興奮的光采。

  一腳邁進她的房間,他靠在門邊打量了下屋中的佈置,「這裡和妳在美國的房子是截然不同的兩種味道,妳這個女人還挺懂得變化的。」

  她一腳踢向門,把門關上。貼近他,左手抓住他的領帶,右手勾住他的脖子,緊瞇著眼,秋波閃爍,「請問教皇大人,今天到底是哪裡心血來潮了?讓你可以連後果都不顧?」

  「妳所謂的後果是什麼?我下明白。」他順著她的力氣向前探了一下身子,鼻子蹭著她的額頭,嘴唇就在她的眼睛上。

  「在這裡你可別胡來啊!讓我爸看見,他會殺了你的。」她用手蓋住他的嘴。

  他拉下她的手,「是妳先誘惑我的,如果有什麼後果也該是妳來承擔。」

  攫住她的唇,肆無忌憚地吻著,他的張狂無論到哪裡都改變不了。

  秦薔一開始還有所顧慮,後來也只能隨他去了。

  門,在無聲無息中悄悄被人打開一條縫,幾條黑影在門口閃動。

  「你說咱們女兒今年能嫁出去嗎?」秦媽媽問。

  「他們這麼多年都不結婚,現在也未必吧?」秦靈說。

  秦爸爸哼聲道:「要是那小子不肯娶我女兒,我就讓他好看!」

  牧神一堅持要帶品一到外面的餐廳吃飯,說要給品一過生日,秦薔見無法阻攔這一老一小的熱情,只有認命。一路上她很不放心,萬一被記者發現該怎麼辦?她要如何解釋品一這個孩子的存在?

  她特意選擇一家朋友開的店,事先也打了招呼,自以為準備得還算是周全,沒想到一進門,那些年輕的女服務生看到牧神一後就雙眼放光,就和秦靈當時一樣。

  「天啊!是牧神一,真的是他本人!」

  「他本人比照片帥多了!」

  「他旁邊的那個女人是秦薔吧?聽說他們經常合作,以前還曾經是一對戀人呢!咦?那個小男孩是誰?」

  秦薔在她們的竊竊私語中坐進包廂,這一頓飯牧神一和品一都吃得很快樂,只有她魂不守舍,時時注意著外面的動靜。

  「品一,下個月就到美國來吧!我已經安排好最好的學校。」牧神一對兒子說。

  品一清澈的眼睛閃著光,看看爸爸,又看看媽媽,「可是媽咪說你很忙,不許我和你住在一起。」

  他看都不看秦薔,「你覺得是爸爸厲害還是媽媽厲害?」

  品一又看看兩人,低頭悄悄說了一句,「爹地。」

  「那就聽爸爸的話,下個月我就去英國接你。」

  她忍不住說:「你瘋了?真讓他和你住在一起,就等於昭告天下你有個兒子。」

  他聞言輕笑,「昭告天下又怎麼樣?妳以為我下個月不替他搬家,下個月天下人就不會知道我有個私生子了嗎?」

  「你這話是什麼意思?」她質問。

  這時候距他們進餐廳已經有一個小時的時間,飯也吃得差不多了,經理匆匆走進來,抱歉地說:「不好意思啊!秦薔,外面突然來了好多記者,我看你們暫時先不要出去比較好。」

  牧神一對著她挑眉,「怎樣?我說得沒錯吧?」

  她恨恨地說:「還不是你自己惹事?如果你不那麼招搖……」

  「招搖?那我就再招搖一次!」他忽然抱起兒子,問:「品一,外面有好多閃光燈,怕不怕?」

  品一大聲說:「不怕!」

  「好!果然是我牧神一的兒子!」他笑著推開門,直接走出去。

  秦薔的心都要跳出喉嚨了,站在原地也不是,跟出去也不是,遲疑了十幾秒鐘,終於一咬牙,跟著也衝出門。

  那麼多記者不知道是從哪裡得到的消息,一窩蜂將小小的餐廳包圍得水洩不通,當他們看到牧神一出來時,無數的閃光燈、照相機、攝影機、麥克風,一同壓向牧神一,人群也蜂擁而上。

  「牧先生,請問這個小孩是誰?」

  「牧先生,您和秦薔小姐到底是什麼關係?」

  他衝破層層封鎖,不回答任何問題,定到車前時,秦薔也已經趕到。她急忙在手提包裡翻找鑰匙,一邊還要抵擋眾多往她身上招呼過去的麥克風,現場簡直亂成一團。

  「離她遠點!」牧神一赫然發火,對著站在秦薔身邊最近的一個記者喝道:「再擋著車,我不負責接下來可能發生的任何後果。」

  記者們受到他的壓迫,稍稍退後了一兩步,秦薔也趁機打開車門衝進車裡。

  用手撥了撥亂成一團的頭髮,回頭看到牧神一不疾不徐地和兒子一起坐進車。

  「看你都惹出什麼了。」她埋怨道:「現在怎麼辦?」

  「直接和我回飯店,明天我送品一去美國。」他替兒子整了整衣服,那種專注細心的表情就像一個深愛孩子的慈父。

  秦薔將車子開出人群,在車中她問:「能不能告訴我,這件事你最後的底線是什麼?」

  「底線?」他用手輕輕拍著車座,哼著維瓦爾第的四季,品一的音樂領悟力很好,在一旁和父親一起哼著,還用手打著節拍。

  「結婚好不好?」他突然說。

  秦薔心神一亂,方向盤差點握不穩。

  「你說什麼?!」她沒聽錯吧?

  「我和妳,結婚。」他探過身子,靠在她的腦後,幽幽笑道:「親愛的,請注意開車,我們一家三口的命都在妳的手上。」

  她只有努力摒棄雜念,全心全意開車,但是今天一整天她的思緒一直處在高度緊張和混亂的狀態,要想認真開車簡直難以做到。好在路上車子不多,很快他們就到達了牧神一下榻的飯店。

  牧神一依舊在眾人的注目下將品一抱進自己的總統套房,讓他先在房間休息,然後自己又轉身在吧檯裡找到一瓶酒,並且倒了一杯給秦薔。

  「妳需要喝口酒壓壓驚,妳今天的臉色看起來很不好。」他笑的樣子讓她覺得很危險。

  「你每次讓我喝酒都有不良企圖。」她緊張地看著他。第一次他讓她喝酒,結果她的初吻被奪走,第二次她喝酒,身子就被他佔了,今天他又在打什麼算盤?結婚?對了,回來的路上他說要結婚。

  「為什麼突然說要結婚?」她一直以為結婚對他來說是惡夢,是負擔。

  他一口喝乾杯中酒,「五年了,難道妳從來沒有想過結婚?」

  她怔怔地站在原地,盡量讓自己的腦袋可以清楚有條理地思索他的問題。結婚嗎?她不是從來沒想過,而是根本不敢想。因為對象是牧神一,這個萬人迷兼花花公子,他或許可以成為很好的情人,但絕不是個很好的丈夫,他的愛情短暫且缺乏長時間的耐性,更遑論要擔起為人夫和為人父的責任了。面對這樣一個人,結婚是遙不可及的話題,是另一個世界才存在的字眼,她怎麼可能去想?

  她怕的,不是公開他們關係之後的結果,而是怕他為了逃避責任而遠離她和品一的結局,是的,這才是她真正一直在害怕的東西。

  「你真的想結婚?」她愣愣地問。那些女Fans,那些情人,他都可以不在乎了?

  「是。」他深情地看著她,「這是我第一次向人求婚。」

  她咬緊嘴唇,紊亂的思緒激烈地交錯,答應?還是不答應?

  「妳如果很為難,我可以給妳時間考慮。」他沒有強迫她立刻回答。「不過品一我一定要帶到美國去,跟在我身邊學習音樂。」

  她看著旁邊那扇關著的門,無法看到兒子的臉,但是,品一應該是熱烈期待著和爸爸生活在一起的日子吧?這總比把他一個人孤零零地扔在英國要好不知道多少倍。

  「好,我同意。」她同意他對兒子的安排。「結婚的事情,我會再給你答覆。」

  她有太多的顧慮,不像他那樣,動輒說風就是風,說雨就是雨。婚姻是一輩子的事情,是兩個人對彼此的承諾,她可不想像丁敏慧那樣,一會兒離婚,一會兒結婚,把婚姻當作玩家家酒。

  最重要的是,她不知道牧神一到底準備好了沒有,她需要時間去考驗他到底有多少誠意來面對他們的婚姻,和婚姻中他所要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那麼,今晚為了慶祝,不要走了,就住下來好不好?」他趁機得寸進尺地邀約。

  「你瘋了?要是讓記者發現我在這裡留了一晚,明天我們就要上頭條了。」

  他取笑道:「妳以為就算妳離開了,我們就不會上頭條嗎?」

  想到剛才那些記者的陣仗,她還真是頭痛,牧神一說的極有可能變成事實。

  「留下吧!這裡的床總讓我覺得睡得不舒服,渾身難受。」他的手指悄悄解著她的扣子。

  「品一在隔壁呢!」她想扳開他的手指,無奈他的力氣永遠都大過自己。

  「那我們去另一個房間。」他將她橫抱起來,定進對面的房間,用腳跟將門撞上,室內的春光絕不許一點外洩。

  在激情達到高chao時,秦薔輕吟著,「你知不知道,如果我們真的結婚了,我絕不會允許第二個女人爬上你的床。」

  「我知道。」他的手指在她身體上流連,身子密合。

  「也許你會失去很多樂趣。」她這話像是提醒,像是嘲諷,話中卻含有連她自己都沒意識到的醋意。

  他笑著用嘴堵住她的,身體的進攻浪潮讓秦薔再也無法分出多餘精力和他鬥嘴。

  這個傻女人,她難道不知道,自從他趁酒醉擁有她之後,就已經不習慣其他女人的擁抱和親吻了。

  這五年來他的情人雖多,卻也只是象徵性的,為了作他私生活的擋箭牌而已,他根本不曾和那些女人有身體上的親密接觸。那些情人都以為他得了什麼「不舉」的毛病而在背後對他悄悄臆測著,只有這個傻女人,真以為他這些年還是流連花叢,不肯抽身的「採花大盜」,三不五時就對他冷嘲熱諷一番。

  該是結婚的時候了,否則她永遠都不知道他的心究竟在想什麼,在渴望什麼。

  熱汗滴落,情潮如慾壑難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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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2-6-30 15:22:00
第九章

  果然,第二天各大新聞媒體全都鋪天蓋地報導「教皇」牧神一和舊情人秦薔一起吃飯的消息,其中很多報導還繪聲繪影的寫著,這個小男孩和牧神一極為親近,兩人外貌也頗為相似,極有可能是他的私生子。

  飯店外每天聚集著大批記者等待牧神一出現,準備進行追蹤報導,就連秦薔家門前都停了不少記者的車子,二十四小時密切監視。

  秦靈撩開窗簾的一條縫,看著外面,「哈,看這陣仗,還以為美國總統到我們家了。大姊,妳還真有本事,不鳴則已,一鳴驚人啊!」

  秦薔坐在沙發裡咬著指甲,她親愛的老媽握著她的手問:「女兒啊,妳到底怎麼想的?真的就不結婚,一輩子讓品一見不得光?」

  「不過就算妳真想藏品一一輩子也不可能了,現在要想的是怎麼解決問題。」秦媽媽堅決地說:「叫牧神一過來,我要問他,他想不想結婚?」

  「是啊!我女兒可不是任人玩弄的!」秦爸爸依舊氣憤。

  「他昨天向我求婚了。」秦薔小聲說。

  「什麼?」幾個人一起朝她撲過來,「那妳怎麼說的?」

  「我還沒有答應。」

  秦媽媽說:「妳是不是傻了?他既然肯負責,妳為什麼不答應?這種事情,吃虧的永遠是女人。」

  秦靈也興奮地說:「大姊,你們倆要是現在結婚,就跟貝克漢和維多利亞一樣啦!先有後婚呢。」

  秦媽媽接著啐道:「拿誰比不好?貝克漢那種男人,結了婚還花得要命,我最恨了!」

  秦薔歎口氣,她怕的就是自己會當第二個維多利亞啊!

  「品一呢?品一是什麼想法?」秦媽媽最愛這個外孫,昨天品一留在飯店沒有回來,讓她罵了秦薔半天。

  「他好像……很喜歡和爸爸在一起。」品一見到爸爸就很興奮,見到她就沉默無語,難道是她這個媽媽當得太失敗了?

  「那當然啦!」秦靈連固定的男朋友都沒有,卻已經儼然是過來人的口吻,「孩子和父親天生就有依賴性,在他們眼中,爸爸都是英雄,是媽媽比不了的。」

  秦媽媽連忙遊說,「妳看,既然品一也離不開爸爸,這件事妳還有什麼顧慮?我看牧神一是個很好的人,年輕有為又彬彬有禮,一定是妳平時太要強,做事不給人留面子,否則他怎麼可能不娶妳?」

  「媽,妳怎麼這麼快就倒戈啊?妳只不過才見了他一面,他這人向來表裡不一,妳真的非要逼婚不可?」秦薔很無奈。

  「這怎麼叫逼婚?妳也老大不小了,孩子都五歲,早該結婚了。就算沒有牧神一,我早晚也會給妳找個男人嫁了。」秦媽媽板起臉。

  「好啦,你們就放過我好不好?連牧神一都說會給我時間考慮,你們幹麼逼我逼得這麼緊?再逼我我可就要走了。」在外面要掙脫記者的包圍,在家裡要面對家人的疲勞轟炸。她的生活向來平靜有規律,牧神一出現就讓這一切都亂了套,那個男人根本是她生命中的剋星。

  晚上她接到牧神一的電話,「我明天回美國,我準備帶品一一起走。」他的話語中沒有半點商量的口氣。

  「好吧,我得去東京開音樂會,暫時不陪你們了。」她在這裡也筋疲力盡,恨不得馬上逃開。

  「那麼,我等妳的消息。」他沉聲說:「不要讓我等太久,妳知道我的耐性。」

  求婚還是這種口氣,這個人的脾氣大概一輩子都改不了了。

  她放下電話,用盡全身力氣,長長地歎出一口氣。

  飛機剛到東京,在機場負責迎接秦薔的是音樂會的投資方,以及先行一步趕到的喬治。

  才見面,秦薔就感覺到喬治的表情不大對勁,但是他當著外人的面不好發作。

  投資方是日本商社的小山會也先生,他對秦薔的琴技一直非常推崇,所以主動要求出資,贊助她在東南亞舉辦一系列的個人音樂會。

  今天他見到秦薔時沒有像以前那樣帶她吃飯接風,而是說:「妳旅途勞頓,我看妳還是先去飯店休息一下吧。」

  她看了眼小山,又看了眼喬治,「出了什麼事情嗎?」

  喬治面色凝重地遞給她一張報紙,「妳在台灣的精彩表現,日本媒體也報導了。」

  報紙上所記載的依然是她和牧神一從那家飯店走出來的消息,和台灣報導的內容大同小異。

  秦薔將報紙折起來,放到手提包裡,沒有評價這種報導,反問:「演出場地準備好了沒有?我想先看一下舞台。」

  兩個男人都有點吃驚,喬治遲疑的說:「雪莉,音樂廳那邊可能也有記者。」

  「有記者又怎麼樣?難道我要一輩子躲著他們嗎?」她態度堅決。

  喬治沒辦法,看了眼小山先生,對方也只有點頭。

  車子從機場直接開到音樂廳的排練現場,一堆記者早已等候多時,所以她一下車就有記者上來要提問,而小山先生的部屬則護送著她走進音樂廳。

  「看看,這都是妳惹出來的麻煩。」喬治和秦薔單獨走在一起的時候,終於忍不住開口。「妳為什麼要公開妳和品一,還有你們母子跟牧神一的關係?」

  「票賣得怎麼樣?」她忽然問了個不相干的問題。

  他愣了下,說:「都賣掉了。」

  「如果我現在說要加演一場,你覺得會有問題嗎?」秦薔站在舞台上,燈光已經打開,四周燦爛輝煌。

  他又想了想,「應該沒問題吧!」

  「以我現在的新聞價值,就算票價再高一倍,也會有人買票進場吧。」她的嘴角動了動,不知道是在嘲笑這個世界還是嘲笑自己。

  喬治皺眉問:「妳為什麼要把這件事公開?妳不需要靠這個為自己提高知名度的。」

  「有些事情是由不得我的。」她也很無奈,在感情的世界裡,一直是牧神一操縱著她前進或後退,他從不允許她改變或動搖他們的生活,每次的改變都必須由他作主。

  他立刻明白了,「是牧神一的要求?」

  「我不知道他在想什麼,我以為他喜歡一輩子讓不同女人圍繞的感覺。」

  他沉默了好久,然後悶悶地說:「他愛上妳了。」

  「什麼?」秦薔轉身。

  「一個男人,只有在遇到自己真正愛的女人之後,才會考慮和她結婚,結婚對男人意味著太多,事業、自由、交往等等各種權利都要改變,如果他真的要結婚,一定是他真的愛這個女人。像牧神一那樣的男人,什麼都有了,不需要一樁婚姻來為他的生活點綴什麼。」

  她認真地聽喬治分析,只有像喬治這樣,既和她的生活有密切關係,卻又不會干涉到牧神一生活的人所說的話,才讓她覺得真正可以採信,但是……

  「要牧神一去專心愛一個人,你覺得這可能嗎?」她還是不敢相信。

  「妳沒有問過他嗎?」喬治反問道。

  「我問他什麼?問他是不是真的愛我?是不是以後都保證只愛我一個?」她搖搖頭,「我不敢問,也怕他回答不了我想要的答案,或者是,伯他說了我也不信。」

  喬治微微一笑,「原來問題的癥結是在妳這裡啊。女人,總是對愛情充滿了懷疑。」

  她低下頭,「我想,演出結束後我會去問他的。」

  他不願意等,而她也不想等了。

  晚上,秦薔在飯店裡洗完澡,打開電視,看到裡頭正在播放一個音樂專題節目,很巧的是,介紹的對象正是牧神一。此時節目已經進行了一半,主持人所談的話題也是當前最熱門的。

  「最近,牧神一和著名女小提琴家秦薔塵封了五年的愛情重新浮出檯面,在最新一條具有爆炸性的報導中,記者們發現秦薔和牧神一先後到達台灣,並且攜同一位末成年男童一起進入餐館吃飯。這位男童與牧神一狀態親密,外形極為相似,雖然他們之間真正的關係還下明朗,但從當事人一味迴避記者提問的態度來看,這背後必然隱藏著極大的秘密。以下是我台記者從美國傳回來的最新畫面。」

  電視上播放的居然是牧神一在自己別墅中和品一一起游泳嬉戲的快樂樣子。

  秦薔從來沒有看過品一這麼快樂開心,也從沒有見過牧神一這麼放鬆愉悅,不用她這個當事人親口承認,只要稍稍從外表一看,就可以看出他們是有血緣關係的父子。更何況,品一稚嫩的童聲還透過記者偷設置的麥克風,清晰地傳遞出來--

  「爹地,我的腳好疼,水裡有水怪!」

  他笑著把兒子抱起來,「胡說,游泳池裡怎麼可能有水怪?一定是在水裡泡得太久了,腳在抽筋,我看看。」

  記者的攝影機在毫無遮掩的情況下將這一切全都記錄下來。

  他是故意的。秦薔看透了他的舉動,她知道牧神一的別墅是私人土地,那附近方圓三公里的土地他都已買下,未經允許外人不能隨意進出,記者怎麼可能輕而易舉地潛入附近進行偷拍?他根本是故意讓記者達到目的,以便讓全世界都知道他和品一的真正關係,他懶得對任何人解釋,所以乾脆利用媒體,直接告白。

  這個男人,做任何事都完全不顧後果,無論是老闆、媒體,或是那些愛慕他的Fans和情人們,甚至是天下人的目光口舌,他都可以不在乎。

  看看表,現在是美國時間的清晨,她撥通了牧神一別墅的電話。

  接電話的居然是品一,「你好,我是牧品一,請問找哪位?」

  秦薔輕輕說:「品一,是媽媽。」

  「媽咪?我好想妳喔!妳什麼時候來美國啊?」品一從沒有這樣熱情地邀約過她。

  她的眼睛濕潤了。「媽媽很快就會過去,你讓爸爸聽電話好嗎?」

  「好。」聽到品一跑到遠處,大聲喊著,「爹地,是媽咪的電話!」

  她感覺像是等了很久,才等到牧神一的聲音,「這麼晚了怎麼還不休息?」

  秦薔握著話筒,卻忽然不知道該說什麼。

  「怎麼?出什麼事了嗎?」他的聲音有些急切。

  「沒、沒什麼事,只是剛看到電視上有你和品一在一起游泳的畫面,所以,我打個電話過來問問看,品一遊泳有沒有著涼?」她在說什麼啊,根本是心口不一。

  「哦,沒事,品一的水性很好,我應該早點教他游泳。」他轉頭又對品一喊:「品一,去穿上衣服,昨天買的那件,一會兒我帶你去迪士尼!」

  電話中可以聽到品一歡呼的聲音,秦薔靜靜地聽著,輕聲問:「牧神一……」

  「嗯?」

  「那件事,我考慮好了。」

  「什麼事?」他根本是故意裝不明白。

  秦薔咳嗽一聲,「就是結婚的事情。」

  「哦。」

  他乾巴巴的回答讓她幾乎不知道該怎麼把話接下去了。

  「你們要是忙著出去就先走好了,我晚點再打。」她覺得自己像被丈夫和兒子冷落了一樣,心中不大舒服。

  牧神一噗哧一笑,「白癡女人,妳在吃誰的醋?」

  她大聲歎氣,「你啊,就會欺負我。」

  「快點回來,我下午去訂教堂。」他還真是性急,但是,等一下,她還沒有說自己到底是做什麼決定,他怎麼就……

  「你就這麼有把握我一定會嫁給你?」她在電話這邊噘起嘴。

  他哼笑道:「兒子在我手裡,妳還敢往哪兒跑?行啦,少廢話了,限妳三天內出現,否則逾期不候。」

  每次都是他掛斷電話,這次也不例外。

  秦薔默默出神。就這樣嗎?就這樣把自己賣給他了?還附送一個兒子?怎麼好像在作夢?剛才在電話裡明明想說點什麼的,結果到最後卻都沒有說。她本來想說:牧神一,你愛不愛我?或者說:你是不是為了愛才決定和我結婚的?哪怕自己先說一句:牧神一,我愛你,然後等著聽他回復:我也是,這也算是完整的達到目的。結果卻是,她什麼都沒說,他也沒說,婚禮卻訂了下來。

  荒唐,和牧神一在一起總是要這樣快節奏,想不荒唐是不可能的啊!

  東京的音樂會到底是怎麼開始,又怎麼結束,秦薔的腦子裡幾乎沒有留下多少印象,她可以說是用最快的速度完成了自己所有的工作,然後搭飛機直飛紐約。

  牧神一沒有到機場接她,只是給了她一個電話,要她到他的別墅來。

  這麼大的架子,又不體貼人,秦薔撇撇嘴,很無奈地搭計程車到達紐約郊區,牧神一的私人莊園。

  車子剛剛進入莊園,秦薔就覺得哪裡不大對勁。周圍有一些車輛進進出出,很熱鬧的樣子。

  又是那些記者在悄悄跟蹤?她的心情有些變壞。

  當車子駛入別墅區後,管家站在車邊位為她打開車門,「夫人,這邊請。」

  白色的手套將她引領到另一個世界,秦薔幾乎不敢置信自己的眼睛。

  在別墅前方的那座超大噴泉前,有無數的賓客,身著禮服,舉著酒杯,微笑著對她致意。

  品一突然出現,他今天穿著白色的禮服,帥氣得好像一個王子。

  「媽咪,妳怎麼現在才來?我肚子好餓啊!」

  「這、這是怎麼回事?」她吃驚地看著前方--牧神一,猶如這個童話世界中的王者,以最高傲也最優雅的姿態站在水池邊,向她緩緩伸出手。

  她像是中了魔法,慢慢地走向他,不由自主地將手放在他的手中。

  「神父,我的新娘已經到了,儀式可以開始。」牧神一說。

  接著,她聽到神父的聲音,「牧神一,你願意娶秦薔為妻,一輩子愛她,尊敬她,無論生老病死,永不背叛對方嗎?」

  「我願意。」他沉著清澈的聲音在水池前顯得異常純淨。

  「那麼,秦薔,妳願意嫁給牧神一,一輩子愛他,尊敬他,無論生老病死,永不背叛他嗎?」

  她呆呆地望著牧神一的眼睛,所有的心神都像是被那兩泓深潭吸引,嘴唇囁嚅著,沒有發出聲音。

  牧神一低下頭,在她耳邊微笑著說:「親愛的,妳在猶豫什麼?賓客都在看我們呢!」

  「我、我願意。」她念道。

  「我以聖父聖子聖靈的名義,宣佈你們結為夫妻。」神父給予了他們祝福,賓客們也一擁而上說著讚美和恭喜的話語。

  秦薔的腦子一直是亂烘烘的,還沒有搞清楚狀況。所到賓客中有不少是音樂界的名流,她都認得,難免有人會抱怨著對她說:「妳可真能保密啊,居然和牧神一有這麼可愛的兒子還瞞著我們,都結婚了才通知大家。」

  她苦笑著解釋,「有些事情是超出計劃外的,所以不方便說,抱歉。」

  婚禮宴會一直持續到深夜,除了賓客外,牧神一還謹慎地選擇了幾家比較大的媒體參與,可以想見,今天這場婚禮又將成為娛樂界的頭條話題了。

  好不容易逃開外面的世界,回到別墅內,牧神一叫住正要上樓的她,「妳去哪裡?我們的房間在這邊。」

  「我怎麼會知道房間在哪裡,都是你一手安排的。」她悶哼一聲,終於可以表示自己的不滿。「要準備婚禮為什麼不和我說一聲?我現在這副樣子,一定成為最丟臉的新娘。」

  牧神一將她拉進房間,將她圈在自己懷裡,笑道:「我牧神一選的新娘只會是世界上最美的新娘,濃妝艷抹不適合妳,我喜歡妳自然的樣子。」

  「就這樣,我們就算結婚了?」她還是如墜夢中。

  「缺乏真實感?」他壞笑著吻住她的唇,「我很快就可以告訴妳什麼才是最真實的。」

  秦薔低喘著,「你策劃這個陰謀多久了?」

  「很久。」

  「到底有多久?」

  「妳這麼執著這個問題幹什麼?」

  牧神一的視線從她的身體轉移到她的眼睛上,「怎麼了?」

  「剛才你在婚禮上說的話,真的是發自內心的嗎?」她柔柔地問。

  牧神一從來沒有見過她這種表情,柔情如水,又帶著不安的質疑和惶惑。

  「一輩子不離不棄的那句話嗎?」他勾起嘴角,「我從不輕易發誓,如果開口了,就是以生命作保證。」

  「真的?」她進一步探問:「可是你從來都沒有說過你愛我。」

  「妳這麼在乎這句話嗎?有些男人可以天天在女人耳邊說一百次,但是不代表這些話就一定出自真心。」

  「我想聽,哪怕你是騙我的。」

  「對我沒有信心?」他的眉心揪起,又舒展開,「好吧!今天是我們的新婚夜,我美麗新娘的第一個願望我當然應該滿足。」

  「Iloveyou。」他吐出這句話,同時吻住她揚起的嘴角。

  女人其實很好哄的,他悄悄想。即使像秦薔這種滿身是刺的女人,遇到柔情也會乖乖繳械,早知道溫柔些她就會投降,當初自己根本不需要動那麼多心思來吸引她注意。

  以後還要和這個女人糾纏一輩子,還不知道這一輩子的戰爭要怎麼過呢!他有預感,他的婚姻肯定不會是一帆風順的。

  春宵一刻值千金,今夜先不想這些了,明日事明日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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