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昏暗的空間裡,坎燈的光束雖強烈,卻帶不動一室光亮。
舞台前,每張桌椅都坐滿了人,每位女孩的臉上都有著一份迷醉,癡癡的望著舞台上勁歌的樂團,情緒因搖滾而狂熱因情歌而哀傷。
離舞台最近的一副桌椅坐著兩名女孩,其中一名短髮的女孩聽歌時,不時與髮長及腰的女孩咬耳朵。
「有沒有聽到?他的高音真的很高亢迷人,低音婉轉自若,對不對?」短髮的萬苜一臉崇拜。
「嗯啊!被拉來當陪客的莊姬點點頭,心魂壓根不在出色的主唱身上。
閒暇時間就愛跑PUB聽BAND的厲苜最近迷上了一個樂團,聽說才駐唱半年多,就是PUB裡頭人氣NO.1,想進場欣賞得在兩個禮拜前就預約,若想現場排隊,可能排了兩個小時都還排不進。
主唱阿力是名高挑英俊的男子,嗓音高亢可比張雨生,除了他以外,貝斯手、吉他手皆怕光環被搶盡似的,極盡所能的挑起現場觀眾的情緒,只有躲在最後的鼓手低調內斂的彷彿不屬於這個團體。
鼓手蓄著一頭長髮,皮膚比站在前方的三人明顯黑了許多,輪廓也不似主唱般俊美,粗擴的如刀刻一般。
他穿著背心與寬鬆牛仔褲,打鼓的手臂肌肉糾結,每一個敲擊的動作都可以感覺到肌肉的律動。
他一點都不像這群花美男之中的一員,他應該是屬於山林的,屬於廣大的世界,屬於陽光底下的——莊姬莫名的就有這樣的感覺。
「厲苜,那個鼓手叫什麼名字?」
「鼓手?」厲苜瞥了與「花美男」樂團扯不上邊的粗獷男子,「我不知道耶!」
「你怎麼會不知道?你不是他們的Fane嗎?」還有人迷樂團迷得半調子的!
「不是啦!因為那個人是代班的。」厲苜喝了口氣泡水後續道:「本來的鼓手因為肌鍵炎的關係,一個月內不能打鼓,所以請來了代班人員。今天是那個代班鼓手第一天來。」
「原來如此。」
「等等歌曲的空檔,主唱應該就會介紹代班團員了。」
厲苜才剛說完,果然就看到主唱阿力跑來代班鼓手身邊,握著麥克風大喊:「這是我們的代班鼓手凱,請大家給予熱烈的掌聲。」
成為眾所矚目的焦點,凱顯得有些不太習慣。點了點頭,似乎有些害羞。
「因為阿德肌腱炎發作,我們可是費了好大的勁才請來凱代班。你們說,凱的鼓打得棒不棒?」
「棒!」女孩們像被點了穴般,異口同聲,就連厲苜都將手圈在嘴旁大喊,就怕阿力沒聽到她的聲音。
此情此景讓莊姬覺得好笑,她好像看到總統登高一呼,問著大家:「厚嗚厚?」然後台下觀眾皆捧場的大喊:「厚!」
「喂,你笑什麼?」厲苜推了她一下。
莊姬笑著搖搖頭。
「有這麼好笑嗎……喔!天啊!」質問的厲苜捂著嘴,不可思議的瞪著前方,「阿力朝我們走過來了!」
莊姬回頭,果然看到阿力拿著麥克風走下來。邊送秋波,邊朝她們的方向前進。
「他會不會是要找我聊天?」厲苜開心得小臉漲紅,殷殷等待。
誰知道呢?莊姬沒回應。
突然,一隻麥克風湊到莊姬眼前,將她嚇了一跳。
「美女,要不要點歌?」阿力一手撐在桌上,俊美的臉離莊姬超近,其距離足以讓在場女孩昏倒在地。
瞧見阿力竟然找上莊姬,讓厲苜又妒又羨。
「我朋友想點歌。」身邊的妒火快將她灼傷,莊姬聰明的把機會讓給厲苜,將麥克風推向她,「厲苜,你想點什麼?」
「呃……我……」厲苜忙不迭將麥克風抓過去,順便連阿力的手一起握住。「信樂團的『死了都要愛』。」
「好……」阿力臉上隱隱有三條線出現。
他點頭之後想把麥克風連帶淪陷的手抽回,不料厲苜抓得死繁,他費了點力氣才有辦法抽開。
「那我們接下來演唱的曲目叫『死了都要愛』,」阿力大喊著走回台上,臨走前,偷塞了東西在莊姬手中。
眼神追著阿力俊臉跑的厲苜並未發現這個小動作,不過他塞紙條的動作又快又準確,莊姬猜想他應該偷塞紙條給不少女孩過吧!
攤開紙條一看,果然如她所料,是阿力的電話號碼。
阿力一上台就注意到台下這名美麗的可人兒了。
她有一頭秀美長髮。公主領寬鬆上衣配大圓長裙,再加上那漫不經心的笑容,活脫脫是個艷美的吉普賽女郎。
她身邊的女孩也是名美人兒,但她的特殊氣質讓身旁的女孩一下子就成了庸脂俗粉。
阿力喜歡特別的女孩,這才顯得出他的品味高尚。
莊姬抬眼,正將麥克風扣在麥克風架上的阿力在四目相接之際拋了個媚眼,立刻引起場內一陣尖叫,只有莊姬不為所動。
不是說她不想跟她的朋友搶男人,而是她喜歡的不是這款美型男。
她站起身,身材高挑纖瘦的她走起路來特別輕盈曼妙,更讓阿力驕傲自己的眼光獨特。
「不好意思。」莊姬輕露貝齒而笑,把紙條還給了阿力,「我比較想要他的電話。」纖指指向了後方正專心擊鼓的男子。
突然發現自己成了目光焦點的男子抬起頭來,一臉不明所以的看著直朝著他笑的莊姬。
而阿力的臉整個黑掉了。
「那位粗獷男打電話給你了沒?」在大學校園裡,共坐在花圃前長椅上,一起舔冰淇淋的秦音問莊姬。
那一晚的經過,一向低調的莊姬啥都不會說,但是厲苜可就不會放過了。
她帶著又妒又羨的口吻替莊姬大肆宣嚷,她是如何甩掉俊美阿力,獨鍾躲藏在最後方的代班鼓手。
由於莊姬公然指名要代班鼓手凱的電話,其他兩名團員立刻在旁起哄。
凱的表情沉靜,徐緩的開口,「抱歉。」
短短兩個字,低沉略啞帶有磁性的嗓音果如莊姬在心裡設想的一樣。
「抱什麼歉?」吉他手大叫。
「不然我給你也行。」莊姬不疾不徐道,絲毫未被他的拒絕所打敗。
她迅速拿起一旁的點歌單,快速寫下她的姓名與手機號碼,直接遞給凱。
凱一臉遲疑,微蹙的濃眉寫著困擾,但基於禮貌還是接了過去。
「太不乾脆了,凱!」吉他手見狀,雞婆的幫他寫了電話號碼交給了莊姬。 「別忘了打電話給他喔!」
莊姬巧笑倩兮,優雅的轉身回座——
莊姬的視線自發問的秦音身上離開,落到前方的花圃上。
「沒有耶!」那男的真的對她一點意思也沒有嗎?
「都過了兩三天了,他還沒打電話給你?」不會吧,莊姬主動留電話耶,那男的瞎了沒發現自己榮獲校花欽點嗎?
「對啊!」莊姬自長裙口袋拿出纖薄手機,「所以我先打給他好了。」
「你要主動?」秦音大吃一驚。
從不曾主動約過男生的秦音有著傳統的想法,認為追求這事還是應該由男孩子主動才對,女孩子應該要有所矜持,就算面對心上人,也不可以馬上就答應追求,就算答應了,也不可以馬上就送出最寶貴的初吻。
「有什麼關係?」莊姬才不管什麼男追女或女追男呢!
她不喜歡將主導權統統交給對方。等著對方打電話,等著對方示愛,在漫長的等待中,害得自己忐忑不安,一顆心完全為對方所掌控,因對方的喜怒哀樂而喜怒哀樂,這不是她要的愛情。
喜歡,就要大聲說出來,這是她的信念,要不,她也不會直接在PUB裡表態了。
愛,由她來主宰,她決定喜歡他就是喜歡他,不管他的意願如何,她就是要喜歡他。
按下早已輸入手機電話簿的號碼,現在正是中午十二點半,搞樂團的人通常都晨昏顛倒,她猜想他搞不好還在睡覺。
過了一會,電話接通,低沉有力的聲音傳入耳中,莊姬的耳朵彷彿被電了下,身軀輕顫。
「嗨,我是莊姬。」
「莊姬?」
他的嗓音透著困惑,但聽起來很清楚,不像在睡覺的樣子,且背景音有細微的吵雜聲,感覺似乎有些空曠。
「你在睡覺嗎?」
「不,我在山上。」
「山上?我還以為你是夜貓子。」真是令人驚訝搞樂團的竟然會有這麼健康的活動。
「我不是。」俞凱頓了下又道:「也算是,日夜對我來說不是規則。」
「也就是說你隨時有可能是醒著的??
「對。你是誰?」
「我剛說了,我是莊姬啊!」莊姬繼續發問,似乎不打算讓他有仔細思考的空間,「你在山上幹嘛?」
「拍攝昆蟲。」
「拍攝?你有在玩攝影?」
「那是我的專業。」
攝影是他的專業?莊姬有些亂了。
「那打鼓是什麼?」打好玩的嗎?
「業餘的興趣。」
果然如她所料。
「所以你不是專職搞樂團的?」
「不,那是偶爾有空時的玩票遊戲。」他的困惑逐漸有了清明的方向。「你是因為樂團而認識我的?」
「對。你是個攝影師羅?拍照還是錄影?」
「拍照。我從不在玩樂團的時候去認識女孩!」
「很開心我是唯一的一個。」
「你?」他對這帶有些狂傲的語氣有印象,「吉普賽女郎?」
他想起來是有這麼一個女孩子,有著絕美的容貌,濃密的長直髮,身著浪漫的衣飾,充滿自信的指著他,要他的電話。
偶爾空閒的時候,會有以前組團的好友請他去代班或玩玩,他從來都是很低調的在樂團打鼓,偷給他電話的女生其實不少,但這麼直接而大膽要求的,她是第一個。
並不是他對她的印象不深刻,而是當他專心於一件事的時候,他不會分心在其他事務上,故也不會想起她是誰。
「我不是吉普賽女郎,我叫莊姬。」開心他終於記起她,莊姬的聲音也跟著愉悅起來,
「我知道了。」短短的一通電話時間,她已經提她的名字好幾次了,想不記得也難。「我現在在忙,沒空聊天。」
這人可真是很會拒絕人啊!不過她是不會輕易被打敗的。
「你什麼時候下山?」
「後天。」
「那晚上我們一起吃個飯吧!」
「我不見得有空。」真是個霸道的女孩。
「我會再給你電話。」好個美色在前不為所動。
掛斷電話後,莊姬吁了口氣。
「怎麼樣?」秦音好奇急問。
莊姬苦笑了下。「難纏。」
「怎麼說?」
莊姬將秦音所聽不到的男方對話內容敘述了一遍。
「他會不會太有個性了點?」秦音大為驚訝。
莊姬是大學四年裡。蟬連了三年的校花,要不是四年級沒有資格參選,今年的校花得主也絕對非她莫屬。
由於她太出風頭,招到不少人嫉妒,謠言、中傷時而有之,故她行事一向低調,參加校花甄選也不是她願意的,但就是有仰慕者會推選她出賽,她也沒法拒絕。
這麼一個出色的女孩主動出擊竟然還會吃癟,讓秦音對這名超有個性的鼓手興趣盎然。
「其實我早有心理準備了。」莊姬眉宇豁達,「我給他電話時,他一臉困擾的模樣就讓我知道這男人不好追。」
「可是你不會懷疑嗎?」
「懷疑什麼?」
「像你這麼漂亮的女孩主動給電話,主動打電話給他,他竟然拒絕了你,會不會他喜歡的人不是異性啊?」
「你說他是個gay?」
「有可能啊!」
「也許吧!」莊姬聳聳肩,「那看我有沒有辦法改變他的性向羅!」
「莊姬……」秦音不敢置信的搖搖頭,「你太強了……」就連將同性戀改造成異性戀的想法也想得出來。
莊姬轉回頭去繼續舔她快融光的冰淇淋。
有把握嗎?
一半一半羅!
俞凱才剛下山,腳方踏到平地,就接到莊姬的電話。
聽到她愉快的問候,俞凱心思有些複雜。
他不是對這名女孩完全沒好感,而是依他的現狀,他並沒有交女朋友的意思,所以那天她遞來寫著電話的紙條時,他才會感到困擾。
當天演奏一結束,他就將紙條丟掉了,他以為只要他沒打電話過去,跟這女孩的緣分就會消失無蹤,卻沒想到她會主動打電話來。
在電話中,他再次拒絕了她,但她絲毫不受影響,依然執拗的邀約晚餐。
那女孩非常的出色,當他與其他團員走來舞台就定位時,他第一眼就瞧見了她,她的光芒太亮麗,就連主唱阿力都察覺到,而偷塞電話給她,想不到竟是難看的當場被拒,
他承認,當他知道她中意的對象是他時,他有著欣喜,但接踵而來的是明白兩人之間無發展的希望,故對於她直接給電話一事。他才會一臉困擾。
「你現在人在哪了?」莊姬的問題自話筒傳來。
「台東。」
「直接回台北嗎?」
「原則上是。」
「你是自己開車嗎?」
「嗯。」他租了輛吉普車來台東的。
「那……」莊姬算了下車程,「七點台北復興北路上的貝裡尼見。」
沒給他任何拒絕或答應的機會,莊姬就將電話掛了。
還是這麼霸道。俞凱苦笑搖頭。
就赴約吧,跟她說清楚講明白,要她別糾纏他了。
坐在靠窗的位子上。莊姬對著外頭的車來人往引頸盼望。
她還滿擔心那人不會出現的。
如果是其他男子,她還有十足十的把握,可對他……她輕歎了口氣。
不過也因為難追,更顯得他與眾不同。
可會不會……他真的愛的是男人啊?
正憂心揣想時,一個高大的身影突然映入她眼簾,她訝異抬眼,欣喜他竟然出現了。
他看上去比那天打鼓時更黑了,想必台東的冬陽毫不客氣的把握每一分每一秒在他裸露的肌膚肆虐。
現在是十二月,氣溫頗低,外頭的人們都穿起了厚外套,而他彷彿剛從南半球回來,僅著短袖?值、牛仔褲,袖子緊緊包裹壯碩的二頭肌。
「嗨!」她微笑打招呼。「剛到台北?」
「嗯。」他在她對面入座,坐姿率性的靠著椅背。
「先點餐吧!」她朝後招手。侍者立刻拿來menu。
俞凱自前菜一直到甜點每樣都點足,可見他冑口奇佳,習慣晚上吃得較少的莊姬則只點了義大利面。
「你當攝影師多久了?」莊姬問。
「五年了。學生時代不算的話。」
「你快三十了?」
「二十九。」
「大我七歲。」
「你是大學生?」
「大四。」她的成熟美艷讓她看起來像有二十五、六歲的年紀了。
原來還是涉世未深的大學生啊!俞凱想。難怪衝勁十足了。
「直接進入正題吧。找我有什麼事?」
「你看起來很聰明,應該明白的。」
他定定看著她微笑的臉龐,躊躇了一會,決定殘忍的直接開口。
「我並不打算跟任何女孩子有任何感情的牽扯。」
「因為你喜歡的是男孩?」
「不!」
還好不是同性戀!莊姬鬆了口氣。
這下她的把握度一下子就躍上百分之八十了。
「已經有女朋友了?」
「你沒總清楚我說的,我不想跟任何女孩有牽扯。」他重申。
「不然是為什麼?」
「我待在台灣只是暫時的。」他道:「下個月我就要出國去孟買了。」
「孟買?多久。」
「大概兩個月。」
兩個月?那還好嘛!莊姬不以為意。
「那我兩個月後就可以再見到你了。」
「我明年一整年不見得會有時間回台灣,就算回來了,我待在台灣的時間通常不會超過一個月。」
莊姬愣了下。
「因為工作的關係?」
「對!」
「你的工作是……」
「世界地理雜誌的特約攝影師,一年到頭都在世界各國拍攝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