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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7-11 00:50:43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禁食教律命令殺害的動物

部分學者主張:禁止食用穆聖提倡消滅和禁止消滅的動物。穆聖命令消滅的動物有五種:烏鴉、鷂、蠍子、老鼠、惡狗。阿依舍的傳述:穆聖說:“五種害蟲,在禁地也可殺之。烏鴉、鷂、蠍子、老鼠、惡狗。”

穆聖禁止消滅的動物是螞蟻、蜜蜂、戴勝鳥、雀鷹。伊本•安巴斯的傳述:穆聖嚴禁殺害四種動物,螞蟻、蜜蜂、戴勝鳥、雀鷹。

紹卡尼評論說:穆聖命令了消滅的五種害蟲和壁虎等,禁止了殺害五種益蟲,(螞蟻、蜜蜂、戴勝鳥、雀鷹、青蛙),並未說明僅僅穆聖的命令殺或禁止,就能成爲禁食的證據。更不能成爲符合理性和習慣而禁食的證據。所以,不能把穆聖的命、禁作爲禁食這些動物的原則,而是這些動物屬於污穢的,凡是污穢的是經文已禁止食用的。根據前述的合法的原則和對此強有力的證據。若命令殺、禁殺的動物不是污穢的,那麽,食它們是合法的。

來源:伊斯蘭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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