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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吳益源透過法院拍賣,標到豐原區豐南街一塊地,後來才發現,地上有間六、七十年的土地公廟,吳某要求拆廟還地,信徒大喊手下留情,甚至要募款買回,法官十日前往鑑界,釐清範圍,並希望雙方好好談,不要讓土地公流離失所。
豐原區豐田里庄尾福德正神志工隊長也是當地鄰長林文達回憶說,六、七十年前,這塊地原本是他阿公的,阿公後來給了三兒子,還叫三兒子提供部分土地興建土地公廟,三兒子後來把土地賣給二哥,但僅是口頭買賣,沒有契約。
林文達說,三叔的兒子因投資失利,拿這塊土地抵押借錢,結果錢還不出來,地就被法院拍賣,由吳益源標到,面積大約四十四坪。
吳某昨天向法院和地政所申請鑑界,了解確實面積,他向當地信徒表示,不知標到地後,事情變得這麼複雜,更不知地上有間土地公廟,他希望地方能夠拆廟還地,因為打算要蓋房子。
豐田里長劉瑞銓說,這間土地公廟是當地居民信仰中心,也是居民休憩聊天的好場所,居民還組成志工隊,輪流舉辦慶典。
地方曾有意向吳某買回土地,但是對方開價一坪七萬元,這地總價就得要三百多萬元,大家恐怕籌不出來,希望吳某能夠再降一些。
法官表示,一方是依法取得,一方是奉土地公廟為精神支柱的信徒,希望雙方能好好溝通,找出雙贏方法,不要讓土地公沒家可住。
中時電子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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