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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用金銀的器皿
無論男、女在金、銀器皿中吃、喝爲非法。女人可以用金銀裝飾打扮。但不能用金銀的器皿吃喝。胡宰佛的傳述:我聽穆聖說:“你們不可穿綾羅綢緞,你們不可用金、銀的容器喝水,不可在金、銀的碗盤中吃飯,因爲金、銀、絲、綢、緞今世歸不信教者享用,在後世歸你們享受。”溫姆賽萊麥的傳述:穆聖說:“在金、銀器皿中吃喝的人等於在其肚灌入了火獄之火。”
部分法學家主張:金、銀器皿中吃、喝爲可憎,不爲非法。有關這方面傳來的聖訓只是讓人淡泊現世。
部分法學家主張:如果金、銀器皿可以盛香水、眼藥水,那麽,也可以用金、銀器皿吃喝,但爲可憎。
《艾哈默德聖訓集》中有:穆聖說:“你們可以用銀子製作玩具。”
衆法學家主張:除用金、銀做爲流通的貨幣外,不得用此制做任何器皿。
來源:伊斯蘭教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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