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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的「女兒酒」,最早記載為晉人嵇含所著的<<南方草木狀>>,說南 方人生下女兒才數歲,便開始釀酒,釀成酒後,埋藏于池塘底部,待女兒出嫁之時 才取出供賓客飲用。這種酒在紹興得到繼承,發展成為著名的「花雕酒」,其酒質與一般的紹興酒並無顯著差別,主要是裝酒的罎子獨特,這種酒罈還在土壞時,就雕上各種花卉圖案,人物鳥獸,山水亭榭,等到女兒出嫁時,取出酒罈,請畫匠用油彩畫出「百戲」,如「八仙過海」,「龍鳳呈祥」,「嫦娥奔月」等,並配以吉祥如意,花好月圓的「彩頭」「喜酒」,往往是婚禮的代名詞,置辦喜酒即辦婚事,去喝喜酒,也就是去 參加婚禮。
滿族人結婚時的「交杯酒」:入夜,洞房花燭齊亮,新郎給新娘揭下頭蓋後 要坐在新娘左邊,娶親太太捧著酒杯,先請新郎抿一口;送親太太捧著酒杯,先請新娘抿一口;然後兩位太太將酒杯交換,請新郎新娘再各抿一口。
滿族人在舉行婚禮前後的「謝親席」:將烹製好的一桌酒席置於特製的禮盒 中,由兩人抬著送到女家,以表示對親家養育了女兒給自家做媳女的感謝之情。另外,還要做一桌「謝媒席」,用圓籠裝上,由一人挑上送到媒人家,表示對媒人成全好事的感激之情。
達斡爾族的「接風酒」和「出門酒」:送親的人一到男家,新郎父母要斟滿 兩盅酒,向送親人敬「接風酒,這也叫」進門盅「,來賓要全部飲盡,以示已是一家人。爾後,男家要擺三道席宴請來賓。婚禮後,女方家遠者多在新郎家住一夜,次日才走,在送親人返程時,新郎父母都恭候門旁內側,向貴賓一一敬「出門酒」。
「會親酒」,訂婚儀式時,要擺的酒席,喝了「會親酒」,表示婚事已成定 局,婚姻契約已經生效,此後男女雙方不得隨意退婚,賴婚。 「回門酒」,結婚的第二天,新婚夫婦要「回門」,即回到娘家探望長輩, 娘家要置宴款待,俗稱「回門酒」。回門酒只設午餐一頓,酒後夫妻雙雙回家。
「交杯酒」:這是我國婚禮程式中的一個傳統儀節,在古代又稱為「合巹」 (巹的意思本來是一個瓠分成兩個瓢),<<禮記·昏義>>有「合巹而醑」,孔穎達解釋道「以一瓠分為二瓢謂之巹,婿之與婦各執一片以醑(即以酒嗽口),合巹又引 申為結婚的意思。在唐代即有交杯酒這一名稱,到了宋代,在禮儀上,盛行用彩絲將兩只酒杯相聯,並綰成同心結之類的彩結,夫妻互飲一盞,或夫妻傳飲。這種風俗在我國非常普遍,如在紹興地區喝交杯酒時,由男方親屬中,兒女雙全,福氣好的中年婦女主持,喝交杯酒前,先要給坐在床上的新郎新娘喂幾顆小湯圓,然後,斟上兩盅花雕酒,分別給新婚夫婦各飲一口,再把這兩盅酒混合,又分為兩盅,取「我中有你,你中有我」之意,讓新郎新娘喝完後,並向門外撒大把的喜糖,讓外 面圍觀的人群爭搶。
婚禮上的交擘酒:為表示夫妻相愛,在婚禮上夫妻各執一杯酒,手擘相交各飲一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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