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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救恩的真理
1.當向神悔改
●『惡人當離棄自己的道路,不義的人當除掉自己的意念,歸向耶和華,耶和華就必憐恤他;當歸向我們的神,因為神必廣行赦免。』(賽55:7)
人的悲劇起源於人的犯罪,因此為要得救,我們首先應當向神認罪、悔改,就是從世界和罪轉向神。悔改是蒙神赦罪的條件。悔改的具體表現是:向神承認自己的罪;從心靈深處痛恨罪;心思的改變導致行為的改變。
2.應相信並接受主耶穌基督
⊙只知道或理解耶穌基督是不夠的。口裡要承認主,並立定心志要相信主。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羅10:9,10)
⊙應打開心門接受耶穌基督
●『看哪,我站在門外叩門,若有聽見我聲音就開門的,我要進到他那裡去,我與他,他與我,一同坐席。』(啟3:20)
『接受』(迎接),表明從以自我為中心的生命轉變為以耶穌為中心的生命。我們必須打開心門接受耶穌作為個人的救主和一生的主宰。
3.悔改,接受主,就有永生的確據
耶穌基督照著他的應許進入到我裡面,赦免我的罪,白白賜給我新生命──永生。
●『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約壹5:13)
來源:新生命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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