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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我不知道這位大大驗車時是交給車廠驗車還是親自到檢驗場驗.如果是到檢驗場,我建議您,親自到監理站驗一次.
一般車輛在檢驗時都會比監理站的測速器.慢大約十一二公里.意思就是,當你碼錶是時速五十.監理站的跑錶可能是六十或六十一二左右.
依規定.是誤差十公里.但是一般驗車的人不會為這一二公里的時速誤差,刁難車主.如果你是找代驗的....就有可能差更多但"被容許"混過關了.
警方使用的測速器,無論是紅外線,雷射.雷達波,線圈感應,都是非常精準的儀器.有些甚至比監理單位的跑錶還精準.
這就是為什麼我國交通行政裁量時,會有+,-10公里的行政寬限.如果你是用衛星導航器或某些測速器.你得注意.這些東西會和你車輛有某些誤差值.
建議各位,行經有爭議路段時.最安全的作法就是,車速比限速規定的要再低10公里左右....
因為;警方使用的測速儀,連子彈的飛速都能測得到,而且精度誤差極小.況且警方測速依規,都有測速紀錄存檔,駕駛人很難反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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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建議你,車輛檢驗最少要有一到二次,由你自己親自開到監理站驗車.一方面你可了解到自己愛車里程表的誤差,一方面你也可以親自了解自己愛車的車況.
行經有測速路段的車輛,最好再低於所限制車速10公里以下.只是一個鬆油門的動作而已.現在經濟不景氣,貪官又多,盡量別讓政府找到機會向你要錢....
祝各位行車平安.....不被開紅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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