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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繼承的形式
真主說:(……如果亡人有子女,那麽,亡人的父母各得遺産的六分之一。如果他沒有子女,只有父母承受遺産,那麽,他母親得三分之一。如果他有幾個兄弟姐妹,那未,他母親得六分之一……)(《古蘭經》四:11)。
母親有三種繼承法:
1、若亡者有子女或兒孫或兩個以上弟兄姐妹。無論是胞兄弟姐妹或同父異母的或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時,亡者的母親可得六分之一。
例1、一人亡故,留下財産壹萬元,遺有兒女或兒孫或有兩個以上的兄弟姐妹,這種情況下,亡者的母親應得亡者遺産的六分之一(即1666.6元)
2、若亡人沒有上述這些繼承者,母親得整個遺産的三分之一。
例1、一人亡故,留下財産壹萬元,只遺有母親一人,這種情況下,母親應得亡者遺産的三分之一(即3333.3元)
3、若亡人沒有上述繼承人,而有妻子時,妻子可得法定份額後,母親可得餘額的三分之一。這是針對兩種情況而言:
1、亡者留下丈夫或父母。
2、亡者留下妻子和父母。
例1、一女人亡故,留下財産壹萬元,只遺有丈夫和自己的母親,這種情況下,亡者的母親應得亡者遺産的三分之一(即3333.3元)
例2、一男人亡故,留下遺産壹萬元,只遺有妻子和母親,這種情況下,亡者母親應得亡者遺産的三分之一(即3333.3元)
來源:伊斯蘭教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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