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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兒在母腹中逗留的最短期限和最長期限
胎兒成形,活著生下來的最短懷孕期是六個月。真主說:(……他受胎和斷乳的時期,共計三十個月……)(《古蘭經》四六:15)。又說:(……他的斷乳,是在兩年之中……)(《古蘭經》三一:14)。
若斷乳期爲兩年時,則懷孕期六個月。這是衆法學家的主張。
哈奈菲派的學者胡瑪姆之子克瑪裏說:習慣上懷孕期多於六個月或許更長,沒聽過懷孕六月而分娩的事。罕伯裏派的部分學者主張:懷孕的最短期限爲九個月。
埃及憲法不贊同衆法學家的主張而採納了罕伯裏派部分學者及穆斯林醫生們的主張,按伊曆計算懷孕胎兒的最短期爲九個月(270天)。這是合乎情理的。
同樣,他們對最長的懷孕期有異議;有的學者主張:爲兩年。有的學者主張:爲九個月。有的學者主張:爲伊歷年的一年(354天)。
埃及憲法採納了穆斯林醫生的主張:懷孕的最長時間爲西曆年的一年(365天)。因爲這個期限與確定門第,繼承遺産,保留遺産份額和遺囑及贈與公益金息息相關。
埃及繼承法採納了哈奈菲派的艾布優素福的主張:爲懷孕的胎兒留下遺産的兩份中最多的一份。
關於胎兒活著被生下來應得遺産的問題,憲法採納了沙菲爾、馬立克、艾哈默德三位教長的主張。
關於胎兒在父親亡故或夫婦離婚一年內被生,怎樣繼承遺産的問題中,憲法採納了哈克姆之子穆罕默德的主張。
憲法第四十二條:考慮到胎兒是男性或女性起見,給胎兒留下亡人遺産中兩個份額中最多的一份。
第四十三條:亡人留下妻子或守制的妻子時,胎兒不能繼承遺産。唯有自亡故或離婚之日起三百六十五天內活著被生下來時,可以繼承遺産。
來源:伊斯蘭教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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