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登入   註冊   找回密碼
查看: 496|回覆: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法律常識] 千防萬防 家賊難防 [複製連結]

SOGO超級版主

終身義工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論壇特頒成就勳章 超級版主勳章 發帖狂人勳章 原創及親傳圖影片高手勳章 熱心參予論壇活動及用心回覆主題勳章 民俗耆老勳章 小說之星勳章 藝術之星 IQ博士勳章 星座之星勳章 SOGO搞笑之星勳章 手工藝勳章 福爾摩沙龍勳章 發明家勳章 美食達人勳章 旅遊玩家勳章 暢飲達人勳章 拈花惹草勳章

狀態︰ 離線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2-11-16 00:09:09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千防萬防 家賊難防

 女兒一偷再偷,父親為了給女兒一個教訓,堅持不撤銷告訴!王姓男子因家中屢屢失竊,意外發現小偷竟是自己女兒後,提出告訴,士林地檢署昨天依竊盜、侵入住宅等罪嫌起訴王女,並請求分案併罰。
 檢方調查,現年30餘歲的王姓女子,雖然戶籍還在父親家中,但並沒有跟父親住在一起,她因缺錢花用,自去年八月時,侵入「自己家」中,偷走父親的名牌手錶、手機、美金400元及新台幣9千多元。
 王父原以為是一般的小偷所為,後發覺偷兒熟悉家中貴重物品的擺設位置,開始懷疑是熟人所為而提高警覺。王女多次行竊成功後意猶味盡,四月又重施故伎,翻牆進父親房間遍尋不著財物後,正要翻牆離開之際,被父親報警當場逮捕。
 檢察官本想勸其和解,但王父為給女兒教訓堅不撤告。

法律教室:

 王女侵入自己父親家中偷竊,屬於無故侵入他人住居,因為縱使是自己父親家,但畢竟王女已經沒跟父親住在一起,所以觸犯刑法第306條侵入住居罪。

 王女偷竊自己父親的財物,屬於刑法上第320條竊盜罪。但是跟一般竊盜罪不同的是王女跟父親屬於直系血親,所以有觸犯到刑法到324條是親屬相盜罪,雖然有成罪,但是依據法條規定可以免除竊盜罪的刑責,而且因為犯罪被害人對象是自己的五親等血親,所以屬於告訴乃論罪,父親可以在提告後選擇要不要撤銷告訴。


來源:聯晟法網

喜歡嗎?分享這篇文章給親朋好友︰
               感謝作者     

請注意︰利用多帳號發表自問自答的業配文置入性行銷廣告者,將直接禁訪或刪除帳號及全部文章!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為非營利自由討論平台,所有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文章內容如有涉及侵權,請通知管理人員,將立即刪除相關文章資料。侵權申訴或移除要求:abuse@oursogo.com

GMT+8, 2025-5-11 00:05

© 2004-2025 SOGO論壇 OURSOGO.COM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