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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言情] [席絹]再也不乖[全文完]  關閉 [複製連結]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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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2-11-19 16:45:26
第九章
 
  下午,我們共同吃著一塊草莓派。

  我等他吻我。


  在夢遊的人都回來之前

  我對著他沉默的嘴唇唸咒:

  芝麻開門

  芝麻開門



  夏宇‧<草莓派>節選



  這個週末對林森而言是相當忙碌的,所以他在星期四就打電話告知章令敏這星期無法面見。她的反應總是一如他的預料,輕輕淡淡的,帶著笑意地說:好的,我知道了。事情再忙,也要記得注意休息,身體要緊。

  林森覺得認識章令敏是件很神奇的事,神奇在於,他的心太過理所當然了。打從第一次意外相見,那短短對視的數秒,林森就記住了她的模樣——當然,記人是他的長項,但從來沒有記得那麼清楚過,直到第二次再見了,才發現自己記得太清楚了……

  她給他一種熟悉感。當然,他很肯定自己這十八年來,從來沒有見過她。但卻不由自主覺得熟悉.這樣毫無道理的事,其實困擾他許久了。他是個實事求是的人,從來不喜歡虛無飄渺那一套,什麼緣分、命中注定之類的用語,在他的字典里根本屬於生僻字。但對於章令敏,他就是找不到一個合理得足以被自己接受的答案來解答這一切。

  好吧,一時解答不了的問題,就交給時間去琢磨,也許等到年老時,終能給他找出一個能說服自己的原因。

  很奇怪,林森一開始就知道他將會與章令敏執手一生——當他第一次牽起她的手時,就不打算放開了。

  他不知道這是為什麼,但一點也不抗拒。覺得就這樣牽著,滿好的。

  因為有一生的時間,所以他追求的步調是舒緩的,不疾不徐的。從章令敏身上,他看到了一些與他契合的特質,其中最重要的一點是——兩人都夠沉靜。就算處在喧囂的地方,他們也不會被那些浮躁給沾染,自成一個安寧的環境,並享受著。

  他們見面還不到十次,也不常談彼此性格與理想,更不急於對對方掏心掏肺,以求盡快相知相許。但不知怎麼地,他就是覺得懂她,而她,也懂他。

  在遇見章令敏以前,他還以為這輩子不會沾染這些情情愛愛的東西。或許會結婚、會生子,但那只是一種責任與義務的完成,就跟他父母的婚姻一樣。他們是最相契的研究夥伴,沉迷於專業領域裡,若是沒有雙方父母提醒叨念,一生大概也就單身下去了。這樣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窩在實驗室的人,就算結了婚,這樣糟糕的婚姻品質,也注定了不會持久。

  為了省麻煩,兩位年過三十五以上、被父母的成家追殺令追得無處可逃的可憐男女,便就近在研究所裡找個有共同話題的、單身的、種族相同的異性,進行嚴肅的婚姻契約議定,撥冗結婚生子,接下來的養育什麼的,就丟給雙方父母去打理,總算有個皆大歡喜的結局。

  身為一個被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帶大的孩子,林森並不覺得這樣有什麼不好。如果不是遇到章令敏,意外地讓他心動了,被這種陌生的情懷攪得有些坐立難安,嚐到了動情的厲害,他大概還真以為那種被世人所不斷歌頌的愛情,不過是一種自我催眠的幻想。

  沒遇到愛情,很好。遇上了,也不賴。林森不是個不懂得變通的人,相較於他那對簡直可稱為科學狂人的父母,他實在正常多了。

  這麼忙碌的週末,事情之多,就夠摺騰人了,偏偏還遇上了突如其來的打擾,差點耽誤了他一個重要的實驗。

  那個女孩自稱周又鈴,說是令敏的好朋友,見著他就試圖讓他記起彼此見過一面的事實。雙手拎著兩大袋食物,說是聽說他們一群人在研究室裡忙了七八個小時了,也沒好好吃飯休息,所以她趕緊買一大堆食物來給大家補充營養等等。

  非常自來熟地說了一大堆,似乎很瞭解林森少言的性情,於是就從他身邊的人開始攀交情,熱力四射地散發她的親和力。眾人不明就裡,還以為這個叫周又鈴的女孩,是林森的朋友,於是也客氣地給與善意的回應。

  林森在T大也算是小有知名度的人物了,總有一些女孩會想辦法接近他,身為林森的同學們,對這樣的場面也漸漸習慣了。而林森始終淡然以對,甚至是有些視而不見的態度,他們更習慣。

  所以當林森轉身進實驗室,將門關上時,全場唯一感到意外的,就是那個前一刻還在四處認識新朋友並自我介紹的周又鈴了。而她差點衝進去叫人,幸好兩位同學及時攔住,並強勢地勸退她。

  後來,周又鈴離開時,雖然沒辦法親自向林森道再見,但她非常張揚地對林森的同學們宣告:「我喜歡林森,我是來追求他的!」

  林森不能理解這個女孩的大腦構造是怎麼一回事,怎能這樣理直氣壯地說出這種話?她立誓要追求的男子,是她好朋友的男朋友,對此,她怎麼說得出口?即使只是在心中想著,就很不道德了吧?

  不過周又鈴是個什麼樣的人,對林森而言一點也不重要,他無意瞭解她。更別說她已經被他當成拒絕往來戶,日後若是再莽撞跑來研究室,不管她用什麼說辭,都是不讓進的。這點已經跟同學們都明說了,也得到大家的支持,畢竟實驗重地,擺放的物品有些是極度危險的,本來就不該讓外人輕易進來,即使只是待在會客區。

  忙完學校的事,回到家已經是晚上九點了。

  正想去好好沖個澡,好在睡前再看一些期刊時,電話響起了。

  林森怔了一下,想不起來這個時間誰會打電話來。近來父母沒有休假,不可能打電話給他;祖父母他們前兩天剛聯絡過,四個老人家正結伴在墾丁過起種田養生的新生活呢,興致一起時,還出海釣魚賞鯨的,再不會有空天天打電話來噓寒問暖……

  「喂,我是林森,請問哪位?」想不出是誰打來的電話,也就不想,接起。

  「你好……呃,林……森,我是章令敏。不好意思這麼晚打擾你了。」

  林森的眉頭微揚,完全沒料到是她打電話來。他沒發現自己抿了一整天的唇角正不由自主地揚起,整個人輕鬆地坐在沙發上,回道:

  「我剛回來,你沒有打擾我.」

  「啊,嗯,那就好。」

  「你在緊張嗎?」林森直接問著。

  「……你說話真直接。」被林森這麼一問,章令敏心中有些氣惱,原本滿心的忐忑,一下子都揮發不見了。

  他輕笑,問:「現在好多了吧?」

  她一怔,也笑了。將話筒緊緊貼著耳朵,生怕漏聽掉他的聲音,連些許呼吸聲都不想錯過。

  「是,好多了。」

  「怎麼會想到打電話給我?」

  「是這樣的,明天,我跟我姐要去參加她學校采風社的活動。」

  「有什麼問題嗎?」林森不認為她會為了報備行蹤而特地打電話過來。他不是控制慾強的男朋友,她是知道的。

  「呃……主導這次活動的人,他叫江明紹。也許你不記得他了,他是——」

  「我記得他。」林森很快想起來這個人。那個在第二次見面時,正在與周又鈴激吻的男子。「他透過你姐,邀請你一同出遊是嗎?」

  「唉,是的。」章今敏吁了口氣。對這個男人的智商,她從未懷疑過,只要是他放在心上的事,他總是想得比誰都透徹、做得更周到。

  「這種事,就算你不說,日後我知道了,也不會怪你。」林森道。

  「這種事,與其讓你從別人口中聽到,還不如由我現在告訴你。」章令敏活了兩輩子的經驗,讓她知道在感情這件事上,愈是清清楚楚愈好。寧願一路平坦無波乏味無聊,也不要轟轟烈烈死去活來。

  「當然,你打電話來告訴我,我很高興。」

  「會……覺得我這樣像在炫耀嗎?」

  「不必向我炫耀,我也知道你必然是個很被男孩子心儀的女孩。」林森一直是這樣覺得的。她長相秀美,氣質溫潤清雅,正是容易讓男人心動的典型。

  對於林森突如其來的贊語,章令敏整個臉都紅了,吶吶地接不上話。

  「明天大概幾點回家?」林森等了一會,很紳士地不逗問她是不是在害羞,轉回正題問著。

  「應該是六點就回市區了,不過我姐說,江明紹可能會請大家吃完晚飯再解散。」

  「是嗎?那你明天就好好地玩吧,別想太多。」

  談完了這件事,章令敏以為大概應該要結束通話了,畢竟林森很少用電話跟人聊天,但不知怎麼的,她不太想放下電話,就想一直聽著他的聲音,就算只是沒什麼意義的東拉西扯也好……

  林森也覺得該掛電話了,他實在不擅長以這樣的方式跟人長談,但,電話的那頭是他心儀的女孩,而他敏銳地感受到她的依依不捨……這樣,滿好的。在一切還沒說開之前,她是那麼地小心翼翼,一舉一動都很謹慎,生怕自己行為超過了「朋友」那個度,帶給他不好的印象。後來,當她明確接收到他追求的訊息之後,才逐漸放開了來,目前,正學著當他的女朋友呢!

  他們都不是健談的人,然而,在今夜,竟然就在電話里長聊了起來,他說著他目前的實驗課題,她說著她的兄弟姐妹,就算是風馬牛不相及,也暢談了兩個小時之久……

  嘴很乾,手很酸,心,卻暖暖滿滿的……

  就像章家大姐不明白為什麼她的死對頭李美帆會出現在遊覽車上一樣,章令敏也不明白,為什麼周又鈴會出現在她眼前。

  「嗨,令敏,今天天氣真好!」一上車,周又鈴就直直走到章令敏面前,毫不客氣地在她身邊的位置坐下。

  「這是我姐的位子。」章令敏道。

  「哎,先坐一下。等會你姐要是堅持坐這兒,我再走開。不過,我看她現在忙得很。」周又鈴指指前方,那章家大姐正和另一位女生像鬥雞似的對峙,看來暫時是沒空回來這兒了。

  章令敏點點頭,不語了。昨天與林森聊得很愉快,當然這不是指他有多麼妙語如珠,而是,能與他做更生活化的交談,不拘話題地隨意說著,就是件很令人感到愉快的事了。男女交往之初,總是為了想給對方留下最美好的印象,難免言行舉止上多有矯揉造作、拘束克制。如果這個階段可以順利度過的話,兩人之間的交往,才算是交心的開始,而情路,才有了走得長遠的機會。

  他們,已經朝這一步踏出去了。這感覺很好,好到失眠了大半夜,睡睡醒醒的,身體沒有得到徹底的休息,所以今天章令敏的精神有些委頓,雖然心情依然陽光燦爛。如果可以,她希望在這一個小時的車程時間,可以安靜地閉目養神,在心中想著林森,而不必應付任何人,尤其是周又鈴。但這顯然是奢望。

  「令敏,我昨天去T大找林森了。」周又鈴笑著對她道。

  這笑,不像炫耀,更像宣戰。

  「……是嗎?我知道了。」章令敏不動聲色地緩緩應著。

  「你知道?」挑眉。「你是指現在才知道,還是,昨天就知道了?」

  「這重要嗎?」章令敏側過臉,正對著她。

  「我倒希望你是昨天就知道。那表示林森記住了我,也表示我有足夠的份量讓他記住。」周又鈴緊緊盯著章令敏的眼,想從她眼中讀到最真實的情緒.

  事實上,昨天林森與她談了許多話,就是沒談到周又鈴。這並不表示林森有所隱瞞。而是,從上輩子章令敏就知道,追求林森的女孩不少,雖然不像江明紹那樣隨時隨地的眾星拱月——他們的氣質不同,吸引的女性也不同,被追求的方式自然就不會相同。林森內斂,吸引的也大多是學院派的知青型女性為多,她們的示愛方式當然就是含蓄暗示型的;雖然不至於像江明紹那樣天天有人告白,花樣千奇百怪的,但林森身邊待著的女孩,大多是「有心人」,只是不敢輕易告白,生怕若是被拒絕,就再也沒臉出現在他面前,喪失了與他相處的機會。喜歡林森的女性,臉皮都是相對薄嫩些的。

  但,這並不表示林森完全不知情。他是個書讀得很好的人,但他不是書呆子。他的腦筋相當好,智商足夠讓凡人仰望;他有一雙能穿透人的眼、善於思考的腦,令他能看清一切,但什麼也不說。

  習慣於被放電眼光環繞的林森,自然不會因為現下多了一個愛慕者,而放在心上。即使這位愛慕者特別了點、熱情了點,與其他人都不同。但因為不是他想要的那個,再特別、再與眾不同,也就只是眾多愛慕者裡的之一罷了。

  「令敏,你很介意我喜歡林森,對吧?」由於沒在章令敏眼中找到一點波動,周又鈴有些洩氣。但她想問的,都會問出來,並取得答案,不容許章令敏以沉默來應付她。

  「又鈴,我只是不太明白,你為什麼可以毫無負擔的、毫不介意於林森是我的男朋友這個事實,向我宣告要追求他?」上輩子在她自己還沒弄清楚對林森那朦朧的好感是出自於什麼,就被牢牢定位在「學妹」位置上,喪失任何可能性也就算了,她認了。但現在不同了啊,她是林森的女朋友,周又鈴是知道的,那麼,她怎麼能做出這樣的事?

  「難道你希望我背著你去追林森?這我做不到,我一向光明正大。」周又鈴自有一套標準,在她的標準內行事,就覺得理直氣壯。「我喜歡他,很不幸的你跟他先認識了,也交往了。但這並不能阻止我的喜歡,我猶豫過,真的。你是我的好朋友,如果做得到,我當然不希望為了一個男人,壞了我們的感情。但他是林森啊,不是別的誰……不是江明紹那樣的。以前我追江明紹時就想過,如果我的好朋友也喜歡他的話,我是可以為了朋友不要他的。我以為愛情對我來說沒有友情重要,但遇見林森之後,我才知道,不是愛情沒有比友情重要,而是我沒有遇到林森,才會說出那樣約大話。」

  「你才見過他一面,話也沒說幾句,你並不瞭解他——」章令敏覺得心口好堵,覺得周又鈴晶亮如火的雙眸好刺眼。

  「真正的愛情,一眼就夠了!我不是你,溫吞緩慢不是我的人生步調!我該有的是一點就燃的那種痛快,就像菸火,點了,就升空爆出最美的畫面,不必隱隱晦晦地醞釀試探,明明白白,愛就是愛了。我喜歡他,在沒有瞭解他的家世與身外的一切前,就喜歡上的,才是真愛不是嗎?代表我愛的是他這個人,而不是他所具備的條件,這才是純粹的愛情!這樣的珍貴愛情,一生難過更難求,所以,令敏,我不能退讓。」

  「純粹的愛情?你這樣定位,覺得珍貴非常,所以你一點也不覺得該對我感到抱歉,是嗎?」章令敏輕微的聲音,像是僅僅用於低喃。

  周又鈴直直看著她,對於章令敏的反應有些生氣。

  「令敏,我喜歡林森,我不會為了喜歡他而跟你道歉。我也知道你是真的喜歡林森。你沒談過戀愛,從來沒跟男孩子出去玩過,雖然學校男生班那邊很多人在暗戀你,但他們都沒有機會走近你身邊三公尺以內,所以我知道你對林森是很認真的。我不會要你退出,我希望我們公平競爭,以後不管誰成功誰失敗,都不要怨恨對方,至少,還可以是朋友,好嗎?」喜歡一個人很美好的事,它不是個錯誤,自然無須抱歉,那是對她感情的侮辱,不是嗎?

  章令敏別開頭,閉上雙眼,決定還是好好養神吧,今天的精神夠差了的。她不想費心去應付周又鈴,讓周又鈴滔滔不絕地將她的喜歡合理化。似乎,對又鈴而言,只要在她這個「情敵」面前開誠布公、直接坦率,兩人就可以是平等競爭的對手了,而不必背負著「搶好友男友」的罪名。

  然而,周又鈴從來沒有發現,當她心虛時,就會一直說話,說得很大聲、很流利,然後就把一切合理化了,把自己都說服了,於是理虧的人就變得有理了,可以振振有詞地面對一切了。

  所以,周又鈴是知道自己這樣的行為不道德的。她巴著章令敏不放,不是為了偉大的友情,而是想給自己找到一分心安。
 
  「令敏,如果你對林森也是真愛的話,那麼,今天如果是我先遇到林森,與他交往,現在就該換成你在對我說這些話了。」

  「……不可能。」章令敏不是周又鈴,這樣的行為,再給她第三個人生,她也做下出來。

  「你現在當然可以這麼說。」周又鈴冷哼。

  「我不會做那樣的事。」就算不看在友情的分上,也會為了不帶給林森困擾而不做這樣的事。甚至願意催眠自己所有的心動都是假的,刻意遺忘自己認識過這個男人的事實,並且,一生都不再想起……上輩子,她就是這樣做的,也做到了。

  「如果你真的愛慘了林森,卻可以一輩子都不去說出來的話,那你就太虛偽了!」周又鈴受不了章令敏一臉雲淡風輕的表情,這簡直像得了便宜還賣乖,太虛偽了!忍不住出言攻擊。

  虛偽嗎?

  章令敏,你這個虛偽的女人!

  啊,是了,上輩子臨終前聽到的那一句罵語,不就是來自於周又鈴嗎?

  「也許是虛偽吧。不過,人生有很多事情,比放縱自己去快意情仇更重要。」

  「沒有什麼事會此爭取自己的愛情更重要!」周又鈴忍不住推了推章令敏的肩,硬聲道:「你睜開眼看著我,我們正在談很重要的事,你別這樣漫不經心的,這樣太過分了!」

  「嗨,兩位美女在聊什麼呢?」好不容易終於掙脫女性包圍的江明紹,在即將抵達目的地之前,來到了她們這邊。一隻胳膊很瀟灑地擱在前頭的椅背上,以著帥氣而悠閒的姿態,出現在她們面前。

  章令敏張開眼,看著江明紹那張年輕而張揚的俊臉,多麼意氣風發,像是全世界都在他的掌握中,由他愛要不要、愛理不理的,沒有挫敗、沒有頹廢、沒有絕望到以聲色犬馬來麻醉自己……

  見過了他這麼囂張傲氣的樣子,誰能相信他二十五歲以後的人生,是以那樣糟糕的方式過著——依然有錢,仍舊有名,花天酒地,荒唐得人盡皆知,像活在一個醒不了的惡夢裡。

  這輩子,她沒想過要認識江明紹。就算之前已經見過面了,也不願跟他多有接觸,只想著,反正已經用了一輩子來證明,她無法帶給他幸福,那麼,這輩子就別與他有所糾葛了吧!

  但現在,看著這樣一張賣弄帥氣、努力放電的……可愛的臉孔,章令敏竟是有些不忍心了,畢竟,他上輩子對她滿不錯的。不算是個好丈夫——反正她也不需要,但給了她足夠的尊重,以及友誼。

  如果這輩子注定了要相識,那麼,就當朋友吧。也許,她還能在那件醜聞未發生之前,幫他躲過這一劫。

  這個囂張的花花大少,如果注定風流一生,那麼,就讓他像個真正的紈褲子弟那樣去恣意地揮霍他的人生吧,而不要像上輩子那樣,純粹只是在墮落。

  在周又鈴奇特的目光鎖定下,章令敏愉快地過了一天,她接受了江明紹慇勤的招呼,與他談得頗為投契,不到一個小時,就被江明紹引為知己,覺得這輩子再沒有人可以跟他聊得這麼知心了!於是對章令敏的興趣更大,不再是為了招展自己男性魅力,而是覺得她跟別的朋友特別不一樣,她簡直太瞭解他了!

  章令敏每每接收到江明紹眼底閃過的驚奇光芒時,都在心底偷偷暗笑,她認識他二十四年,嫁了他二十三年,要說她比他的父母更瞭解他,還真不為過。她知道怎麼投他所好,知道他的理想與熱愛的話題,知道怎麼談話會讓他舒心,知道怎樣的勸告他能接受。

  她不知道她能不能幫他躲過那場桃色災難,但只要他們成為朋友,她就能盡己所能地去做到。

  這輩子,她不會成為他的妻子,但會成為他的朋友。

  周又鈴高調地在班上宣佈她遇到了她今生的真愛,發誓一定要努力不懈地追到手!

  「嘿,周大小姐,先前那個江大少,你還沒追成功吧?怎麼,就這樣算啦?這不像你的個性吧?」唐存秀翻了個白眼,一點也不將她的宣言放在心上。只覺得此女發情期甚早,而且一發作就是霰彈式的,東看上一個、西看上一個,個個都不放過。

  現在是班會時間,正經八百地以二十分鐘討論完班務大事之後,就放牛吃草了,反正導師也沒來這兒坐鎮,正在會議室開校務會議呢。唐存秀這個班長並不介意把剩下的時間留給同學哈啦玩鬧,畢竟隨著聯考的腳步愈來愈逼近,她們這種升學班幾乎是每一節課都在隨堂測驗,都被一大准試題淹沒了,沒個喘氣的時間。所以一有放鬆的機會,她都會放任大家玩樂。

  「江大少?誰啊!我已經不記得了。這種路人甲的角色,請大家以後別再提了,誰沒有年少無知的時候呢?」周又鈴站在講台上揮揮手,像在揮蒼蠅似的。

  「靠!那個極品帥哥居然就這樣被你喜新厭舊地當成路人甲看了,耶他真是死得太慘了。」一名曾在F大運動會時同去玩的同學叫道。

  「切!我看是追不著,只好放棄吧,在這兒說大話呢!」另一個女司學嗤道。

  周又鈴大度地不理會她們的揶揄。逕自道:

  「怎樣都好,反正以後不要再提那什麼江大少了,我們無緣啦……不過我們的章令敏同學,倒是跟江大少滿有緣的說,上星期天我們一起去陽明山玩,江大少對她超熱情的。」目光不懷好意地轉向章令敏,笑得有點邪惡。

  「嘩!這莫非是傳說中的橫刀奪愛?」所有人的目光一下於都聚在章令敏身上。

  章令敏從課本裡抬頭,直直望著台上的周又鈴,而周又鈴早就在那頭等著她了,唇角撇著不馴的笑,擺明了就是要讓她無法置身事外。

  「喂,令敏,江大少跟我確定是無緣了,如果你對他有點意思的話,就試試看吧,也許他才是你命中注定的人哦。」

  「喂喂,周又鈴,你怎麼會這麼大方啊?有陰謀,對不對!」旁聽的同學笑著起鬨,完全把周又鈴的話當成開玩笑。

  「不是陰謀,是陽謀。我跟令敏是死黨,有什麼事,我都對她坦白,絕對不會背著她做手段,就算……我這個好朋友一點也不領情:心底有話也不肯對我照實說,我也不會放在心上。」挑眉,目光仍盯著章令敏看,像是非要等到章令敏的回應不可。

  但章令敏仍然沒有說話,低下頭,繼續看書了。

  氣氛一下子顯得冷場,有種奇怪的僵持意味在擴散,許多忙著起鬨笑叫著的人,不由自主收斂了些許,小心翼翼地在周又鈴與章令敏之間來來回回地打量,不明白這兩人發生了什麼事……莫非,她們吵架了?

  唐存秀彎起一臂撐著下巴,懶散地對台上的周又鈴道:

  「除了特意宣佈你不追江太少,以及有了別的想追的人這兩件消息外,你還有什麼新鮮的馬路消息要詔告天下嗎?時間不多了,留點機會給別人上台表現一下吧。」

  周又鈴自然是看到班長好友眼中的淡淡警告之意,也就不再去招惹章令敏,但也沒有下台。大剌剌地依然佔據著講台,接著宣告道:

  「不管還有誰想上台、想報告什麼馬路消息,我深信都絕對沒有我手上的消息來得有趣,所以我還是繼續接著說吧。大家反對嗎?沒有,好,那我說了——」裝模作樣地咳了聲,道:「我決定以T大物理係為我的第二心願,請大家為我加油,謝謝!」

  嘩!在一秒的張口結舌之後,是爆炸般的哄堂聲,整個班級一下子像是有一千隻雞鴨在咕咕呱呱亂叫,每個人想表達的驚嘆語句或許都不相同,但意思都一樣——這個周又鈴,一定是瘋了吧?以她那個從來沒及格過的理化成績,居然妄想考進全台大專院校第二類組前三名志願的T大物理系?

  身處在雞鴨群裡的章令敏,仍然安靜,對於周又鈴丟下炸彈式的消息,她只是頓了下,沒抬頭去迎上早已等在講台上的挑戰目光。

  還是物理系啊……就不知道,這次,還會不會是落到地理環境資源學系的結果了。

  近水樓台,以及,死纏爛打,確實有用,如果,她,章令敏沒有出現在林森生命中的話,周又鈴只要再努力十二年就會所願得償了……

  今天是星期五了,今晚,會有他的電話吧?他會打來跟她約著週末的安排,或者說明他不克前來。昨天沒有等到,那就是今天會等到了。從林森第一次約她出門以來,周周不落,成了固定的模式,彼此都滿意這樣的步調。

  由於是升學班,在下午四點半放學之後,全班仍然得留校輔導到六點才能離開學校。不過周又鈴向來是升學班裡的黑羊,成績中上,狂野難甽,師長頭痛,家長管不了之下,最後只好放牛吃草,由著她在她認為不重要的課堂上消失不見,課後輔導隨她愛來不來,反正前途是她自己的,自己都不在乎了,別人也沒必要幫她跳腳不是?自從周又鈴開始追求林森之後,就再也沒能在課後輔導上見到她了。

  六點了,秋末的黃昏通常在五點半多就褪得夠乾淨,天空覆上一片灰灰黑黑的夜幕,沒有星星,偶爾可以看到白慘慘的月亮。月不夠亮,天不夠黑,秋風倒是夠涼的……

  走出校門,就被一陣秋風給捲得所有人都忍不住縮著脖子,拎緊衣領。搭校車的人就只消在校門口等個一兩分鐘,就可以上車了,其他通車的,或有私家車來接送的,就得沿著坡道走一小段路下去。

  章令敏在側校門口等著校車,一邊跟認識的同學點頭打招呼道再見,一邊往人最少的地方退去,一直退到無人的地方,才站定。這時,有人從她背後以手指輕輕點了點她的肩,她微笑回頭,以為是哪個同學,卻不料竟是林森!

  「你……怎麼來了?」校門口足夠亮的燈光,將林森俊雅的面孔清晰呈現,看得太清楚了,於是不小心被電到,臉熱熱地紅了……

  「來接你放學,如果你可以晚點回家的話,或許我們還可以一起吃晚餐。」

  章令敏喜出望外,連忙道:「好的,我等一下打電話回家說一聲就可以了。」

  見她雙眼晶亮笑成彎月的模樣,林森也跟著微笑了,也不急著走,說道:

  「這一陣子在忙的實驗今天中午全部結束了,下午跟著森林系的同學到山上採集植物標本,剛剛才回來。」他的一隻手始終背在身後。

  章令敏好奇地忍不住張望,本來想開口問他藏什麼在背後的,但鼻子已經先告訴她答案了!

  「有香味……這是,桂花!」

  「是桂花沒錯。」林森不再藏著左手,將左手上拿著的一小袋由白紗網做成的袋子放在她手上。「今天在山上采的,放到明天就不香了,所以就立即拿來給你。」

  這是林森給她的第一分禮物。一個非常樸實的、用來採集植物時常見的紗網袋子,就是它僅有的包裝了。被包裝的,是一般絕對不會用來當送禮用的花,有金桂,有銀桂,裝了滿滿一袋手掌大的馨香,也裝著他的心意。

  「謝謝,我很喜歡。」她雙手輕輕將那袋馨香收攏。像是生怕香味散得太快,很珍惜地攏住,低頭,輕嗅。

  「這是秋天的味道。」林森道。

  她看著他,笑了。不,從此桂花再也不代表秋天,而代表林森,成為她生命中銘記著屬於他的第一個味道。

  校車來了,他們站得較遠,校車停在校門另一邊,一群學生依序上車,很快將等在站牌邊的學生都收上車了,又等了半分鐘,確定沒人要上車後,才駛離。

  直到校車再也看不見,林森才側著臉對她道:

  「走吧。」

  「嗯。」她漫應,仍對著雙掌裡攏著的桂花戀戀不捨,低頭嗅聞,沒有動作。

  「不走嗎?」林森半轉個身,與她面對面,微微彎著身子與她的雙眼直視。

  「等等。」紗網袋遮著她小臉,只露出她一雙笑成半月的眼。

  「等到花香散了才走嗎?」他揶揄地問。

  「那我們只好在這裡等到冬天了。」

  兩人同時輕笑出聲,他的笑眼望著她的笑眼,也不知道誰眼底的波光映照進了另一人的眼底,想看得更清,卻在更近之後,發現一切更加模糊了……

  當他的雙手輕輕攏上了她合掌的雙手,桂花的香味被他們共同守護在手心裡。當她仰起臉,正好承接住他等候在那兒的唇。

  沒有擂鼓般的心跳,只有一片溫柔的寧靜,彷彿一道甜美的甘泉從彼此的唇,往心底最炙熱的地方淌流而去。

  這個吻,她想,她已經等候了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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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2-11-19 16:46:07
第十章 
 
  我只不過為了儲存足夠的愛

  足夠的溫柔和狡猾

  以防萬一

  醒來就遇見你


  我只不過為了儲存足夠的驕傲

  足夠的孤獨和冷漠

  以防萬一

  醒來時你已離去



  夏宇‧<冬眠>



  在章令敏考上T大中文系的那一年,章家大哥被送去服兵役了。

  跟上輩子相同,章興家連續兩年考研究所都落榜,這不止是因為他的反抗,也是他真的沒有能力去考上。原本,章家父母是想透過各種關係去免除他的兵役,然後像上輩子那樣送他出國,就算申請不到像樣的大學,讀個野雞大學回來唬唬人也不錯,反正他日後是章家公司的接班人,也不會有人對他的學歷認真看待。但章令敏反對,努力勸說父母務必要將大哥送去當兵,那是個吃苦的地方,正好適合章興家這個從來沒吃過苦頭的人去磨練。

  章令敏重生之後一直在想要怎麼讓大哥真正變得成熟點、對自己的人生負責點。他依然可以不接掌家業,也可以一輩子不工作,就讓家裡養著,但他必須成長,必須走出他夢幻的象牙塔,活在真實的世界之中。就從吃苦開始!

  章興家活了二十五個年頭,他認定人生最大的痛苦就是夢想不被家人接受、功課太差被父母責備。光這兩件事,就讓他成天大叫著生不如死,章令敏看了真是無言,更是下定決心讓父母送他去當兵。人不能永遠只活在享受裡,卻不盡義務,這會讓人失去承擔的肩膀。

  更何況,所謂的幸福快樂,都是比較而來的。就像如果沒有地獄做對照,誰會嚮往天堂?

  在章令敏幾個月的努力下,終於說動了父母,章家大哥於是開始過起了兩年為期的「地獄」生活。也許,在退伍之後,章興家仍然不事生產、仍然幻想著當個大攝影家,但章令敏想,至少那時,他拍出的照片,表達出的情境,會比較深刻一點、平實一點吧!

  重生以來,雖然意外收穫了幸福的戀情,不敢置信於林森居然會喜歡她的事實。但始終教章令敏牽腸掛肚的,也只有兄弟姐妹們的人生軌跡了,所以打從認清了重生的事實,她沒有想過去找林森補足上輩子的遺憾,讓自己圓滿,甚至下意識地想避開他,今生不曾相識最好。滿心只想著要怎麼讓家人過得比上輩子更好,不要那麼地渾渾噩噩地將一生糊塗過完。

  這大概,就是周又鈴曾經諷刺過她的「聖母情結」吧?

  不管聖母不聖母,章令敏再也不會因為周又鈴的各種言詞而感到被傷害了。她們這對曾經的好友,雖然沒有直接的撕破臉,甚至還是常有交談的機會——都是周又鈴跑來找她,但從一年半前周又鈴開始追求林森之後,她們之間的情誼就徹底消散了。

  周又鈴雖然厭惡章令敏的「聖母屬性」,但卻也善用著。說實在的,若不是章令敏有這樣的屬性,周又鈴這樣一個明著要搶人男友的人,又怎麼還能出現在章令敏面前,被客氣對待?沒朝著她破口大罵、或者將她的劣行宣告得天下皆知,讓她名聲敗壞,都只能說是聖母光芒普照大地了。

  在章令敏成為林森的學妹這年,周又鈴也擁有相同的身份,而且還是直系學妹!周又鈴在升上高三後,除了想盡辦法去找林森外,其它的時間全用在升學的衝刺上,她不參加學校的課後輔導,也不去補習班,她直接請父母幫她找來最厲害的家教,開出高薪,讓家教務必將她補進T大物理系,不管讀書計畫安排得多麼慘無人道,她絕對配合!撐著一口狠勁,她非常幸運地吊車尾考上了!

  周又鈴自從上大學後,就不再三天兩頭地找章令敏了。以往找章令敏是為了打探林森的訊息,但現在成了直屬學妹,哪還需要在章令敏身上下工夫?所以章令敏也算鬆了一口氣。她有太多事要安排了——家人的、江明紹的,都需要她細細思量計畫,實在沒空應付周又鈴三天兩頭的打擾。

  大哥送軍營了,日後有何改變,還需要觀察,才能對症下藥;而大姐人生的第一個危機——意外懷孕,也在一年半前解除了。她沒有跟體大的那個男生交往下去,除了發現那人品性不端,同時與四五個不同學校的女生有染,斷然分手之外,更是因為在那個階段,她成了江明紹承認的固定朋友班底。打進了那個美女帥哥富豪團的社交圈,自然就看不上那些平凡普通的人了。

  江明紹的那個團體,可不是隨便就能進的,對個人的條件要求得可高了。由於打進來不容易,所以章雅敏可不敢隨便在這個圈子裡把談戀愛當成遊戲,言行舉止都像在調情搞曖昧,要是因為舉止太輕浮而被輕視踢出去,可就得不償失了。所以章大姐多年養成的輕浮性情,居然收斂許多,不再以與人比較交男友的數量為榮了。

  這算是與江明紹成為知交的意外收穫吧!章令敏從來沒想在江明紹身上得到些什麼,與他相交,只純粹地不忍心看他身敗名裂,畢竟上輩子他其實是個不錯的人,看在夫妻一場的情分上,說什麼也不想見他再變成那樣。但沒料到江明紹會是個對朋友這麼夠意思的人,當他與她成為朋友之後,他便把她的家人也一同接納了,就算他根本看不上她的兄姐。

  章令敏太瞭解江明紹這個人了,所以當江明紹對她有著他自己都解釋不了的好感,覺得應該把她追來當女友時,就被章令敏巧妙轉化為知己之情,於是從來不相信男女之間有真正單純友誼的江明紹,生平有了第一回女性好友——純潔得不能再純潔的那種。這個女性知交簡直比他自己還瞭解他,真是太可怕了,若是真追來當女友,他日子一定會過得很慘,所以還是不追了,當好朋友吧!

  雖然搞不清楚怎麼會原本想追來親親愛愛的女生,竟會變成可以挖心掏肺的好朋友,不過既然想不透就別想了,搔搔頭疑惑完之後,江大少依然被眾色美女寵愛著,不會因為自個的美女花園裡少栽了章令敏這一朵,就覺得人生不再圓滿。

  被浸泡在寵愛裡幸福長大的人,通常不會有太陰暗的性格。雖然一定是任性點的、驕傲點的、唯我獨尊點的,但同時也是較為正向陽光的。如今意氣風發的江大少,正是這樣的人。

  上一世,章令敏認識的是身敗名裂之後的江明紹,那時他身邊已經沒有半個稱得上朋友的人了,所以章令敏對他的瞭解雖然近乎透徹,卻獨獨缺少了這一塊。才會在這一世發現他對朋友的慷慨之後,有些驚訝;驚訝之後,便益加珍惜起來,希望儘可能地在這一世,保有他此刻的面貌,直到此生終了。

  沒有了章大姐在愛情上亂來一通的壞榜樣,自然小妹也就沒有學壞的機會。章令敏如今接掌著弟弟妹妹的零用錢發放與課業上的監督,她對兩個小的依然是關懷備至,但絕對不像上一世那樣有求必應,輕易在他們的撒嬌索求下,由著他們玩耍放縱,不做功課、蹺掉才藝課,隨便他們沉迷於電玩與漫畫,養成了沒事享樂、有事找二姐解決的惡習,然後一生都這麼做著。

  當然,她的鐵腕作風,也不幸地讓她的形象從弟妹眼中的善良仙女,變成了邪惡魔女。不過,這又怎樣呢?只要他們沒出大問題就好。

  章令敏不介意幫家人收拾麻煩,但既然知道了自己的一生比任何人都短,這一世就無論如何不能放縱。幸好兩個小的在章令敏兩年來的管教之下,許多惡習都慢慢改正了,學業成績雖然沒有突飛猛進那麼誇張,但總也是提上了中上水準,未來升學之路,應該不會有太大的問題。

  她想,目前這樣的發展態勢,家人一定都可以過得比上一生都好吧?當然,上一世那個為章家扛起事業重擔的堂弟,也被章令敏照顧著,提早將他從那個充滿暴力的家庭給帶出來——包括他的兩個妹妹。為了不讓他們被那個賭鬼父親糾纏,章令敏懇請父母將他們悄悄送去美國讀書。父母不解她為什麼要為堂弟妹做到這麼多,這些錢章家雖然出得起,但可也算是一筆巨資。幫助親戚脫離苦海很合理,但沒人會幫到這個分上吧?這會不會太過了?

  其實章令敏是出於上一世對堂弟的虧欠,才會做得這樣過。但想到上輩子就是堂弟一人挑起公司重擔,一生都無怨無悔地賺著大把金錢來供養章家其他四兄妹,怎能不教章令敏感到羞愧負疚?

  就算現在是重來的一次人生,一切都還沒有發生,但章令敏這樣一個一生都在付出的人,分外無法做到知恩而不報,她知道堂弟上一生最大的遺憾是獲得了耶魯大學的錄取,卻沒有錢去讀,只能放棄。她希望這輩子他可以所願得償,所以她才會對父母提出這麼過分的要求。後來為了說服父母同意,只好悄悄說:

  「立傑是個品性很好、天資聰穎的孩子,他的資質算是我們章家這一代裡最優秀的了。哥哥不想接手公司,弟弟也不知道長大後會不會有別的想法,現在成天喊著要當漫畫家,說不定也學哥哥一樣拒絕從商!到時,您們辛辛苦苦創下的事業,又該怎麼辦呢?雖然我說願意進公司幫忙,但我畢竟會出嫁,要是日後章家的事業改換了別人的姓,你們不難過嗎?更別說我讀的是中文繫了,能幫上忙的地方有限,還不如悉心培養立傑,讓他成為一個最出色的專業經理人,那麼日後我們家的事業,才有更上一層樓的指望!」

  在這樣持續不斷的洗腦之下,加上章令敏向來是父母心中最乖巧聰明的女兒,終於被說動了,花了大錢將三兄妹送到美國安置,那邊有母親的朋友可以幫忙看顧。開始了全新的、遠離暴力的生活。

  家裡的事可以做的幾乎都做了之後,章令敏算了算時間,開始在想江明紹命中的那個劫數開始了沒有?遺憾的是上一世她只是大約聽說過他的事蹟,沒辦法有詳盡的瞭解。後來即使與江明紹相處二十四年,對於他生命中最痛苦難堪的那幾年,他是絕口不提的,所以章令敏只能在心中猜測著,卻深感無從下手。

  只能深深祈望,她能有幫得上他的地方,及時地。

  很及時,非常地及時!

  及時到章令敏忍不住要想,上天讓她重生一次,是不是就為了讓她來幫江明紹度劫的?

  因為要採買西樂社成果發表會上要穿的禮服,在這個週末下午,章令敏與林森手牽手地走在東區大街上。由於他們兩人生性喜靜,平常約會絕對不會考慮車如流水馬如龍的地方,所以像東區這種流行時尚名品店林立的地方,他們是比較陌生的。

  既然難得來了,就決定好好逛逛,不急於立即將禮服買好閃人。偶爾處在喧鬧裡,也是一種有趣的體驗。

  正當他們站在百貨公司裡附設的電影院售票區口,對著正上映的電影指指點點、研究著要看哪一部電影好時,不遠處突然爆出的爭吵聲讓原本熱鬧的場合為之安靜了幾秒,所有人都忍不住循著聲音的來處探望而去,發現吵鬧的聲源竟是來自一個俊男與兩位美女之後,圍觀的興致大增,不由自主地都移步過去,想知道是怎樣的三角關係。

  林森認出了那個男子是江明紹,雖然只見過兩次面,後來也知道此人是章令敏認定的朋友,但彼此間倒是始終知道對方的存在,卻沒有見面的興致。

  「怎麼了?」章令敏身高只是一般,沒法透過人群看到爭端處的情況。

  「是江明紹,以及兩位女性,其中一位非常地激動。」林森簡單地說明了下。

  「喔……啊?什麼?很激動的女性?」本來只是漫應一聲,直到這個訊息真正進入腦袋裡,章令敏渾身發寒,忍不住打了個冷顫。

  東區、××百貨公司、感情上的三角糾紛……原本以為只是微不足道的爭風吃醋鬧劇,卻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後果……

  「我們過去看看!」章令敏神色變得嚴肅,抓緊林森的手,往人潮聚集處擠去,腳步失卻了平常的輕緩,顯得有些慌張。

  林森有些訝異地看了她一眼,並沒有問什麼,兩大步走在她面前,幫她開路,不教她被人群給擠到。當他們還沒有擠到事件的中心點時,那名激動到全身發抖的女性已然抓狂大叫,同時還撲向江明紹,拳打腳踢地攻擊——

  「你這個負心漢!花心大少!腳踏兩條船的混蛋!該死的,你去死去死去死,全天下的男人都去死——」

  江明紹哪裡經受過這樣的暴力對待,在俊臉被抓出四條爪痕、整個人被撲倒在地時,他才回過神,氣怒地想躲開那兩隻一直朝他臉上招呼來的爪子,不能回手,只能狼狽地閃避,但收效甚微。只能氣急叫:

  「你這是在幹什麼?何朝韻,你快住手!你莫名其妙!」

  「花心大少!浪蕩子!不要臉的小白臉!你比牛郎還虛情假意!你連演技都很爛!既然你騙了我,為什麼不騙一生一世!為什麼為什麼!」尖叫聲更為淒厲,動作無比凶狠,難以想像這麼嬌小的身子,居然可以爆發如此剽悍的威力。

  江明紹手忙腳亂地抵擋爪子,根本有口難言,於是週遭的指指點點就很明確地傾向「可憐地、正在施暴中的弱女子」,而將被施暴的他冠上一頂叫做「陳世美」的大帽子。

  「去死!你去死!啊啊啊——」

  「你到底在胡說什麼?你不要太過分了!不要再打了!」江明紹實在太痛太生氣太狼狽了,終於忍不住用力一推,將抓狂的女子給推退了好幾步,一個不穩,往後跌坐在地。

  那女子像是被定住了身似的,木木看著江明紹,一時沒有動作。

  「你簡直莫名其妙!根本像個瘋子!」江明紹又委屈又生氣地叫。

  女子一聽到「瘋子」這兩個字,立即跳了起來。江明紹連忙做出防護姿態,生怕又被攻擊,沒料到那女子只是猙獰地狠瞪他,瞪得讓人心驚膽顫後,動作了——不是朝江明紹拚命撲殺而去,而是轉身推開人群以跑百米的速度消失不見!

  「明紹!快追過去!不要讓她一個人!」好不容易衝進來的章令敏驚叫完後,也跟著追著女子消失的方向跑了。

  「啊,令敏……我為什麼要追她,我是受害者好不好?我今天才第二次見到她——媽的!」江明紹看著章令敏與林森跑走的背影,雖然氣個半死、委屈得要命,但待在這兒給人看也不是辦法,而那個「三角戀」的第二個女主角早不知跑哪去了,這兒就剩他一個人了!

  再說吧,他被爺爺給安排來跟這個瘋女人吃飯約會,如果把人搞丟了,回去一定挨罵。記得爺爺說這個瘋女人是一流名門的千金,是得罪不得的……真是,他媽的!無論心中如何痛恨,他至少得把那個瘋女人給完好地送回她家!

  於是一場追逐開始了。

  「林森,好巧,在這裡見到你——」周又鈴剛要從百貨公司大門出來,就先差點被一個女人給撞到,還好閃得快,然後還沒站穩,眼前又閃過章令敏的身影,當林森緊隨於後跑過來時,周又鈴倒是眼明手快,一把拉住他手臂,驚喜地寒暄。

  「抱歉,我忙。」堅定拉開她的手,林森加速追過去。

  周又鈴的錯愕沒有太久,當江明紹也跑過她面前時,她也跟上去了,兩人同時閃進一台正要上樓的電梯裡,電梯向上。

  百貨公司的電梯當然不會有直達頂樓的。這間百貨公司共有二十六層樓,而一般顧客能抵達的最高樓層只到二十一樓,往上全是員工辦公區。

  今日也是不幸,當那名被江明紹罵為瘋子的女子搭到最高層時,像是早已熟知安全門的方向,一出電梯就筆直衝過去。平常都會鎖好的安全門,今天竟然洞開,無人看守,也就讓那女子一路爬上了頂樓陽台。

  當跑在後頭喘得快斷氣的江明紹與周又鈴來到陽台時,就看到了無比驚險的一幕,不由得低呼出聲——

  那名女子已經跨坐在陽台欄桿上,整個身子向外傾斜,若不是章令敏正緊緊拉住她的一隻手臂,這個女子怕是早已跳下去了。兩人的情況都相當危險。而林森正臉色嚴肅地站在離她們不到五公尺的地方,被厲喝著不准再上前。

  「走開!你們都走開!誰要你們多事!滾!」女子情緒失控,為了擺脫章令敏的手,陽台這邊的腳胡亂踹著,有幾次都重重踹著了章令敏。「讓我死!讓我死!我早就不想活了!你放開我,再抓著我,我讓你給我陪葬!」

  章令敏忍著身上的痛楚,收緊雙手,就算兩隻手的手背已經被抓得流血也不退縮。她沒有在女子激動尖叫時跟著說話安撫勸慰她,而是靜待女子尖叫到終於聲嘶力竭渾身無力地直喘氣時,才道:

  「如果你有勇氣自殺,為什麼沒有勇氣好好活著?你還這麼年輕,既青春又美貌,好好活著享受這一切不好嗎?」

  「哈哈哈……我還能怎麼好好活?我瘋了你知道嗎?我為什麼要好好活?這樣無趣的人生,我為什麼要好好活?你說啊?啊?」又是一串癲狂的厲笑,但因為後勁不足,沒能笑太久,一邊喘氣一邊質問著。

  章令敏看著女子瘋狂的眼神,邊想著如何開解,也密切注意著她的動作。希望能尋到一個契機,將她一把拉下來……

  「你也沒有答案對嗎?你也不知道人為什麼要活著對嗎?既然你都不知道,憑什麼勸別人好好活!」女子咄咄逼人地問,又要開始擺脫章令敏的手。

  「因為要死很久。」林森突然開口道。

  女子聽得一愣,林森後面的人也為之一愣,但章令敏沒有,她只是終於找到機會,果斷地用盡全身所有的力氣,一把抓下她!

  女子在尖叫一聲後,重重跌落在地上。可能是跌得太痛了,她整個人像爛泥似的攤在地上,想破口大罵,但能發出來的只有痛叫聲。

  這時江明紹與周又鈴飛快跑過來,四個人將女子圍在中央,預防她還有力氣跳起來堅持要自殺。

  章令敏將那女子扶靠在水泥牆上,看到女子左手臂上的淤青,忍不住拉過來,輕輕揉著。溫言道:

  「也許我們活了一輩子也不知道為什麼活著,但這並不是我們輕易拋棄生命的理由。你還這麼年輕就活得這樣厭倦,那麼你又怎麼有耐心去忍受死亡呢?你聽到他說的了,會死很久呢。到時面對那個無限的很久,你還能用什麼方式去終結它呢?我可不認為再自殺一次,可以讓你活過來。」

  「哼!愚蠢!人死了就死了,什麼也沒有!都什麼時代了,居然還信靈魂那一套!」那女子冷哼,可能是身體太痛,一邊抽氣一邊說話,聲音虛軟,再也沒有尖叫的氣勢。雙眼倒是不馴依舊地瞪著林森,想看這個人會怎麼說。

  林森表情總是很寡淡,垂下眼看著女子,伸起一手虛指了週遭,道:

  「你看不到空氣,但它存在,提供著你呼吸所需。」手指又朝地上一指:「我們站著,而不是飄著,是因為地心引力,但我們看不到。許多人類還沒能探索到、或者加以證明的事物,我們不能就說它不存在。存在或者不存在,並不會因為你的相信或不相信而有所改變。」

  女子本來很專心聽著,然而到了後來,眉頭緊皺,無力道:

  「這是我聽過最爛的勸生話了。真是超爛的,居然會說好好活著是因為會死很久……接著又說那些什麼亂七八糟的話,簡直爛死了!」

  「你還想聽什麼好話?你這女人不要太過分了!」江明紹累積了一路的火氣,在確定女人沒有力氣在今天第二次尋死之後,爆發了。

  「你這花花公子不要說話,你給我滾!」女子瞥見江明紹的臉就發火。

  「滾什麼滾?你這個……怪女人!」突然記起似乎是因為自己說了「瘋子」這類的詞語,才激到她抓狂的,所以趕緊轉口。然後按著道:「我們上星期才被介紹認識,今天是你約我出來吃飯的。怎麼我就是負心漢、花心鬼、不要臉的小白臉了?只因為我們吃完飯出來,我遇到了一個女性朋友,她也不過勾著我的手打聲招呼,你就抓狂起來,接著就跑來跳樓了,你到底在幹什麼啊!」江明紹愈說渾身愈冒冷汗,先不說這個女孩的家世有多嚇人、要是這女孩在今天死掉了,江家會遭受到女方家人多嚴重的報復;光是說他自己吧,眼睜睜看一個女孩在跟他吵架完後去自殺,他怎麼能受得了?不瘋了才怪!

  「你閉嘴,我不要聽到你說話!你長得跟他太像了,閃遠點,你的長相會讓我發瘋!」女子怒斥著。

  章令敏輕悄地移動自己的身子,當她一邊幫女子揉著手臂時,也慢慢靠近,最後環抱著她,也觀察著她。這女子情緒已經穩定下來了,但身子一直在發抖。章令敏猜測著這女子是罹患了十幾年後非常常見的心理疾病——憂鬱症。而且是憂鬱症裡的躁鬱症,當發病時,會有自殘或暴力的傾向。

  「原來我長得像你討厭的男人,那你幹嘛約我出來?自虐嗎!」江大少這個情場達人從女子口中的隻字片語裡,大概可以推知這女子曾經遭遇過什麼——不過就是老掉牙的橋段,千金小姐遇到了個感情騙子,卻以為遇到了真愛,落得人財兩失的後果,然後承受不住就瘋了。然後他這個倒楣的人就成了瘋女人洩恨的對象!

  媽的!難怪這種五代富的一流名門大家族會紆尊降貴地來跟他們這種三代富豪往來,原來是想將這個在一流階層裡已經不可能找到對象的剩女推給他接收呢!不止是剩女,還是個精神狀況出問題的瘋女!太過分了!
 
  「你走開!我不要看到你!」

  「我稀罕嗎?哼!等我送你回家後,這輩子你永遠別再出現我面前!」江明紹生平第一次對女人說出這麼不客氣的話,說出口之後,覺得做人不紳士點,也沒有什麼不好。

  「誰要你送?你滾!告訴你,你們可以阻止我這一次,阻止不了我下一次!」

  「那你就下一次再死吧,我們不會在意的。」周又鈴冷冷說道。「只要不要死在我們面前,給我們噁心到就好了。你又不是我們的誰,我們管你愛死不死!」

  「你——」女子身為何家大小姐,從來都是被輕聲細語奉承著的,幾時聽過這樣刻薄的話,立馬又激動起來,可惜沒力氣起身,只能渾身抖得像要散成碎片似的。

  周又鈴一點也不給她說話的機會,罵道:

  「有力氣去死,卻沒力氣去為自己討回公道,你這個蠢貨!如果你被騙情了,就去報復回來;被騙財了,就去追討回來;恨那個人,就去讓他生不如死,也好過你讓自己生不如死!只是一個男人而已,就算是個爛透了的人,如果你還愛,那就去愛啊!愛到沒力氣愛了,再摺磨死他不會啊!你這樣摺磨自己,簡直是自甘下賤!」

  「你,你這個女人,你敢這麼說!你——」女子氣得幾乎要厥過去了。

  「你以為世界上就你最慘嗎?那你真是太給自己臉上貼金了!告訴你,我比你更慘!」周又鈴像串點燃的鞭炮,正劈哩啪啦爆著,情緒失控地吼著……「你看,這是我苦追了一年半快兩年的男人,我愛死他了!我第一眼看到他,就知道這輩子只會為他心動!」周又鈴指著林森,深吸口氣,努力想穩住自己的語調不那麼抖。「可是,他跟我的好朋友卻先認識了,也交往了。對,現在正抱著你的那個女人,就是我的好朋友,他們正在交往,我目前還沒橫刀奪愛成功,正在努力中。」

  「這種話……你也說得出口?太過分了……」也太無恥了,女子瞪大眼。

  「我第一眼看到他就愛上他,但是,在看到他的前十秒,我正在跟這個男人接吻。」周又鈴淡淡地指著正朝她翻白眼的江明紹。不意外又接收到女子倒抽一口冷氣的驚喘聲。「江明紹是我主動追求的第一個男人,但一直沒追到手,所以我一不作二不休,在他還沒來得及開口要求分手前,強吻了他。那時我只是不想太容易放過他,同時也想著追了他那麼久,可不能做白工,好歹吻一下回本……誰知道下一刻就撞到真正令我動心的男人了,你說我心中是什麼感覺?簡直是太狗血了!」

  「……這……叫真慘,還是叫自作孽不可活?」女子覺得這個囂張的女孩的情路實在太迭蕩了,相較之下,她自己那麼點事,實在顯得很蒼白……

  「都不算,我只恨沒有比我的好朋友更早遇到林森。如果我比我的朋友早遇到,她就算也愛上林森,必然也不會跟我爭的,那麼我就一定可以追到林森,雖然可能要跟他耗許多年。她是個很乖很有道德感的女孩,為了她心中的標準,她可以捨棄自己的想望。很傻很聖母對不對?」

  「就算沒有令敏,我跟你之間,也不可能。」淡淡地道。

  周又鈴哼笑,深深看著林森。「如果沒有令敏,你或許不會愛上任何人,但你總會結婚,那麼,我深信最後得到你的人一定是我。我愛你,在你沒有愛上我時,我就愛上了,得不到你的心,至少也要得到你的人。瞧,很卑微吧?我把自己貶低到塵埃裡了……」她的笑,還維持著,但淚卻像噴泉般湧出。

  「你應該放手……我都看得出來你不可能得到他了,那麼就至少保有友情吧……」女子結結巴巴地說完後,驚訝得發現自己居然在勸解別人……明明前一刻,她正在尋死啊,怎麼這麼快主角就換人了?

  「我不!就像我跟你說的!只要還愛,就堅持愛下去!直到不愛之前,我都不會停止追求他,哪怕他們以後結婚生子,我也會天天祈禱著他們離婚、感情破裂!」

  太強悍了!強悍到讓人無言以對。

  女子呆呆看著周又鈴,又看了看其他三人,這四個人之間,好像滿糾纏的,簡直比八點檔的連續劇還精采……

  「嗯……可以知道你們的名字嗎?我們認識一下。咳,我先自我介紹好了,我叫何朝韻。半年前被一個偽裝成上進有為青年的男人騙了感情——其實那個男人剛被一個六十歲的富婆棄養,正在找新的包養人,沒料到釣到我這條大魚,以為可以騙婚成功,但被我家人查到他所有的底細,是一個非常爛的男人。總之,我為他大病了一場,現在還在治療中。不過,我會好的,一定會。你們的名字可以告訴我嗎?」目光定在最好說話的章令敏身上。

  「我叫章令敏,他叫林森。」章令敏溫柔地說著。

  江明紹撇撇嘴,別開臉。他還想趕快把人送回家,好去給醫生上藥呢!他的臉痛死了!

  周又鈴將眼淚一抹,很跩地轉身離開,丟下話道:

  「下次遇見你再讓你知道我的名字吧!如果你還活著的話。現在我懶得理會一個才剛自殺未遂的蠢貨。」

  走到陽台大門邊,周又鈴站定了下,回頭看著林森,輕道:

  「林森,我很喜歡你,真的。」

  林森只是看著她,沒有說話。

  微笑,揮手。「學校見。」

  當所有人都離開陽台,江明紹也順利將何朝韻完好地送回家之後,章令敏才終於鬆了始終憋在心中的那口氣。

  江明紹的危機,算是解除了吧?

  何家大小姐沒有死在今天,也就沒有三年後江明紹被設計服用了迷幻藥與某幾位千金小姐迷迷糊糊發生關係,製造出性愛派對的淫亂景象被偷拍下來,後來還被登在不入流的八卦雜誌上,轟動了全社會的事件!這事件,鏡頭裡的所有人徹底身敗名裂,江家遭受各家族無情打壓,而江明紹則被上流社會徹底驅離,沒有千金小姐敢跟他往來,連一般身家清白的女孩也見到他就躲得老遠,他的一生,宣告完蛋。

  沒有人知道背後主導這一切的人是誰,但所有的蛛絲馬跡顯示了絕對跟何家脫離不了關係。

  起因正是這出自何家千金為江明紹跳樓而亡。

  所以,江明紹的劫數,躲過了吧?

  當然,章令敏不敢現在就放下心,她還要盯著他三年,直到確定性愛派對事件沒有發生,才能安心。

  「你會覺得我今天的行為很奇怪嗎?」

  兩人牽著手走在回她家的路上,在松完一口氣之後,才想到必須給林森一個交代。她今天的表現……太未卜先知了,林森一定會覺得很奇怪吧?

  「是很奇怪。」林森點頭,但沒有多問。

  「你想知道為什麼嗎?」

  「不一定非知道不可,如果你覺得難以啟齒的話。」他低笑。

  「我不知道該怎麼說,不過,我會告訴你的,總有一天。」

  「沒關係,我們有一輩子,不急。」

  她抬頭看他,正好迎上他含著笑意的眼,點頭,再點頭,對的,他們這次將有一輩子。身子忍不住往他懷中偎去,輕道:

  「這輩子,沒有錯過你,真好。」

  他停下步子,轉身摟住她,下巴輕輕揉著她的頭頂,很溫柔地揉著。

  「我一直在這裡,只要你願意,我們就不會錯過。」

  原本打算用一下午的時間練習莫扎特二十一號鋼琴協奏曲,但卻發現自己帶錯了曲譜,竟然帶了一本平常在家裡練習用的本子。有些嘆氣地隨意翻著曲譜,頁面停在綠袖子的曲子上,想到了林森的雙簧管,想到了這一世,她看過他彈吉他、聽過他的雙簧管,卻還沒聽過他彈鋼琴呢。

  為什麼上輩子她只看過他彈鋼琴而不知道他其實更加的多才多藝呢?有機會一定要問問他。

  雙手輕輕放在琴鍵上,忍不住彈起了綠袖子,閉上眼,想著他。

  當曲子即將彈完時,她發現身邊坐了一個人,那熟悉的氣息讓她無須睜眼就知道會是誰,已經習慣了依靠,所以很自然地側偎了過去,自有他挺拔的肩膀承接著她。

  彈完了最後一個樂音,他在她耳邊問:

  「想睡了?」

  搖頭。

  「那為什麼不睜開眼?」

  「每次醒來,我總怕睜開眼發現一切都只是個夢……」愈幸福愈恐懼,曾經以為自己不管遭遇什麼,都能隨遇而安,原來,所謂的隨遇而安,不過是沒有足夠令她在乎的事物而已。

  「沒關係,只要不是惡夢就好了。」

  「你總是無所畏懼是吧?」

  「我努力,我爭取,我得到或得不到。畏懼於事無補。」

  他總是如此務實。她微笑,在眼睛微張時,便被他溫柔地吻得又閉上  。

  「你準備休息多久再回實驗室?」猜都不必猜,他必定是在實驗空檔溜過來看她一下的。

  「不太久,約莫一首曲子的時間。」他笑。

  「你要彈給我聽嗎?」她張大的杏眼完整地表達出期待。

  「不,我們一起彈。四手聯彈。」他隨手翻著曲譜,然後視線定在一個曲子上。

  「我沒帶四手聯彈的曲譜!會彈壞的——」她的目光跟著看過去,竟一時啞口了。這曲子……竟是這曲子……

  「我從來不彈太甜的曲子,但這一首,我第一次聽時,就覺得,如果我有了喜歡的女子,一定要對她彈奏這一首;如果她也會鋼琴,那我們就一起彈它。」

  夢中的婚禮

  章令敏身子微抖,不敢說話,怕說了會流出淚來。

  上輩子,在他前去劍橋留學時,最後一次來到西樂社,那時他不知道社團裡還有人,他只是來取走他的一些曲譜。但那時她在,她正在彈鋼琴,彈著蕭邦的離別曲,滿心苦澀地默默為他送行。他的意外出現,嚇得她琴聲大亂,整個人跳了起來,完全地不知所措。

  他在門邊看著她許久,不算明亮的空間,距離也隔得太遠,讓她看不清他眼中帶著什麼情緒。突然,他走過來,抓來一本琴譜,攤開給她看,問:

  「會彈這首嗎?」

  夢中的婚禮……「會。」

  「一起吧。」他坐在鋼琴椅上,留了一半空位給她。

  「啊?一起?這是四手聯彈,我沒沒沒練習過!」看清了曲譜後,她結結巴巴,羞愧萬狀。

  「別擔心,我配合你,我也跟得上你。」他語氣溫和,卻有著不容拒絕的力量。

  於是,那個黃昏,他們在西樂社昏暗的教室裡,一起彈奏著那首甜蜜的曲子,正如他所言,不管她的節奏快慢,甚至因為太緊張而錯落了音鍵,都會被他巧妙地掩飾補足。難以相信他們這是第一次合奏,也是此生唯一的一次合奏。

  彈完後,她久久無法回神,呆成了一根遲鈍的木頭。

  「再見。」他起身,深深看了她一眼,在轉身離去時,說了再見。

  而她仍兀自呆傻,竟然沒有回應,連再見也沒有說,那一生,便永遠訣別。

  ……

  當夢中的婚禮樂音再次在兩人合作下悠揚響起,她恍然度過了一個輪迴,上輩子,這輩子,一樣的林森,一樣的曲子,一樣的情意……

  原來,如此……

  所有失落的,都拾起了;曾經模糊的,都清晰了。

  重生一次,是的,是的,正是為了他而來。

  我愛你,林森。就算睜眼之後發現是個夢,或者是另一個輪迴,我會真實地找到你,然後,繼續愛你。

  曲子不知道何時彈完,兩人的唇也不知何時糾纏在一起,她只能緊緊抱著他,渴求著他的懷抱,他的親密。讓兩輩子的空虛,在每一次依偎裡填充進足夠的愛,當她的心滿滿的、脹脹的,覺得整個人快飄起來之後,她想,那就叫圓滿了吧?

  心,飄了起來;而她的雙足終於踏實。在他的愛裡,她找到了歸宿。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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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2-11-19 16:49:47
番外——寂寞在唱歇
 
  章令敏死了,就這樣悄無聲息地死掉了,死在她自己的生前告別式。

  真是了不起啊,把生前告別式變成真正的告別式,這算不算是神準的預言了自己的死期呢?

  周又鈴恍恍惚惚地離開了那處因為告別式的主角亡逝而場面大亂的地方。

  「哈囉,親愛的,你去哪?車在這兒呢!」一個開著拉風跑車的外國熟男,朝周又鈴帥氣地揮手,引來路邊無數男男女女欣羨的目光。

  周又鈴沒有理會他,愈過他,拍開他抓上來的手,仍然往前走,不管那男人怎麼呼喚她,都無所感應。她一直在走直線,將腳下的人行道給走到盡頭後,就是大馬路了,要不是正好一輛計程車開過來,有人下車,讓她順手就著打開的車門坐進去,她大概就投入擁擠的車陣中,就算被撞飛也回不了神。

  「小姐,去哪?」運將問著。

  「往前開。」氣若游絲的飄蔥聲音。

  運將疑惑地從後照鏡裡打量這個美麗迷人、看不出年齡的熟女,見她神魂不屬,有些擔心她的精神狀況……

  「呃,小姐,總該有個地方吧?」

  「那就T大吧。」不耐煩地朝後照鏡裡偷窺的那雙眼瞪去,那凌厲的目光嚇了運將一跳,確定此女就算不是經神病患,也絕對不是好惹角色,連忙專心駕駛,乖乖往客人指定的地方開去。

  周又鈴覺得非常難受,她想尖叫,又想痛號,她更想毀滅手邊所能毀滅的一切!

  章令敏死了,就這麼死了,她才四十八歲,怎麼就死了?

  一輩子養尊處優的人,又是活在醫療科技發達的年代,區區一個癌症,居然就把她給終結了?這也太可笑了吧!

  是她自己不想活了吧?是吧?是這樣吧?

  二十五歲以前,身為章家的乖乖女,一心為父母兄弟姐妹操心煩惱,總企圖以奉獻自己的方式,來為家人做任何事。周又鈴從來沒見過那麼聖母屬性的女人!對家人溫柔體貼得太過了,過得令周又鈴覺得虛偽,心中冷笑地想,她這樣的聖母狀,難不成真能維持一輩子?一輩子毫無節制地犧牲奉獻下去?

  如果她真做到了,她就佩服她!

  周又鈴曾經在心中惡狠狠地這樣發誓,並且認定章令敏絕對做不到,必然有聖母面具徹底崩潰的那一天!可惜她看不到了,因為林森,她決定放棄章令敏這個朋友。是啊,為了林森。

  曾經……周又鈴是很喜歡章令敏這個朋友的,從高一同班開始,她第一眼就喜歡上了渾身充滿大家閨秀氣質、看來乖巧溫順的章令敏。她身上有自己絕對不會具備的、也學不來的特質。雖然周又鈴很自豪於自己的性情,但如果一個人能在動如脫兔的同時,還能靜若處子,那不是更理想嗎?

  周又鈴是霸道自我的,所以她不可能再與其他霸道自我屬性的人當朋友,因為那肯定會引發世界大戰。於是她在高中交的第一個朋友就是乖乖牌的章令敏,除了欣賞她的氣質,還想知道高中這三年,有沒有辦法成功帶「壞」她。

  事實證明,她沒有辦法打破章令敏的聖母表象,無法讓她呈現出自我的真性情。周又鈴覺得很遺憾,也覺得無聊了,趁著考上南部的三專,就想著放棄這段友情,畢竟道不同不相為謀,而且章令敏的聖母面具掛得太牢,她久攻不下,讓她挫敗得緊,覺得章令敏也沒怎麼把她當知心好友,就意興闌珊了起來。

  要不是在T大的迎新舞會上,意外對林森一見癡狂,她與章令敏,應該是好聚好散的,就算不再聯絡了,彼此心中也不會有任何怨恨,只有淡淡的懷念吧。

  但,林森啊,若是沒有遇上他,她這一生,將會很遺憾吧?

  她第一眼就愛上了林森,那種像被雷劈到的感覺,她這一生只經歷過這麼一次。她是真的很愛很愛他,愛到死纏爛打,毫無尊嚴,甚至覺得如果她沒有得到林森的話,一定會死,一定會!因為他就是她生命存在的意義!

  章令敏對林森很有好感,總是不由自主地在沒人發現時,悄悄將目光定在林森身上,卻總是不敢上前,默默地收縮自己的存在感。若是林森的眼光無意識看過來,她一定在第一個時間內閃躲避開。她已經暗戀上林森了,自己卻不知道。周又鈴卻是非常敏銳地發現了。

  「令敏,你跟林森是什麼關係?」

  「普通的學長學妹關係,而且還是不同系的。」

  「沒有更進一步的關係嗎?」

  「怎麼可能?雖然見過幾次面,不過我想他是不會記得我的。」低頭微笑,故作不在意地說著。

  但周又鈴可以察覺到她說這話時,眼中閃過的失落。

  「你不是也加入西樂社了嗎?他是社長,一定會記住你的,對吧?」

  「會嗎?他記住我做什麼?」

  不以為然。

  周又鈴看了她一會,突然強勢宣告道:

  「令敏,我要追他!你是我的好朋友,一定要幫幫我!」

  她看到章令敏臉色變得蒼白卻不自知,勾出的微笑危顫顫地有些抖,也不自知。聲音虛弱無力地——

  「你說,要追他?可是……可是你在南部啊……」

  「我會馬上休學,回北部上補習班,明年一定考上T大!在那之前,你幫我盯著林森,隨時跟我說他身邊有什麼女人跟他走得比較近!還有,你們有公開的社團活動時,跟我說,我蹺課也會過來!」

  然後,一切就在她的強勢下定調了——林森是周又鈴愛慕的人,章令敏是幫好友周又鈴追求林森的學妹!而林森與章令敏兩人之間,沒有任何直接交集的可能性!

  章令敏的道德標準不會容許她自己去覬覦好友心儀的男人,不管自己對那個男人有沒有難以言說的好感!當週又鈴說出對林森的喜歡之後,便斷了章令敏說出喜歡的機會。

  如果她也喜歡林森,就只能一輩子深埋在心底,成為不能說的秘密。

  ……

  周又鈴一直得意於自己的先下手為強。

  隨著她正式成為T大的學生,有時間成日滿校園地追逐著林森的腳步,也更近的觀察了章令敏,終於確定了這個好友果然心底愛慕著林森!曾經只是隱隱的預感,如今證實了是真的!

  這令她吁了一口氣。如果章令敏早她一步發現了對林森的情感,也先說出口了,那麼,一定會很糟,很糟很糟……這是周又鈴野獸般的預感。

  追求林森的女人太多了,不過周又鈴從來不認為那些女人會是她的對手,可是,如果那些女人裡還包括著章令敏的話,那麼……變數就大了。

  周又鈴看不出林森對章令敏有特別對待的時候。他們難得有交集,除了與一群人在學生會開會,再不就是一群人聚在西樂社練習,他們再無別的見面機會,更別說單獨相處了,根本不可能。

  曾徑,周又鈴以為林森不會喜歡上學校的任何女人——即使是令周又鈴感到危險的章令敏,也不可能進得了他的心。但她錯了。

  在他即將大學畢業、前往英國劍橋讀研究所那年,周又鈴敏銳地感覺到林森似乎有些焦慮,常常看書看到一半,莫名地發呆起來。原本以為是出自於即將離鄉背井的不安定感,後來在西樂社看到了那一幕,才震驚地發現了真相!

  林森……竟然與章令敏坐在一起彈鋼琴!

  林森,居然會跟女同學單獨相處!

  林森,怎麼可以……跟章令敏坐在一起,還……彈著那樣的一首曲子!。

  兩人彈得如此契合,像是練過了無數遍!他們什麼時候在一起練琴的?為什麼她一點也不知道?她的「好朋友」為什麼要背著她這麼做?

  被背叛的怒火在胸臆裡狂燃,這一刻,周又鈴痛恨起章令敏,覺得這個虛偽的女人如此的面目可憎!

  於是,當她毅然休學,追著林森跑去英國時,也單方面對章令敏斷交!這樣陰險虛偽的朋友,她不要!連說聲再見也不屑,更不想聽到她的任何解釋!

  然後,周又鈴痛快地將章令敏這個女人遺忘,更努力忘掉那一天的黃昏,在西樂社看到的場景,全心全意地滿世界追著林森跑!

  她不會再見到章令敏,也不會讓林森見到!

  只要徹底將章令敏趕出他們的世界,那麼,她就能得到林森,她深信!

  後來,她才明白,那時認定為被欺騙的憤怒,其實是發狂的嫉妒。

  ……

  你到底想怎樣?」

  「我要你娶我!

  在三十歲生日那天,她在劍橋市的某間小酒吧裡喝得酩酊大醉,又哭又鬧,酒保只好把林森找來處理她這個女酒鬼。

  林森將她送回租來的公寓,想走,卻被她死命抱住糾纏不放!

  「娶了你又如何?」仍是那麼冷淡的聲音。「我不愛你。」

  「已經十二年了!我難道還會在乎你愛不愛我嗎?我只要你娶我!用娶我來證明我的青春沒有虛度、我的追求終於有了結果!」

  「一張寫有你我名字的結婚證書並不能證明什麼。我不愛你,甚至連時間都無法給你,如果我娶了你,你依然得一個人過日子。」

  林森總是忙的,從學生變成助理教授,當了助理教授之後,又成為繼愛因斯坦之後,全球最偉大的物理大師欽點的研究助理之一。這兩年還不時在歐洲幾所大學講學,他租來的住處,一年有十個月以上空置著……

  然而,即使空置著,他也不接受她搬過去當他的室友的請求,不管她為此做了多少死纏爛打的事。就像他的心,寧願一生空蕩蕩在那兒,也不會打開一個縫隙讓她進去……

  周又鈴覺得她的心終於被傷透了。

  「林森,我是跟在你身邊最久的人,雖然你不愛我,但無法否認我是最瞭解你的人。你的心是鐵做的,不想愛上什麼人的話,就不會愛上,我知道得太清楚了。但如果沒有得到你的心,至少要得到你的人,要是,連你的人也無法得到,那麼,我就非要一個名分不可了!不然,我無法對我自己交代……我會一直在你身邊耗著,直到爛成一堆枯骨……」

  「又鈴……」

  「放過我吧!林森,你放過我……」她崩潰痛哭,覺得自己不僅心碎了,更痛的是,連等同於性命的尊嚴與驕傲也碎成灰屑了……

  那是她對林森最後一次的死纏爛打。對他發過無數次瘋,流過無數眼淚,在最後一次,奏效了。

  不是因為她的愛、她的痛苦或她的淚,而是給她十二年的情意,一個結清似的安慰獎,他說,這是他僅能給的。

  所以他們去登記結婚。正式成為夫妻的那天下午,他就搭地鐵到倫敦上課去了。他給了她公寓的鑰匙,與他的存摺,卻沒給她他上了鎖的臥室的鑰匙。

  然後,那半年,他一直在倫敦,就算回來劍橋,也是待在學校的實驗室裡,連家門都沒踏進一步。她若是想找他,只能打電話,而他每次只能給她五分鐘。

  在一個又爛醉如泥的晚上,周又鈴跟一個愛慕她許久的香港留學生上床了。那個可愛的男生第二天醒來就捧著一束花向她求婚,說會一輩子愛著她;而她只是點了根菸,赤裸地坐在床上抽著,以著還不算清醒的腦袋迷迷糊糊地想著,原來,也不是非林森不可……原來,這世界上,除了一個永遠不會愛上她的林森之外,其他都是很輕易就會愛上她的男人。

  那是最後一次的試探,她打電話找到林森,對他說:

  「我出牆了,跟別的男人上床了。」

  「……然後呢?」林森總是言簡意賅。他不在乎她做了什麼,只想知道她找他做什麼。

  「那個男人小我七歲,但他說要娶我,已經送了我一顆三克拉的鑽戒、一輛小跑車,這兩天說要買間房子給我。」

  林森在電話那頭靜待。

  周又鈴唇邊勾起冷笑,笑著自己的癡心妄想。許久的靜默之後,她深吸了口氣,說道:

  「我可以跟你離婚,但是,林森,我要聽你一句真話。」

  「離不離婚,在於你的方便。不能用來跟我談條件。」

  「你……不想回答,是因為知道我會問什麼,對吧?」

  「抱歉,我得去開會了——」

  「你知道!你知道我要問的是章令敏,所以你不想回答,對吧?」她大叫。

  他沒回答,只淡淡說了再見,就掛掉了。

  是啊,他怎麼會回答?不管他愛不愛章令敏,對他來說,都不關她的事,所以他一個字也不會跟她說。她怎麼又犯傻了?以為是林森的妻子、是章令敏曾經的好友,就有資格質問那段從來沒機會把暗戀發展為明戀的愛情?

  人活到了三十歲,蹉跎了大好青春,卻沒有變得聰明,真是活得太失敗了!

  然後,她決定離開英國,找了林森離婚,其實只是為了好好看他。她不知道日後她會飄落在世界的何方,但可以肯定的是,此生再也不容易見到他了。

  三十歲以後,她把日子過得很精采!

  她交過的男朋友有歐洲小國皇室的王子、南美洲的叢林探險家、埃及的考古學家、美國的知名電影製片、巴西的足球明星,以及更多記不住名字長相的富家公子或知名學者……但她並不快樂。

  一天比一天更不快樂。在她四十五歲時,就覺得世間的一切刺激都乏味極了,所以跑到日本,找了個安靜的地方,每天就做兩件事:泡溫泉與發呆,決定餘生就這樣爛掉算了。

  不過就算乖乖找了個地方爛著,還是控制不了桃花滿天飛,追求她的男人總會蹦出那麼一兩個。

  也好,打發時間尚可。

  然後,她就接到了來自於章家的——章令敏生前告別式邀請!

  這是個愚人節的惡作劇吧?章令敏怎麼可能快死了?

  她跳起來,決定回台揭發這個惡劣的騙局!

  ……

  她周又鈴還活著,章令敏怎麼可以死掉?

  可是,她死了。真的死了。掛著完美的聖母面具,直到呼出生命最後一口氣,也沒有拿下。

  章令敏,你果然是個狠角色!我敗給你了!

  年輕時,她冷笑地認定章令敏總有面具掛不住,露出猙獰真面目的一天;年輕時,她自負地認定她會愛林森一輩子,就算他不愛她,她也要追隨他到死亡那一刻!

  章令敏成功了;周又鈴失敗了。

  人生沒有如果!就算她周又鈴最後放棄了林森,也不會願意見到林森與章令敏有情人終成眷屬。她會發狂的。

  好啦,現在一切一了百了,章令敏與林森,這一輩子是徹徹底底的不可能了。一個死了,一個在天涯飄泊著。

  那她,在冷笑完後,又該怎麼辦呢?她還活著,自己一個的活著,怎麼辦呢?

  這時,收音機裡突然播放著一首滄桑的歌,由一道沙啞女音唱著——

  天  黑了  孤獨又  慢慢割著

  有  人的心又開始疼了

  愛  很遠了  很久  沒再見了

  就  這樣竟然也能活著


  你聽寂寞在唱歌  輕輕的  狠狠的

  歌聲是這麼殘忍  讓人忍不住淚流成河


  誰  說的  人非要  快樂不可

  好像快樂  由得人選擇

  找不到的  那個人  來不來呢?

  我  會是誰的誰是我的?


  你聽寂寞在唱歌  輕輕的  狠狠的

  歌聲是這麼殘忍  讓人忍不住淚流成河

  你聽寂寞在唱歌  溫柔的  瘋狂的

  悲傷癒來愈深刻  怎樣才能夠讓它停呢?


  天  黑得  像不會  再天亮了

  明  不明天  也無所謂了

  就靜靜的  看青春  難依難捨

  淚  還是熱的  淚痕冷了


  寂寞在唱歌卅詞:施人誠


  艱難鎖在眼眶裡的淚,終於流了下來,卻不知道是在為誰而流……淚,滑入口中,苦苦的,澀澀的……寂寞的歌,還在如泣如訴地唱著……她的人生,也依舊得繼續走下去……很辛苦,很失敗,很孤單,不過,都無所謂了……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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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匿名  發表於 2012-11-19 16:50:39
後記
 
  好久沒有翻閱詩集了,不管古詩還是現代詩。

  詩,一直是我很喜歡的一種文體。它能以最簡練的短句,排列出最精彩的意境,因為如此,我始終覺得「詩」這樣的存在,非常神奇。

  雖然我是沒有能力做詩的,但對於那些寫出能讓我起共鳴詩句的詩人,我總是無比拜服。在正當迷戀時,自然在書局裡不斷搜尋,看到那些人寫的詩集,翻也沒翻,就直接抱回家……當然,有沒有看完,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書櫃裡的詩集,有的被重複翻閱,都翻得起毛邊了,有的卻還一如剛從書局領養回來的樣子,整本書乾乾淨淨,沒有摺痕、沒有毛邊,頂多只在幾頁令我有感觸的詩句上,寫了幾句感言。

  在如今一切依賴電腦的時代,我們需要查找什麼知識,都只需在網上搜尋就能輕易獲得,甚至買書,也有網路書店完美到家的服務。這便注定了實體書店的門庭冷落車馬稀,無可挽回地朝式微的路上走去。

  已經很久很久沒有靜下心來捧著一本書讀上大半天了。尤其是詩,這些屬於我的詩集,在屬於我之後,看完的、看一半的、沒怎麼翻的,就堆放在那兒被靜靜遺忘,想想,竟有兩三年沒搭理了啊!

  在準備開新稿的那幾天,清理完所有書櫃,找出可能用得著的工具書,也把所有現代詩都找了出來。一本一本翻看,看著曾經在裡頭寫下的感言,也看著每一個摺頁的地方,重讀那幾首曾經讓我深深銘記的詩句。

  於是我發現了一個現象——十幾年前曾經令我喜歡到非要背起來,甚至另外抄寫在筆記本裡的某些詩句,如今讀起來有些並沒有太大感覺了,甚至懷疑當年怎會為了這樣的句子感動得半死,甚至為了那首詩而買下一本詩集,對著那詩寫下滿紙荒唐言……

  歲月證明,人是會成長的,而成長,則會讓人改變。不一定更好,不一定更成熟,但是口味的改變則是一定的。就像二十五歲之前,我喜歡味道重的食物,愛吃紅燒牛肉麵、愛吃泡菜火鍋、愛喝奶茶、愛吃巧克力等等。而如今,我更愛清淡的湯頭、食物的原味、清香的茶葉,然後,不怎麼吃巧克力了,更願意吃水果一些。連愛吃的東西都可以變了,閱讀的口味又怎麼會不變,是吧?

  重讀詩集,除了發現年少時感動的詩,現在不感動了,還發現曾經讀不懂的詩,居然有些能讀懂了!以前覺得乏味的作品,現在卻喜歡得非要記下……可能是口味不同,可能是年齡閱歷的增進,總之,那些舊詩集,竟讓我覺得仿若初相見。

  本來無意在這個故事裡的每個章回放置詩句的,但因為找到了幾首覺得可以應景的,也就放了。當然,大多是夏宇,其他才是別的。既然放了,就找個全,十章都放了吧!所以每天晚上入睡前,都在看詩。

  我一直都喜歡夏宇,但我得承認她的詩,我很多都看不懂。但這並不妨礙我去欣賞她!我手上有兩本她的備忘錄,這書初版發行於l  984年,距今已有二十六年了,而她的詩作,看起來卻仍然如此「新」!不太有時代的隔閡感,所以我一直覺得她是個很神奇的人。

  被稱為詩人的作家很多,但我深信沒人像她這樣把詩寫得這麼奇詭,短短的文字,在她的組合下,變得很活,很難以形容,雖然無法很精確地表達她的詩帶給人的視覺感受,但印象絕對是獨特的!

  重新讀詩,夏宇帶給我的驚喜仍然最多。當然,還是有許多讀不懂的,所以我想,過個兩三年再來讀一遍,或許又有了新的收穫。

  以前就談過夏宇了,所以對她的談論就到此為止,我想,喜歡她的人,早就喜歡了,也不必我再多舌推銷。

  這次找到了一些有意思的詩,卻不是每一首都能使用在小說裡,就另外記在筆記本裡,記住這一刻的喜歡心情。

  當然,太過知名的詩人,我們耳熟能詳,輕易可以在網上找到他們的作品名句加以欣賞,也無須在此著墨太多,喜歡的自然會去找來看。

  我推薦大家去找達賴六世倉央嘉措的作品。

  我喜歡在他的詞裡找中意的斷句,例如:

  ——世間安得雙全法,不負如來不負卿

  ——佛是過來人,人是未來佛

  當然,還有那首超有名的那一天,那一月,那一年,那一世的情詩。也成了我隨身筆記本裡的收藏。

  讀他的詩,最好先讀他的生平,那樣才會對他的詩作有更深的理解與感觸。

  至於鄭愁予、余光中、席慕蓉這些詩人,大家簡直太熟了,他們的作品更是常常被引用,也就不用特別再去介紹了。

  在寫完這個故事之後,床頭櫃的那叢一詩集也翻閱完了,就要再封藏進書櫃裡,下次見面不知何時。不過,想必定有新的領會吧!

  在這裡,我要記下一首出自於業餘作者的一篇詩作。這首詩發表於1975年的文學雜誌上,年代非常久遠。我後來稍稍找了下,這個作者的詩作似乎不多,也都零散地發表在聯合副刊或中外文學上,作品應該沒有多到足以獨立成書。

  有些詩,來自於無名作者,不是特別的精采卓絕,詩作上甚至還帶著時代的味道,若是沒有人一直的記住,它就會默默地在歲月裡無聲消失,像是從未存在。

  我覺得這首滿好的,我想記住。已經記在筆記本裡了,同時,也記在這裡,跟大家一起分享——

  你家的門

  就如一本古老暗紅的

  紅樓夢的封皮


  你天生便是書香

  在學會走路之前

  已能走蓮步  你不玩鞦韆

  卻把筆墨排得很整齊  你是

  古典之筆


  你用一把葵扇

  去追蝴蝶翩翩  蝴蝶也追你  只見

  你輕移玉足  後花園步伐蓮蓮


  我是由南方來的

  來此落難  傘一把  書一本

  草芒一雙?

  想抓幾隻蝴蝶燉酒

  但它們卻繞著你飛


  莊周夢蝶

  我夢你

  都是哲學  後花園私訂終身

  難道就不是哲學?

  (小燕小燕頭髮長

  早上梳髮晚上梳月亮)


  一根琴

  千種餘音  一絲發

  萬里馨  想要把你讀好

  必須先讀林黛王再念崔鶯鶯

  (小燕小燕頭髮長

  早上枕蝴蝶晚上枕髮香)


  沙穗‧<書香門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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