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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娶拜星教的女人
拜星教徒是近似于基督教、猶太教、拜火教的一夥民族,他們沒有獨特的宗教信仰。
穆紮黑德說:有的學者主張,他們是曾受天經人中的一夥人,他們遵循《宰布林》經典。
哈桑說:他們是一夥拜天使的人。
宰德之子阿布頓拉哈曼說:他們有宗教信仰,住在摩蘇爾島,他們口誦“萬物非主,唯有真主”,但他們不幹善功,無經典,無聖人,他們不信任何一位主的使者。因此,多神教徒對聖門弟子說:這些拜星教徒與你們的相似之處在於念:“萬物非主,唯有真主。”
古爾圖布說:部分學者主張,拜星教雖然認主獨一,但他們深信星辰能起作用,能招福避禍。
拉齊說:他們是拜星辰的一夥人,他們認爲真主把星辰作爲被拜物,或真主把這個世界的支配權委託給了星辰。因此,有關穆斯林與他們通婚的問題衆法學家有異議:艾布哈尼法和其兩位弟子主張:他們是曾受天經的人,但他們的經典被歪曲、篡改。他們按猶太教、基督教一樣對待,跟他們通婚爲合法。真主說:(今天,准許你們吃一切佳美的食物;曾受天經者的食物,對於你們是合法的;你們的食物,對於他們也是合法的;通道的自由女,和曾受天經的自由女,對於你們都是合法的……)(《古蘭經》五:5)。
沙菲爾派,罕伯裏派的法學家因不瞭解他們的真相而主張:如果他們在宗教原則方面跟猶太教、基督教一樣——歸信衆使者,及所有經典,那麽,他們可按猶太教、基督教一樣對待。否則,按拜偶像者對待。
來源:伊斯蘭教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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