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穴法
夫穴者。天地氤氳之精。山川自然之妙。
點穴須識自然二字。若有一毫勉強。則非穴矣。
如首之有髓。如卵之有黃。辨之。有毫釐之差。失之人則千里之遠。
神寶經。毫釐之謬如隔萬山。尺寸之違便同千里。
大抵山有立、眠、坐之三勢。穴有天、地、人之三停。
泄天機。一箇星辰有三勢。立、眠、坐各異。立是身聳。氣上浮。天穴此中求。眠是身仰。氣下墜。地穴如斯是。坐是身曲氣中藏。入穴最相當。
欲識穴情。先觀山體。仰勢之山。氣墜。穴宜低求。立勢之山。氣浮。穴宜高作。
立錐賦。星辰聳者。天穴高結。勢如偃仰。穴居低下。寸金賦。勢如偃仰兮穴居下。
勢急脈大者。穴其緩處。勢緩脈縮者。穴其急中。
道法雙譚。脈大雄勇者。病于氣急。當閃其煞。脈大島長者。病于氣緩。當湊其急。脈太短縮者。病于氣微。當乘其盛。
平和則當心中藏。粗雄則就協旁立。
穴情賦。粗雄帶側尋。
側腦則詳其側處。正體則審其正中。
道法雙譚。正面取中。仄面取角。
邊死邊生則挨生。邊急邊緩則就緩。
發微論。有氣者為生。無氣者為死。脈活動者為生。粗硬者為死。龍勢推左。則左為生、右為死。龍勢推右。則右為生、左為死。瘦中取肉。則瘦處死、肉處生。飽中取飢。則飢處生、飽處死。
金函賦注。貼身砂。先到為生、後到為死。兩邊界水。緊處為生、寬處為死。穴中厚邊為生、薄邊為死。點穴要挨生處三分。是挨生氣、出死氣也。
脈濶形扁。當扣其弦。股重鉗深。當倚其成。
穴情賦。扁大臨弦出。道法雙譚。
脈大扁濶者。病于氣散。當扣其弦。
達僧問答。鉗坡深而股重。取其節氣。倚其盛大。
龍從左來穴右落。龍從右來穴左安。龍從橫來穴直藏。龍從直來穴橫受。
疑龍經。龍從左來穴居右。只為回來方入首。龍從右來穴居左。只為藏形如轉磨。
又曰。橫龍卻向直中扦。直龍卻向橫中處。
平地。陽有餘而陰不足。起土處為真。高山。陽不足而陰有餘。落坪處最貴。
既詳本山之勢。載觀四方之情。四山聳則穴高。四山伏則穴下。
四山高則畏壓。穴當高。四山低則畏風。穴當下。
朝山伏則穴下。朝山聳則穴高。
疑龍經。真龍藏倖穴難尋。惟有朝山識倖心。朝若高時高處下。朝若低時低處斟。
朝山近則穴高。朝山遠則穴下。龍虎低則穴下。龍虎高則穴高。
疑龍經。左右低時在低處。左右高時在高岡。
董氏曰。龍虎低則避風。就明堂扦地穴。龍虎高則避壓。捨明堂尋天穴。
龍有力則倚龍。虎有力則倚虎。
范氏曰。龍強安穴必隨龍。虎強安穴必從虎。
虎先到則倚虎。龍先到則倚龍。龍逆水則倚龍。虎逆水則倚虎。龍包虎則穿虎。虎包龍則穿龍。
胎腹經。若見左砂抱右。則以棺腳收拾。右砂右水不走。若見右砂抱左。則以棺腳收拾。左砂左水不走。大抵取先到堂者收拾。
經云。到頭趕取二龍水。便是富豪地。
龍直虎弓穴居右畔。龍弓虎直穴居左隅。
龍直虎抱則生氣在右,故穴右。龍抱虎直則生氣在左,故穴左。
左單提則左挨。右單提則右插。堂水聚右則右插。堂水聚左則左挨。
凡立穴須看明堂水聚何處。聚于左則穴居左。聚于右則穴居右。聚于中則穴居中。所謂真龍聚處看明堂是也。
水城抱左則左挨。水城抱右則右插。
疑龍經。山隨水曲抱彎彎。有穴分明在此間。
秀應在右則右插。秀應在左則左挨。
秀應謂朝山之秀而應也。
左山壓則右挨。右山壓則左插。前山壓則退後。後山壓則向前。上見亂石則向前。下見散石則退後。上渾淪而下明晰。就腳安墳。下散亂而上清純。登高作穴。
撥砂經。腳下散亂。求止于頂上之清。頂上渾掄。求止于腳下之清。
遠粗近秀。穴低下而避遠朝。內瀉外關。穴高取而收外勢。堂水邊明邊暗。則就暗邊。龍虎股短股長。則靠長股。既審四方之勢。載觀五行之精。認星必真而無訛。裁穴始的而不爽。
疑龍經。觀星裁穴始為真。不論星辰是虛誑。
金星扦金則傷亢。法取水窩。水星扦水則犯柔。法取金頂。
金必葬水。水者何?窩是也。窩在頂。穴頂。在腹。穴腹。在腳。穴腳。窩偏。穴偏。不拘立體、眠體。惟視窩所在耳。
然。必腳下不出脈方真。若垂手吐乳。乳頭宛宛慚活者。亦水也。金生水。乳母珍其子。子依其母。亦吉穴也。
訣云。金星開口。量金用斗。
地學。金星剛碩穴依子。即窩即穴無差矣。窩在頂上穴顯門。窩在而上穴口裏。窩在當胸即穴心。窩在腳下即穴趾。窩正穴正審三停。窩如偏落即穴倚。無窩有饜要天然。須上對山觀起止。
水必葬金。金者何?突!是也。必挨金者。柔用剛也。不拘正、偏、斜、側。金在穴在後乘金前開口。斯穴真矣。
五星葬法。水星不宜下水穴。葬了人了絕。好尋金頂問根源。富貴子孫賢。
地學。水星柔弱穴依母。水頭必員當金處。挨金取氣不犯弱.窩鉗湊入簷毬裏。
水星葬突、葬泡。無突、泡。則取圈口鉗中。木星葬眼、葬芽。無眼、芽。則取鍬皮軟處。
水有突、泡。即金頂也。無突、泡。則取圈口者。開口員處即是轉金。故可穴。
木必葬水眼。即窩穴水也。芽者。木生嫩乳。如萌芽。然萌芽動處中涵水意。亦水穴也。
立木葬眼。眠木葬芽。此定法也。無眼、芽。則取軟處者。軟處即是轉水。故可穴。
地學。木星專專取生息。何為生息.水即是。水能生木。木涵水。生根生芽生枝翳。開花結菓生無限。看來只是一團水。
一說木星葬眼、葬節、葬芽。眼為水。固是正法。
節為金。為子尅母。芽為火。為母依子。故皆可葬。
大抵立木必葬水。眠木則兼取火金。立木葬水。窩加柳眼窺春。靈鵲棲巢之類是也。
倒木橫落。勿截腰以安墳。眠木直來。毋當頭而下穴。
橫木當腰下穴。則犯斬脈煞。須以突、窩、鉗、口為憑。尋節苞立撞穴。
吳公口訣。倒地木星長百丈。不論橫直皆可葬。直尋粘倚莫當頭。橫要中間苞節旺。
直木當頭下穴。則犯門脈煞。須尋苞節作倚穴。粗大而有氈唇。則作粘穴。
吳公口訣。木星居下當頭穴。鬥煞人丁絕。或粘或倚穴為奇。閃脫要君知。
按:木不穴頭。固也。若長岡帶水意者可下。垂頭穴。術家謂之紫氣垂頭。
火炎而燥。倒而近水則可扦。土厚而藏。洩而流金則可穴。
火不結穴。其性至燥。金入之則鎔。木人之則焚。水入之則涸。土入之則焦。
惟剝換多而成眠體穿田。至水邊乃有結作。
斷法所謂。五七火星連節起。列土侯王地。脫落平洋近大江。結穴始相當。是也。
然。廖氏九星穴法中。立體火星轉水者亦結。蓋既大開水窩。則水火既濟。于火下覓平土立穴。穴依其子。亦是吉葬。地理之所以不可以一端論也。
土必葬金。金者突也。土厚氣粗必生金。以泄其氣乃可穴。
在腹者。謂土腹流金。微有金意者。謂土腹藏金。
在角者。謂士角流金。微有金意者。謂土角藏金。
突在窩中。固佳。突在平中。亦穴所也。
地學。土星作穴亦依子。必是窩中有突體。土腹藏金中正穴。土角流金亦可喜。
土不穴窩,窩是水。上尅下兮母刑子。若果龍真窩氣好。大作金堆當窩底。
肩窩、角窩與邊窩。生金作金法同擬。作金又覺無憑據。便歸上弦取旺氣。不然吐下合提盆。水出盆曰是生氣。
按。土垂手吐木乳。為子尅母。破胎而出亦可穴。
厚土不見金意。法當破角見金。頑金略有水情。法當開弧取水。
土必葬金。無金則破土成金。亦可穴。在腹曰破腹見金。在角曰破角見金。頑金即孤罡也。必有生成。微窩乃可大開。謂之開金取水。
頭員腳直為金戰木。須登高而擇水窩。頭員腳尖為火戰金。必騎刑而剪火嘴。
頭員脚直為金木戰而不受。穴取金頂下水窩以葬。謂之挨金取水法。
蓋金本尅木。得水間之。則有相生之理而不尅也。
頭員腳尖為火金戰而不受。穴取金頂下水窩以葬。謂之騎刑剪火法。
蓋火本尅金。得水間之。則水火相濟而不為害。
訣所謂。金頭大腳。葬火消鑠。火腳金頭。葬水封侯。是也。
二者即立錐賦所謂。元武嘴長高處點。蓋高則群凶降伏。亦壓煞穴之類也。
一說。金頭木腳。葬金犯剛。葬木受殺。于金木相交處。審有微微窩靨。用工打開。見暈見土乃葬。前開小塘照水作法。坐穴但見池垻彎護。不見木乳奔去。謂之開金取水。
又曰。斬官若坐穴乳化為唇。則不須開池。若土色惡。或愈開愈見石。則仍棄而不用也。
挨金剪火作池之法。亦與此同。
來源:太乙真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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