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登入   註冊   找回密碼
查看: 491|回覆: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法律常識] 國道上出現離奇逆向車對撞事故 [複製連結]

SOGO超級版主

終身義工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論壇特頒成就勳章 超級版主勳章 發帖狂人勳章 原創及親傳圖影片高手勳章 熱心參予論壇活動及用心回覆主題勳章 民俗耆老勳章 小說之星勳章 藝術之星 IQ博士勳章 星座之星勳章 SOGO搞笑之星勳章 手工藝勳章 福爾摩沙龍勳章 發明家勳章 美食達人勳章 旅遊玩家勳章 暢飲達人勳章 拈花惹草勳章

狀態︰ 離線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3-3-12 23:04:02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國道上出現離奇逆向車對撞事故

  日前有一起高速公路上對撞的車禍事件,有2部自小客車對撞,造成4人當場死亡的悲劇,26歲藍先生就在這一起車輛事故中,被對向車道不知情形的駕駛者當場給撞死,家屬認為政府沒有盡到注意的義務,阻止逆向所駕駛的自小客,才會釀成這一起車禍,故認為警員有疏失,才向有關單位開價要求國賠1050萬。
死者家屬提到:「我們辛辛苦苦養了(兒子)20多年,這時候才要賺錢回饋我們,就這樣一個人被撞死,你們不會感到難過嗎?」、「還有一個交往的女朋友 本來要論及婚嫁,交往有7、8年左右了,你如果是我這個做爸爸的不會心痛嗎?」

  藍先生說,兒子在今年12月7日時,他一如往常的開車並載著兩名友人,行經南二高北上304K路段時,一路都是正常的駕駛,不料對向車道竟突然出現逆向駕駛的車,當場迎面撞上起火燃燒後,4人當場死亡,家屬相當不滿指出,為何國道員警明明就知道有車輛會逆向行駛,為何沒有做好交通管制等安全宣佈呢?長達17分鐘的時間可以把車攔下,卻不願意幫忙死者。

法律教室:

  有關上述案件,死者家屬藍先生是否可依國家賠償法第2條之規定,需分析警方是否公務員(即是同條第1項所指之公務員),以及是否可成就本法所指的「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及其中是否有「因果關係」等要件,有關其判斷的依據,則應可考量當下道路施工單位是否有過失呢?或者,在施工前是否已向行政機關申請國道員警到場指揮並疏導交通呢?如果員警當下並非執行公務,即無從以國賠法請求之。如當下員警的行為是屬於執行職務不當所致,及加上與死者之死亡因素並有因果關係,才得依同法第11條規定,先請求行政機關進行協議,如協議不成,或請求協議而行政機關不為協議時,方得依法請求損害賠償提告行政機關。另外,家屬指出員警在當下沒有危機處理,如開槍警告或立即追逐上前等,是否得向有關單位要求處罰或懲處等,則並非本法所討論的範圍內。


來源:聯晟法網
喜歡嗎?分享這篇文章給親朋好友︰
               感謝作者     

請注意︰利用多帳號發表自問自答的業配文置入性行銷廣告者,將直接禁訪或刪除帳號及全部文章!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為非營利自由討論平台,所有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文章內容如有涉及侵權,請通知管理人員,將立即刪除相關文章資料。侵權申訴或移除要求:abuse@oursogo.com

GMT+8, 2025-5-11 18:44

© 2004-2025 SOGO論壇 OURSOGO.COM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