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登入   註冊   找回密碼
查看: 461|回覆: 1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法律常識] 子女有駕照 爸媽一樣連帶賠償 [複製連結]

SOGO超級版主

終身義工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論壇特頒成就勳章 超級版主勳章 發帖狂人勳章 原創及親傳圖影片高手勳章 熱心參予論壇活動及用心回覆主題勳章 民俗耆老勳章 小說之星勳章 藝術之星 IQ博士勳章 星座之星勳章 SOGO搞笑之星勳章 手工藝勳章 福爾摩沙龍勳章 發明家勳章 美食達人勳章 旅遊玩家勳章 暢飲達人勳章 拈花惹草勳章

狀態︰ 離線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3-3-13 00:18:27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子女有駕照 爸媽一樣連帶賠償

  台中一名19歲的劉姓學生騎機車撞傷東勢詹姓果農至重傷害,劉姓學生亦傷得不輕,而劉姓學生有駕照,法官依然判其父母要負連帶賠償責任。
  93年5月間,劉姓學生在東勢鎮上行駛,為了超車加跨過對向車道,要超越詹姓農民的機車,詹某正要左轉進入小巷,劉某閃避不及撞上,雙方都受重傷,詹姓農夫頭部外傷引起中樞神經系統能病變,終身無法工作,工作能力因此全部喪失,日常生活也需要他人照顧,劉姓學生也受重傷,喪失70%的工作能力。
  法官送台中縣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認定劉某車速過快,在不得超車路段,駛進對向車道企圖超車,是肇事主因。但詹某也有過失,他在劃有分向限制線之路段,竟然駛入對向車道,意圖左轉,是肇事次因。
  雙方都有過失情形下,法官將兩人損失折算,折抵後,劉某應賠償318萬餘元,另針對劉某有考到駕照部分,法官認為,考駕照是交通管理的手段之一,劉姓學生未滿20歲,在民法上還是要法定代理人負責,這筆錢需由劉姓學生及父母一起負連帶賠償責任。

法律教室:

  民法上的成年是20歲,刑法上的成年是18歲,而行政法上的成年原則上採刑法上認定方式,在行政罰法第9條規定,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予處罰。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處罰,為仿刑法條文所規定之責任能力條文。

  19歲之人騎機車撞傷他人,仍會成立過失傷人,刑事責任只由19歲之人自行承擔,亦無從減輕其刑;同一案件,在民事上因為未成年人,因此民事賠償責任依民法187條第一項前段: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以行為時有識別能力為限,與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如此將引發一個特殊現象,滿18歲之人揹負完全的刑事責任,無法減輕刑罰,相對較輕的民事責任,則待滿20歲,才需要自己完全負責,是不是有輕重失衡,亦不無討論餘地。


來源:聯晟法網

喜歡嗎?分享這篇文章給親朋好友︰
               感謝作者     

Rank: 3Rank: 3

狀態︰ 離線
2
發表於 2013-3-13 22:38:04 |只看該作者
民法有規定  哀 雖然是這樣 不過騎車還是自己小心一點好
請注意︰利用多帳號發表自問自答的業配文置入性行銷廣告者,將直接禁訪或刪除帳號及全部文章!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為非營利自由討論平台,所有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文章內容如有涉及侵權,請通知管理人員,將立即刪除相關文章資料。侵權申訴或移除要求:abuse@oursogo.com

GMT+8, 2025-5-12 22:00

© 2004-2025 SOGO論壇 OURSOGO.COM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