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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孝有五 失學為大
中國封建社會“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奉孔丘、孟軻為“萬世師表”的儒家思想居於權威統治地位,淩駕於一切之上,主導和支配人們的意識形態。天經地義,神聖不可侵犯。
“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儒家奉為金科玉律,視為倫理道德的最高規範,流傳幹百年,深入人心,導致群起為“有後”而追求,避落個“不孝”之名。某些婦女因生理不育而被視為大逆不道,列為合法休棄“七出”律令罪狀之一,橫遭遺棄,置其饑寒於不顧。
為了“有後”,達官貴人不擇手段,廣植三妻四妾,縱情聲色犬馬。一般販夫走卒對 “無後”也不忽視,因而釀成不少人間悲劇,魯迅先生就此揮筆討伐,斥之為“禮教吃人”。五四新文化運動也曾提出“打倒孔家店”,廢除封建禮教的主張。
由此可見,儒家宣揚最大的“孝”是有 “後”,其內涵只單純追求家族後繼有人,足以傳宗接代,列祖列宗香火不滅,根本不計較子孫整體素質的優劣。
回族穆斯林學者依據古蘭、聖訓的真理教導,揭示將“無後”歸責於人,既不合理,也欠公允。子嗣乃造物主至尊安拉恩賜,憑安拉意欲,或有或無,或多或少,或生男或生女,兒女或健美或殘疾,,或聰慧或智商低下,概不由人。試看平民百姓之家,兒女成群,欲謀絕孕而不可得。與此相反,歷史上某些封建帝王唯我獨尊,富甲天下,擁有三宮六院,後宮佳麗三幹,欲求一子繼承千秋帝業傳之萬世而不可得,豈可以視之為“不孝”?大清帝國作為中國封建社會的最後一個王朝,咸豐皇帝(愛新覺羅·奕濘)僅有一子同治(戴淳)。同治不幸夭折,無子,由兩宮皇太后“垂簾聽政”。最後不得不由愛新覺羅皇族中過繼光緒(戴混)入承大統,光緒皇帝君臨天下三十四年,無子又過繼“宣統”(溥儀)作為末代皇帝而遜位,結束大清二百七十年的專制。溥儀先後娶了五房妻妾,也沒有生下半個“龍種”。他的大半生致力於“復辟”、,企圖恢復祖宗帝業,不惜賣身投靠日寇,認賊作父,甘當日寇一手炮製的“滿州國”兒皇帝,對祖宗忠心耿耿,豈能說他“不孝”?溥儀,“文革”時期死去,始終不敢對祖宗有半句怨言。
同治、光緒、宣統三個朝代,歷時半個多世紀,紫禁城皇宮中從沒有傳出嬰兒啼哭聲。東華門右側特設“廼茲府”,從全國各地精挑選來的一批“奶子” (乳嫗),坐耗朝廷皇糧,沒有接下一個哺乳皇子皇孫的神聖任務……滿朝文武憂心如焚,認為大清氣數已盡,徒呼奈何。 “廼茲府”派不上用場,人員星散,荒廢了下采,荒煙蔓草,夕陽殘照。新中國建立後修復,做了森林工業部長羅隆基的宮邸。上世紀五、六十年代,筆者住在東華門文華殿旁小院,經常路過“廼茲府”,聽故宮老人提,起大清舊事,感慨系之矣。
伊斯蘭教強調子女是安拉所寄託,父母的職責是代安拉撫育而已。重男輕女為伊斯蘭教法所不容許。 《天方典禮·父道篇》告誡穆斯林: “聖人(先知穆罕默德)雲:勿以生男喜,勿以生女憂。唯男暨女,皆真主所寄命,男女必同育,聰拙必同愛。”父母的最大職責是代主育人,培養子女成為社會有用人才。
《正教真詮》嚴正指出:“(伊斯蘭教)不孝有五,失學為大”,將“失學”提到人生最高度,卓越的見解,當今放之四海而皆準。伊斯蘭“所謂絕後者,非絕子嗣之謂也,乃子失學!何也?一人有學,窮則善身,達則濟世,流芳千古,四海尊崇,雖死猶生,何絕之有?有子失學,不認主,不體聖,不孝親,不親賢,不知法,輕犯憲章,累及宗族,遺臭萬年,雖生猶死,何後之有?”(忠孝章)也就是說,縱然兒女成群,失學不教,集文盲、教盲、法盲於一身,碌碌無為,甚至違法亂紀,于家庭,於社會無所作為,虛度一生,最後必然導致伊斯蘭傳統斷絕,以徹底“異化變俗”而告終。
封建社會提倡“愚孝”,是非不分,子女唯父母之命是從,一部《二十四行孝圖》中臥冰、埋兒、泣竹、割股、棄婦、自殘……比比皆是,死而無怨無悔,既殘忍無情,也有悖倫理,令人難以接受。伊斯蘭教也強調“孝親”,而且提到僅次於“拜主”的高度。《古蘭經》和“聖訓”關於“孝親”的諭示更是靜夜曉鐘,足以引起人們心靈的震撼:“安拉曾命令人孝敬父母。他的母親辛苦地懷他,辛苦地生他,他受胎到斷乳,共三十個月。他四十歲時說‘我的主啊!求你啟行我,使我感謝你施予我和施予我的父母的恩惠,並奉行你所喜悅的善事。祈求你為我改善我的後裔。我確已向你悔罪,我確是一個順服者。’” ( 3:14)。
《古蘭經》又強調:“如果他倆(父母)勒令你用你所不知道的東西配我。那麼,你不要服從他倆。你們要皈依我,我要把你們的行為告訴你們。” ( 29:8)。父母即使屬於“以物配主”之人,為人子女者都不可遺棄他們,仍要恪盡贍養他們的責任。先知穆罕默德雲: “天園之路在母親足下”的教導更是流傳千秋。因此穆斯林對待母親倍加孝敬。禮拜中神存心臨,一心向主,摒棄塵世,嚴禁旁顧,倘拜中聞母親呼喚,可以回應(贊念安拉胡艾克拜勒)不壞拜功。赴清真寺禮拜途中,聞知父母有事,應當立即返家聽命。父母親年邁,暫時不願子女遠離身旁,朝覲功修甚至可以從緩,親在,不遠行,可以期之於他年。
父母生前健在之際,子女盡孝道最大要求是: “奉親於無過之地,使不墮於違逆之中,脫離還報日之苦” (《正教真詮·至孝章》)。就是說子女孝敬父母,首先要勸導他倆生前既要遵紀守法,服從國家法令。更要積極奉行伊斯蘭教律,、堅持六大信仰與五大功修。力求一生清白,沒有半點過失,兩世平安吉慶,得以脫離後世還報日的懲罰。如果父母一意孤行,置國法教法於不顧,耐心勸導無效,決不可屈從,卻不可放棄奉養父母終身的責任。
穆斯林對待父母,既要求“慎終”,就是促成父母生前憑堅貞的“伊瑪尼”(正信)歸真覆命于安拉尊闕之下。更要“追遠”,悼念于父母亡故之後,就是潔身自愛,不辱亡親聲譽,完成亡親遺願(償還債務,許願善行)。尤其每日五時拜末,虔誠地為亡親向安拉求恕。同時施散財物,周濟貧困親屬;鄰里,祈求回賜亡親。經常遊墳誦經,以告慰亡靈。更重要的是教育下二代,認主信聖,堅持伊斯蘭道路,做名符其實的穆斯林,伊斯蘭家庭傳統不致中斷,代代相傳,上連祖考,下及兒孫,,共沾安拉無限恩澤,源遠而流長。
顯而易見,穆斯林對待下一代的要求是決不可失學失教。伊斯蘭教傳入中國近一千四百年,之所以能在華夏大地上紮下根來,歷經風雨頻摧而堅強屹立,就在於重視對子女教育,保持“回回本色”——伊斯蘭信仰與特殊生活習俗,代有傳人,傳承不絕。明朝廷強制推行民族同化,禁胡姓、胡語(阿拉伯語與波斯語)、胡服、胡內婚……導致“經文匱乏,學人寥落,既傳譯之不明,複闡揚之無自”。嚴重的信仰危機使廣大穆斯林愚昧無知,被斥之為“群氓”、“市井之徒”。 《清真指南·戒律》揭露:“倘有教門之家,尚存三分氣象,如無教門子弟,純變為漢教矣”,達宮貴人及一般平頭百姓,甚至回回大族“易俗改教”者大有人在。穆斯林有識之士群起挽救,胡登洲大師深具卓識遠見,從抓教學入手,開創寺院經堂教育的一代學風,關中地區經學林立,人才輩出,負笈前來投學者遠至海南。經學由“八百里秦訓”輻射長城內外,大江南北,形成連鎖反應,散播“阿林”種子。吳頭楚尾江南地區回族穆斯林知識份子,獨得海外風氣之先,“博通四教”,(伊斯蘭、儒、釋、道),掀起伊斯蘭漢文譯著熱潮,普及伊斯蘭文化,不但擴大伊斯蘭透明度,而且與經堂教育相結合,雙管齊下,提高了穆斯林整體素質,共同挽救了式微的中國伊斯蘭教。日本學者桑田騭藏譽之為“中國伊斯蘭教之文藝復興!”
近代,《醒回篇》作為長夜曉鐘,撞擊出“優勝劣汰,適者生存”的時代最強音,回族穆斯林仁人志士又不遺餘力地掀起發展文化教育的熱潮,取得前所未有的輝煌成就。
“不孝有五,失學為大”,已在實踐中得到驗證,子女習學關係到個人、家庭以及中國伊斯蘭的未來,立足今日,播種明天,值得每個中國穆斯林深刻反思。
來源:伊斯蘭之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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