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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記念
「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耶利米書卅一︰34)
當我們認識上帝,我們就接受上帝的救恩;祂是蠻有恩典的上帝,祂不再紀念我的罪犯。這是多麼令人欣喜的發現!
而且這應許訴諸以文字︰祂不再紀念我們的過犯!上帝真的會把它們忘掉了嗎?祂說祂會的,而且祂說到做到,祂視我們如同未曾犯過罪。祂的救恩如此有效,以致信徒在基督耶穌裡,有如新造的亞當;更甚於亞當者,因我們還披上公義的外袍!
偉大的上帝不會因我們的罪犯處罰我們,或少愛我們一些。罪債既已償還,上帝就將有礙我們的罪據一筆勾銷。在我們還活的時候,我們難免會有軟弱、過犯,覺得悲傷懊惱,但同時,也要因上帝願意赦免我們而快樂感恩。上帝既用寶血重價將我們贖回,我們豈能再犯罪、不順服,使祂傷心難過?
來源:台灣聖經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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