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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庶民經濟』行車記錄器另類應用,交通違規檢舉辦法,獎金提撥方式~
早期台灣社會是善良的,那時候發生道路意外頂多是兩人當街『定孤支』...現在可不一樣啦!古惑仔橫行的時代正式到來~一有點小摩擦發生,還是無心的喇叭聲被人家聽出一絲絲不耐時,往往都是壞蛋揪團抄傢伙搞霸凌!!
在這個不景氣的年代,交通部和警察局一張紅單就要抽一兩千,若需要正義被伸張的時候,又碰上『極少數』警方那種打蒼蠅不打虎的辦事態度,那可真是讓人有苦難言,敢怒不敢言了...各位,但願行車記錄器備而不用,但一用上,真的可以讓各位省事不少~你說,該不該裝一台備而不用呢?
筆者接下來將要告訴你們,一台好的行車記錄器如何掙回您的辛苦$和路權!!
先說說檢舉級的行車記錄器要具備什麼功能...
1.車輛牌照、歹徒特徵可辨識,越清楚越好。
2.可清楚記錄所有的犯行細節(影片一秒30框架的流暢度是基本的)
3.具時間和日期鑲崁的照片
4.最好具有軌跡記錄,以快速判斷違規地點~
再提供一些辦法...
一 環保署提撥的檢舉獎金可以拿:
滿街亂象想必大家已經見怪不怪了,平常看見時,除了抱怨兩句,搖搖頭之外...大家有沒有想過靠檢舉不法,賺『檢舉獎金』呢?檢舉既能懲治那些破壞他人路權的惡民,還可以充實自己的口袋過好年~既然如此,那我們更要當仁不讓了阿!
檢舉方法如下...
若發現違反行為,請以書面、電話、本局網站或其他適當方式向環保局第三科檢舉!
檢舉時請附上:
1.違規證物(載有日期時間之影片、照片)
2.詳載人(如可供查詢之車牌、居所、電話、身分證等)
3.事(如違反事實及當時情形描述)
4.時(年、月、日、時、分)
5.地(如門牌號碼、地標)
6.物(如垃圾、菸蒂等污染物)
並提供檢舉人個人基本資料(含真實姓名、身分證號、住址、聯絡電話等),本局即依法進行後續查證作業,經查證屬實告發者,可依檢舉事項獲得實收罰鍰百分之五十以內之獎勵金。
註:檢舉人個資僅供獎金提撥與身分查核,並不會公開,敬請安心!
若有疑問可電洽本局承辦聯絡窗口第三科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1751或7272(臺北市市府路1號7樓東北區)。
上述說明轉載自以下連結:http://www.dep.taipei.gov.tw/ct.asp?xitem=915446&CtNode=39421&mp=110001
還有什麼常見的犯行可向環保局第三科舉發?參照下述:
1.非法傾倒水肥,廢土,餿水或大型垃圾者
2.隨手丟棄菸蒂和垃圾造成公共環境髒亂者
3.非法張貼廣告者
4.非法塗鴉者
5.寵物便溺沒清理者
6.未依規定申報、公告而丟棄大型垃圾者
7.非法傾倒有害物,毒物者
只要明確判定有犯行,並且成功舉發,那麼部分罰款將依法提撥給舉發人,最高佣金可達罰金的『50%』哦~
舉例說,非法丟棄通常會於河川附近或偏僻地區發生,通常大量的廢棄物都會車載運送,只要經過時您拍到了承載車的牌照號碼和犯罪過程,就可以向環保局第三科舉發!而經由調查確定犯罪後,環保局將對違者開單告發,課收罰金後,環保局會依照舉發人所留的身分資料知會領取獎金~
而亂丟菸蒂,衛生紙,或者隨地吐檳榔汁,丟棄保特瓶..等,則是最常見的街道環境破壞,只要拍到丟棄菸蒂垃圾的畫面,以及犯罪駕駛人的牌照,即可向環保局第三科舉發~
若發生一案多筆檢舉,那麼最優先檢舉的舉發人可獲得獎金。
二 事故證據:
行車記錄器是備而不用,拿來拍風景,看看美眉就好~但凡事未雨綢繆,亦非壞事。
以目前金融業的慘樣來看,即使您有買車險,不等於意外發生時就可依約拿到賠償金哦!行車記錄器的基本要求,就是立即還原,給您權益上的保障...當對方亂開亂轉剎車,A壞了自己的愛車時,我們起碼有清楚明確的證據可以馬上自清,並向對方,或者向保險公司所取應得的賠償。
滿足自清的條件一點都不難歐!
1.只要自己的行車狀況沒有違規
2.只要影片中的車款,車色,牌照和行車情況等可以大致判別是對方出錯
沒錯,就只要這樣!板金和烤漆您就不必花自己的錢,也不用花太多力氣去證明對方錯了!為了自身權益,以及所有需要正義被伸張的朋友們,請務必把一台好的,清楚的行車記錄器視為標配!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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