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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言情] [凌淑芬]書呆與賭徒(壞男人啟示錄之五)[全文完]  關閉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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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3-9-1 14:13:03
第八章

「蕭小姐,請進。」

服務生替她打開房門,然後將卡片鑰匙交給她。

「謝謝。」蕭琬琬疲憊地走進來,先在門口的一張小椅上坐下。

雙腳伸展的那一刻,她輕輕舒了口氣。

服務生俐落地將她的行李袋提進門,其實也不太大,就是一個隨身提包而已,畢竟她不打算在賭城停留太久。

依照慣例,她從皮夾裡掏出小費——「蕭小姐,不用了,您好好的休息就可以了。如果有任何需要,可以打客房服務,本飯店的分機都寫在床頭櫃的小卡片上。」服務生竟然不收,很有禮貌地告退出去了。

蕭琬琬第一次遇到不收客人小費的服務生。但是她太累了,她的疑惑只維持了一秒鍾,便撐起沉重的雙腿,到浴室裡簡單地梳洗一下,便將自己投入又軟又香的大床。

過去兩天簡直像轉陀螺一般。

她偕著小柊母女,在最快的時間內回了那家私人醫院的電話,隨即收拾一些基本行囊便出發到聖地牙哥。

到了聖地牙哥,去年接待過鄭姊和小柊的同鄉會會長又來接機,先載她們到醫院附近的一間旅館。

安頓好之後,她們再去醫院向醫生報到,問明了可能的動手術時間,接著出來采買當初來不及帶的東西。

小柊母女雖然不是第一次來美國,但是上次那回只是做短期檢查而已,不像這次有了要長期抗戰的准備,於是什麼東西都要考慮。等到大致安頓完畢,已經距她們離開台灣超過三十小時,她和愛德約定的日子就在隔天了。

於是她再匆匆訂了機票,飛到拉斯維加斯。

等她到了目的地,時間已經是晚上十點鍾,而她也超過三十個小時未好好睡過一覺。

琬琬特意選了一間和玻璃迷宮打對台的飯店,以避開某人的勢力范圍。結果,一到飯店櫃台,她上機前才確定好的訂房突然被取消了。

「什麼?」她疲累得甚至無法大聲說話。

「蕭小姐,非常非常的抱歉,這絕對是本飯店的疏失;為了表示歉意,我們馬上幫您升等到另一間花園套房。」

她只想有張床可以躺下來,至於是住套房還是通鋪,她已經不在乎了。

「總算。」她翻開被褥直接鑽了進去。

本來就雪白的肌膚,因為過度勞累而更加蒼白,雙眸下兩片深深的黑影。她輕歎一聲,在下一秒鍾沉入睡鄉。

蕭琬琬睡得很沉,幾乎無夢。直到半夜,僅著細肩帶上衣的手臂暴露在空氣裡,開始感覺到冷,她下意識拉拉被子,將它拉高一點。

拉不上來。

「……」在睡夢中,她又拉了拉。

還是拉不上來。

她意識蒙朧地睜開眼。

一道龐大的黑影懸在她上方,蕭琬琬驚喘一聲,隨即發現自己被困在被子之下。那微微的一挺,讓兩人的間距有一瞬間縮短,她的唇幾乎觸到他。

一陣清爽好聞,似熟悉卻又陌生的男性氣息,淡淡飄入她的鼻觀。

是他!

不知道為什麼,一顆浮亂的心反而落了下來,定定沉回胸坎。她深呼吸一下,又吸進了他的味道,兩人的氣息在方寸間交雜。

他的臉孔全隱在暗幕裡,只有一雙炯炯有神的眼眸凝聚在她容顏。一開始她選擇勇敢的瞪回去。

白光一閃,黑影顯然笑了一下。她微蹙著眉,知道這個角度可以讓浴室口的小燈照出她的臉,她卻完全看不出他的神情,她不禁賭氣地閉上眼。

這顯然是個戰略性的錯誤。

下一秒鍾,黑影輕笑一聲接受她挑戰,覆上她的櫻唇。

「你……」

短暫開合給了他趁虛而入的空間。

他熟悉的味道灌入口中,琬琬心神大亂,一手揪住他後腦的頭發想推開他。這個舉動和抬手擁抱幾乎沒有差別,兩人的距離反而拉得更近,他索性賴在她身上,將她嚴嚴實實地罩在自己的胸懷裡。

她轉動腦袋想避開他,他的吻卻如影隨形地吸附著。蕭琬琬原本就體力不濟,才幾下的過招就讓她累得氣喘吁吁。

最後她只能無力地軟癱在床上,任這毫無忌憚的野獸肆虐她的齒與唇。

「嗯——」再攢了一些力氣,蕭琬琬又去揪男人後腦的頭發。

「唔。」男人終於退開幾公分。

唇上的壓力稍緩。她嬌喘細細,嘗到的都是他的味道。這個角度讓他的半張臉終於露在夜燈的照射范圍裡。

他變瘦了。

他的眉還是一樣凜冽,深濃的注視依然那樣勾人,薄薄的唇一樣性感。但瘦了。以前方正的兩頰現在整個削下去,雖仍英氣勃勃,卻更顯鋒銳無情。

汪迎鎧巡視她的每一寸臉龐。細細的柳眉依然彎彎,晶亮的杏眸依然瑩瑩,雪白的肌膚依然粉粉,清雅嬌秀的容貌依然淡淡。除了眼下因為疲勞而累積的黑眼圈,她看起來依然是那個清秀嬌美的小書呆。

而且顯然離開他之後,依然過得很好。

汪迎鎧濃眉一挑,蕭琬琬霎時警覺心大作。她兩手往他胸膛上一撐,下一個動作就是要推他下床,然後自己翻開身。

她的手才剛撐上他的胸膛,一聲低沉的笑,胸膛沉下,她整個人再度淪陷。

黏密的吻貼回唇上,屬於他的味道再度侵入她的唇間。大掌拉開煩人的被子,讓兩人的身體緊密相貼。

她開始發慌,但他的體重將她完全壓進床墊裡,沒有任何反抗的空間,最後她決定用消極抵抗。

琬琬閉上雙眼,效法木頭人躺在床上,隨他想做什麼她都打定了主意不理他。

汪迎鎧馬上看穿她的意圖,右邊的劍眉挑了開來。

「男人是很難抗拒挑戰的……」低沉的笑聲拂動她耳畔的發絲。

蕭琬琬實在是累了,她也不知道那股想哭的感覺是打哪裡冒出來的,兩年不見,一見面就是他的戲弄。

突然之間,她嗚咽地啜泣起來。

「琬琬?」身上的男人僵住。

他慢慢坐起來,風流調笑的俊臉上出現一種小男孩做錯事的驚慌。她哭得越來越厲害,最後把自己蜷成一團,臉埋進枕頭裡,哭到聲嘶力竭。

一直到今天,深深印在她腦子裡的仍然是那間淫靡的,充滿情欲氣味的客廳。

琬琬一直忘不了他那一刻的眼神!他看起來很驚訝。就這樣。

即使發現她的表情不對,他的神情都還只是訝異居多而已。不是愧疚,不是慌亂,不是心虛。

他以為婚姻就是保護妻子,保護家人,給她最好的生活,兩個人恩恩愛愛,快快樂樂就好。至於他過程中必經的逢場作戲,他並不認為這有必要深究。

但,一個人的行為是由觀念來引導的,若他只是「為了想讓她開心」而暫時改變自己,哪一天他若不再在乎她開不開心,是不是就回去花天酒地?

她想到更早之前他神秘的忙碌生活,還有要構陷湯普森之前經常性的招待對方去春城……她無法不去想,是不是在被她發現之前,他已經過了一陣子這種燈紅酒綠的生活?

她越想越覺得無法忍受。

這或許才是她當初那麼堅決要離開他的原因吧。

最可悲的是,在經歷過一切之後,她仍然愛他。

她但願這個世界上有一種藥,服下去之後就可以不再愛那個人,但這個世界上並沒有這種藥,所以她不想見他,不是因為已經對他沒有感情,而是因為感情還在,千回百轉,寧可兩個人不要再見面了,也好過互相怨懟。

可是,這個男人永遠想做什麼就做什麼,從來不在乎她的想法。他的溫柔其實只是另一種霸道,用來逼她按他的心意去做,從一開始就是這樣的,不是嗎?

琬琬越想越傷心,整個人縮成一團哭得喘不過氣來。

「琬琬。」汪迎鎧把她抱進懷裡,沙啞地輕喚。

「你對不起我……」她的臉埋進他的肩窩,嗚嗚咽咽地控訴。

「好啦,一切都是我不好,妳別再哭了。」他擁住她輕哄。

「還騷擾我……」

「我怕敲門會吵醒妳,所以跟櫃台說這是我老婆的房間,就順利拿到鑰匙進來了。」

好吧,另一個原因是,這間飯店去年就被合並到玻璃迷宮系統了,嚴格說來算是他的另一家飯店,不過這個時候還是不要告訴琬琬這點好了,這小書呆很有可能明天醒過來第一件事就是換飯店。

「你們一家都騷擾我……」

原來她在說這個。汪迎鎧眼中閃過一絲狡黠。

「爸爸沒什麼惡意,他只是聽說他兒子被女人甩了,想看看那位高人是誰而已。」

「還派人跟蹤我……」

「台灣這幾年不太景氣,他讓朋友都上妳工作的飯店去吃飯,幫忙沖點業績。」

「還讓人亂買東西……」

「我真的不曉得他是如何知道妳生日的,我發誓這一點我完全不知情。」言下之意就是其他點他都知情。

「一家都是土匪!」

這話真沒說錯,汪家祖上做的是沒本錢買賣,近五十年來才漸漸轉型漂白。即使目前的事業都走正途了,他父親依然是道上許多兄弟的「精神領袖」。

「好啦,別哭了。」

「我、我要錢……」她抽抽噎噎地說。

「……」

「六、六十萬的現金……」

「好。」他無奈道。

「然後你就去過你的日子,我也過我的日子,我們以後永遠都不搭軋了……」

「妳累了,先睡一下吧,等明天精神好了再談。」

這次他沒有說好。

「你不必陪我去。」琬琬一路堅持。「你真的不必陪我去,你又不認識她們!」

「誰陪妳去了?我只是正好休假,閒著也是閒著。」汪迎鎧輕輕松松地勾著她的行李袋甩在肩後。

「那你去看秀啊!去夏威夷看海灘辣妹,或是去北極圈滑雪。」琬琬走在他身後想把自己的行李袋搶回來,結果看起來就像一個男人在遛狗一樣的拖著她走。

「可是我現在最想去兒童醫院營造假仁假義的形象,並看看那堆病人來提醒自己能這麼健康有多幸運,又犯著妳了?」

他輕松地走出機場大廳,等琬琬回過神來,已經被他塞進計程車後座,一路飛飆向小柊的醫院。

事隔兩年,琬琬再度被他攻得措手不及。

即使他沒有意思表現出愧對於她之類的,她以為汪迎鎧頂多像以前一樣,親切多情地想迷惑她——昨天晚上也是如此沒錯啦,可是今天一醒來就天地變色。

那個溫柔多情的王子不見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個英俊性感、胡混到底的無賴。以前即使他們兩人的意見不同,汪迎鎧也會用溫柔的態度「感化」她,現在是根本直接照他自己想要的意思走,一點都不會不好意思。

這才是他的本性嗎?

「假仁假義,虧你說得出來!」琬琬瞪著他,完全不知道該拿這個男人怎麼辦才好。

「那些名人去探望病童或參加慈善晚會的目的,不過是在媒體前做做形象而已,妳不會以為他們真的會關心那些連見都沒見過、連一張電影票都沒買過的小鬼吧?」

「好,那聖地牙哥還有好多家醫院,你別去我正要去的這一家。」她重振旗鼓。

「醫院又不是妳的,妳管我?」他一句話就駁回。

「……」再度敗北。

汪迎鎧優閒地拿起墨鏡戴上。看不見他的眼睛讓琬琬威脅感更深,她賭氣地撇過頭去,想一想,又覺得這種表現很幼稚,不禁沮喪起來。

「琬琬,妳終於回來了!」他們才踏上通往小柊病房的走廊,鄭姊正好探頭出來。

「鄭姊,是不是情況有什麼變化?」琬琬來不及介紹身邊的男人,急急地迎上去。

「醫生說,時間差不多了,小柊快可以動手術了。」鄭姊兩頰發紅。

「有肝髒可以移植了?」琬琬腦中轟的一漲,連聲音都在發顫。

「可能就是這兩天了。」鄭姊用力點頭。

兩個人心心念念了許久的事,終於有了著落,一時之間四只手緊緊交握,都激動得說不出話來。

「醫生有沒有說大約什麼時候可以動手術?」汪迎鎧突然插話。

鄭姊連忙看向他,這才注意到琬琬身後站著一個英挺逼人的男人。

「醫生只說這一兩天了,對方那裡還要做一些判定。」判斷這個男人應該是琬琬的朋友,鄭姊客氣起來。

汪迎鎧看一下手表,「那時間還來得及,我們轉院吧。」

「什麼?」兩個女人同時叫出來。

「全美最權威的肝髒移植外科,莫瑟醫生兩年前受聘到拉斯維加斯綜合醫院了,我昨天打了通電話給他,他答應隨時可以騰出手術室為小柊動手術。」汪迎鎧冷靜地道。

「可是……」琬琬遲疑地道。

「到時器官空運到聖地牙哥或拉斯維加斯並沒有多大差別,當然,如果妳們堅持要在這裡開刀,我也無所謂。」汪迎鎧一副事不關己的悠涼語調。「我只是覺得拉斯維加斯是我的地頭,和莫瑟醫生又是打了七年高爾夫球的球友,再怎樣事前事後的照應都周全一點,比妳們兩個女人在這裡瞎蹭強多了,妳們自己考慮看看。」

他的態度讓琬琬不禁心裡有氣,卻又無法反駁他的話。

汪迎鎧在賭城有多大的影響力,她比誰都清楚。最重要的是,鄭姊的眼神裡已經露出動搖之色,她知道這個時候不是去顧慮自己的尊嚴的時刻。

「可是時間上會不會太趕?」鄭姊也有疑慮。

「兩天的時間,夠小柊在新醫院把相關檢查做一次,玻璃迷宮的直升機已經在醫院頂樓等著了,莫瑟醫生這個當口應該也已經親自打電話給小柊的主治醫生,其他妳們兩個自己看著辦吧。」他還是那副涼涼的語調。

「鄭姊,我們去找主治醫生談一下。」兩個女人轉頭快走。

後來,兩個人都見識到,當汪迎鎧發揮他的影響力時,做起事情來能多有效率。

小柊的轉院事宜在最短的時間內辦好,所有在美國和台灣的相關病歷第一時間傳到莫瑟醫生手裡。她在拉斯維加斯綜合醫院的病房早就開好,等著她住進去。所有照顧小柊的人食衣住行的事也都得到解決!她們直接住進玻璃迷宮的頭等套房。

兩個小時後,大小三個女人和那個把特權運用到極致的男人,已經坐在飛往拉斯維加斯的豪華直升機上。

即使精神不濟,小柊生平第一次搭私人飛機,還是興奮得說不出話來。她什麼東西都想看一看、碰一碰,機長甚至在隨行護理人員的同意下,將小柊帶到駕駛艙去,俯看美麗的西部地形。

鄭姊從幾個小時前,除了謝謝就已經不知道還能再說什麼。

現在她們母女倆到駕駛艙看風景,琬琬獨自和他坐在機艙裡。汪迎鎧半坐半躺在長沙發上,像只優閒慵懶的豹子,她卻感覺到前所未有的壓迫感。

「……謝謝你。」最後,她硬著頭皮打破沉默。

汪迎鎧還是那副隨興的神情,對她舉了下手中的酒杯致意。

琬琬心中又激動又感傷。她們剛才只是一個勁兒為小柊感到高興,卻沒想到她能夠動手術,表示另一個躺在加護病房的小孩子已經很不樂觀了。

一個母親的獲得,卻是由另一對父母的失去來遞補,而她還覺得開心,她不禁充滿罪惡感。

「妳少婦人之仁了。」一個低沉嗓音突然響起。

「什麼?」琬琬愕然抬頭。

「妳在想,那個捐肝給小梅的孩子快死了,很可憐,對不對?」他嘲弄地啜一口紅酒。「這個世界本來就是這樣,一個人丟掉的另一個人去撿,沒有誰比誰可憐的道理。」

「你怎麼這樣說?」她重重地道。

「不然妳打電話叫那個小孩的醫生死命吊住那一口氣,換小柊去等死好了。」他冷笑道。

「你……你……」琬琬氣得臉都紅了。「汪迎鎧,你太過分了!」

他怎麼會變成一個這麼可怕的人?明明以前……不,明明昨天晚上都還是溫柔款款,為什麼一張開眼睛就全變了?

「在妳心裡,我已經是個壞人了不是嗎?那就黑到底吧,我自己倒是無所謂。」他舒服地伸展長腿。「這個世界上,沒有人可以魚與熊掌永遠兼得,妳還是專心去珍惜自己手邊能得到的,別人的死活已經跟妳沒有關系了。」

「你當初就是出於這樣的心態去對付你的敵人嗎?」

「沒錯。」他閉上眼,干脆地應道。

「你當初也是出於同樣的心態來對我的嗎?」她挑釁地問,腦中想到的是他從她這裡得不到肉體慰藉,於是轉而去尋花問柳的事。

「沒錯。」汪迎鎧睜開眼,直直看進她眼底。

他的雙眸變成兩潭深不見底的黑泉,她看著看著,突然感到一陣心慌意亂,忍不住先轉開了視線。

不知道為什麼,琬琬感覺他所應承的,和她意有所指的,並不是同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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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3-9-1 14:13:45
第九章

「這只小熊好可愛,我買回去送小柊好了,她一定會很喜歡。」琬琬貼著玻璃窗探望。

「小柊快八歲了,已經過了喜歡布偶的年齡了。」小柊她娘笑道。

「才八歲而已,泰迪熊是全年齡的人都喜歡的禮物。」

「好吧,妳再逛逛好了,我先回去看看她。」

「好,我們回飯店見。」

換肝手術極為順利,不過身體上還需要相當時間的靜養,汪迎鎧把他住處的其中一間房間改裝了一下,增加電動起降的床和方便架設醫療設備的架子,小柊上個星期出院,便直接住了進去。

本來琬琬以為她們會有另外的房間,不過汪老大說——「玻璃迷宮做的是營利事業,不是慈善事業,如果妳們想住免錢的房間,全飯店只有一個地方。」

她們也不是非住「免錢的房間」不可,可是琬琬轉念一想,她們現在花的錢已經全部是他的錢了,再拿「他的」錢花在「他的」飯店上以表達節操,何苦來哉?

兩年下來,書呆的個性多少磨得懂一點現實面,所以她沒有跟他爭那些無謂的自尊。現階段的一切以鄭氏母女倆最經濟、最方便的方式為主,小柊的需要比任何事都重要。

幸好他的套房雖名之為套房,其實已經是一間百坪以上的豪宅,光臥室就有四間,她住回自己舊日的房間,鄭姊為了照顧方便和小柊住同一間,還多了間房間出來。

幾個星期的緊迫生活實在也是累了。鄭姊只要專心照顧小柊就好,她除了小柊之外,還得擔心一個大的。

不過……想到汪迎鎧就是自由自在過他自己的生活,每天中午起床出門上班去,半夜回來她們已經入睡了,幾乎沒有多大交集,吃喝都不在一起,她也沒什麼需要「擔心」的。

……好吧,或許心裡還有一點小小的受傷的感覺,當初明明是他對不起她,難道他連一句道歉的話都沒有?

因為人家已經不再愛妳了,再沒有必要花時間博取妳的諒解。

既然如此,他又為什麼要幫忙處理小柊的事呢?

早點把事情弄完,妳們早點回台灣,他才可以早點解脫。

琬琬想完,更覺沮喪。

如果能夠不再見面多好,起碼她記得的,還會是那個溫柔愛笑、愛逗弄她的英俊王子。

「琬琬?」

琬琬愕然回過身。

「班尼!」

「真的是妳。」班尼穿著一身輕便的牛仔褲和襯衫,對她揮一下手。「我以為自己看錯了。我聽說妳離開拉斯維加斯兩年多,怎麼突然回來了?是來旅行的嗎?」

她印象中的班尼是個很有能力,但是老一副懷才不過的怨懟相,眼前的班尼卻是神清氣朗,連氣質都差很多。

「你看起來過得很好。」她誠心誠意地道。

班尼聳了個肩。「還不就過日子嗎?來吧,我請妳喝杯咖啡。」

反正現在也不會有個老公出來吃醋作梗了……琬琬黯然點頭。

「妳現在在做什麼?」兩人在百貨公司的中庭咖啡廣場坐下,班尼閒散地問。

「我在台灣一家飯店服務,幾個星期前陪一個朋友的小孩來美國動換肝手術,你呢?」

「老樣子,在米高梅飯店當領班。」班尼隨意地道。

「你回到米高梅了?」琬琬連忙把咖啡放下來,以免燙傷了手。

「當初走不到半年就又回去啦,怎麼?」班尼啜了口咖啡問她。

「其實、其實當初你會被米高梅飯店解職……」琬琬遲疑片刻,不知道該不該說。

「是因為妳那個親親老公干的好事?」班尼繼續喝他的咖啡。

「你、你、你知、你知道了?」她口吃。

「一開始就懷疑過了,後來也猜得八九不離十。依照汪迎鎧的個性,這完全就像他的手筆。」班尼悠哉得好像在說別人的事一樣。

「那你、你有沒有、你為什麼、你……你……」琬琬吃驚到都結巴了,甚至連自己要說什麼都不知道。

「反正這份工作一開始也是他弄來的,他要拿走就拿走吧!要是換成我,八成也會這麼做!」班尼道。

「這份工作也是他弄來的?」

「怎麼,妳不知道?」班尼玩味地道。「那天在春城門口讓他撞見我們兩個一起,我就有預感他大概不會讓我在妳身邊待太久了,我只是不知道他要如何下手而已。老板的個性是絕對不會受他的施壓,把我開除的。所以當米高梅餐飲部的主管突然找上我,我就知道,鐵定跟他有關。因禍得福嘛,沒有什麼不好的,所以我就去了。」

「搞了半天,原來你利用了我!」

「哼,妳那個丈夫也不是善類,彼此彼此而已。」

「那你後來又是怎麼得回這份工作的?」

「我跑去找汪迎鎧,告訴他,我要把我的工作要回來,就這樣。」班尼聳了聳肩。

「你還真爭氣。」她瞪了瞪圓圓的眸。

「我有能力,缺的只是一個機會而已,既然他手中握有這樣的機會,我為什麼不用?」班尼冷淡地道。

事實上,當時的情況是,他跑上門找汪迎鎧,開門見山就是一句:「我要把米高梅的領班職位要回來。」

「而你覺得我會願意幫你?」汪迎鎧坐在那個豪華大辦公桌後面,把玩著一支鋼筆,慵懶地盯著他。

「為什麼不?造成你想把我踢走的那個「原因」已經不在了,而且是被你自己趕跑的,我沒有必要為了你的愚蠢而付出代價。」

當時汪迎鎧看了他很久很久,班尼承認,自己到最後都被看毛了,但是他固執地站在那裡,絲毫不露懼色。他們那種天生的強者,對弱者毫無同情之心,如果自己在他面前露出懼色,一切就結束了。

而且,坦白講,班尼覺得這男人也滿肉腳的,竟然連琬琬那麼單純的女孩都把握不住,如果琬琬是他的女朋友的話,他絕對不會犯這種錯。

思及此,班尼更挑釁地瞪回去。

汪迎鎧突然笑了起來。

「好吧,沖著你有這份勇氣,我就幫你把米高梅的工作要回來。至於待不待得住,看你自己造化。」

「放心,我不缺能力,我需要的只是機會,只要你不搞鬼,我在那裡會如魚得水。」他回嘴。

琬琬聽班尼說完整個經過,陷入沉默。

「你們兩個當初吵翻了,不會是為了我吧?」班尼突然感興趣地問。

「只有一小部分啦,你不是主因。」她別扭地道。

「哈哈哈!」班尼竟然笑起來。

「你笑什麼?」琬琬瞪他。

「沒什麼,只是想到大名鼎鼎的汪迎鎧是因為我而把老婆搞丟的,我就覺得非常榮幸。」他幸災樂禍地道。

「我們分開才不是因為你呢!你少臭美了。」

「算了,反正我和他不欠不贏,大家都償清了,至於你們兩個人接下來要怎麼搞,跟我一點關系也沒有,再會。」

班尼丟下一張十元紙鈔,瀟灑離去。

回到家,沉默有禮的管家幫她把包包接過去,便悄悄地消失了,整間屋乎除了空氣流動的聲音,幾乎感覺不到任何氣息。

她悄步走向小柊房間,檢查鄭姊和她是不是午睡了。結果,鄭姊不在房間裡,卻看到一個意料之外的人。

「睡不著?我想想看有什麼辦法可以讓妳睡著。」

汪迎鎧不知從哪裡變出一把吉他,坐在小柊的床邊,轉軸撥弦三兩聲。小柊躺在電動床上,蒼白的小臉浮著兩朵淺淺的紅暈。

「你要唱歌給我聽。」

「好,今天下午接受點歌,請問小姐想聽什麼?」他像個帥氣的校園王子,擺好架式。

琬琬連忙閃到門旁邊,以免被他們看見。

自從她們來美國之後,他的反應一直很冷淡,仿佛那天幫忙安排小柊的事只是一時興起。平時如果她們主動打招呼,他會點點頭算回禮,如果她們沒說什麼,他也當沒看見,更不會主動去房間探望小柊。

她從來沒有想過汪迎鎧是那種會花時間哄孩子的男人。他看起來若不是倚在床上等候女奴伺候,就像生氣勃勃的豹子尋找下一個獵物,再不然也是個溫柔調笑的風流公子。小孩與他,就像蕾絲與鐵一樣的不搭軋。

沒想到今天下午,他會突然興致大發,唱歌哄小柊午睡。

「我要聽校園民歌。」小女孩興奮得臉頰紅潤潤。

「校圖民歌?」英俊的吉他王子挑了下眉。「我還以為那是我們這種五、六年級的老芋仔才聽的。」

「琬琬阿姨每次來看我的時候,都會教我唱校園民歌,她說這是世界上最好聽的歌,比周傑倫和蔡依林的歌都好聽。」小女孩稚氣地道。

聽起來果然像那個小書呆會說的話。汪迎鎧牽動一下嘴角。

「好,那就唱校園民歌。」手指一撥吉他弦,琤琮琤琮——「夕陽余暉在天際,兩三襲白雲浮移,晚風伴暮色沉寂;輕舟翩翩晃孤影,兩岸山薄霧輕凝,牧笛正吹送歸曲。

我拄籬邊行,望這潺潺流潯,能否載我離愁東去。

鍾鼓寒山鳴,陣陣傳靜寂,如來可曾知我歸去?

夕陽余暉在天際,兩三襲白雲浮移,牧笛正吹送歸曲。」

他的音質沉渾柔和,竟然真有幾分李建復的味道。

他唱了「歸去來兮」,唱了「龍的傳人」,還唱了黃大城的「漁唱」、「今山古道」,及施孝榮的「歸人沙城」、「中華之愛」。

琬琬抱著腿坐在小柊門外,靜靜聽著那渾厚又柔和的歌聲。

她已經見過溫柔的他,霸道的他,冷酷的他,算計的他,嘲諷的他,尖刻的他,如今再加上一個會哄孩子的他。

這個男人,究竟有多少面目呢?

「琬琬?」

一只手輕推了她肩膀一下,琬琬立刻驚起。

鄭姊手中抱著一只購物袋,指了指廚房。琬琬揉揉眼睛,振作一下精神,跟在她身後把買回來的雜物歸位。

「我剛剛看小柊在打瞌睡,就乘機出門買點食物回來,沒想到她沒睡著,反而讓汪先生花時間哄她。」

「嗯。」

「我都不知道他會唱歌呢!看他的樣子不像那種需要彈吉他唱情歌的男人。」鄭姊打趣道。

「嗯。」

她這種心神不屬的樣子,再遲鈍的人也不可能看不出來!鄭姊把牛奶放進下層冷藏室裡,決定不跟她打混仗了。

「妳跟那位汪先生是怎麼回事?」直指問題核心。

琬琬的手頓了一下。

「我們……以前交往過。」她講不出來他們以前曾經是夫妻。那樣的夫妻,天下沒有幾對吧?

「我想也是。你們兩個人從來不看對方,但是以為對方沒注意的時候,又拚命盯著對方看。」

「我才沒有一直盯著他看!」頓了一頓,她小聲問:「……他真的會偷看我嗎?」

「起碼我注意過幾次。」

「……那男人陰陽怪氣的,前一天還溫柔得不得了,第二天起就性情大變了。」她忍不住嘀咕。

反正在妳的心裡,我已經是壞人了。

其實她並不覺得他是壞人,她只是,還很介意他抱過別的女人。

「我有沒有跟妳說過我和老何的事?」鄭姊突然說。

「沒有。」老何是小柊的爸爸。

「老何是我看過最悶騷的男人,那時候他念二專,我念五專,我們的學校隔得很遠。老何天生對機械很有一套,放學之後在學校附近的一家修車廠打工,所以每次都是我下課之後到修車廠去找他。妳也知道,那些技工最喜歡開我們這種年輕小情侶的玩笑,老何每次都笑得臉紅耳赤,把我拉到一邊去抱怨:「妳以後不用天天來沒關系啦!」可是我知道,如果我不去的話,他會更難過。

「後來有一天我真的有事。我打電話跟他說:「我這個星期要幫一個同學代她家教的班,這星期就不過去找你了。」老何在電話裡當然是答應了。可是一個星期之後,我又恢復一下課就到修車廠找他,他卻不理我了。」

「何大哥的個性也挺別扭的。」琬琬笑出來。

「我年輕時的性子也很烈。我當時就想了:好吧,既然你不理我,那我也不去自討沒趣行了吧?所以我也賭氣不去找他了。沒想到老何那裡也無消無息,有一天我實在氣不過,學長約我一起去看電影,我就跟他去了。沒想到那天正好老何跑來學校等我,結果一眼就被他撞見。」

「後來呢?」雖然知道他們兩人後來一定沒事,不然也不會有小柊,琬琬還是緊張了一下。

「後來老何就真的再也不來了。我那時候心裡叫苦,因為我知道他這次是鐵了心要和我分手了。可是,我是女孩子啊!女孩子也有女孩子的矜持,我拉不下那個臉去和他道歉,所以最後就想出了一個辦法。」

「什麼辦法?」

「我一直去惹他。」鄭姊笑道。「我一天到晚打電話告訴他:「這個東西我不要,你拿回去。」、「那個東西我不要,你拿回去。」如果他叫我丟掉,我就叫他自己來拿回去丟。一開始老何也覺得很不耐煩。久了之後,我想他大概也明白了我只是想招惹他而已,兩個人莫名其妙又在一起了。」

「……鄭姊,我資質有限,這個故事的寓意是什麼?」

「沒有什麼寓意。我只是想到,現在就算我想再和老何鬧脾氣,也是沒機會的了。」鄭姊走出廚房前,拍拍她的肩膀,笑得有些感傷。「剩下的蔬菜交給妳收拾,我去看看小柊。」

她走到廚房門口,汪迎鎧正好要走進來,兩人錯身而過,他先讓了一讓。

鄭姊對他一笑,走出廚房。

琬琬很早就注意到,他對女士一直有種特別的禮儀。

現在就算我想再和老何鬧脾氣,也是沒機會的了。

她想到兩年前他差點被人槍殺的畫面,那種心撕裂的疼痛戚依舊如此鮮明。她終究是丟不下這個男人的呀!

「抱歉打擾了妳們女士的談心時光,大惡狼也是有口渴的時候。」汪迎鎧打開冰箱,拿了杯冰啤酒。「拿了啤酒我就走。」

琬琬腦中飄過他以前耐心的模樣,以及方才唱歌哄小女生的溫存,還有他重逢之後總是吊兒郎當的嘲弄。

我只是想招惹他而已……

是這樣嗎?

「慢走不送。」她突然說。

汪迎鎧的腳步停住。她若無其事地拿起餐台上一本旅游雜志,敏銳地感覺到汪迎鎧的黑眸停在她身上,瞇了一瞇.「有人似乎忘了,這間屋子的主人是我。」他轉進來,隨意地在一張高腳凳上一坐。

「房客也是擁有居住權的,我知道自己的權利。」她很認真地盯著雜志。

一抹火花閃進汪迎鎧眼裡。

「需要我隨時收回這項權利嗎?」他慢條斯理地說。

「以一個執行總裁來說,你倒是滿閒的,還有工夫唱民歌給小女孩聽,不過哪天你若被砍頭了,去當個民歌手也不錯。」

他的臉可疑的紅了一下,不過琬琬來不及看清楚,這個惡劣的男人就出招了。

「放心,我身上所有的「頭」都好好安在原處,一點也沒有被砍的危機,妳要不要驗一下?」

「下流!」這就超過琬琬的極限了,她紅著臉啐了他一口。

「嘖,罵人了,以一個寄人籬下的女人來說,妳還真不懂得客氣。」

「玻璃迷宮有上千間房間,我相信你能找到一間夠舒服的,而且不必看到我。」她瞪了瞪可愛的圓眼。

「我對於看到妳沒什麼障礙,我還以為有障礙的人是妳。」

好吧!他似笑非笑的神情真的帥透了,陽光灑在他的黑發上,折射出有如剛鋪好的柏油路般潤澤的光芒,全身上下流露雄性旺盛性感的能量。

「你太高估自己了,兩年多的時間過去,我早練就八風吹不動的功力。」琬琬拚命阻止自己臉紅,手又翻過一頁旅游雜志。天知道上面都寫了什麼!

下一秒鍾她就知道自己太托大了。

一堵混合著皮膚、體熱、香皂、皮革氣味的堅硬肉牆圍了過來。

「是嗎?」

突如其來的吻,粗魯而激情,近乎攻擊地輾轉在她的唇上,直到兩人的唇都一樣紅腫為止。但他還不滿足,他的舌更過分地硬撬開她牙關,鑽入她的唇內強迫她品嘗他的味道。

以前他的吻總是輕柔誘哄,從來不曾這樣侵略性。

他徹底嘗過她的滋味還不夠,強悍的大手溜到她的臀下,用力往上一捧,將她抵向他勃發的身體。

牛仔褲絕對不是設計來包覆男人處於「那種狀態」下的下半身。

他強力的用自己每一分男性魅力侵犯她,吻得她氣喘吁吁,全身紅漲。最後貪婪的舌溜向她的酥胸,隔著她薄薄的T恤及內衣含住那突起的頂峰。

琬琬嬌喘一聲,再下去要擦槍走火了,她再顧不得什麼尊嚴,急忙推開他轉身就逃。

沙啞的低笑聲一路追在她身後。

「八風吹不動,嗯?」

「八風吹不動的人,後來還是被「某樣東西」轟過江去了啊!」逃走前,她猶不甘示弱地丟下一句。

身後有一段短暫的沉默。

隨即,狂放的轟笑聲響徹整片屋宇。

以一個被人家比喻成「屁」的男人來說,他的反應未免也太奇怪了!

※文中引用的歌曲,曲名:歸/作詞者:李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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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突然間,兩只斗雞找到了最奇特的相處方式。

直到現在琬琬才知道自己也有耍嘴皮子的潛力,每天研究新詞與他對抗變成她最新的樂趣。

那天她重返「故地」——先說好,她只是好心幫他把洗衣部送回來的襯衫拿回他房間放而已——結果看到了一個兩年前不在那裡的擺設品。

那個石雕長寬高四十公分,算得上頗有分量,刻工走古拙路線,幾大筆刻劃出樸實的外型,只有人物的五官刻得較細致,一眼就可以看出是汪迎鎧本人。

石雕中的汪迎鎧兩手插在褲口袋裡,狀似優閒,腳邊坐著一只大狗,正興奮地張口大叫。

他特別訂制了一個玻璃櫃擺放這座石雕,背景有一方白絹布拓印出三個粗獷的古篆,角落那細致的手工繡花,讓絹布和拓印都成一項藝術品。不過最讓琬琬吃驚的,是拓印下方的落款。

「符揚?那個現在國際間當紅的金石雕刻家,符揚?這個石雕印章一定花了你不少錢吧?」

「不用錢!」汪迎鎧很酷地說。

「不用錢?」她吃了一驚。「符揚以性情怪誕出名,有錢人捧著現金上門都不見得求得到一個作品,你沒錢就能弄到手?你沒有做什麼作奸犯科的事吧?」

「在妳心裡我真的沒一處好,是吧?」汪迎鎧好氣又好笑。

琬琬臉一紅,辯解道:「我只是好奇啊!」

「哼,我向那小子要一個破石頭,還要付什麼錢?沒叫他付我訂做這個玻璃櫃子的錢就算夠客氣了。」

「那印章上面刻的是什麼字?」

「我的名字。」

「那雕刻的部分為什麼是一個男人牽著一只狗狗,你很喜歡狗狗嗎?」這是她約第二個疑問。

至於這個部分,汪迎鎧就死都不肯回答了。

他絕對到死都不會告訴她,那個石雕部分也是他的名字——一只狗汪汪叫,歡迎凱子進門。

汪,迎,鎧。

媽的,符揚這小子永遠狗嘴吐不出象牙。

「到底那個雕像是什麼意思啦!」這天兩人帶著小柊去逛百貨公司,琬琬還是纏著他問。

手術後經過一個多月的休養,小柊已經可以下床走路,雖然需要終生服用抗排斥藥物,但現在的小柊已經如獲新生。

不過隨著她的病勢日益穩定,她們的歸期也近了,琬琬很鴕鳥地暫時不去想這件事。

「就一個男人牽著一只狗而已,還有什麼意思?」汪迎鎧牽著小柊走,不理她。

「一定不止!」

「汪叔叔,我們去看那個。」小佟興奮地指著一間卡通周邊商品專賣店。

從那天的唱歌之約後,小柊便很喜歡和汪迎鎧在一起,總要纏前纏後的和他說話。在她心裡,汪迎鎧是她一直不曾擁有過的父親代替品。琬琬和鄭姊都明白小女孩的心思,可是又不忍心將她叫開。

不過,汪迎鎧從來沒有露出過不耐煩之色。只要小柊敲敲房門,無論他在做什麼,一定會停下來耐心地陪她說話。後來甚至會在吃飯時間「不經意」地出現,陪她們一起吃飯。

他的每一個新層面都讓琬琬迷惑不已。

「汪叔叔,那是什麼?」小女孩趴在玻璃櫥窗上,指著一個網狀的大吊袋。

「那個兩端綁在樹上可以當吊床,平時掛起來可以當置物袋,妳要不要進去看看?」汪迎鎧掏出薄薄的手機檢查一下剛傳來的簡訊,看完往口袋一塞,仍然一派優閒。

琬琬敏感地看他一眼。今天並非假日,應該是飯店有人急著找他回去。

「如果你很忙的話,我陪小柊就可以了,你先回去沒關系。」趁小女孩還在觀察滿屋子擺飾,她靠近汪迎鎧小聲咬耳朵。

汪迎鎧突然偏頭,差點貼上她的唇,琬琬臉一紅,連忙後退一些。

「放心,我有一個很能干的副總裁可以壓搾,平時沒事只要四處閒晃,當個花花公子就行了。」

琬琬用力瞪他一下。他明知道在小攙面前,她不會跟他斗嘴,還一副調侃人的死相。

汪迎鎧的眼神飄到她身後,突然一定。琬琬跟著回過頭。

「啊!」她一個箭步跳到他面前,一臉敵意地瞪著正迎面走過來的幾個青少年。

為首那一頭燦爛金發的少年見到他們,步伐不禁停下來。

艾倫•湯普森!

他怎麼還在拉斯維加斯?

看她小母雞似的保護神情,汪迎鎧深眸一閃,一抹似笑非笑的淺勾躍上唇角。

「咳!」艾倫突咳了一下。

「你在這裡做什麼?」出乎她意料之外,汪迎鎧竟然先開口。

「今天下午學校有事停課半天,我和朋友來逛逛百貨公司。」更出乎她意外之外,艾倫竟然一臉被逮著的訕訕神情。

她的眼光在兩人身上移來移去,汪迎鎧忍不住敲她腦袋一記。

「別再看了,蠢得要命。」

艾倫突然哎喲一聲,一直背在後面的兩手猛力揮起來,一根點燃的香煙飄落地面。

汪迎鎧也沒說什麼,只是濃眉微微一挑,艾倫卻像被電到一般,彈了起來。

「那個……咳,那是我朋友的,他去上廁所,咳,我幫他拿一下而已。」眼看情況不對,少年連忙掰了個理由。「我還要回去寫報告,再見。」

一群少年匆匆逃逸。

琬琬莫名其妙之至。

「他怎麼會突然變得這麼怕你?」這和兩年前在她面前喊打喊殺的男孩也差太多了吧?

「大概是怕我去跟他老爸告狀吧。」他回頭招呼小女孩。「小柊,妳要不要進去逛?不進去的話我們要走了。」

「不要,我有點困了。」小柊看完剛才那頓熱鬧,反而對店裡面花花綠綠的東西失去興趣。

「困了就回家吧!」汪迎鎧閒散地任她牽住自己的手,慢慢走開。

「擔心你跟他父親告狀?」琬琬驚疑不定地追上來。

「嗯哼。」

「你跟他父親還有聯絡嗎?」

「也算不上聯絡,偶爾會見到面而已。」

「見到面?他他、他干嘛跟你見面?」她每次一吃驚過度就開始結巴。

「沒辦法,我們工作的地方很近,難免會狹路相逢一下。」

「湯普森先生現在在哪裡工作?」

「拉斯維加斯。」

「他也到拉斯維加斯來工作了?」琬琬驚叫。「他的辦公室在哪裡?」

「很近。」

「多近?」

「非常近。」

「到底是多近?」

「聽說就在我的樓下。」他悠然走開。

琬琬愣在原地,作聲不得。

他的樓下,就是玻璃迷宮副總裁辦公室。

琬琬展現前所未有的毅力,連泡在圖書館三天,將她離開之後拉斯維加斯的重大新聞全看過一次,終於拼湊出完整的發展。

——情節逆轉,嗑藥影片男主角並非湯普森。

——知情人士透露:「那段時間,湯普森在醫院陪重病的父親。」

——玻璃迷宮總裁汪迎皚對謠言表示遺憾,相信湯普森為人。

——汪迎鎧聘請湯普森為副總裁,以行動表示支持。

——W.H.湯普森走馬上任,成為玻璃迷宮新任副總裁。

——舉家搬遷至賭城,「想在這裡有一個新的開始。」

——嗑藥影片男士角現身,原來是退休A片男星。

接著,湯普森挽著妻子出席慈善晚會的照片、玻璃迷宮正副總裁在國際飯店節的會場交頭接耳,過從甚密的照片一一從剪報裡跳出來。

他做到了。

汪迎鎧把他當初一手推入深淵的家庭重新推回正軌,正如他對班尼所做的一樣。

琬琬驚得呆了,心頭一團混亂。

他為什麼要這麼做?他不是說,他會不惜一切毀掉想取代他的人嗎?他不是說,對敵人心慈就是對自己手軟嗎?為什麼最後他卻違反了自己的原則,將這些他一一打下去的人又提攜上來?

心裡有個念頭,讓她不敢深想,卻又忍不住去想。到最後,她只能迷迷茫茫地離開圖書館,回到套房自己的房間裡繼續發呆。

「琬琬?」鄭姊突然來敲她的房門。

「嗯?」她的神情仍然有些怔仲。

鄭姊的表情看起來頗為困擾。「琬琬,我剛剛接到小柊她奶奶打來的電話,她最近在家裡跌了一跌,骨盆受傷了,我和小柊都在美國,沒有人照顧她。」

「何奶奶沒事吧?」琬琬霎時回過神來。

鄭姊慢慢走進她房裡,在她身旁的床沿坐了下來。

「我是想,小柊的情況也已經穩定了,後面的病歷就轉回台灣繼續監控。我請的幾個月長假已經差不多到期,小柊也要准備上小學,我想,我們似乎應該回台灣去了。」

「回台灣?」她呢喃。

「琬琬,如果妳想留下來和汪先生在一起,我和小柊自己回去就好。」鄭姊輕輕按住她的手。

琬琬沉默地看著自己腿上的手,那委決難下、翻天覆地的感覺,一陣又一陣的襲來,讓她幾乎無法呼吸。

「鄭姊,這種事,不是我一個人能決定的,我的心裡,還有些結解不開……」她苦笑道。

「琬琬,我不知道你們當年發生了什麼事,但是,他可以為素昧平生的小女孩安排這一切,又花這麼多的時間陪她,只為了讓她身處異國不會感到寂寞,這樣的男人絕對不會是一個壞人。」

「我知道。」他們之間,如果能單純以好人壞人來分野就好了。

「無論最後結果如何,我希望你們兩個人都不會受傷。」鄭姊溫柔地捏捏她的手。「加油吧。」

汪迎鎧進屋時已經凌晨一點。

整間屋子都暗了,客廳和廊道問留了幾盞小燈,讓夜歸的人不至於太孤寂。

他站在玄關深吸一口氣,空氣裡還是一直聞慣了的淡淡檸檬香,但又有些什麼不一樣了。

是因為知道另一間房間裡,還有人在等他回來吧?

兩年來籠罩在這間豪華陵墓裡的漠然,突然沖淡無蹤。

他舉步走到琬琬房間前,門縫下已沒有燈光。再看一眼腕表,她一定睡了。這小書呆的作息比鬧鍾還准,最晚十一點一定昏睡過去。

又站了一會兒,無奈地扯一下嘴角,他的腳步無聲的往自己臥房移去。

推開門,一個縮成小小圓球狀的女孩,抱著膝蓋,倚在落地窗前睡著了。她的棉布睡衣在月華下散著淺白光暈,幾縷發絲亂翹,逗人俏皮,看起來像只沐浴在無盡暖意下的安詳精靈。

為什麼一個二十七歲的女人,也不是不解世事,卻仍能保持如此干淨純粹的氣質呢?

汪迎鎧盤腿坐在她身前,看得有些癡了。

「嗯……」睡夢中的俏皮精靈扭了下鼻子,慵然睜開雙眼。

他回來了!

等人等到睡著的精靈搖搖頭,想讓自己清醒一點。

於是,月光便如此灑在兩個人身上。

琬琬坐正起來,學著他盤腿而坐,遠方的霓虹隱隱映進他深眸,再反射進她的眼底。有多久,兩人不曾這樣寧靜安適的相對而坐了呢?

她忍不住伸手,撫著前方那張稜角分明的臉孔。眉。眼。睫。額。鼻。臉頰。下顎方面的線條。冒出一點頭的胡碴偎著掌心,有些刺癢刺癢的。這不是一張傳統的英俊長相,卻比任何比例完美的男模更能吸引女人的目光。

她的手輕顫一下,垂了下來。

「今天鄭姊告訴我,我們該回台灣了……」尾音淡淡地逸去。

「也差不多是時候了,我好久沒個象樣的約會了。」他看向她圓潤的腳趾頭,淡淡地道。

她低下頭,輕咬著下唇。

「我……我這幾天都在圖書館裡……」

「圖書館?」她大概是少數來賭城,卻把時間花在市立圖書館的人。

「我只是想要知道,湯普森一家後來發生了什麼事。」琬琬揚起眸,溫柔地看著他。

「看到我沒有像只大野狼一樣,把他們全家吃掉,妳一定很失望吧?」許是深夜的緣故,他的嘲弄聽起來都緩和許多。

「為什麼呢?」

汪迎鏡突然深吸一口氣,站起來往後退到自己的床畔,坐下來用力揉了揉自己後頸,然後兩只手肘往膝上一撐,無限疲憊地望著她。

「琬琬,妳想聽什麼呢?」他斂掉所有的嘻笑怒罵,只是用那種平鋪直述的語調問。「妳希望聽我承認我誣陷忠良,痛改前非,所以聘他擔任玻璃迷宮的副總裁以彌補過失嗎?」

琬琬水盈盈的雙眸只是盯著他。

「或是班尼,我幫他回到米高梅飯店是因為我突然良心發現,覺得自己抹煞了一個曠世奇才,所以趕快再送還他偉大的未來?」

琬琬咬了咬下唇。

汪迎鎧平靜地看著她。「對於他們,我從來不覺得自己做錯了什麼,即使到現在都一樣。我事後做的一切也不是出於補償的心理,只是現實考量而已。當他們和我為敵時,我不會客氣;同樣的,當他們的威脅性不再,我也沒有必要替自己樹立敵人。

「班尼和湯普森都是人才,這兩個人都還有一個很好的未來,有一天我或許會需要他們。我先把他們推到谷底,再在他們最需要的時候以恩人之姿將他們拉回來,自然換得他們的一個心甘情願。

「噢,不,我應該說,我做的這一切都是為了妳。為了讓妳開心,回到我的身邊來,所以我把妳當初看不過去的地方統統改掉,這麼說包准能把妳感動到痛哭流涕,從此對我死心塌地。」

「那你為什麼不這麼說呢?」她輕聲問。

「因為我倦了。」夜色平緩了白日裡的劍拔弩張,他的嗓音又回到她記憶中那和煦好聽的男低音。「我厭倦了當一個完美無瑕的王子。我曾經以為這樣有用,但是我錯了。妳現在看到的人才是我,一個百分之百的賭徒。我不押沒有贏面的寶,不下注在對我無用的人身上,我既不完美也不無缺,一切都是現實考量。」

「我從來沒有期望你必須完美無缺。」琬琬有些感傷地說。

「顯然妳在發現我真實的模樣那一刻就決定跑了。」他的語氣帶著淡淡的譏嘲。

「我從來不是因為你陰暗的那一面而離去,我只是……」她的聲音突然破碎。「我只是很在意、很在意、很在意!」

她埋進自己的膝裡哭泣。

一個溫暖的懷抱在兩秒之內將她緊緊裹住。

「我可以不在意班尼和湯普森,可是我一直忘不掉那些女人的樣子。她們好美,而我只是一個平凡的女人……我個性既不通氣,又死板得像個書呆,當你選擇和她們沾染時,我就什麼都輸了。」

所以,終究仍然是這一件事。她最在意的,卻也是他完全沒有借口推拖的錯誤。

沉沉的歎息從他的胸口蕩進她心底。

「琬琬,我知道我錯了。我忽略了對妳而言和其他女人隨隨便便的相親都是一種冒犯,我以為只要我沒有和她們上床就無所謂。」汪迎鎧細細吻去她的眼淚。

「我後來回到台灣,好多次夢到那個景象,想到你不知道已經這樣「應酬」多少次,我的心痛得像快要裂開一樣。」她無法承受這個!

「我不會把這個錯推給別人,例如我父親沒有給我好榜樣之類的,雖然我真的沒有一個好榜樣。」他低低地說。「我的父親從小告訴我,一個男人只要顧好家裡,他在外面做什麼事不重要。我當然明白婚姻不是這麼簡單,可是,我仍然以為,只要我沒有四處養小老婆,生一堆私生子威脅到妻子兒子的地位就夠了。可是,琬琬,我只請求妳答應我一件事。」

「什麼事?」她忍住心痛。

「不要那麼輕易放棄我。」汪迎鎧把臉埋進她頭發裡,沙啞地低語。

琬琬渾身一震。

「我不是個聖人,我本來就會犯錯。妳可以跟我鬧,跟我吵,跟我打架,甚至把符揚那塊臭石頭丟到我的頭上,就是不要那麼輕易地放棄我。」汪迎鎧仍埋在她發裡。

琬琬兩手環在他的背上,突然懂了。

原來兩年前受傷的人,不只是她,他也受傷了。

他覺得他被丟棄了!

所以重逢以來,他才總是這樣陰陽怪氣,總是冷嘲熱諷,他以為她才是那個找到「不再愛的藥」的人,那樣輕易地就把對他的依戀關掉。

天哪!他們兩個到底是怎樣的在錯解對方!

「我不是故意的,我愛你……我真的愛你,對不起……」她緊抱著他痛哭失聲。

汪迎鎧緊緊擁著她,緊到仿佛想將她變成自己的一部分。

「琬琬,我不是個好人,但是妳是唯一一個讓我想把所有的好都呈獻在她面前的女人。」他沙啞地道。「或許我接下來還會做錯很多事,氣得妳頭腦發昏,但是,請妳永遠永遠——」

「不會了!」她緊緊地吻著他的唇。「我永遠永遠都不會再輕易離去,我會一直一直待在你身邊,讓你煩到必須拿槍才能把我趕走!」

她哭紅了臉,他沙啞地低笑一聲,接過吻的主動權。

「我愛妳。」他吻她的眉。

「不是因為妳有大胸脯和二十寸細腰,我不需要一個可以打扮得像個超級名模一樣的老婆。」他吻她的眼。

「我愛妳,因為妳讓我發現自己還有能力關懷別人。妳讓我願意變成一個更好的男人。因為妳值得這樣的一個男人。」他吻她的鼻。

「所以,也永遠不要再問我為什麼選擇妳,為什麼愛妳?因為我愛妳,這就是一切的答案。」最後他吻上她的唇。

那個吻,熱得讓她的腳趾卷曲,在他懷裡融化成一團溫柔的泉澤。

她愛他。她也是如此地愛著他!

「以後你工作上要做什麼事時,我都可以不管,唯獨一件事——你要答應我,從現在開始,你的世界裡只有男人,除了我,所有女人在你眼睛裡自動隱形。」她孩子氣地要求。

「好。」

「你也不可以再去那些風月場所,再讓其他女人碰你一下。」

「事實上,這就是我過去兩年多來過的生活,顯然我還活得很好。」他沙啞低笑。

琬琬怔了一下。

「你是說,你沒有……過去兩年都沒有……嗯……那樣?」談到這種問題她總是臉紅。

「是的,我沒有,過去兩年都沒有,嗯,那樣!」

就像她忘不掉他身上攀著另一個女人的情景,他也一直忘不掉,她哭著說他「不干淨了」的神情。

他不是刻意隱忍,而是心靈自然而然開始抗拒,無法讓自己繼續「不干淨」下去。

「那如果兩年後我沒有回來呢?」她皎了咬下唇。

沒必要告訴她,他只打算再給她三個月的時間,如果她再不來……別說他了,他家裡那個急著抱孫的老頭恐怕先撐不住。

「總之妳來了,這就夠了。」自己坐飛機來,總是比被人五花大綁偷渡進來好。

琬琬偎進他懷裡。

「好,我先相信你,如果你再犯的話……」她重重強調。

汪迎鎧一點都不懷疑,如果他真的再犯,琬琬不會給他第二次機會。

對自己的原則問題永遠說一不二,這就是他的小書呆。

最後,他在她耳畔輕吐——「既然如此,我們可以過那個延遲了好幾年的新婚之夜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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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3-9-1 14:15:01
尾聲

「這個小鎮好漂亮!天空漂亮,樹漂亮,房子漂亮,雲漂亮,什麼都漂亮!」

琬琬興奮得嬌顏泛紅,張開雙臂想要擁抱整片天空。

「小心一點,不要跌下去了。」她的丈夫在一間小屋前停好了車,替她打開車門,把不安分的小妻子先從天窗壓下去,再打車門裡抱出來。

「我在美國這麼多年,不是待在聖地牙哥,就是拉斯維加斯,我從來沒有來過這麼優美淳樸的小鎮!」琬琬一開心話就停下下來。「阿鎧,我們可以在莫城小鎮住多久?只能住三天嗎?」

「這裡是我朋友的朋友的朋友的老婆的房子,我可沒有決定權。」他懶懶地道,抱著妻子踏上通往小屋的走道。

「這麼復雜?」她好奇地窩在丈夫懷裡,眼眸眨巴。

「莫城小鎮去年遭過龍卷風災,這間小屋是年初才剛重新建好的,目前被我們幾個人視為「美國中部的避難聖地」,唔……」

突然間,美得如童話故事般的小屋被人打開門來,汪迎鎧發現自己和童年死黨面面相覷。

「符揚?你太過分了啦!我先向麥特夫婦借鑰匙的!」汪迎鎧把老婆放下地,不滿地低吼。

一個濃眉大眼,雄壯威武的男人懶懶倚在門廊上,用一副完全不把玻璃迷宮總裁放在眼裡的挑釁眼神對他飛了下眉。

「先來的先占,抱歉了,我們早你們兩個小時到。」符揚兩手往胸前一盤,笑得很惡劣。

符揚?他就是符揚?

琬琬瞪大眼睛。即使跟著一個名人老公,她見過的名流也不少了,但是這位名聞遐邇的雕刻大師,她還是第一次見到。

「符揚,我不是讓你去買東西嗎?你在跟誰說話?」一個嬌柔的女人從窗戶裡探出頭。

琬琬看著那清麗無比的五官,突然覺得這個女人的相貌真是為東方人爭光。

「汪迎鎧,是你嗎?」那位嬌柔美女驚喜地叫。

「小萸,好久不見。」汪迎鎧對她招一下手。

符揚顯然對某人那麼親熱的和自己老婆打招呼感到很不是滋味。

「反正你們兩個自己另外去找間汽車旅館住,這間屋子我們訂了。」

「符揚,別這樣,屋子才剛蓋好,有足夠的房間給阿鎧住。」成萸輕嗔。

「阿鎧?叫得真親熱。」有人醋越吃越酸了。

「還是小萸可愛,永遠那麼甜美溫柔,真是紅顏命苦才會委身給一個強凶霸道的土霸王。」汪迎鎧和這個死黨從小斗到大,現在自然也不會客氣。

符揚犀利的黑眸瞇了一瞇.汪迎鎧不理他,徑自提了行李,牽著老婆的手往台階上走。「來,琬琬,我們別理他,讓我介紹一下小萸給妳認識。小萸以前可是我們班上許多男生的夢中美少女。」

琬琬經過符揚身邊時,擔心地多瞄了兩眼。她總覺得這個男人隨時有撲上來把她老公撕碎的可能性。他的身材又高,體格又壯,連汪迎鎧和他相比都溫和了不知幾百倍,天知道她覺得她老公操控欲已經夠強的了。

「對了……」

他們兩人經過符揚身邊時,他突然擱臂一擋,對汪迎鎧「溫和」地微笑。

真的是「溫和」!

你知道當一只鯊魚對鮮美肥嫩又可口的小海豹露出笑容是什麼樣子嗎?就是符揚笑得很「溫和」的模樣。

「阿鎧,我突然想到一件事,一件發生在……嗯,我想想,好像是十八年前的舊事吧。」符揚對汪迎鎧溫和地笑完,改對蕭琬琬微笑。

「十八年前?」那不就是他們還在念高中的時候?汪迎鎧不知道這小子想起什麼舊事,不過他變得益發謹慎。

「基於禮尚往來的原則,當年你既然做過那樣的一件事,我覺得我也該回敬一下才是。」符揚的笑容已經溫和得快出水了。

「什麼事?你在說什麼?」汪迎鎧背心寒毛直豎。

「我在說這個!」符揚愉快地對他露齒一笑。然後——他突然一手摟過琬琬,在她唇上重重地印下一吻!

琬琬眼睛瞪大!

汪迎鎧疾抽一口氣。

「他媽的符揚你找死!」黑影暴漲,立刻將老婆搶回身後!

兩個男人當場拳來腳去,干上了!

琬琬還傻愣愣地站在原地,唇還殘留著符揚的味道。

「他、他……」她傻得甚至忘了要跳上去阻止兩人干架了。眼睛一對上成萸,她雙頰爆紅,結結巴巴地說:「我不曉得……他……我跟他真的沒……他突然……」

「算了,不要理他們。」成萸歎口氣,挺著微隆的肚腹繞出門外,牽起她的手轉頭再走進門。

怎麼會有人這麼小心眼,還記得老婆十五歲那年被汪迎鎧搶走初吻的事,拖到七老八十了一樣非報仇不可!

「不是,我……可是……」她無助地在前方的成萸及後面打成一團的兩個男人之間來回巡視。

天啊!成萸為什麼可以這麼冷靜?難道符揚常常在她面前這樣吻別人嗎?

五分鍾後,窗戶從屋內打開,成萸探出頭來。

「喂,你們兩個!糖用完了,我和琬琬要准備下午茶,你們兩個待會兒打完了,記得去超市抱一包糖回來。」

兩個打得鼻青臉腫的死黨一起住手。

「噢,好!」傻愣愣地同時應一聲。

一回眼,又看到對方的死樣子。

媽的!

他竟然敢吻成萸(琬琬)!

再度干在一起。

這場拖延了十幾年的舊仇,再加上今番新恨,應該還有一陣子好打的了。

「全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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