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登入   註冊   找回密碼
查看: 432|回覆: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法律常識] 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之訴請判決離婚? [複製連結]

SOGO超級版主

終身義工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論壇特頒成就勳章 超級版主勳章 發帖狂人勳章 原創及親傳圖影片高手勳章 熱心參予論壇活動及用心回覆主題勳章 生活智慧王勳章 民俗耆老勳章 小說之星勳章 藝術之星 IQ博士勳章 星座之星勳章 SOGO搞笑之星勳章 手工藝勳章 福爾摩沙龍勳章 發明家勳章 美食達人勳章 旅遊玩家勳章 暢飲達人勳章 拈花惹草勳章

狀態︰ 離線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3-9-14 00:39:15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之訴請判決離婚?

  按夫妻締結婚姻共組家庭,本應互助互諒,相互扶持,如配偶之一方有精神病時,足以破壞夫妻精神上之共同生活,基於目的主義之理由,故第一千零五十二條第八款定為得請求離婚之原因。因之,只須其精神病之程度,依醫師之診斷證明時,已達於重大不治者,不問其精神病係由遺傳,或因後天所得;亦不問其發病曾在結婚前

(如在結婚時其精神病態處於重大不治之程度,則發生結婚是否有效問題),或在結婚之後;更不問是否由於可歸責離婚請求權人之原因,均得請求離婚(最高法院七十四年度台上字第一九五八號判決)。

實務見解
1聾、盲、啞非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第八款所謂之精神病(司法院院字第一三五五號解釋)。


來源:聯晟法網
喜歡嗎?分享這篇文章給親朋好友︰
               感謝作者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為非營利自由討論平台,所有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文章內容如有涉及侵權,請通知管理人員,將立即刪除相關文章資料。侵權申訴或移除要求:abuse@oursogo.com

GMT+8, 2025-7-24 01:22

© 2004-2025 SOGO論壇 OURSOGO.COM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