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登入   註冊   找回密碼
查看: 735|回覆: 2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法律常識] 土地徵收不給錢 百姓被政府欺壓 [複製連結]

SOGO超級版主

終身義工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論壇特頒成就勳章 超級版主勳章 發帖狂人勳章 原創及親傳圖影片高手勳章 熱心參予論壇活動及用心回覆主題勳章 民俗耆老勳章 小說之星勳章 藝術之星 IQ博士勳章 星座之星勳章 SOGO搞笑之星勳章 手工藝勳章 福爾摩沙龍勳章 發明家勳章 美食達人勳章 旅遊玩家勳章 暢飲達人勳章 拈花惹草勳章

狀態︰ 離線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3-9-18 00:36:41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土地徵收不給錢 百姓被政府欺壓

  台中縣一名男子指控,他30多年的老家,共160坪的土地,10多年前遭到台中縣政府強制徵收,改成道路,但政府一句財政困難,一毛錢也沒給,後來經過抗議,縣政府回應,將以3折價補償,不過這一來一往,價格是差了800萬,男子不能接受,強調不排除要封路抗爭。
  從馬路上的黃線到房子,總共160坪,這些就是原本易先生家的土地,縣政府的公文上寫著,即使法定徵收費是公告地價加上4成,但因為財政困難,所以只得3折價賠償,換句話說,原本應有的補償金該是1160多萬,這一下變成了350萬。
  家裡的地成了大家的路,但每年的地價稅9千多,易先生可沒少繳過,過去,縣政府解釋,是他家沒有把私有土地圍起,長期讓鄰里共用,才會被認定是既成道路;強制徵收後,又遇上財政困難,沒辦法按照法定補償,不過易先生不甘心平白損失,6月16日不排除封路抗爭。

法律教室:

  被徵收之土地,應按照徵收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補償其地價。且徵收補償地價,必要時得加成補償,在徵收土地條例中載有明文。

  政府因公益上需要,興辦交通事業,得徵收私有土地,此規定賦予政府徵收私人土地之依據,而徵收私人土地,對私人而言其所有權所擁有的對抗所有任何人的效力(物權的對世效)被擊破,這是基於公眾利益重於個人所有權的保障。

  所有權的對世效既然已被政府以公權力行為為土地徵收來打破,則應對土地被徵收之人予以補償,但如果政府已行徵收之事實,而未為補償之情事,人民透過一般民事法院來行追討並不可行,在民事請求權中,並不包含公權力行為,土地被徵收之人權益如何保障,實令人思索。


來源:聯晟法網

喜歡嗎?分享這篇文章給親朋好友︰
               感謝作者     

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

熱心參予論壇活動及用心回覆主題勳章

狀態︰ 離線
2
發表於 2013-9-18 00:58:22 |只看該作者
政府徵收私有地當馬路  說聲沒有錢  就可隨意補償

公眾利益大於私人利益,憲法保障人民財產也有漏洞



Rank: 7Rank: 7Rank: 7

狀態︰ 離線
3
發表於 2013-9-18 01:58:15 |只看該作者
這是所謂的惡法亦法嗎?
現在一堆政府帶頭炒地皮的徵收案,是不是也再鑽法律漏洞呢?
Rossi go!!!!!!!!
請注意︰利用多帳號發表自問自答的業配文置入性行銷廣告者,將直接禁訪或刪除帳號及全部文章!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為非營利自由討論平台,所有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文章內容如有涉及侵權,請通知管理人員,將立即刪除相關文章資料。侵權申訴或移除要求:abuse@oursogo.com

GMT+8, 2025-6-1 15:58

© 2004-2025 SOGO論壇 OURSOGO.COM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