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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天表示,自越南進口之綠茶產品自103年1月1日起採取加強抽批查驗措施,檢驗252種農藥。
102年度自越南輸入綠茶共744批,9416.2公噸,抽樣檢驗154批,其中5批檢出殘留農藥不符合我國殘留農藥安全容許量標準,該5批產品均
依規定退運或銷毀,不准進口。
相關產品的不合格資訊,亦定期公布於該署網站。
有關囍壺台北南京分公司經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檢出含有殘留農藥之「頂級綠茶」,已經追查係由華山茶廠供貨,並由南投縣政府衛生局封存
相關產品及查處中。食品藥物管理署再次強調,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已經明定,食品輸入業者應善盡善良管理人之責任,對輸入食品之衛生
安全應負起源頭管理之責任,確保輸入的食品符合我國法令規定,以免受罰。
來源:食藥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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