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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身義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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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4-29 00:56:12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 x 1
功績的條件

一、有功績的行為

有功績的行為必須:

(一)符合倫理規範的善,即行為的對象、意向與境況都合乎道德律。厄6:8:“你們知道每一個人,成為奴的或自主的,不論行了什麼善,都要按所行的領主的賞報。”天主是絕對的聖善本身,他只能賞報善行。

(二)不受外在的約束與內在必然性之驅使。教宗依諾森十世擯棄揚森如下的謬論:人性墮落以後,不受外在約束的行為就能受到賞報(鄧1094)。德31:10;瑪19:17:“如果你願進入生命,就該遵守誡命”(瑪19:21;格前9:17)。聖熱羅尼莫說:“凡有必然性的地方,便無賞報可言。”(駁若凡寧2:3)。人的良知告訴我們,惟有自由的行為堪受獎賞或懲罰。

(三)是超自然的,即受現恩所引起與指導並有超自然動機的行為。成義的人也需要現恩來完成得救的善工(參見第八節之三)。功績行為必須要有超自然的動機,因為行動者具有理智與自由,能將他的行為有意識地隸屬於超自然的目標。耶穌允許賞報那些為他而完成的善工。穀9:40(希臘本為第41節):“誰若因你們屬於基督,而給你們一杯水喝,我實在告訴我們:他決不會失掉他的賞報”(參見瑪10:42;19:29;路9:48)。聖保祿勸勉我們,一切都要因主耶穌的名與為主的光榮而行。哥3:17:“你們無論作什麼,或在言語上或在行為上,一切都該因主耶穌的名而做”。格前10:31:“你們或吃或喝,或無論作什麼,一切都要為光榮天主而作”。

這超自然動機應當是怎樣的動機呢?按照聖多瑪斯與大多數神學家的意見,善行之受賞須以對天主的全愛(cartias)為最高動機。在聖經裏我們找到這個道理的佐證。沒有愛,一切善行都是空虛的(格前13:2-3),天主許諾將永生的冠冕賜給那些愛他的人(雅1:12;格前2:9)。這份對天主的愛並不需要在每一個行動中明白地表露,而只需要影響到行動:成義的人將自己與所作的一切都獻給天主,就夠了。只要愛的心情繼續下去,它影響到人的所有善行,並使這些善行以超自然的最後目標為目標。聖多瑪斯特別指出,義人的一切行止,只要是符合道德秩序的,即使在行動時沒有想起天主,也將會受到賞報(De malo,e,5 ob,11)。愛之多寡決定功績的份量。因此他勸我們須常激發愛德。聖經上有些經文告訴我們,不十分完善的動機,為服從天主的法律,希望永恆的福祉等,也足以使善工受到賞報(持此意見的是素阿勒茲Suarez、戴•路哥De Lugo)。

二、得功績者

得功績的人必須:

(一)是旅居現世者(in statu viae),即在塵世向天國進發的人,因為依照天主的安排,獲得功績的可能性僅限於現世生活的期間。如若9:4:“黑夜來到,就沒有人能作工了”。迦6:10:“趁我們還有時間,應向眾人行善”。格後5:10明示,賞報是按照各人“在他肉身內”所行的,意即在現世生活中所行的(瑪25:34等;路16:26)。奧力振認為死後仍能皈主,並能行善積功,這個意見為教父們所駁斥。聖福京斯說:“天主只給現世的人以爭取永生的時間”(De fide ad Petrum,3,36)。

(二)處於恩寵境界(in statu gratiae),以獲得所謂狹義的功績(義理功績)。特倫多大公會議給功績所下的定義只適用于成義的人(鄧836,842)。巴依烏斯的相反論調為教會所譴責(鄧1013)。耶穌訓諭我們,經常與他契合是結超性果實的先決條件:“正如枝條若不存留在葡萄樹上,憑自己不能結實,你們若不住在我內,同樣也不能”(若15:4)。聖保祿說,與恩寵境界不可或離的愛,使善行蒙受賞報(格前13:2-3)。聖奧斯定說,惟有“因信成義的人能善其生,能善其行”,從而得到榮福永生的賞報(Ad Simpliciamum,1:2,21)。

自理論言,恩寵境界的必要性是基於下列事實:在得功績者的行動與賞報者的賜與之間,唯有當得功績者受常恩提舉于天主的朋友與天主子女的地位,始有本質上的相應性。

三、賞報者天主

功績從屬於天主的自由決定,以永生報賞那藉他的恩寵而完成的善行。由於創造者與受造物中間的無限距離,若無天主的自由決定,人憑一己的力量必不能使天主成為他的負債者。天主永賞的許諾使我們清楚地知曉,天主確實作了如上的決定。瑪5:3等(真福八端);19:29(百倍的報賞);25:34等(世界的審判者宣佈最後的判決)。聖保祿說:“……永生的希望,而這永生是那不能說謊的天主在久遠的時代以前所預許的”(鐸1:2;參閱弟前4:8;雅1:12)。聖奧斯定說:“天主並非欲有所取,而是因其預許,成為我們的負債者。人不能對他說‘把你取去的還給我’,而只能說‘將你所允許過的給我吧’”(聖詠記述,詠83:16)。神2之1,114,1之3。

司各脫斯派人士與唯名論者都認為,善工得賞的惟一理由是天主的自由接納,因而天主也可能接受自然的善工而賞以永生。多瑪斯派神學家則認為善工之受賞,也系于完成於恩寵境界的行為之內在價值;事實上,恩寵境界使善工與永賞之間產生內在相應性(義理功績)。這一理論的基礎比較可靠。
附:情誼功績的條件,除了恩寵境界與天主永賞的預許外,與義理功績者完全相同。

來源:信理神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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