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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jes87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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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與討論] 因果何計?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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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5-12 21:04:01 |只看該作者
眾生哪裡平等?


Namo tassa bhagavato arahato sammàsambuddhassa!
禮敬彼世尊、阿拉漢、全自覺者!



佛陀從未說過眾生平等,因為屬於概念法的眾生,是不可能平等的。

譬如說:人類和動物,不可能平等;
人類和餓鬼,不可能平等;
餓鬼和動物,不可能平等;
人類和天神,不可能平等;
天神和餓鬼,不可能平等;
欲界天神和色界天神,不可能平等;
色界天神和無色界天神,不可能平等。

再者,人類自身之間、人類社會之間也不可能平等。因為自從人類出現不久,就開始有了貧與富之分,貴與賤之分;
高等種族與低等種族之分,美與醜之分,出生高貴與出生低賤之分等等。
一直到今天,人類從來就沒有平等過。

那麼,這種不平等是什麼原因造成的呢?
是由於業果法則而造成的。

佛陀教導說:「在此,有男人或女人傲慢與過慢,不禮敬應受禮敬者,不起立致敬應受起立致敬者,不讓座位給應受座位者,不讓路給應受讓路者,不恭敬應受恭敬者,不尊重應受尊重者,不奉事應受奉事者,不供養應受供養者,由於履行與從事如此的行為,身壞命終之後他投生於苦界、惡趣、墮處、地獄。
然而,如果在身壞命終之後他沒有投生於苦界、惡趣、墮處、地獄,而是再投生為人,那麼無論出生於何處,他都會出身低賤。

然而,在此有男人或女人不傲慢也不過慢,禮敬應受禮敬者,起立致敬應受起立致敬者,讓座位給應受座位者,讓路給應受讓路者,恭敬應受恭敬者,尊重應受尊重者,奉事應受奉事者,供養應受供養者,由於履行與從事如此的行為,身壞命終之後他投生於樂趣,乃至天界。
如果在身壞命終之後他沒有投生於天界,而是再投生為人,那麼無論出生於何處,他都會出身高貴。」(經藏 中部 小業分別經)
因此,一個人出生高貴或者出生低賤,是緣於該人在過去世所造的業—傲慢與過慢導致來世出生低賤,不傲慢也不過慢導致來世出生高貴。

假如你認為眾生平等,那麼業果法則就是錯誤的。
因為如此一來,無論你造善業還是造惡業,其出生都是一樣。
無論你造的善業是多或是少,其出生都是高貴,或者都是低賤。
明顯的,這不符合常理,也不符合自然法則。
善業多,才能投生到高等家族及獲得富裕的生活。
善業少,便只能投生到低等家族及過貧窮的生活。
這便是自然存在著的業果法則,無論佛陀是否出世,無論你有無信仰,這業果法則都會照樣存在。

那麼佛陀所說的平等,到底是指什麼?站在究竟法、勝義諦的立場,一切生命是平等的,因為一切的有情眾生,都只是究竟色法與究竟名法的因緣聚合,它們時刻都在刹那生滅著。
這些不斷生滅的名法.色法一直在流動,色法相續流與名法相續流互相作用,依其因緣從這一生存道,流往那一生存道,不曾停歇過。
如果站在此究竟名法.色法的角度而說,一切眾生是平等的。

關於解脫道和菩薩道的修行方法,它們基本上都是一樣的,其差別只在止觀禪修時的第十一種觀智—行捨智。

修菩薩道的人,無論如何都只能修到行捨智,只要他投生為人類或天神去進行禪修,其每生每世都一樣,只能證到行捨智,無法再證得更高的觀智。
這樣的情況,會一直延續到他在成為佛陀的最後一世。
而修解脫道的人,當他們進行止觀禪修時,可以隨時突破第十一種觀智—行捨智,去證悟後面的道智、果智及證悟涅槃,他們隨時都能解脫生死輪迴,甚至在當世也能夠辦到。

因此,修解脫道等於脫離輪迴,修菩薩道等於繼續輪迴。
由於佛陀的出世,我們現在可以修行解脫道。
當佛法消亡之後,我們想要修解脫道都已經沒有了方法。
所以佛陀出世後,我們只能選擇修行解脫道,這也是一切諸佛出世的本懷:佛陀出現的目的,只是要有情修行解脫道,徹底脫離生死輪迴。
總之,佛陀希望天人與人類趕快勤修戒.定.慧三學,早日證入涅槃界,脫離輪迴之苦。



願我此功德,導向諸漏盡!

願我此功德,為證涅槃緣!

我此功德分,迴向諸有情,

願彼等一切,同得功德分!



Sàdhu! Sàdhu! Sàdhu!
薩度!薩度!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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