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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6-5 00:59:07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以物配主,十惡不赦的罪惡

奉普慈特慈的安拉之名

以物配主——不可饒恕的罪惡

以物配主,又稱舉伴真或為主舉伴,是指一切破壞“討黑德”(認主獨一信仰)的言行、思想,是安拉絕不饒恕的大罪。召人信仰真主,遠離以物配主,既是歷代先知、聖人之使命,也是每個信仰安拉、希望相見安拉的信仰者義不容辭的責任。

真主說:واعبد وا الله ولا تشركوا  به شيئا وبالوالدين إحسانا “你們當崇拜真主,不要以任何物配他,當孝敬父母……。”(4:36)قُلْ إِنَّمَا أَنَا بَشَرٌ مِثْلَكُمْ  يُوحَى إِلَىَّ أَنَّمَا  إِلاَهُكُمْ إِلاَهٌ  وَاحِدٌ   فَمَنْ  كَانَ  يَرْجُوا لِقَاءَ رَبِّهِ  فَلْيَعْمَلْ  عَمَلاً  صَالِحًا  وَلا يُشْرِكْ  بِعِبَادَةِ رَبِّهِ  أَحَدًا  

“你說:‘我只是同你們一樣的凡人,我奉的啟示是:你們所應受崇拜的只是一個主宰,故誰希望與他的主相會,就叫誰力行善功,叫誰不要以任何物與他的主受同樣的崇拜。’”(18:110)安拉多處命令只能崇拜獨一的真主,禁止舉伴真主,並特別強調إِنَّ اللهَ لاَ يَغْفِرُ  أَنْ يُشْرِكَ  بِهِ在《古蘭經》、《聖訓》中,孝敬父母幾乎與崇拜真主相提並論,但如果因孝敬父母會導致以物配主,都只能放棄對父母的順從,而不能以物配主。(31:15)وَإِنْ  جَاهَدَاكَ  عَلَى  أَنْ  تُشْرِكَ  بِى  مَالَيْسَ  لَكَ بِهِ  عِلْمٌ  فَلاَ تُطِعْهُمَا 可見,以物配主是十惡不赦、必須遠離的大罪。

什麼是以物配主?以物配主對我們的人生有什麼危害?這是每個人都必須弄清楚的問題。如果避免以物配主?這取決於每個人對“討黑德”(認主獨一思想的認知程度。“討黑德”是衡量信仰的一把尺規,這一尺規是規範人們的言行、清除以物配主,辨別善惡是非唯一可行的標準。

什麼是“討黑德”?“討黑德”包括哪些範疇呢?概括起來,“討黑德”包括(1)內心堅信,並承認真主獨一的化育性。(2)虔誠崇拜並順服獨一的真主,實踐真主獨一的受崇拜性。(3)正確理解和描述真主獨具的尊名和屬性。總之,認主獨一是內心、身體、和言語三方面緊密接合,缺一不可的完整信仰,無論其中任何一方面出現偏差,都足以夠成以物配主之大罪而使整個信仰變為無效。

仔細觀察世人的各種言行,認真對照論述“討黑德”的相關經訓,不能發現,我們的現實生活已被許許多多以物配主的東西所包圍,可以說,以物配主的普遍存在,使很多的穆民大眾受到影響,深受其害。

以物配主包括各式各樣的偶像崇拜、多神信仰和無神論思想。其中,偶像崇拜大家有目共睹,人人皆知知,多神信仰一目了然、無須贅。無神論思想正是無神論者用來為主舉伴的心中偶像。安拉的言辭足以為證: أَرَأَيْتَ مَنِ اتَّخَذَ  إِلَهَهُ  هَوَاهُ  أَفَأَنْتَ  تَكُونُ عَلَيْهِ  وَكِيلاً ِ“您告訴我吧,以私欲為其神靈者,你能做他的堅護者嗎。”(25:43)偶像崇拜者用於為主舉伴的東西多如牛毛。如:拜天、拜地、拜太陽、拜月亮、拜山、拜水、拜動物、拜植物。具體的、抽象的、看得見的、看不見的,摸得著的、摸不著的……。

抽籤、算命、看風水、雖不是直接對偶像的頂禮膜拜,但同是最為嚴重事的以物配主行為。真說:يَا أَيُّهَا  الَّذِينَ  آمَنُوا  إِنَّما  الْخَمْرُ وَالْمَيْسِرُ  وَالأَنْصَابُ وَالأَزْلاَمُ  رِجْسٌ  مِنْ عَمَلِ الشَّيْطَانِ  فَاجْتَنِبُونُ  لَعَلَّكُمْ  تُفْلِحُونَ   “通道的人們啊!飲酒、賭博、拜像、求籤只是一種穢行,只是惡魔的行為,故當遠離,以便你們成功。”(5:90)聽信占卜、預言者的預測和騙人的謊話,就意味著承認他們能測算未來之事,而未見之事只有安拉至知。وَلاَتَقُولَنَّ لِشَيْءٍ  إِنِّى فَاعِلٌ  ذَلِكَ غَدًا  إِلاَّ أَنْ يَشَاءَ اللهُ  “你不要為某件事而說:‘明天我一定做那件事。’除非同時說:‘如果安拉意欲。’”(18:23-24)وَمَا تَدْرِى  نَفْسٌ  مَاذَا  تَكْسِبُ  غَدًَا وَمَا تَدْرِى  نَفْسٌ  بِأىِّ أَرْضٍ تَمُوتُ    “任何一個人不知道自己明天將做什麼事,任何人都不知道自己將死在什麼地方。”(31:34) 魔術是魔術師用於戲弄觀眾,騙取錢財的一種障眼法。相信魔術就表示承認魔術師能點石成金、無中生有,這本是安拉獨具的屬性,無人能效仿。因此安拉說: وَلَكِنَّ الشّّيَاطِينَ  كَفَرُوا يُعَلِّمُونَ النَّاسَ السِّحْرَ  “眾惡習魔確已叛道了,他們教人魔術。”(2:102),相信風水地脈,就是相信吉凶福會受被造物的支配和影響,事實上,一切的一切盡在安拉的掌握之中,這是認主獨一者眾所周知的道理。安拉說: أَلاَ  إِنَّمَا طَائِرُهُمْ  عِنْدَ اللهِ  وَلَكِنَّ اَكْثَرَ هُمْ  لاَيَعْلَمُونَ  ُ“……真的,他們的厄運是在真主的那裡註定的,只是他們大半不知道罷了。”(7:131)由此可知,就是尋醫治病也不能把希望寄予醫生清湛的醫術和所謂的靈丹妙藥,應祈求安拉解除病痛,應具備伊布拉欣(願主福安之)聖人對待病痛的心裡素質,不能病急亂投醫。他說:وَإِذَا مَرِيتُ  فَهُوَ  يَشْفِينِ  “我害病時是他(安拉)使我痊癒。”(26:80)當然,合理的治療是應該的,也是必要的。穆聖(願主福安之)說:“安拉降下疾病與藥物,他為每一種疾病規定一種藥物,你們治療吧,但不可犯禁的治療。”(艾布•德勒多的傳述)毫無科學道理,甚至帶有神秘色彩的確良間丹方和治療手段無疑都是以物配讓的犯禁行為。以“妙手回春”,“華陀再世”來稱讚高明的醫生是穆斯林不該有的以物配主之言論。

以某種顏色表示哀喪和喜慶,用特別的數字,取諧音以圖逢凶化吉則有明顯的以物配主之意。

穆聖(願主福安之)說:“誰仿效一夥人,他就屬於他們的一員。”(艾哈麥德傳述)異教徒的東西,處處充滿以物配主的言行和舉意,長時間近距離與他們接觸勢秘受其影響,更莫說仿效他們。所謂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不無道理。無經訓依據地選擇特殊的時、日、吃特別的食品、做特別的事,或者反其道而行之,這樣既打亂了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更屬以物配主之舉。也包括仿效具有多神宗教信仰特徵和標誌的建築、服飾打扮以及與宗教功修相關的專業用品和術語,仿效多神教徒慶祝生日、死祭,放鞭炮,自設宗教節日。尊重,甚至參與帶有迷信色彩的節日活動都是有損穆民信仰的舉止。沒有明確經訓指導的情況下,也不能以某種特殊的儀錶和特別的方式刻意標榜自已的身份和信仰,隨意增減宗教功修的內容和儀式。真主說:أَمْ لَهُمْ شُرَكَاءُ شَرَعُوا  لَهُمْ  مِنَ الدِّينِ  مَا لَمْ  يَأْذَنْ  بِهِ اللهُ “難道他們有許多配主,曾為他們制定真主所未許可的宗教(儀式和內容)嗎”(42:21)穆聖(願主福安之)說:“誰在我的這個事情(宗教)中新生一件不屬於宗教事務的事,它(新生的事情)則不被接受。”(阿依舍傳述)

真主說: يَا أَيُّهَا النَّاسُ  قَدْ  جَاءَتْكُمْ  مَوْعِظَةٌ  مِنْ رِبِّكُمْ  وَشِفَاءٌ  لِمَنْ فِى الصُّدُورِ وَهُدًى  وَرَحْمَةٌ لِلْمُؤْمِنِينَ  “人們啊!確已降臨你們的是從你們的主發出的教誨,是治心病的良藥,是對信士的引導和慈恩。”(10:57)降示《古蘭經》的目的本是引導活人,醫治心病。死人既不能聽,也不會從中受益。把它當作搭救亡人的工具,實屬誤歧,有仿效異教徒的嫌疑。真主說:   إِنَّكَ لا َتُسْمِعُ الْمَوْتَى  وَلاَ تُسْمِعُ الصُّمَّ الدُّعَاءَ  إِذَا وَلَّوا  مُدْبِرِينَ  “你必定不能使死人聽(你講道)。”(27:80)又說:  وَمَا يَسْتَوِى  الأَحْيَاءُ  وَلاالأََمْوَاتُ  إَنَّ اللهَ  يُسْمِعُ مَنْ يَشَاءُ  وَمَا أَنْتَ  بِمُسْمِعٍ مَنْ فِى الْقُبُورِ “活人也死人是不相等的,真使他所意欲的人能聽聞,你絕不能使墳中的人能聽聞。”(35:22)把《古蘭經》或者祈禱詞沖水喝,用業洗大淨,貼在牆上、門前,懸掛在房梁上,汽車裡,置於胸前,寫在屍衣上,用來驅災防禍、隔避蠍子莽蛇都是無經訓依據的愚昧之舉,都是貼伊斯蘭的標籤,以物配主的實質。

“托夢”、活人身上有死人聲音說話,均是易蔔利斯在作祟,搶奪人們的信仰。死人決不會現身說法、回家封齋、接受施濟。大裡經訓告訴我們:人一旦咽了氣,就到別外一個世界,不再與人間有任何來往,任何瓜葛。切莫相信可以通過翻經(壓經)來測知丟失物的去向和生死,那與蔔掛、算命別無二致。不通過任何傳媒途徑,任何人也不可能有特異功能、探知遠方所發生的事情,既便真有其事,也一定是有易蔔利斯助陣、在中間傳遞資訊。切記:   قُلْ لاَيَعْلَمُ  مَنْ  فِى السَّمَاوَاتِ  وَالأَرضِ إَلأَّْ اللهُ  “除真主外,在天地間的沒有一個知道幽玄的事。”(27:65)

明顯的以物配主,廣大穆斯林自然很少觸犯,但陷微的、抽象的以物配主,則讓穆民大人措手不及。隱微的以物配主有金錢崇拜、名人崇拜、權力崇拜、私欲崇拜、祖先崇拜、傳統崇拜、權威崇拜、習慣崇拜等等等等,枚不勝舉。

艾哈麥德傳述:穆聖(願主福安之)說:“我最當心你們的是小以物配主——沽名釣譽”做善事不專為取主喜悅,而是華眾取寵,做給人看,想得到人們的誇獎,是安拉和穆聖(願主福安之)嚴厲譴責的一種卑劣的行為。要麼把自己的功德寫在書裡,貼在牆上,或刻在石碑上,放在一個顯著的位置,讓別人隨時記起,要麼炫耀祖先的功績,常提及與自己相關的人和事,狐假虎威,以顯示自己的身份和地位,都屬於以物配主之沽名行為。因為光榮全歸安拉。真主說:مَنْ كَانَ  يُرِيدُ الْعِزَّةَ  فَللهِ العِزَّةُ  جَميعًا “欲得光榮者須知,光榮只歸真主。”(35:10)趾高氣揚是高傲的表現,點頭哈腰是下賤之舉。傲氣不能有,傲骨不能無才是穆斯林做人的硬道理。

數恩行傷,施恩而求厚報與純粹的沽名釣譽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及。穆聖教導我們:施捨時,不可張揚,甚至用右手施出,連左都不能讓知道。真主說:يَا أَيُّهَا الَّذِينَ  آمَنُوا  لا َتُبْطِلُوا صَدَقَاتِكُمْ  بِالْمَّنِ والأّذَى كَالَّّّّذِى يُنْفِقُ  مَالَهُ  رِئِاءَ النَّاسِ  وَلاَ يُؤْمِنُ  بِاللهِ  وَالْيَوْمِ الأَخِرِ “通道的人們啊!你們不要示惠受施的人和損害他,而使你們的施捨變為無效,猶如為沽名而施捨財產,並不信真主和後世的人一樣。”(2:264)

以名人、學者、亡人沾吉也屬以物配主之性質,吉慶來自于安拉。“多福哉真主!他對萬事是全能的。”(67:1)在安拉麵前,人人都是有罪之人,無吉慶可言,相互間更不能工巧沾到半點吉慶。活人都這樣,死人更是如此,修墳、畫像、立碑都是容易滋生以物配主的溫床,穆聖早已禁止。盲從祖輩遺留的陳規陋俗,固守錯誤的習慣,帶有謊謬的教派意識,堅信真主之外的學術權威、以學者的分歧作為拒絕服從真理的理由和藉口,為思懺改、不求進取、崇洋媚外、追求時尚,趕大眾潮流,這些無不帶有以物配主的性質。وَمَنْ  لَمْ  يَحْكُمْ بَمَا أَنْزَلَ اللهُ  فَأُولاَئِكَ  هُمُ الْكَافِرُونَ  真主說:“不以安拉降示的經典作判決者是不通道的人。”(5:44)وَإِذَا  قِيلَ  لَهُمْ  تَعَالَوْا إِلَى  مَا  أَنْزَلَ  اللهُ  وَإِلَى الرَّسُولِ  قَالُوا  حَسْبُنَا  وَجَدْنَا عَلَيْهِ  آبَاءَنَا  أَوَ لَوْ  آبَائُهُمْ  لاَ يَعْلَمُونَ  شَيْئًا  وَلاَ يَهْتَدُونَ  “有人對他們說:‘你們來遵守真主所降示的經典,來服從使者吧!”他們就說:‘能使我們滿足的人我們祖先的宗教’。即使他們的祖先無知無識,不循正道,[他們仍要遵循他們的宗教]嗎?”(5:104)وَإِذَا قِيلَ  لَهُمُ اتَّبِعُوا  مَا أَنْزَلَ اللهُ  قَالُوا  بَلْ  نَتَّبِعُ  مَا وَجَدْنَا  عَلَيْهِ  آبَائَنَا  أَوَ لَوْ كَانَ  الشَّيْطَانُ  يَدْعُوهُمْ  إِلَى  عَذَابِ السَّعِيرِ  “即使惡魔叫他們去受烈火的刑罰,[他們仍要遵循]嗎?”(31:21)[ (2:170)(43:23-24)]少數服從多數,在世俗生活中幾乎成了秩的定律,安拉則告知穆聖(願主福安之)說:وَإِنْ  تُطِعْ  أَكْثَرَ مَنْ فِى الأَرْضِ  يُضِّلُوكَ عَنْ  سَبِيلِ اللهِ  “如果你服從大地上大多數的人,那麼他們會使你叛離主道。”(6:116)

還有人以為:只要心中承認安拉,把握住方向就一定得入樂園。的確,穆聖(願主福安之)曾說過:只要念過作證言,承認真主獨一的人都有進樂園的希望。《古蘭經》也有類似的論述。(2:62)(5:69)但誰又敢認為:穆聖(願主福安之)會以天堂來應許以物配主的人呢?安拉說:إِنَّهُ مَنْ يُشْرِكْ بِللّهِ  فَقَدْ  حَرَّمَ اللهُ عَلَيْهِ  الْجَنَّةَ  وَمَأوَاهُ النَّارُ “誰以物配主,真主必禁止誰進樂園。”(5:72)“真主必不赦宥以物配主的人罪惡,他為自己所意欲的人赦宥比這差一等的罪惡。”(4:116)“以物配主者的善功必定無效。”(39:65)

歷代的以物配主者大都知道,甚至承認獨一的真主,但還是被列入以物配主者的行列。《古蘭經》中有多處論述。“他們雖然大半信仰安拉,但他們都是以物配主的。”(12:106)中出狂言,亂用安拉的尊名,對其屬性妄加爭論和描述是部分穆斯林常犯的毛病。“當時,你們道聼塗説,無知而妄言,你們以為這是一件小事,在真主看來,確是一件大事。”(24:15)對於真主的尊名和屬性,我們只能用適合於安拉的尊嚴和偉大的方式來稱呼和描述,應以安拉為自己所稱述的和穆聖為所拉所稱述的方式來稱呼和描述,不可有絲毫增減、否認、懷疑、曲解。不可用被造物的屬性來為安拉的屬性設置比喻作解釋。安拉的部分屬性只可言傳,不能繪意。安拉說:“任何物不似象他(真主)” (42:11)穆聖(願主福安之)教導我們應多參悟安拉賜給的恩典,對安拉的本體不要窮究。

安拉說:“真主有許多極美的名號,故你們要用那些名號呼籲他,妄用安拉的名號者,你們可以置之不理,他們將受自己行為的報酬。”(7:180)又說:“你們可以稱他為安拉,也可稱他為至仁主,因為他有許多優美的名號,你們無論用什麼名號稱呼他,[都是很好的]。”(17:110)有正確的聖訓傳述:穆聖(願主福安之)說:“安拉有九十九個尊名,一百個就差一個,誰能數出就可進入樂園。”用專屬於安拉的尊名稱呼被造物,或用安拉獨具的屬性來讚揚偉人均屬以物配主。如:以“瓦哈比”(意為博施的主)來稱呼被某人或某一群體。穆民大眾廣流傳的一句贊聖詞——“你是光上之光”也言過其實,構成以物配主。因為“真主是天地的光明。”(24:35)只看形式而不注意實質,有口無心的以物配主之言比比皆是。“信譽至上”、“顧客即上帝”等商業廣告同樣是以物配主之言詞。

以身帶大小淨為條件,頭戴白帽,到禮拜殿、頭頂《古蘭經》賭咒、發誓也是以物配主之行為。安拉至知。穆聖說:“誰以真主以外的東西發誓,他確是以物配主。“(艾哈麥德傳述)

言語上的以物配主是穆斯林較容易犯的錯誤。把被造物與安拉相提並論,把該歸於安拉的工作為被造物而做,如祈禱、敬畏、許願、宰牲、托靠、鞠躬、叩頭、求助等善功都只能傾向于安拉,否則即屬以物配主。

以物配主的現象形形色色,令人措不及防,我們只有時刻祈求安拉,求安拉護佑,求安拉饒恕我們知道的以物配主之行為和無知而兒的以物配主之罪責。加強對“討黑德“的學習,以”討黑德“來規範我們的言行和思想意識,爭取做一個合格的認主獨一者,求主相助。(艾敏)

來源:伊斯蘭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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