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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性侵對於女性朋友來說,真的是會造成永難抹滅的傷害!一名年僅14歲的少女,在她就讀小五時,就被母親的同居男友玷汙3年多,造成她內心受創;少女自小六起,便偷偷帶著心儀的學長回家嘗禁果,結果被「繼父」發現,做為他續逞獸慾的籌碼;直到朋友鼓勵,她才勇敢揭發惡行;檢方在24日起訴該名繼父。
檢警調查發現,少女的父母離婚後,自幼便隨母親和母親男友同住,少女稱對方為「阿伯」或「爸爸」。2010年少女就讀小五時,繼父藉口以了解少女發育為由,碰觸她胸部後再性侵得逞,事後還多次以「上次沒做完」為由要少女陪睡,少女屢次拒絕,繼父就以她犯錯禁足為由藉口性侵。
少女小六時,某日帶心儀的國一學長回家想偷嘗禁果,卻被繼父發現後,逼2人寫悔過書,他則乘機利用此事要脅少女屢次性侵,完事後再給5百元打發。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少女母親一度察覺有異,要她說出實話「如果『爸爸』有對妳做什麼事,會帶妳去警察局。」少女誤以為說出後會被處罰而不敢明講。
只是少女因承受壓力過大,多次割腕自殘,母親發現後她卻騙說是和同學吵架洩憤。直到去年8月,少女又被繼父性侵,事後她向朋友哭訴,友人鼓勵報警驗傷,母親得知後才懊悔自己沒早日發現。少女報警提告,稱自己僅記得被性侵21次,但繼父辯稱事性交易;少女哭訴「想和心愛的人上床,洗掉被性侵的記憶」,檢方在24日依加重強制性交起訴該名繼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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