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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水燙傷,得否申請保險給付?
公司的同事在上班時間中因要裝水到飲水機中,結果不慎被飲熱水燙傷膝蓋,請問是否可以跟公司申請保險理賠或是相關給付?上述情形應該算是職業傷害吧?
【解析】
按勞工保險分為普通事故保險、職業災害保險等2項,普通事故保險,分為生育、傷病、醫療、殘廢、失業、老年及死亡等7種給付,職業災害保險則分為傷病、醫療、殘廢及死亡等4種給付。其中職業災害保險,顧名思義,其保險範圍,應為「職業災害」,倘非職業災害,自不得申請傷病、醫療、殘廢及死亡等4種給付。而「勞工在上班時間中因要裝水到飲水機中,結果不慎被飲熱水燙傷膝蓋」,依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第7條:「被保險人於工作時間中基於生理需要於如廁或飲水時發生事故而致之傷害,視為職業傷害。」之規定,視為職業傷害,是本案中的被保險人,非不得申請傷病、醫療、殘廢及死亡等4種給付;但本案之情事雖得視為職業傷害,惟非傷病不能工作或殘廢或死亡,故本案中的被保險人,僅得依勞工保險條例第40條:「被保險人罹患傷病時,應向保險人自設或特約醫療院、所申請診療。」之規定,向保險人自設或特約醫療院、所申請診療,據以申請醫療給付。
來源:台灣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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