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登入   註冊   找回密碼
查看: 293|回覆: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法律常識] 對於股份(股票、出資額)之執行 [複製連結]

SOGO超級版主

終身義工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論壇特頒成就勳章 超級版主勳章 發帖狂人勳章 原創及親傳圖影片高手勳章 熱心參予論壇活動及用心回覆主題勳章 生活智慧王勳章 民俗耆老勳章 小說之星勳章 藝術之星 IQ博士勳章 星座之星勳章 SOGO搞笑之星勳章 手工藝勳章 福爾摩沙龍勳章 發明家勳章 美食達人勳章 旅遊玩家勳章 暢飲達人勳章 拈花惹草勳章

狀態︰ 離線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4-7-29 08:42:42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對於股份(股票、出資額)之執行

老王係甲有限公司的股東,出資額有四百萬,因為手頭一時週轉不靈,便向林先生借了五百萬,林先生取得支付命令後,欲拍賣老王的財產時,老王名下的財產,只剩下甲有限公司的出資額及乙股份有限公司(已經上市或上櫃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一百萬,林先生應該如何執行老王的財產?


【解析】

1.股票必須區分為在債務人所保管的股票或是由集保公司所保管,若是由債務人所保管之股票,則必需依動產執行程序。

2.而由中央集保公司所保管的股票或出資額係屬於其他財產權,若要執行該股票或出資額,必須適用強制執行法第二章第五節對於其他財產權之執行。

3.依據強制執行法規定,對於債務人所保管之股票,係屬動產的強制執行,必須先查封,再進行拍賣;而由中央集保公司所保管之股票或出資額則依第一百十五條第一項規定,執行法院必須先發扣押命令,禁止債務人項第三人收取或為其他處分,亦禁止第三人向債務人清償。

本件中:

1.股票部分:
(1)股票若是屬於債務人所保管,因為依動產執行程序,法院必須到股票所在地進行查封,查封後再進行拍賣、換價程序。
(2)股票若是存於集保公司,則屬其他財產權之執行,法院會先發扣押命令到與債務人往來之証券商禁止債務人收取,再委託集保公司拍賣。

2.出資額部分:
亦屬於其他財產權之執行,法院也是先會發扣押命令,執行債權人必須提出公司的資產負債表、資產損益表送鑑定公司鑑價,之後再進行拍賣程序。


來源:台灣法律網
喜歡嗎?分享這篇文章給親朋好友︰
               感謝作者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為非營利自由討論平台,所有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文章內容如有涉及侵權,請通知管理人員,將立即刪除相關文章資料。侵權申訴或移除要求:abuse@oursogo.com

GMT+8, 2025-8-21 19:40

© 2004-2025 SOGO論壇 OURSOGO.COM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