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註冊時間
- 2009-8-24
- 最後登錄
- 2022-12-2
- 主題
- 查看
- 積分
- 30
- 閱讀權限
- 20
- 文章
- 58
- 相冊
- 0
- 日誌
- 0
狀態︰
離線
|
T29019727 發表於 2014-12-7 12:13
你隨便說 我隨便聽阿 拜託 妳趕快投訴 蘋果日報
12小時 30天 做一個月 只領17000
到底是你看不懂中文 還是我表達太差?
如果是我表達太差我道歉 因為我從來都沒說我作連續30天 這樣才叫作違反勞基法吧
12小時以上 15~16天 當然是算月薪 我算最低時數給你看 12x15=180
180小時我相信也不算是低工時了 是不是唬爛 一堆人狂退可以作見證 日月光上新聞有多少次也不用我講了
被當白癡耍的不是你們這種沒作過的 反而是我被耍了5個多月才離開
-------------------------------------------------------------------------------------------------------------
因為保密協議 我在此不方便提供個人薪資單 我不想都離職了還被告上法院謝謝 我就是孬 之前組長整天威脅說不準公開自己的薪資單 說我們都有簽保密協議的 我實在不清楚我虎爛這個能作啥? 有人會給我加薪嗎?
至於你堅持你自己才是對的ok 我也不想和一個沒作過的人爭辯 沒意義 信的人就參考參考 不信的人也可以和這位一樣隨便聽當笑話當虎爛
我個人也很希望一切就像T29019727這位論壇會員講的一樣 台灣所有老闆不分公司大小 通通遵守勞基法 所有員工通通適用 大家都薪水多多 可惜現實....我想不用我再講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