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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言情] [張小嫻]那年的夢想【Channel A I】[全文完]  關閉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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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4-8-16 23:59:57
第9章

  梁正為接到警察局打來的電話,通知他去保釋他爸爸梁景湖。

  「他到底犯了甚麼事?」他問警員。

  電話那一頭,警員只是說:「你盡快來吧。」

  在一所中學裡當教師,還有一年便退休的爸爸,一向奉公守法,他會犯些甚麼事呢?梁正為真的摸不著頭腦。

  梁正為匆匆來到警察局,跟當值的警員說:

  「我是梁景湖的兒子,我是來保釋他的。」

  那名年輕的警員瞟了瞟他,木無表情的說:「你等一下吧。」

  大概過了幾分鐘,另—名警員來到當值室。

  「你就是梁景湖的兒子嗎?」這名方形臉的警員問他。

  「是的。」

  警員上下打量了他—下,說:

  「請跟我來。」

  他們穿過陰暗的走廊,來到其中一個房間,方形臉警員對梁正為說:

  「你爸爸就在裡面。」

  梁正為走進去,被眼前的人嚇了一跳。他看到他那個矮矮胖胖的爸爸穿著一襲鮮紅色的碎花圖案裙子,腰間的贅肉把其中兩顆鈕扣迫開了。刮了腳毛的腿上,穿了一雙肉色的絲襪,腳上穿著黑色高跟鞋。大腿上放著一個黑色的女裝皮包。他戴著一個黑色的長假髮,臉上很仔細的化了妝,雙頰塗得很紅,唇膏是令人噁心的茄醬紅色。

  這個真的是他爸爸嗎?

  「巡警發現他穿了女人的衣服在街上遊蕩。」警員說。

  梁景湖看到了兒子,頭垂得很低很低,甚麼也沒說。

  從警察局出來,梁正為走在前頭,梁景湖一拐一拐的走在後面。剛才給巡警抓到的時候,他本來想逃走,腳一軟,跌了一跤,走起路來一拐一拐的。

  兩父子站在警察局外面等車,梁正為沒有望過他爸爸一眼。這是他一輩子感到最羞恥的一天。

  梁景湖一向是個道貌岸然的慈父,他從來沒見過今天晚上的爸爸。他爸爸到底是甚麼時候有這個癖好的呢?他騙了家人多久?兩年前死去的媽媽知道了這件事,一定很傷心。

  梁正為愈想愈氣,計程車停在他們面前,他一頭栽進車廂裡。梁景湖垂頭喪氣地跟著兒子上車。父子兩人各自靠著一邊的車門,梁正為憤怒的裡著窗外,梁景湖垂頭望著自己的膝蓋。

  從警察局回家的路並不遠,但這段短短的路程在這一刻卻變得無邊漫長。車上的收音機正播放著夏心桔主持的ChannelA。一個姓紀的女人打電話到節目裡,問夏心桔:

  「你覺得思念是甜還是苦的?」

  夏心桔說:「應該是甜的吧?因為有一個人可以讓你思念。」

  電話那一頭的女人歎了一口氣,憂鬱地說:

  「我認為是苦的。因為我思念的那個人永遠不會再回來了。他是我男朋友,他死了。」

  空氣裡寂然無聲。假髮的留海垂在梁景湖的眼瞼上,弄得他的眼睛很癢,他用兩隻手指頭去揉眼睛,手指頭也濕了,不知道是淚還是汗。

  「思念當然是苦的。」梁正為心裡想。那個他思念的女人,正苦苦思念著另外一個男人。

  回到家裡,梁景湖躲在自己的房間裡沒有出來。從午夜到凌晨,裡面一點聲音也沒有。

  梁正為躺在自己的狀上,房間裏有一張照片,是他大學畢業時跟爸爸,媽媽和妹妹在校園裡拍的。比他矮小的爸爸,手搭在他的肩膀上,仁慈地微笑。從很小的時候開始,爸爸就教他怎樣做一個男人。爸爸教他砌模型,陪他踢足球。他從來沒想過爸爸也有不做男人的時候。對他來說,今天看到的一切,好像都不是真的。是夢吧?

  他拿起電話筒,撥出夏桑菊的電話號碼。

  「是我,你還沒睡嗎?」

  「還沒有。早陣子有個女人來我們家裡找她十五年前的舊情人,那個男孩子以前是住在這裡的。」

  「那她找到了沒有?」

  「不知道呀!即使她找到那個人,那個人也不一定仍然愛著她。女人為甚麼要去找十五年前的舊情人呢?」

  「也許她現在很幸福吧。」

  「幸福?」

  「因為幸福,所以想看看自己以前的男人現在變成怎樣。」

  「那我希望有一天我會變得很幸福,然後去找那個從前拋棄了我的男人。可是,如果他已經不愛我了,我的幸福對他又有甚麼意義?算了吧。」夏桑菊苦澀地說。

  梁正為沉默了好長一段時間。

  「你有甚麼事嗎?」她問。

  「喔,沒甚麼。」

  太多事情,是他無法啟齒的,譬如他爸爸今天扮成女人的事,譬如他對夏桑菊的思念。她為甚麼只肯讓那個李一愚佔據著她心裡的位置?今天晚上,他跟蹤她去到李一愚家裡。她刻意裝扮得妖妖媚媚的從家裡出來,登上計程車,去到李一愚那裡。他們已經分手了,但她還是愚蠢得去找他上床。而他自己,也愚蠢地守候在公寓外面,等著自己喜歡的女人和另一個男人睡。他知道李一愚不會讓她留下,這麼晚了,他不放心她一個人回去。他已經不是第一次這樣做了。今天晚上,若不是警察局找他去保釋他爸爸,他會留在那裡守候她。

  「沒有甚麼特別事情的話,我想睡了。」夏桑菊說。

  「好的。」他始終沒有勇氣把心裡的話說出來。

  他忽然覺得自己沒資格愛上任何人,他是一個變態的男人生下來的。

  第二天早上,當他醒來的時候,爸爸已經出去了,餐桌上,留下了他為兒子準備的早餐。梁景湖平常是不會這麼早出門上班的,今天也許是刻意避開兒子。一年多前,為了方便上班,梁正為自己買了房子,從那以後,他只是偶然回來這裡吃飯或過夜。現在,他一點也不想吃面前這份早餐,他只感到噁心。

  在醫院當護士的妹妹梁舒盈這個時候下班回來了。

  「哥哥,你昨天沒回去嗎?爸爸呢?」她一邊脫鞋子一邊問。

  「你知道昨天晚上發生甚麼事嗎?」

  「甚麼事?」她坐下來,拿了半份三明治,一邊吃一邊說:「昨天晚上累死了,我們的病房來了很多病人。」

  「爸爸昨天扮成女人在街上遊蕩,被巡警抓住了。我去警察局把他保釋出來。」

  梁舒盈呆住了,不敢相信自己耳朵聽到的事情。

  「你來!」梁正為拉著她進去爸爸的房間。

  他打開衣櫃尋找梁景湖昨天扮女人時所穿的衣服。

  「你這樣搜查爸爸的東西好像不太好吧?」梁舒盈站在一旁說。

  「找到了!」他在抽屜裏找到了梁景湖昨天穿的那一條紅色裙子,抽屜裡還有一個假髮、化妝品和絲襪。

  「他昨天就是穿這條裙子出去的!」梁正為說。

  梁舒盈拿起那條裙子看了看,說:「這條裙子是媽媽的。」

  「爸爸為甚麼會變成這樣?」她苦惱地說。

  「誰知道!」梁正為氣憤地說。

  「他會不會是跟人打賭?打賭他敢不敢穿女人的衣服外出。」

  「他像會跟人打賭嗎?」

  「那會不會是因為爸爸還有一年便退休了,所以心情很沮喪,才會做出一些反常的事?自從媽媽死了,他很寂寞。」梁舒盈一邊收拾衣櫃一邊說。

  「你有跟他談過嗎?」她問。

  「算了吧,我要去上班。」

  上班的路上,梁正為猛然醒覺,這一年來,他把所有心思都放在夏桑菊那裡,根本沒有怎麼關心爸爸。跟羅曼麗分手之後,他搬回家裡住了一段時間,自己買了房子之後,又再搬出去。自從離家獨居之後,兩父子見面的次數少了,即使見到面,也沒有談心事。

  媽媽死後,爸爸變得沉默了。爸爸和媽媽的感情很好。從前,爸爸每天也先送媽媽上班,然後自己才上班。媽媽有困閉恐懼症,很怕困在狹小的空間裡。她害怕坐電梯,也害怕擠滿人的車廂。無論到哪裡,爸爸總是陪著她。

  他有一對信守婚姻盟誓的父母,他自己卻偏偏害怕結婚。三年前,羅曼麗就是因為他不肯結婚而和他分手的。或者,他也遺傳了他媽媽的困閉恐懼症吧。他害怕的不是電梯和狹隘的車廂,而是兩個人的婚姻。

  分手三年之後,一天,他接到羅曼麗打來的電話。重聚的那天晚上,他不知怎地跟她上了床。雖然伏在她身上,吻的是她的唇,揉的是她的乳房,他心裡想著的卻是夏桑菊。他閉上眼睛,叫自己不要想著夏桑菊,愈是這樣,心裹愈是偏偏想著她。

  那天晚上的經驗一點也不愉快,羅曼麗雖然看不出來,他自己卻覺得難過。他不是曾經深深地愛著這個女人的嗎?時光流逝,那份愛已經不回來了。她的身體,只是讓他用來思念另一個女人。

  下午,他接到梁舒盈打來的電話,「我有一位當心理醫生的朋友,我跟她說好了,你明天下午帶爸爸去見她好嗎?爸爸也許需要幫助。」梁舒盈說。

  「我?」梁正為壓根兒就不想去,他沒法面對這種事。

  「我明天要當值,走不開。」

  「不可以更改時間嗎?」他想找藉口推搪。

  「爸爸最疼你,你陪他去吧。事情沒甚麼大不了。」

  「沒甚麼大不了?」他不明白梁舒盈為甚麼可以這麼輕鬆。

  「只要還生存著,甚麼也可以解決;死了的話,甚麼也做不到。」多少年來,梁舒盈在醫院裡見慣了死亡和痛苦,和那一切相比,就不用太悲觀了。

  梁正為沒法推搪,只好陪梁景湖去醫院一趟。那位心理醫生名叫周曼芊,個子高高的,有一雙洞察別人心事的眼睛。整整四十五分鐘,梁景湖一句話也沒有說。他明顯地採取不合作態度。周曼芊也拿他沒辦法,只好說:

  「我們下星期再見吧。」

  「不用了,我不是病人!」梁景湖站起來,激動地說。

  「你可不可以合作一下?」梁正為忍不住高聲說。

  「我不是你心中的怪物!」梁景湖用震顫的嗓音說。他望了望兒子一眼,頭也不回地衝了出去。

  那天之後,梁正為回家的次數更少了。

  這天晚上,他又去跟蹤夏桑菊。假如說他爸爸有易服癖,那麼,他自己也許有跟蹤癖。他好端端一個男人,有大好前途,有一個想和他復合的舊女朋友,他卻偏偏去跟蹤一個不愛他的女人。自從爸爸那件事發生之後,他跟蹤夏桑菊比以前頻密了,或者,這是逃避內心痛苦的—種方法吧。

  這天晚上,夏桑菊打扮得很漂亮,她八點鐘就進去李一愚住的公寓;然而,到了十一點四十五分,李一愚才從外面回來。她一定等了很久。凌晨三點十分,像這幾個月來的每一次一樣,她一個人踏著悲哀的步子離開。她走在前面,他悄悄的跟在後面。街燈下,她的背影愈來愈長,愈來愈惆悵。她到底甚麼時候才會醒覺呢?他自己又甚麼時候才會醒覺?

  後來有一天中午,梁舒盈來公司找他。

  「有時間出去吃午飯嗎?」她問。

  梁舒盈帶他去了一家他從未去過的咖啡室,那是在一家很大的時裝店裡面的。坐在咖啡室裡,看出去的全是今季流行的女服。

  「這裡的衣服很漂亮,可惜太昂貴了。」梁舒盈說。

  梁正為笑了笑:「你真會選地方,我現在看到女裝都會害怕。」

  「爸爸自己去見過周小姐。」

  「周小姐?」他記不起是誰。

  「那位心理醫生。你知道爸爸為甚麼會穿著女裝出去嗎?」

  「為甚麼?」

  梁舒盈望了望梁正為,眼睛忽然紅了。

  「到底為甚麼,」梁正為問。

  「他太思念媽媽,才會穿著死去的媽媽的衣服和鞋子,背著媽媽以前最喜歡的皮包出去。他被巡警抓到的時候,是在媽媽以前工作的地方附近,那條路,他陪媽媽走了許多年了。你記不記得他以前每天也送媽媽上班?我們的爸爸並不是怪物,他只是個可憐的老男人。他一直也沒辦法忘記媽媽。穿了媽媽的衣服外出,就好像和媽媽一起出去,那便可以重溫往日那些美好的歲月。」她說著說著流下了眼淚。

  梁正為聽著聽著,眼睛也是潮濕的。他怎麼能夠原諒自己對爸爸的無情呢?他有甚麼資格看不起他爸爸?他根本無法體會一個男人對亡妻的深情。

  這是一頓痛苦的午飯,他心裡悲傷如割。他應該去向爸爸道歉,可是,他沒臉去見爸爸。晚上,他坐在自己的家裡,想起那天把爸爸從警察局保釋出來的時候,在計程車上聽到ChannelA,那個姓紀的女人說,思念是苦的,因為她思念的那個人已經死了,不會再回來。爸爸當時也聽到吧?

  思念的確是苦的,假如你思念的那個人永遠不會愛上你。

  午夜時分,他接到夏桑菊打來的電話,她告訴他,她在酒店裡。她的聲音聽起來好像哭過。那家酒店就在李一愚住的公寓對面,她一定是從李一愚家裡走出來的。

  梁正為來到酒店房間,看到了夏桑菊。

  「我真的希望我能夠愛上你。」她傷心地說。

  「不,永遠不要勉強你自己。」他微笑著說。

  她流下了眼淚,抱著他的頭,在椅子上睡著了。醒來的時候,她把他趕走。

  思念是苦的,假如你思念的那個人永遠不會覺悟。

  離開酒店,已是凌晨五點多鐘了。他回到爸爸的家裡。他小心翼翼的掏出鑰匙開門,怕吵醒爸爸。

  梁景湖已經醒了,他從睡房探頭出來,看見了兒子。

  「你回來了?」梁景湖微笑著說。

  「是的,你還沒睡嗎?」從警察局回來之後,他還是頭一次這麼溫柔地跟爸爸說話。

  「昨天睡得不太好。」

  「等一會我們可以出去喝早茶,怎麼樣?」他提議。

  「好的!」梁景湖臉上流露安慰的神情。

  「你先睡一會吧,我去洗個澡。」梁景湖說。

  梁景湖進去浴室之後,梁正為在梁景湖的狀上躺了下來。這是爸爸和媽媽以前睡的床,他小時候也曾經跟爸爸媽媽睡在一塊。媽媽已經不在了,但她是個幸福的女人,她有一個那麼愛她的丈夫。這個男人對她的愛比她的生命長久。

  梁正為翻過身去,趴在床上,回憶著那些和父母同睡的美好日子,忽然之間,他的心頭變得溫暖了,不再孤單了。

  他沒有再去跟蹤夏桑菊。他是愛她的,但也是時候撤退了。思念是美麗的。他死去的媽媽,會思念著他爸爸。那個姓紀的女人的男朋友,也會思念著他在世上的妻子。然而,他所思念的女人,雖然是活生生的,卻不曾思念他。從他離開酒店的那一刻開始,他對她的感覺已經遠遠一去不回了。

  爸爸的裙子,把他釋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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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行人熙來攘往的馬路上,懸掛著一個巨型的廣告招牌。招牌上,寫著一行字:

  那年的夢想

  湛藍的夜空,椰樹的影子與一輪銀月構成了一幅讓人神往的風景。這是南太平洋斐濟群島的旅遊廣告。

  范玫因站在人行道上,仰著頭,出神地裡著廣告招牌。不知道過了多少時候,她發現她身邊站著一個男人,同樣出神地看著這幅廣告招牌。他也看到了她。多少年不見了?她沒想到會在這裡再碰到邱清智。

  范玫因跟邱清智點了點頭,兩個人相視微笑。

  「那年的夢想——」她喃喃。

  「你的夢想是要成為作家。」邱清智說。

  她笑了:「我記得你說你要成為飛機師,在天空飛翔,把這個世界的距離縮小。」

  邱清智尷尬地笑了笑:「我沒有成為飛機師,我只是個在控制塔上控制飛機升降的人。」

  「我卻把世界的距離縮小了。」

  「嗯?」

  「我在網站工作。」

  「喔,是嗎?」

  「你到過斐濟嗎?」她問。

  邱清智搖了搖頭。

  「斐濟真的有這麼漂亮嗎?」她憧憬著。

  「那時我們想過要去很多地方,卻從來沒有想過斐濟。你老是想去歐洲。」

  「有哪個女大學生沒有夢想過背著背囊游歐洲呢?」

  「結果我們真的去了歐洲。」

  「而且在意大利的羅馬吵架?分手。」

  「你—個人跑回香港。」

  「我們那天為甚麼會吵架?」

  「你也忘記了,我又怎會記得?反正那個時候,我們甚麼也可以吵。」

  范玫因笑了笑:「那時不知多麼後悔跑了回來。我只游了半個歐洲,直到現在,

  也還沒有機會再游當年剩下的那—半。」

  「你—個人跑掉了,我也好不了多少。」

  「你結婚了嗎?」

  「沒有。你呢?」

  「那時我們一定也夢想過結婚。」

  「我們有嗎?」

  「我們一定是夢想過結婚,所以到現在還沒有結婚。我們兩個,都是沒法令夢想成真的人。」自嘲的語調。

  「喔,是的。」

  她望了望邱清智。他們為甚麼會在這樣的蒼穹下重逢呢?「那年的夢想」是對這段初戀的諷刺,還是一次召喚?不管多少年沒見,他依舊是那麼熟悉和溫暖。他是她談得最多夢想的一個人。

  「前面有一家Starbucks,去喝杯咖啡好嗎?」邱清智說。

  「你知道我從來不喝咖啡的。」她撅起嘴巴。

  邱清智沒好氣的望著她。

  「我要喝野莓味的Frappuccino。」她說。

  「就知道你一點也沒改變,還是喜歡作弄人。」他說。

  他們走進Starbucks,找到一個貼窗的座位。

  「我們當年拍拖的時候,為甚麼沒有這種好地方呢?那時只有快餐店。」范玫因微笑著說。

  「誰叫你早出生了幾年。」

  「我還沒到三十歲呀!」

  「我知道。」

  「你記得我是哪一天生日的嗎?」

  「當然記得,你是——」

  「不要說出來——」她制上他,「免得你記錯了,我會失望。」

  「我沒記錯。」

  「你的記性一向不好。我倒記得你的生日,你是十月十五號。」

  邱清智微笑不語。

  「你在哪個網站工作?」他問。

  「我們公司有好幾個網頁,你有沒有上過—個叫missedperson.com的?」

  「是尋人的嗎?」

  「嗯!只要把你想要尋找的人的資料放上去,其他網友便可以幫忙去尋找。」

  「通常是找些甚麼人呢?」

  「甚麼也有,譬如是失去音信的舊情人,出走的太太、不辭而別的男朋友,某天擦身而過的陌生人,還有舊同學、舊朋友。最近有一個很特別的,是一個彌留之際的魔術師想要尋找一個與他在三十多年前一場表演中有過一面之緣的女觀眾。他思念她三十多年了。」

  「那麼,他找到沒有?」

  「還沒找到之前,他已經過身了。你有沒有想念的人要尋找?」

  邱清智聳聳肩膀。

  「那樣比較幸福。」范玫因說。

  「你還有彈吉他嗎?」她問。

  「沒有了。」

  「你一定想不到,我有一陣子學過長笛呢!」

  「為甚麼會跑去學長笛?」

  她呷了一口Frappuccino,說: 「改天再告訴你。」

  「你現在是一個人嗎?」

  她苦笑:「我看來不像一個被男人愛著的女人嗎?」

  「現在不像。」

  「是的,我一個人。你也是吧?」

  「給你看出來了!」

  「今天是週末晚上呢!我和你,要不是人家的第三者,便是一個人。」

  「你怎會寂寞呢?你一向也有很多追求者。」

  「就是報應呀!」她說,「你記不記得當年你有個室友叫邵重俠的?」

  「記得。我們不同系的。畢業後已經沒聯絡了。你認識他嗎?」

  「我在舊同學的眾會上碰到他。那天晚上你沒有來。」

  「我不愛懷舊。」

  「包括舊情人?」

  邱清智靦腆地笑了。

  「你還記得我們給他撞破好事的那天多麼狼狽嗎?」

  「這麼難堪,怎會忘記呢?那天晚上,他說好了不會回來過夜的。」

  「於是,我們在房間裏親熱。」范玫因接著說。

  「誰知道他哭哭啼啼的跑回來。」

  「他失戀了。」

  「我只好把你藏在被窩裡。」

  「半夜裡,你卻睡著了!我怎麼推也推不醒你。你怎麼可能睡著的呢?」

  「對不起!我當時想等他睡著,結果自己睡著了。」

  「但是我們還沒有做完呀!你怎可以睡著!」

  「也許我太累了!做那回事的時候,男人付出的體力比女人大很多呢!而且——」

  「而且甚麼?」

  「而且你比較懶惰,喜歡躺著,甚麼也不做。」

  「像我這麼標緻的女人,當然用不著爬高爬低那麼主動啦!」她笑著笑著忽然有點難過。她不是爬上邵重俠的床上請求他抱她嗎?

  「你有沒有喝過嬰兒香檳?」她問。

  「給嬰兒喝的嗎?」

  「當然不是,只是份量特別少。」

  「好喝嗎?」

  「難喝死了。」

  「你常喝的嗎?」

  「睡不著的時候喝。都是你不好!」

  「跟我有關的嗎?」

  「如果當年你沒有跟我吵架,我們沒有分手。也許,我們現在已經結婚了,我會是一個很幸福和無知的小婦人。」

  邱清智有點不服氣:「嫁給我又怎會變成無知呢?況且,是你首先跟我吵架的。」

  「那也是你不對!你不記得自己說過甚麼嗎?」

  「我說過甚麼?」

  「你說,只要我不喜歡,你便是錯的。」

  「這簡直不是人說的說話!我有這麼說過嗎?」

  「就是呀!我們第一次吵架的時候,你是這樣說的。那時候,更不像人說的說話,你也會說。」

  「好吧!我該為你一輩子的失眠負責。」

  「這才是人說的說話。」范玫因得意洋洋的說,然後,她又說:「過兩天是你的生日,我請你吃飯,賞面嗎?我知道有一家意大利餐廳很不錯。」

  「只要你喜歡,我怎麼敢不賞面?」

  「有甚麼生日願望?」

  邱清智望著窗外那個巨型的廣告招牌,神往地說:「真想去斐濟。」

  「在那裡,真的可以尋回夢想嗎?」

  范玫因用手支著頭,裡著邱清智。那年的夢想,已經是天涯之遙,就像香港跟斐濟的距離,眼前人,卻是咫尺之近,難道他才是她的夢想?千回百轉,他們又重——了。

  邱清智生日的那天,她預先訂了一個蛋糕。吃完了主菜,她問他:

  「你知道那個蛋糕是怎樣的嗎?」

  「是一架飛機?你多半會諷刺一下我當年的夢想。」

  「我才沒那麼差勁。」

  服務生捧著一個生日蛋糕經過,是屬於另外一桌的,那裹坐著一對男女。

  「有人跟你同一天生日呢!」

  「她不停的看手錶呢。」邱清智說。

  「我們的生日蛋糕來了。」范玫因說。

  服務生把生日蛋糕放在桌子上。蛋糕上面,鋪了一層湛藍色的奶油,椰樹的倒影是用黑巧克力做的,那一輪銀月是白巧克力。

  「那年的夢想?」邱清智說。

  「你不是說想去斐濟的嗎?」

  「謝謝你。」

  「生日快樂。」燭影中,她俯身在邱清智的臉上深深吻了一下。她在他眸中看到那個年少的自己;有點醉,有點自憐。

  「你知道我為甚麼要學長笛嗎?」她問。然後,她說:「是為了接近一個男人。」

  「哪個男人這樣幸福?」

  「你也認識的。」

  「是邵重俠嗎?」

  「你為甚麼會想到是他?」她很詫異。

  「上一次,你忽然提起他。」

  「他家樓下有一家樂器行,我就在那裡學長笛,故意找機會接近他。」

  「然後呢?」

  「他並沒有愛上我。長笛的故事也完了。」她一邊吃蛋糕一邊說。

  「無論你有多麼好,總會有人不愛你。」邱清智無奈地說;是安慰自己,也是安慰她。

  「我也不知道為甚麼會喜歡他,就像突然著了魔似的,沒法清醒過來。愛情,有時候是一種迷信。」

  「我們都是讀洋書的人呀!為甚麼會迷信呢?」

  「迷信和學識一點也沒關係。在你之後,我有一個男朋友。一天,我看見他買了一條燒肉,我以為是給我吃的,原來他準備去拜神。他是念生物化學的呢!」她說著說著大笑起來,「我是因為那條燒肉而跟他分手的。我不能忍受我愛的男人是個會去拜神的男人!可是,現在我倒覺得沒有甚麼大不了。我何嘗不迷信?我甚至甘願化成—條燒肉供奉我愛的那個人!只要他喜歡!」

  「愛情並不迷信,而是我們迷信愛情。」邱清智說。

  「破除迷信的過程,是漫長而痛苦的。」

  「所以,最好不要再迷信。」

  「知道了。」她用力地點頭,說:「去喝咖啡好嗎?去上次那一家Starbucks,我要喝野莓味的FraPpuccino。』

  「又是野莓味?」

  「是的,是wildberry,我迷戀所有wild的東西。因為現實中的自己並不wild,我曾經以為自己很wild的。」

  「成長,便是接受一個不完美的自己和一個不理想的自己。」邱清智說。

  「也接受這—個世界的不完美和不理想。」她說。

  范玫因和邱清智肩並肩向前走,多少青澀的歲月倒退回來,她覺得自己改變了許多,邱清智卻沒有改變。她不知道這是否一廂情願的想法。跟故友重逢,人總是認為自己改變良多,不再是從前的自己。有一點改變,也是成就。

  「你喜歡自己的工作嗎?」范玫因問。

  「不會最喜歡,也不是不喜歡。有多少人會十分喜歡自己的工作呢?」

  「我一定要做自己喜歡的工作的。」

  「女人比較幸福。因為男人做了自己不太喜歡的工作,所以,他們的女人才可以做自己最喜歡的工作。」

  她搖搖頭,說:「性別歧視!」

  Starbucks裡擠滿了人,他們買了兩杯野莓味的Prappuccino站著喝。從這裡望出去,那個斐濟群島的廣告招牌,依舊耀目地懸掛在半空,點綴著這個沒有夢想的都市。

  「你還沒有告訴我你的故事。」范玫因說。

  「在你之後,我談過兩次戀愛。」

  「這麼少?」

  邱清智點了點頭。

  「到目前為止,哪一段最刻骨銘心?」她問。

  「是否包括跟你的那一段?」

  「當然不算在內!我認為我對你來說是刻骨銘心的,讓我這樣相信好了。」她笑著說。

  「那麼,除你之外,是上一個。」

  「她是一個怎樣的女人?」

  「她的聲音很動聽。」

  「有沒有夏心桔那麼動聽?我每天晚上也聽她的節目。」

  「差不多吧。」邱清智說。

  「你和她為甚麼會分手?」

  「不記得了。」

  「是你不想說吧?」

  「不,真的是不太記得原因了。有些記憶是用來遺忘的。」

  「我們通常是遺忘最痛苦的部分。那就是說,她令你很痛苦?」

  邱清智沒有說話。

  她也不知道說些甚麼好,就說:

  「我們有沒有可能去游當年剩下的那半個歐洲?或者是斐濟也好。」

  「說不定啊!」

  「真希望明天便可以起程。」

  十一點十五分,店裡的服務生很有默契地站成一排,一起喊:「LastOrder!」

  「是這家店的作風,差不多關門了。」邱清智說。

  「是嗎?嚇了我一跳。」

  「還要再喝一杯嗎?」

  「不用了。」范玫因放下手上的杯子。

  在車廂裡,她擰開了收音機,電台正播放著夏心桔的節目,一個女人在電話那一頭,淒楚的問:

  「你覺得思念是甜還是苦的?」

  「應該是甜的吧?因為有一個人可以讓你思念。」夏心桔說。

  「我認為是苦的。」女人說。

  車上的兩個人,忽爾沉默了。重逢的那一刻,愉快的感覺洗去了別後的蒼涼。然而,當一旦有人提起了思念這兩個字。多少的歡愉也掩飾不了失落。畢竟,有好幾年的日子,他們並不理解對方過的是甚麼樣的人生。這刻的沉默,說出了距離。那是他們無法彌補,也無意去彌補的距離。

  車子停了下來,范玫因說:

  「能夠再見到你真好。」

  「謝謝你的蛋糕。」邱清智說。

  「有一個問題想問你。」

  「甚麼問題?」

  「你要坦白的!」

  「我從來就不會說謊。」

  「今天晚上,你有沒有一刻想過和我上床?」

  「有的。」

  「現在是不是已經改變主意了?」

  「嗯。」

  「為甚麼?」

  「你就像我的親人,跟你搞好像有點那個。」

  「對了!我也有這種感覺!」范玫因笑了起來,說:「我寧願你是我的親人,親人比較可以長存。」

  「太好了!」邱清智鬆了一口氣,雙手放在頭後面,說:「我們都想過搞而決定不搞……」

  「嗯,這個決定不簡單。」她接著說。

  「難得的是,我們都認為不搞更好。」

  「是的。」她微笑著說。

  「十年後,如果我們再一次重逢,你猜會是甚麼光景?」她問。

  「十年後,我們都快四十歲了。」

  「你會變成怎樣呢?而我又會變成怎樣呢?」

  「我們還會搞嗎?」

  「四十歲,是lastorder了。如果我還沒有找到好男人,你要照顧我。」

  「謝謝你把lastorder留給我。」邱清智說。

  陽光普照的一天,范玫因站在人行道上,仰頭望著那個巨型的斐濟群島廣告,那年的夢想,到底是遙遠的。她在舊相簿裡,看到了一幀她和邱清智一起時拍的照片,那天是他的生日,日期是十月十九日。啊,原來她記錯了他的生日,她還以為自己是不會忘記的。

  邱清智為甚麼不去更正呢?是不想她尷尬,還是認為已經無所謂了?我們曾經那樣愛著一個人,後來竟然忘記了他的生日。愛是長存的嗎?她轉過頭去,發現她旁邊也站著一個男人,出神地看著那個廣告招牌,是她不認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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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4-8-17 00:00:55
第11章

  徐啟津從外面回來。他脫掉外衣,鑽到床上,把臉深深的埋在李思洛的頭髮裡。

  「回來啦?」李思洛迷迷糊糊的轉過身來摟著他。

  徐啟津的臉愈埋愈深,彷彿要鑽到她的頭髮底下。

  「怎麼啦?」她睜開惺忪的睡眼問他。

  「思洛,我們結婚吧。」

  「嗯。」她輕輕的應了一聲。

  第二天醒來,她記不起昨夜聽到的是自己的夢囈還是徐啟津真的向她求婚。無數次,當她和他的身體糾纏在一起的時候,他總會激動地問她:

  「你會不會嫁給我?」  

  男人對女人的身體有著激情的依戀時,總會許下很多承諾。她從來都沒當是真的。可這一次,他是認真的。

  房子是徐啟津去年買的,她每個星期總有幾天在這裡過夜。要結婚的話,她只要明天回家把行李搬過來就行了。

  這天,她和徐啟津去百貨公司購買一些新婚用品。他有他看東西,她也看她的。

  當兩個人在文具部相遇的時候,李思洛發覺徐啟津買了以下這些東西:

  兩個枕頭套,兩條床單、一部新款的萬能攪拌機和一部蛋奶餅烘爐。他近來愛上在早餐時吃蛋奶餅。另外,還有一套音響,是放在書房的。他手上還拿著一雙新的拖鞋和一些男裝內衣褲。

  她自己買的,是一台天文望遠鏡和一袋牛角包。

  「你買望遠鏡幹甚麼?」徐啟津問她。

  「用來看天空。」她答得很理所當然。

  剛才看到這台望遠鏡的時候,她就這麼想。

  「你會看天文嗎?」他問。

  「還不會。」她微笑著說。

  「這個呢?」他指著她抱在懷裡的牛角麵包。

  「因為我想吃。」

  他看著她,有些奇怪。她看看自己,也覺得有些奇怪。

  她買的兩樣東西,跟結婚一點關係也沒有。沒有了天文裡遠鏡和牛角包,她的新生活還是要開始的。

  徐啟津送她回家的時候,她問他:

  「你為甚麼要結婚?」

  「我想要一個老婆。」徐啟津拿著那袋內衣褲說。

  那—刻,她滿懷失落。她想聽到的是:

  「思洛,我想與你共度餘生。」

  夜裡,她在自己的房間收拾要搬過去新居的東西。因為常常在徐啟津家裡過夜,她早已經把大部分東西放在他家裡。只有一個小小的鐵罐子,她一直沒有帶過去。

  她小心翼翼的打開這個本來用來放巧克力的小小的圓罐子,把潛水表拿出來。潛水表老早已經壞了,時間停留在十一點三十七分。這個白色塑膠潛水表,在水底會發光。手錶是她十五歲那一年,姜言中送給她的。他把一個月的零用錢省下來,送她這個潛水表,鼓勵她學游泳。那年暑假,姜言中差不多天天帶她去海灘。

  這麼多年了,她還是常常想起他。

  天亮了,她仍然在收拾。不知道是收拾東西,還是在收拾一些回憶。

  這天晚上,她約了羅曼麗在酒吧見面。

  「能夠在三十歲之前出嫁,太令人羨慕了。」羅曼麗取笑她。

  「你有沒有姜言中的消息?」

  「都快要結婚了,為甚麼還想起初戀情人來?」

  「只是想知道他現在變成怎樣?」

  「你也不知道他在哪裡,我又怎會知道?」

  「你不是有一個舊同事跟他哥哥是好朋友的嗎?」

  「那個舊同事幾年前已經移民了,我們早就沒聯絡。你不是有姜言中以前的地址和電話的嗎?」

  「很久以前打過電話去,說是沒有這個人。也許他已經搬了,電話號碼也改了。」

  「你為甚麼要找他?」

  李思洛托著頭,微笑著問:

  「如果我們還在—起,你猜我的故事會不會不同?」

  「這是永遠不會有答案的。你不愛徐啟津嗎?」

  「我愛他,他對我很好。但是,思念,有時候是另一回事,我很想再見姜言中一次。」

  「你到底是懷念初戀還是懷念初戀情人?」

  「也許兩樣都懷念吧,都十五年了,無論現在生活得多麼快樂,總是放不下他。」

  「部分開這麼久了。萬一給你找到他,他卻已經忘記了你,你怎麼辦?」

  「他忘了我也好,那麼,我也可以忘記他。」

  徐啟津到加拿大溫哥華開會。他要在那邊逗留五天。他回來的第二天,就是他們註冊結婚的日子,那天是週末。

  李思洛送走了徐啟津,一個人來到姜言中以前住的房子。她想,也許只是電話號碼改了,他還住在這裏。她戰戰兢兢的按下四樓B座的門鈐。不知道他現在變成怎樣?

  屋裏沒有人。她站在門外,捨不得走。

  她怕走了之後,沒有勇氣再來。她就這樣從早上等到黃昏。這個時候,一個女人回來了。

  「你要找誰?」女人一邊掏出鑰匙開門一邊問她。

  「請問這裡是不是姓姜的?」

  「這裡沒有姓姜的。」女人把腳上的鞋子脫下來,放在門外。

  「你知不知道他們搬到哪裡去了?」

  「沒聽過這裏有姓姜的住客。」女人搔搔頭,好奇地問:「你要找的是甚麼人?」

  「一個舊朋友。」

  「嗯,我能理解。我也有找一個很舊的朋友的經驗。」女人一隻手撐著門說。

  「是嗎?」李思洛在門外站了一整天,雙腿也麻了,用一隻手撐著牆。

  「我比你幸運。我終於找到他。」

  「真的?」

  「可是他不記得我是誰。」女人把手上的皮包拋到屋裡去。

  「哦。」李思洛忽然覺得很沮喪。雖然這不是她的故事,但她害怕自己的故事也是這樣結局。

  「謝謝你。」李思洛轉身離開。

  「等—下——」

  李思洛回頭,女人問她:

  「你有沒有電話號碼可以留下?我替你向業主打聽一下,這裡有些老街坊,也許可以向他們打聽。你朋友叫甚麼名字?」

  「姜言中。」李思洛把電話號碼寫在一張白紙上交給女人。

  「小姐,你貴姓?」李思洛問。

  「我姓夏。」女人說。

  已經第三天了,一點消息也沒有。她想,她的故事也許就要這樣結局。見不到也是好的。見不到,她永遠不會知道姜言中有沒有忘記她。見不到的話,姜言中在她的回憶裹,依然是美好的。都十五年了,也許,有一天,當她在路上跟他擦肩而過,她也認不出他來。

  她和姜言中一起的日子還不到一年。那時候,他們幾乎每次見面都吵架。明明是很愛對方,卻總是互不相讓。分手的時候,她躲起來哭了很多天,她以為自己會把眼睛哭盲呢。她知道他也在哭。後來長大了,她終於明白,她和姜言中都是很貪婪的人,都想佔有對方,卻又不能忍受被對方佔有,這兩個人,是不可能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的。

  分開之後,她常常想,假如她和姜言中上過床,故事會不會不一樣?他們會不會留戀對方多一點?

  第四天的早上,她接到徐啟津從溫哥華打來的電話。

  「我明天就回來。」徐敢津在電話那一頭說。

  「明天見。」她說。

  明天到了,她不會再去尋找她的舊夢。

  電話鈴聲響起,是—個年輕女人的,動聽的聲音。

  「是李小姐嗎?我姓夏的,住在你舊朋友的房子裡——」

  「我記得。」

  「你朋友是不是跟爸爸媽媽和哥哥一起住的?」

  「對。」

  「有一位老街坊最近碰到他媽媽,所以有他的消息。」

  「真的?」

  「我把地址讀給你聽——」

  「你會去找他嗎?」姓夏的女人在電話那一頭問。

  「我會的。」

  「那麼,祝你幸運。」

  她以為要絕望了,他卻忽然出現。她很想立刻就去見他,卻又怕見到他。姜言中現在變成甚麼樣子了,,她在他心中又變成甚麼樣子了?

  假如有一個帶著回憶的女人跑去見他,姜言中會吃驚嗎?他會不會已經有心愛的人了?也許,十五年前的佔有和貪婪,他已經不太記得了。

  如果還有很多個明天,她會再考慮一下好不好去重尋舊夢。因為只有一個明天,她鼓起勇氣去看一看十五年來在她記憶裡徘徊不去的男人。

  她拿著地址來到銅鑼灣加路連山道。她走上十三樓,鼓起勇氣扳下門鈴。

  來開門的是姜言中,他見了她,微微的怔住。

  「思洛。」是他首先叫她的。

  她全身繃緊的神經在一剎那放鬆了。她的故事要比那個跟她萍水相逢的夏小姐美麗一些。她的初戀情人沒有忘記她。

  姜言中長高了,由一個活潑的少年變成一個穩重的男人。

  「你好嗎?」她問他。

  十五年了,竟然就像昨天。

  「你就住在這裡嗎?」她問。

  「是的,請進來。」

  房子看來是他一個人住的,總共有兩個房間,其中—個,堆滿了書。姜言中一向愛看書。他們一起的時候,他常常給她講書上的故事。

  「地方很亂。」他尷尬地說。

  「也不是,只是書比較多。我有沒有打擾你?」

  「當然沒有。」

  「我到過你以前住的地方,聽說你搬來這裡了,我想來看看你變成甚麼樣子?你沒有怎麼改變。」

  「你也是。思洛,你要喝點甚麼嗎?」

  「一定有咖啡吧?你最愛喝咖啡的。」然後,她從皮包裡拿出一袋東西,說:

  「在Starbucks買的咖啡一豆。』  

  「我們就喝這個吧。」

  姜言中弄了兩杯咖啡出來。

  「你現在做甚麼工作?」

  「在出版社。」

  「你們出些甚麼書?」

  「種類很多。你有看韓純憶的書嗎?」

  「有啊!我喜歡看愛情小說。」

  「你呢?你在哪裡工作?」

  「剛剛把工作辭了,近來有些事情要忙。」

  「忙些甚麼?」

  「我要結婚了。」

  「喔,恭喜你。」

  「你呢?你還是一個人嗎?」

  「是的,看來我還是比較適合一個人生活。」

  「只是你還沒找到一個你願意和她一起生活的人罷了。」

  「也許是吧。」

  她呷了一口咖啡,說:「十五年過得真快,好像是昨天的事。我還擔心你認不出我來呢!」

  「怎麼會不認得呢?」

  「我到你以前住的地方去過,新的房客是一位姓夏的小姐。她告訴我,她也去找過—位很舊的朋友,但是,對方認不出她來了。」

  「那個人也許是舊朋友,而不是舊情人吧。如果曾經一起,是不會忘記的。」

  「如果我不是來這裡找你,而是在街上碰到你,你也同樣會認得我嗎?」

  姜言中望了望她,說:「我沒想過會不認得。」

  她笑了:「我們竟然一直沒有再相遇。」

  「你還戴著這個潛水表嗎?」姜言中看到她手腕上的潛水表。

  「嗯。」

  「十一點三十七分?現在已經這麼晚了?」他怔了一下。

  「不。是手錶壞了。」

  「壞了的手錶,為甚麼還要戴著?」

  「怕你認不出我來。」

  「假如認不出你,也不會記得這個手錶。」

  「韓純憶長的甚麼樣子?」

  「哈哈,凶巴巴的。」

  「她寫過一個重逢的故事。」

  「我知道你說的是哪一個。」

  「一雙闊別多年的舊情人偶然相遇,大家也想過上床,最後卻打消了念頭,因為,對方已經變得像親人那樣了。」

  「那是她兩年前寫的故事。」

  「重逢的故事,放在任何一個年代,也是感人的。」

  「因為我們都渴望跟故人重逢。」

  「我們也會變成親人一樣嗎?」

  姜言中望著她,沒法回答。

  「我們是沒法成為親人的。」她說。

  「是的,我們不會。」他說。

  她望著他眼睛的深處。她來這裡,決不是要找一個親人。她要找的,是她十五年縈繞心頭的男人。她要尋覓的,不是親人的感覺,而是愛的回憶。她想相信,愛是永遠不會消逝的。

  當他認出她腕上的手錶,她的身體已經迎向了他,迎向那十五年悠長的回憶。

  她是個明天就要結婚的女人,這一刻的她,卻躺在舊情人的身體下面,承接著他每一次的搖蕩。愛慾從未消逝,他們是成不了親人的。

  晚上十點半鍾了,她坐在床邊穿上鞋子,說:「我要走了。」

  「我送你回去。」姜言中說,

  經過他的書房時,她看到一本書,是米謝•勒繆的《星星還沒出來的夜晚》。

  「這本書,可以借給我看嗎?我的那一本丟了。」

  「你拿去吧。」

  「我看完了還給你。」

  姜言中用計程車送她回去。天上有一輪明月,一直跟在他們的車子後面。

  「你喜歡這本書嗎?」姜言中問。

  「嗯。說是寫給小孩子看的,卻更適合成年人。書裡有一頁,說『如果我們可以任意更換這副皮囊,是否有人會看中我這一副呢?』,我真的想過這個問題。」

  「你的那—副皮囊,怎會沒人要呢?我的這一副,就比較堪虞。」

  那一輪滿月已經隔了一重山,車子停了下來,姜言中間她:「是這裏嗎?」

  「是的。我就住在這裡。」

  「再見。」她說。

  「再見。」他微笑著說。

  她從車上走下來。

  「思洛——」他忽然叫住她。

  她立刻回過頭來,問他:「甚麼事?」

  他望著她。

  十五年太短,而這—刻太長。

  終於,他開口說:

  「祝你幸福。」

  「謝謝你。」她點了—下頭,微笑著。

  他走了。曾經有那麼一刻,她以為他還愛著她。

  他記得她腕上的手錶,這不是愛又是甚麼?她故意戴著手錶去找他。假如他忘記了這個手錶,她也會把他忘記。可是,他沒有忘記。她以為十五年的思念不是孤單的。

  假如姜言中問她:「你可不可以不去結婚?」也許,她還是會去結婚的,但她會一輩子記著這一晚。她和他,是沒有明天的。即使如此,她仍然渴望他會說:「不要去結婚。」她是懷著這樣的希望去見他的。

  她忽然明白了,這個想法是多麼的可笑?姜言中和她上床,是要完成十五年前沒有完成的事。他想進去她的身體,去那個他沒去過的地方,填補從前的遺憾,好像這樣才夠完美,才可以畫上一個句號。

  她卻以為,他十五年來也愛著她。在肉體交纏的一刻,他們兩個人心裡想的東西,是有點不一樣的。

  今天晚上,他不再有遺憾。她也不再有了。她知道她的思念或許是孤單的。所有重逢的故事,也都是各有懷抱的。

  她打了一通電話給姓夏的女人,告訴她:

  「我找到我要找的人了。」

  「他認得你嗎?」

  「他認得我。」

  「那你真是太幸運了。」

  「是的。謝謝你。夏小姐,我覺得你的聲音很熟悉。」

  「是嗎?」她在電話那一頭笑了笑。

  狀頭的時鐘指著十一點鐘,快要到明天了。她覺得,還是昨天比較好。昨天的夢,比較悠長。

  她擰開了收音機,聽到一把熟悉的聲音說:

  「如果有—個機會讓你回到過去,你會回到哪一年?」

  這不就是姓夏的女人的聲音嗎?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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