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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言情] [張小嫻]蝴蝶過期居留【Channel A II】[全文完]  關閉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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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4-8-17 00:01:40 |倒序瀏覽
蝴蝶過期居留(Channel A II)作者:張小嫻

暗戀邵重俠的范玫因,為了能見到他毅然決然去學長笛,
不開心的時候也只能喝‘嬰兒香檳’解悶,
被暗戀的邵重俠卻愛上已經有男朋友的林康悅,
心甘情願、百般痛苦地做一個第三者……
已婚的杜蒼林深愛著莫君怡,卻沒有能力給她一個身分,
善解人意的莫君怡雖然獨力撫養杜蒼林的孩子,卻始終無法恨他……
嚴英如是邵重俠的大學女友,兩人曾一起到溫哥華念書,
但後來她移情別戀愛上了杜蒼林,怎奈杜蒼林最後也離她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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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4-8-17 00:02:21
  在重重疊疊的時光裡

  我們一直以為,時間是自有永有的。我們在時間的長河裡經歷生老病死,歲月榮枯。然而,有科學家說,時間其實是彎彎曲曲的。

  因為彎曲,所以會有許多時空交疊。

  這部小說裡的人物都在某個時空交接,或擦肩而過,或相遇相愛,或是離別之後被思念折磨。我們所謂的過去與現在,也許是虛無的。

  那麼,所謂永遠,不過是人類主觀的願望,而不是一個客觀的實體。

  永遠,到底有多遠?

  我們追求永遠的愛,卻不知道甚麼是永遠,那是多麼的可笑?

  我們老是覺得思念的時光是漫長的,而回憶都是美好的。假使時間彎曲,也就無所謂「逝者如斯」了。

  我們渴望跟自己所愛的人有一個美好的將來。然而,在重重疊疊的光陰裡,並沒有所謂「將來」 。

  英國物理學家巴布雅在他的近作《時間的終結》一書裡說,時間不過是一種人為的測量方式,並非真實存在。日出月落,季節遷移,人的衰老,是物質生長的必然過程,時間和空間—樣,只是見證這—切。

  巴布雅認為,天下萬物,包括宇宙和人類,也無所謂過去與將來,只有現在。每—個「現在」都包含了從前與將來。

  流逝的光陰,不過是人類的幻覺。

  現在就是永遠,這是科學家說的。

  在相愛之前,也許我們曾經相遇。相聚的每一刻,就是將來。縱使有一天,我們分開了,天涯各處,我們仍然是在一起的。

  這樣相信的話,是不是比較幸福?

  在流淌的歲月裡,我們從未分開,而是重疊又重疊。唯一的真實,是肉體會敗亡。時光可以輪迴,人卻不能。相愛的時候,就要珍惜每一個現在。你是不會重來.

  張小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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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4-8-17 00:02:53
第1章

  半夜裡,范玫因被樓上的琴聲吵醒了。今天晚上,她喝光了十三瓶在便利商店裡買的嬰兒香檳才終於能夠睡著;現在,她真想把樓上那個女人幹掉。

  樓上住著一個二十來歲的女人。范玫因曾經在電梯裡碰見過這個蓄著一頭長髮的女人,當時,她懷裡抱著一大疊琴譜,口裡哼著調子,手指頭在琴譜上愉快地打著拍子。可是,她的琴技真是糟透。她白天在彈,傍晚也在彈,如果琴音可以用來殺人,她的琴音絕對可以稱霸武林,殺人於千里之外。

  然而,今天晚上,鬈發女人的琴音跟平日有點不同。她好像一夜之間進步了。從前是殺人的魔咒,今天卻是溫柔的撫慰。她彈的是DanFogelberg的《Longer》,琴聲戛然停止了,范玫因拿起放在狀邊的長笛。從家裡的窗子望出去,是一盞昏黃的街燈,就跟她八年前在邵重俠的房間裡看出去的那盞街燈同樣的寂寞。

  她用長笛吹了一闕柴可夫斯基的《思念的旋律》。她吹得不好,她學長笛的日子太短了。當天忽然學起長笛來,也是為了邵重俠。那年夏天,她在同學會的聚餐會上遇到他。他就坐在她旁邊。

  「從前在大學裡好像沒有見過你。」邵重俠說。

  范玫因微笑點頭。邵重俠比她高班,而且是不同系的。他不是沒見過她,只是他忘記了吧。范玫因曾經跟他的室友邱清智走在一起。他們第一次見面的時候,她在邱清智的被窩裡。那天晚上,邱清智告訴她,他的室友應該不會回來。當他們在床上做愛的時候,邵重俠忽然喝得醉醺醺的跑回來,邱清智尷尬地把她藏在被窩裡。她在被窩的縫隙裡偷偷看到了邵重俠。

  邵重俠在邱清智的狀邊坐了下來,垂頭喪氣的說:「可以聊天嗎?」

  「我很累!明天吧!」邱清智打了幾個呵欠,假裝要睡。

  邵重俠只好站起來,回到自己的床上。

  待到半夜裡,邱清智竟然睡著了,范玫因怎麼推也推不醒他,只好悄悄的從被窩裡爬出來。她聽到邵重俠在漆黑中嗚咽。她躡手躡腳的想走出去,邵重俠忽然從被窩裡探出頭來,聲音沙啞的問:

  「誰?」

  「我!」她嚇了一跳。

  「你是誰?」

  「我是剛才躲在被窩裡的人。」

  「對不起,我不知道你們——」

  「沒關係。」她聳聳肩膀。

  房間的窗子外面,可以看到一盞黃澄澄的街燈。范玫因看到了邵重俠半張臉,邵重俠卻看不清楚她。

  「我聽到你在哭,是不是失戀?」她問。

  「只是想起舊情人。」邵重俠說。

  「你們分手多久了?」

  「很久了。」

  「為甚麼會分開?」

  「她愛上了別人。」

  「你仍然很愛她嗎?」

  「她是我的初戀。」

  「她不愛你了,你多麼愛她也是沒用的。」

  「你說得對。」悲傷的震顫,「謝謝你。」

  「不用客氣。」

  「我們還可以聊下去嗎?」

  「改天好嗎?我現在沒有穿衣服,我快要冷死了!」范玫因身上只有一條床單。

  「喔,對不起!」

  「我走了!在我離開之前,不要開燈。」

  「你可以答應我一件事嗎?」

  「甚麼事?」

  「不要告訴別人你看到我哭。」

  「好的。你也不要告訴別人你在這裡看見我。」

  「我根本看不見你的樣子。」

  「好極了,那我便用不著把你的雙眼挖出來!」

  「你是不是看武俠小說看得太多了?」

  「再見!」范玫因捲著床單揚長而去。

  「再見,女俠!」

  後來,范玫因跟邱清智分開了。每一次,當地在校園裡碰到邵重俠,也會想起那天晚上的事。她從來沒有想到,許多年之後,機緣之鳥再一次降臨在他們的肩膀上。她看到邵重俠手指上並沒有戴著結婚戒指,她的心忽然篤定了。更幸運的,是邱清智並沒有來。她也向邵重俠打聽過了,畢業之後,他跟邱清智沒有再聯絡。

  那天晚上,范玫因和邵重俠交換了名片。回家之後,她等了很長的一段日子,邵重俠並沒有打電話給她。他並沒有愛上她吧?然而,思念卻折磨著她。

  一天下午,范玫因來到邵重俠的辦公室樓下。她想假裝偶遇他。可是,當她看到邵重俠從大廈裡走出來,她卻沒有勇氣跑上前。她只敢默默的跟蹤他。她跟蹤了他好幾天。他住在跑馬地景光街,樓下有一間樂器行。她突然想到一個比偶遇他更好的方法。

  她走進那間樂器行,負責人是個年輕的女人。

  「我想來學樂器。」菹玫因說。

  「你要學哪一種樂器?我們這裡有鋼琴、電子琴、小提琴、單簧管、長笛,還有古箏和琵琶。」

  「長笛。」范玫因說。她喜歡笛子。

  「你想上星期幾的課?」

  「每一天。」

  「長笛的課只有星期三和星期五。」

  「這兩天都學。」

  教長笛的老師放假,代課老師名叫翟成勳,年紀和她差不多。長笛班裡,總共有四個學生。一個十二歲,一個九歲,一個更小,只有七歲。當她第一次走進課室時,三個小孩子恭敬地叫她老師。直到真正的老師走進來,他們才知道她是班上最老的學生。

  她的苦心並沒有白費,終於有一天傍晚,她在樂器行裡看到邵重俠從外面回來。她匆匆背上背包走出去,在門口碰到了他。

  「咦,是你?」范玫因露出一副驚訝的神情,問他:「你為甚麼會在這裡?」

  「我住在樓上。」邵重俠說。

  「真巧!我在這間樂器行學樂器。」

  「你學甚麼樂器?」

  「長笛。」

  邵重俠瞄了瞄她,露出奇怪的表情。

  「你一定覺得我現在才學樂器太老了,是嗎?」

  「年紀老一點才學樂器,說不定領悟力也會高一點。」邵重俠笑了笑。

  「喔,謝謝你。」頓了頓,她問:「你知道這一帶有甚麼好吃的嗎?」

  「你還沒有吃飯嗎?」范玫因搖了搖頭。

  「有一家日本料理很不錯,我來做東吧,反正我還沒吃飯。」

  吃壽司的時候,范玫因的心跳得很快。從中學開始,她的追求者從未間斷,她也從來不需要暗戀別人。可是,她現在卻不明不白的暗戀著這個男人。回家的路上,她想,愛情來的時候,也許是一種報應吧。今天晚上,她要早一點睡覺,因為她答應了明天早上叫邵重俠起床。剛才吃飯的時候,他說明天大清早有個早餐會議,他怕自己起不了床,她立刻自告奮勇的說:

  「我打電話叫你起床吧。」

  「那怎麼好意思?」

  「沒關係,我一向很早起床的。」

  她哪裡是個早起的人?今天晚上,她不敢睡。她抱著鬧鐘看影碟,一直待到天亮。她怕自己睡過了頭,忘記了叫邵重俠起床。

  早上七點半鐘,她用愉悅的聲音在電話裡跟邵重俠說:

  「起床了!」

  邵重俠朦朦朧朧的說:「謝謝你!」

  後來,范玫因知道了邵重俠每天也沒法早起,於是,她說:「我每天起床的時候也叫你起床吧!」

  就是這樣,邵重俠每天早上聽到的第一把聲音是范玫因的聲音。范玫因每天臨睡前的願望,是明天能夠聽到邵重俠的聲音。她的每一個清晨,從此變得踏實了。這麼幽微的心事,難道邵重俠看不出來嗎?然而,他沒有任何的行動。

  范玫因仍然每星期兩天到樂器行裡學長笛,她差不多每天都會跟邵重俠通電話,他們偶而會一起吃飯、聊天,甚至去看電影。也許,邵重俠並不是不知道她的心意,他只是沒有愛上她。

  一天晚上,他們兩個從電影院出來,邵重俠忽然說:「你是我的好兄弟!」

  范玫因生氣極了,整個晚上板起臉孔,邵重俠還以為她在鬧甚麼情緒。

  難道她在邵重俠心中真是如此不堪,連半點吸引力也沒有嗎?還是邵重俠故意這樣婉轉地拒絕她?

  隔天,范玫因跑去把一頭長髮剪短了。邵重俠看見她的時候,嚇了一跳。

  「你為甚麼把頭髮剪短?」邵重俠問。

  「這樣才能跟你做兄弟!」范玫因幽幽地說。

  「你的短髮很好看!」

  邵重俠說她好看的時候,范玫因忽然又心軟了。這個人真壞,每當她再也熬不住了,想放棄了,他又在她心裡燃起了希望的火光。她想,或許他終於會愛上她的。有那麼一天,他會把她擁入懷裡。

  一天晚上,范玫因在樂器行上完課出來,看見邵重俠在樂器行外面徘徊,似乎在等她。她以為,那一天終於來臨了。

  「我記得你好像是這個時候下課的。」邵重俠說。

  「你是不是想請我吃飯?」她俏皮地問。

  「你喜歡吃甚麼?」

  「單是每天早上叫你起床的「叫床費」也應該值不少錢吧?」

  「當然!當然!」

  「嗯——」范玫因想了想,說:「我想吃意大利菜,我知道有一家很不錯。」

  那是一家小小的意大利餐館,沒有菜單,廚師在市場裡挑選當天最新鮮的菜回來烹調。客人吃到的,都是廚師認為最好的。

  喝蘑菇湯的時候,邵重俠問她:

  「你知道暗戀的滋味嗎?」

  范玫因的臉漲紅了,邵重俠是在暗示一些甚麼嗎?

  「我從來沒有暗戀過別人。」她違背良心的說。

  「我也沒有試過,可是,這一次——」

  「你在暗戀別人嗎?」

  邵重俠靦腆地笑笑。

  「她知道嗎?」

  「應該還不知道。」

  「你為甚麼不告訴她?」

  「我怕她以後會避開我。」

  「或者她也喜歡你,只是在等你開口。」

  「我不知道怎樣開口,她是我的下屬。」

  范玫因的眼眶紅了,連忙低下頭。一朵油花飄浮在她面前那碗蘑菇湯襄,像一顆豆大的捩珠,她覺得鼻子都酸了。她嚴重警告自己,不要哭,也不准哭。

  「她長得漂亮嗎?」她抬起眼睛問他。

  邵重俠微笑點頭。

  「你喜歡她甚麼?」

  「也許是她給我的感覺有點像我的初戀情人吧!可是,她已經有一個要好男朋友了。」

  「那又有甚麼關係?她還沒結婚。」

  「搶人家的女朋友,不是我的作風。」

  「如果地不愛你,你要搶也搶不到。」

  她真的是瘋了,竟然鼓勵他去追求另—個女人。

  「暗戀是一種自虐。」邵重俠苦澀地說。

  「思,我大概可以想像那種滋味。」范玫囚努力裝出一副瀟灑的樣子。

  邵重俠終於和那個叫林康悅的女人走在一起。他痛苦地做著第三者的角色。她太不甘心了,他寧願選擇—個有男朋友的女人,也不選擇她。

  從那個時候開始,范玫因常常在便利商店裡買—種淺藍色小瓶裝的嬰兒香檳。說是嬰兒香檳,並不是給嬰兒喝的,而是那個瓶於跟一瓶小號醬油差不多。這種香檳不過是汽酒,味道很差勁。每一次,當她徹夜思念邵重俠的時候,她就罰自己喝一瓶嬰兒香檳,直到她吐了一地,或者喝醉了之後像嬰兒般睡著,才能夠抵受那撲面而來的思念。

  每一天的清晨,范玫因仍然奮勇地爬起狀,像往常一樣用電話把邵重俠從床上喚醒。可是,她知道,每天晚上,在他懷抱裡的,是另一個女人。她還等甚麼呢?她真是無藥可救,她在等他回來。

  有時候,喝嬰兒香檳也是沒用的。也許,她該去找其他男人。

  一個寂寞的晚上,她無聊地上網,想找個人聊天。她在網上ICQ了一個男人。找上他的原因,是他的代號跟邵重俠的生日是相同的。

  「你知道暗戀的滋味嗎?」范玫因在網上問。

  「暗戀是卑微的,因此,我會說,我從來沒有暗戀過別人。」對方回答。

  「我也沒有。」網上的好處,是不必說真心話。

  每一天晚上,范玫因孤單地坐在電腦屏幕前面跟這個不相識的男人聊天。

  直到有—天,那個男人約她出來見面。

  「好的。」范玫因一口答應。

  她選了一間酒吧作為第一次見面的地方,這種地方可以讓她放蕩一點。

  「我怎樣知道是你?」對方問。

  「我總不能帶著一支玫瑰花出現吧?這樣吧,我穿一個有玫瑰花圖案的胸罩。」

  范玫因故意挑逗他。

  「那我怎能看見?」

  「好吧!我帶一根長笛。」

  「那我也帶一根長笛。」

  「一言為定。」

  當她看到這個拿著長笛的男人時,她有點意外。她以為他是個熱衷在網上結識女孩子的男人,但他看來是個很乖的男人。他自我介紹說,他的名字叫鄭逸之。

  「你為甚麼會玩ICQ?」她問。

  「我失戀了,你呢?」

  「我也可以說是失戀。是的,你為甚麼會用這個代號?」

  「這是我小學一個女同學的學生編號。」

  「你暗戀她?」

  「是她暗戀我。」

  「那後來呢?」

  「後來,是我單戀她。」

  「為甚麼會變成這樣?」

  「中間相隔了十一年。我們十一年後重逢,她愛上了另一個人,我只是個後備。」

  「你比我幸福,我連個後備都不是。」范玫因傷感地說。

  「做後備並不幸福。」鄭逸之說。

  「後備起碼是有機會上場的。可是,我只是他的啦啦隊。」

  「他知道嗎?」

  「但願他永遠不知道。」

  離開酒吧之後,范玫因和鄭逸之去了酒店。大家脫掉上衣的時候,鄭逸之看到范玫因果然穿著一個有玫瑰花圖案的胸罩。

  「你真的有一個這樣的陶罩?」

  「誰騙你!」

  鄭逸之爬到范玫因身上,半晌之後,他翻下來了。

  「不行!我還是掛念著地。」鄭逸之痛苦地說,「請不要恥笑我。」

  「那你躺著好了,讓我來!」

  「好的,你來吧!」鄭逸之張開了雙手和雙腳,乖乖的躺著。

  范玫因爬到他身上,動也不動,眼睛濕濕的望著他。

  「甚麼事?」鄭逸之問。

  「不行,我也掛念著他。」她趴在鄭逸之身上嗚咽。

  「不要哭。我們不一定要做的。」鄭逸之輕輕拍著她的背脊安慰她。

  「為甚麼你也有一根長笛?」范玫因含著淚問。

  「我小學時是學校長笛班的。你呢?」

  「我最近才開始學的。他家樓下有一間樂器行,為了親近他,我才去學長笛。」

  范玫因爬起來,問鄭逸之:「你可以教我吹長笛嗎?」

  「我已經荒廢很久了。」看到范玫因失望的表情,他說:「我試試看吧。你想聽甚麼歌?」

  「你會吹RichardMarks的《RightHereWaiting》嗎?」

  鄭逸之把長笛放在唇邊,彷彿回到了童年的歲月;只是,那支歌變成了一串哀傷的思念,流過了陌生的狀,在無邊的夜裡飄蕩。

  歌是這樣唱的:「我在這裡等你……」,他們兩個要等的人,卻在癡心地等待著另外的人。

  第二天早上,范玫因在朦朧中醒來,一把聲音在耳邊說:

  「起床了!」

  她張開眼睛,是鄭逸之,他已經穿上衣服了。

  「我不知道你是不是要上班。」他說。

  「是的!」范玫因連忙爬起來。

  這是她第一次發覺,早上被人喚醒是多麼的幸福。她和鄭逸之在酒店外面分手,大家沒說過會不會再見。現在是ICQ的年代了,她還在玩暗戀,她真是該死的落伍。她沒有再在網上找鄭逸之,她知道淫樂救不了她。

  范玫因終於等到那一天了。林康悅回到男朋友的身邊。在兩個男人之間,她選擇了原來的那一個。分手之後的一個星期,邵重俠病倒了,他患上重感冒。她第一次看到他時,他在宿舍的房間裡因為想念舊情人而哭;這一次,他居然因為失戀而病倒了。他以為他自己是現代梁山伯嗎?他說不定還在吐血呢!然而,她還是跑去看他。

  看到邵重俠病倒在狀上,她淒然爬進他的被窩裡,怯生生的說:

  「你可以抱我一下嗎?」

  邵重俠怔怔地望著她。

  「我只是想你抱我一下。」她把頭埋在他的胸懷裡。

  邵重俠把她抱住。

  「我在腦海裡想像這種感覺已經想像過許多許多遍了,是的,就是這樣。」她摟著他說。

  范玫因終於剖白了自己。然而,這一次的表並沒有她在夢裡想過千百回的結局。邵重俠一臉歉疚的說:「你可以找到一個比我好的。」

  他是永遠不會忘記那個女人的吧?

  無論他多麼孤寂和傷心,他仍然不會愛上她。

  「換了是別的男人,今天晚上一定會和我睡。」她不甘心的說。

  「是的,你很有吸引力,但我不想傷害你。」

  「我不介意做後備。」

  「你怎可以做後備?」

  「就連施捨一次你也不願意?」

  「別這樣說,你在我心裡是高尚的。」

  「我不要高尚,我要愛!」她別過頭嗚咽。

  范玫因記起,八年前的那個夜晚,當她第一次遇到邵重俠時,她安慰他說:

  「她不愛你,你多麼愛她也是沒用的。」

  當天的一句說話,難道便是今天的寫照?只是,哭泣的人換了是她。

  八年前的往事彷如昨日,她和邵重俠卻是關山之遙。

  樓上的琴聲又響起了。范玫因用長笛吹出那一支《RightHereWaiting》。八年前的那盞街燈倒退回來她的窗子外面,喚回了那些青春美好的日子。她忽然原諒了所有在半夜裡彈琴的人。午夜的歌聲,不免有悲涼的理由。

  她垂頭看著自己身上那個繡著玫瑰花的胸罩,那天在被窩裡摟著邵重俠的時候,她身上穿的,也是這個胸罩。在流逝的光陰裡,羞恥轉化成遺憾,她無可救藥地思念著那個遙遠的被窩。

  天快要亮了,她喝下第十四瓶嬰兒香檳。也許,待會她仍然會拿起話筒,把邵重俠從睡夢中喚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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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4-8-17 00:03:24
第2章

  方志安剛剛回到家裡,電話便響起來。他拿起話筒,聽到一把久違了的聲音。

  「可以出來見個面嗎?我是范玫因。」

  「好的,甚麼時候?」方志安問。

  「你吃了晚飯沒有?」

  「還沒有。」

  「那麼,去吃頓飯吧?吃意大利菜好嗎?」

  掛上電話之後,方志安連忙去洗澡。洗澡的時候,他忍不住唱起歌來。一個女人忽然去找自己的舊情人,除了失戀,還有甚麼原因呢?以前就有一個女人告訴過他,她失戀的時候,會去找舊情人上床。

  「為甚麼?」他問她。

  「是要報復吧!報復現在的男朋友。」她說。

  「那為甚麼一定要找舊情人?你可以找個新相識的。」

  「跟舊情人上床,好像沒那麼吃虧,反正以前也上過了。」女人說。

  「說的也是。」

  「所以,如果你有很多舊情人,你是幸福的。每一次,當她們跟男朋友分手,她們會來找你上床。」

  「那我豈不是應接不暇?」

  「而且,和舊情人上床的女人,是不會有任何要求的。她們發洩過之後就會離開。」

  「發洩?我是用來發洩的嗎?」

  「也許我說得難聽了一點。女人去找舊情人,只是要一個懷抱,一點慰藉罷了。即使是報復,也是值得同情的。」

  說這番話的女人,離開很久了,她一定生活得很幸福,因為她還沒有來找他上床。

  方志安把臉上的鬍子刮得乾乾淨淨,然後擦上須後水。范玫因是要找他來報復另一個男人吧?好吧,作為她的舊情人,他是有這個義務的。希望她還是像從前那麼可愛,沒有走了樣吧。否則,他履行義務就有點困難了。

  在那家小小的意大利餐廳裡看到范玫因時,方志安的心篤定了,范玫因比從前更迷人。

  「你轉工了嗎?我打電話到你的舊公司,他們說你離開了。」范玫因說。

  「我辭職兩年了。」

  「你跳槽了嗎?」

  「不,我離開了這一行。」

  「那你現在做些甚麼?」

  「你每天抬起頭也會看見的。」

  「跟天空有關的?」

  「嗯。」方志安點點頭。

  「不會是飛機師吧?」范玫因吐了一口氣。

  「為甚麼你說起飛機師的時候,會有這種表情?」

  「我最近見過我的初戀情人。他以前的夢想是當飛機師,可是、這個夢想沒有實現。我以為,竟然是巧合地由你去實現。」

  范玫因最近見過初戀情人嗎?然後又來找他,她一定是輪流找舊情人報復了。

  「跟天空有關,又不是飛機師,那是甚麼?」范玫因問。

  「是鳥。」方志安回答說,「我管理香港的鳥,是政府的雀鳥管家。」

  「香港所有的鳥都是你管的?」

  「可以這樣說。當然,野生的鳥我們是管不來的。我們主要的工作是監察飼養在政府公園裡的鳥,同時負責鳥類的繁殖。」

  「這跟你以前做的工作完全不一樣。」

  「我更喜歡這份工作。」

  「是的,我記得你家裡有許多關於雀鳥的書,那時你也常常去觀烏。」

  「每次你都不大肯去。」

  「我比較喜歡人。」

  「我卻寧願做—只高飛的鳥。」方志安說。

  「我也轉工了。」

  「是嗎?」

  「我在網路公司工作。我負責的是一個尋人網站。你有聽過嗎?missedpcrson.com?」

  「沒聽過。我沒有人要尋找。」  

  「你肯定沒有?」

  「當然沒有。」

  「但是,有人找你呀!」

  方志安怔住了:「誰?」

  「王佳佳。」

  「誰是王佳佳?」

  「你不認識她嗎?」

  「不認識。」

  「我會不會弄錯了?」

  「到底是甚麼一回事?」

  「她是一個住在德國的網友,小時候在香港唸書。她想找她小學四年級的同學方志安。我以為是你。」

  方志安笑了:「香港可能有一千幾百個叫方志安的人呢!」

  「對呀!我怎麼沒想到呢!跟你一起的時候,我就有點嫌棄你的名字太平凡。」

  「你曾經嫌棄我的名字?」他有點不服氣。

  「我又不是嫌棄你!」范玫因理直氣壯地說。

  「說的也是。」

  「你小時是不是在北角炮台山道中安台的寶血小學唸書的?」

  「對呀!」

  「你念四年級時,大概是一九八O年的事。」

  「是的。」

  「小時候的你,是胖胖的,很頑皮,最喜歡攝影和寫生。」

  「是的。」

  「那你還不是那個方志安!跟王佳佳提供的資料完全吻合。」

  「等一下。」方志安想了想,「王佳佳這個名字好像有點熟。」

  「根本你就是那個方志安!」

  「你為甚麼那麼肯定?」

  「這是我的直覺!」

  「我好像真的有一個女同學叫王佳佳。」

  「太好了!」范玫因興奮地說,「我要你去看看是不是這個人。」

  「她來了香港嗎?」

  「不。你們可以在網路上聊天。」

  「她為甚麼要找我?」

  「不知道呀!也許她從前暗戀你吧。」

  「她長得甚麼樣子的?」

  范玫因笑了:「這個我不知道。」

  「你找我就是為了這件事?」

  「你以為是甚麼?」

  「沒甚麼。」方志安沮喪地說。

  「你的鳥兒幸福嗎?」范玫因問。

  方志安抬頭看看天空。

  范玫因用手指頭指指他藏在桌子下面的下半身,說:「我說的是你身上那一隻。」

  方志安的臉紅了,說:「還好。」

  他的小鳥今天—點也不好呢,他心裡想。

  方志安幾乎已經把王佳佳的事情忘記了。過了幾天,范玫因打電話來催促他。

  「你找了王佳佳沒有?」

  「還沒有。」

  「為甚麼不上網看看,你沒好奇心的嗎?」

  方志安不是沒有好奇心。然而,范玫因愈是催促他,他卻愈不想去知道自己是不是那個王佳佳要找的人。范玫因為甚麼要他去跟小學同學相認呢?那個女人可能是暗戀他的,說不定還會發展一段感情。范玫因不妒忌的嗎?她對他已經沒有半點餘情了吧?

  「好的,我會上網跟她聯絡。」最後,他答應了。

  方志安照著范玫因給他的網址進入了那個尋人網站,果然有一個王佳佳尋方志安,並且留下了ICQ號碼。方志安跟地聯絡上了。

  「我想我是你要找的人。」方志安說。

  「你是方志安嗎?你還有攝影和寫生嗎?」王佳佳問。

  「已經沒有了。」

  「你記得我嗎?」

  「對不起,印象真的有點模糊。」

  「不如我把我的照片傳過來給你看看。」

  然後,方志安看到了王佳佳的照片,蓄著一頭鬈發的她,長得很漂亮。他開始有點印象了。小學時,他有一個長得像洋娃娃一樣,滿頭鬈發的女同學,他最愛扯她的頭髮。她是班上最美的女孩子。

  這不是飛來艷福嗎?

  「我肯定就是你要找的人了!」方志安說。

  「那麼,你也把你的照片傳過來吧。」

  方志安在抽屜裡找到一張自己最滿意的照片傳過去。

  看過照片之後,王佳佳說:「你還是胖胖的呀!」

  「喔,是的,我還有一點嬰兒肥。」方志安尷尬地說。

  「你有一個哥哥方載文,比你高一班的,長得比你可愛。」

  「現在是我比較可愛。」

  「他好嗎?」

  「現在也是我比較好。」他俏皮的說。

  「我們以前念的那所小學還在嗎?」王佳佳問。

  「幾年前已經拆卸了。」

  「是嗎?」失落的聲音。

  然後,王佳佳說:「我記得學校裡面有一座很漂亮的小教堂,我常常一個人躲在教堂裡。」

  「你記得阮修女嗎?」方志安問。

  「記得!她很凶的呢!晃眼間,已經二十年了!我現在已經不去教堂,心事太多了,只怕天主聽到也會皺眉頭。」

  方志安心裡想,又是一個失戀的女人無疑了。不過,這個失戀女人比較奇怪,她不找舊情人上床,她找小學四年級的男同學上床。

  幾天之後,范玫因約了方志安在網路公司附近的Starbucks見面。

  「王佳佳寫了電郵多謝我們,她說已經跟你相認了。她找你到底是為了甚麼?」

  方志安故意微笑不語。

  「她現在是單身的嗎?」范玫因問。

  「是的。」

  「你也是單身的,那麼,你們會不會……」

  「說不定呀!」

  「但為甚麼會是你呢?」

  「我有甚麼不好?」方志安有點不服氣。

  「我是說,找一個小學同學太渺茫了。」

  「現代人就是缺乏這種情懷。」

  「對了,你哥哥好嗎?」

  「為甚麼女孩子都愛問起他?」

  「他長得比你帥嘛!」

  「可惜,他—生只愛一個女人。」

  「那個女作家?」  

  「嗯。」

  「這樣深情的男人,不是很好嗎?我也希望舊情人沒法忘記我,像遊魂野鬼,永遠沒法輪迴!」

  「好殘忍的女人!」

  「可是,你看來並沒有思念我呀!你早就輪迴了。」范玫因呷了一口野莓味的Frappuccino,微笑說: 「有件事情要向你道歉。」

  「甚麼事?」

  「上次見面,我說我沒有嫌棄過你,是騙你的。」

  「你嫌棄過我?」

  「就是你買了一條燒肉回來的那一次。你說是要拿去拜神,我沒法接受一個會去拜神的男朋友。」

  「所以,後來你走了。」方志安恍然大悟。

  「可是——」范玫因說,「我現在倒覺得無所謂,每個人都有一種迷信,只是大家迷信的東西不一樣罷了。雖然,我還是不明白你為甚麼會去拜神。」

  方志安笑了笑,沒有解釋。

  那天晚上,方志安收到王佳佳的電郵,她打算來香港找他。他答應了。他不知道為甚麼會答應。他真的想見她嗎?還是,今天晚上他感到了一點屈辱?

  在約定的日子,他到機場接王佳佳。她跟照片一樣,是個美人胚子。

  「你住哪一家酒店?」方志安問。

  「我沒有訂酒店,你家裡有沒有地方可以讓我住?」

  他沒有猜錯。王佳佳說不定是給一個德國男人拋棄了,便來找個香港男人報復。

  報復,也是要落葉歸根,認祖歸宗的。

  方志安家裡有兩個房間,他把王佳佳安頓在客房裡。

  兩個人坐在陽台上喝咖啡的時候,他問王佳佳:

  「你甚麼時候移民去德國的?」

  「是五年級的時候。我的家人在那邊開餐館。我記得你也很喜歡吃東西。」

  「是的。」

  「你最喜歡吃香橙朱古力。」

  「是嗎?」他有點愕然,他從小到大也不愛吃橙,他小時候愛吃的是朱古力豆。

  「你還喜歡吃國貨公司的涼果。」

  「涼果?是嗎?」方志安—點印象也沒有。

  「你不記得運動會那天,我送了一包涼果給你嗎?那天,你拿下四百公尺接力賽跑第二名。」

  怎麼他完全不記得這些事情?方志安一臉狐疑地裡著王佳佳,會不會是她記錯呢?

  「不過,你最喜歡的還是雀鳥。那時,學校養了幾隻白鴿,你常常去餵它們。」王佳佳說。

  這個他倒是記得的。

  「沒想到你現在成了雀鳥專家。改天我可以去看看你工作的情況嗎?」

  「當然可以。」

  「我記得你很喜歡唱歌。」王佳佳說。

  他喜歡的嗎?難道他年紀大了?往事真的太模糊了。

  第二天清晨,方志安帶王佳佳到香港公園去,這是他辦公的地方。

  一隻蒼鷺生病了,方志安要餵它吃藥。

  「你跟這裡的雀鳥,感情都很好吧?」王佳佳問。

  「我不能對他們太好的。」

  「為甚麼?」

  「假如我對它們太好,它們會忘了自己是鳥。」

  「那它們以為自己是甚麼?」

  「它會以為自己是人,可以跟人談戀愛,於是就不肯去跟異性的雀鳥交配,那便沒法繁殖下一代了。」

  「那不是很可憐嗎?」

  「它們到底不是人。」方志安搖搖頭。

  「人類的歷史是由人寫的。」王佳佳說。

  「那是甚麼意思?」

  「如果是鳥寫的,它們可能會說,鳥對人太好,人會愛上鳥,忘記了自己是人。」王佳佳掃著那只蒼鷺身上的羽毛說。

  「是的,人和人之間也有許多誤解,何況是人和鳥呢?我以前有一個女朋友,她因為我買了—條燒肉去拜神而跟我分手。」

  王佳佳笑了:「你為甚麼會拜神呢?你不像一個會去拜神的人。」

  「那陣子我常常賭馬,拜神是希望自己贏錢。」

  「你是賭徒?」

  「不,我只是想贏一筆錢,然後買一所房子跟她一起生活。」

  「她說過要你買房子嗎?」

  「沒有。」

  「那就是呀!」

  「因為很想和她有將來,所以,想買一所房子。可是,她不明白。我現在不賭馬了,也沒有房子。」

  「我記得你喜歡砌積木的。你砌過一幢房子,還拿了獎呢!你曾經擁有過一幢房子的。」王佳佳說。

  「我從來不砌積木的,我沒耐性。」

  「喔,是嗎?」王佳佳怔忡了片刻,「也許我記錯了,畢竟是很遙遠的事。你還記得我們有個男同學名叫翁朝山的嗎?」

  「對,我們常常一起玩的。」

  王佳佳舒了一口氣,說:「幸好,這一次我沒記錯。你們還有聯絡嗎?」

  「小學畢業之後,已經各散東西了。」

  「你有沒有他的消息?」

  方志安搖搖頭,說:「即使在街上碰到,也不一定認得出來。」

  「對了,今天晚上,由我來下廚好嗎?」王佳佳說。

  「你?」

  「你忘了我家裡是開餐館的嗎?我去買菜,你下班回來就可以吃飯了。」王佳佳興致勃勃地說。

  裡著王佳佳離去的背影,方志安有些茫然。人的記憶都是有選擇性的吧:大家記著的事情,是不一樣的。這個突然闖進他生命的女人,是來尋找哪一些記憶呢?

  晚上,方志安回到家裡的時候,王佳佳已經做好了三個菜。她捧著第四個菜從廚房出來。

  「這個你一定喜歡的。」王佳佳鬼馬地說。

  「是甚麼?」

  王佳佳掀開蓋子,說:「是黃芽白煮燒肉。是燒肉呢!」

  方志安笑了:「你真是很會諷刺人!」

  王佳佳做的菜很好吃,他想,一輩子和這個女人一起生活,也許是不錯的。雖然,他對她的瞭解還是太少了。

  「如果能夠找到翁朝山便好了,我們三個人可以聚聚舊。」王佳佳說。

  「對了,愛砌積木的,好像是他。」

  「是嗎?我都把你們弄錯了。真的沒辦法找到他嗎?」

  「重逢也是要緣分的。」

  「他現在變成怎樣呢?會不會已經結婚了?」

  「他也許已經忘記了我和你。」

  「會嗎?」王佳佳臉上流露了惆悵。

  「說笑罷了,你長得這麼漂亮,他怎會忘記呢?」

  「有一次,我一個人躲在學校的小教堂裡哭,你來陪我玩搖搖,你記得嗎?」

  「我不記得有這件事。」方志安茫然說。

  「哦,也許我記錯了。」王佳佳低下頭吃飯。

  是他記性太壞了,還是她的記性太壞?他望著王佳佳,她一直沉默著,那個神情,充滿了沮喪和失望,她要找的那一段記憶,是真實的嗎?

  他們默默地吃完那頓飯。

  「我來煮咖啡吧。」方志安說。

  在陽台上喝咖啡的時候,王佳佳沒有再提起那些遙遠的往事了。她只是拿著他那本《鳥類圖監》 ,問他:「這是甚麼鳥?這個呢?你都見過嗎?」

  他們因為往事而相聚;然而,這一刻,童年的記憶彷彿又變得陌生了。王佳佳的眼眸裡,已經失去了重逢的神采。他多麼願意自己是她回憶中的那個人。可惜,他的確不曾在教堂裡跟她玩搖搖。

  夜裡,方志安努力去做一個夢,希望夢迴童年的日子;可是,他在床上翻來覆去,還是記不起王佳佳說的那些片段。

  幾天之後,王佳佳向他辭行。

  「我要回德國了。」她說。

  「這麼快就走?」

  「嗯,餐館需要我呢!」

  「我送你去機場吧。」

  「不用了。」

  方志安替她拿下行李,說:「走吧,我送你。」

  分手的時候,王佳佳抱了抱他,說:

  「對不起,我可能找錯了人。」

  方志安微笑著,從背包裡拿了一份禮物出來,說:「給你的。」

  「是甚麼來的?」

  「你拆開來看看。」

  王佳佳把禮物紙拆開,是一盒香橙朱古力。

  「本來想遲些才送給你,沒想到你那麼快要走。」方志安說。

  「謝謝你。當我抬頭看到天上的鳥兒,我會想起你。」臨別的時候,王佳佳說。

  方志安目送著王佳佳離去。他的確是方志安,可是,他知道她要找的是翁朝山。那些往事,是屬於翁朝山的。

  回到辦公室,他打了—通電話給范玫因。

  「出來喝咖啡好嗎?」他問。

  在Starbucks。見面的時候,范玫因說:  

  「還以為安安和佳佳應該是一對的呢!海洋公園那對熊貓也是叫安安和佳佳。」 

  「這個佳佳不是熊貓,是過境鳥。」

  「過境鳥?」

  「是一種在移棲時,短暫停留在某個地方,然後繼續往前飛行的鳥類。」

  范玫因燦然地笑了:「我們生命中,不是也有許多過境鳥嗎?」

  「是的。」他微笑。

  「你的鳥兒好嗎?」她問。

  方志安望了望自己身上的小鳥。

  「我是說天空上由你管理的那些。」

  他的臉紅了,笑笑說:「還好。」

  范玫因望著窗外的天空,說:「那就好了。有鳥兒的天空比較漂亮。」

  方志安離開Starbucks,回到辦公室。那只生病的蒼鷺已經復原了,他把它放回公園裡,看著它拍翼高飛。

  過境的鳥,只是一個美麗的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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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凌晨十二點半鐘,林康悅駕著她那輛小小的敞篷車回家。車停好之後,她並沒有立刻把收音機關掉,她還想聽下去。夏心桔在節目裡提出了一個問題:「如果可以讓你回去人生某個階段,你要回去哪個階段?」

  她又要回去哪個階段呢?

  她就要現在這種幸福的日子。

  她走出電梯,一邊哼著歌一邊從皮包裡掏出鑰匙開門。門開了,她亮起客廳裡的燈。翁朝山直挺挺的坐在沙發上,眼睛冷冰冰的,嚇了她—跳。

  「你還沒有睡嗎:」

  「為甚麼這麼晚才回來?」他幽幽的問。

  「不是告訴過你,我今天晚上跟舊同學吃飯嗎?」

  「玩得開心嗎?」翁朝山微笑著問。

  「嗯!我們很久沒見面了。」

  「你今天打扮得很漂亮。」他說。

  「是嗎?」她今天穿了一襲黑色的緊身連衣裙,是去年買的,一直放在衣櫃襄,沒有怎麼穿過。

  她脫掉鞋子,在翁朝山身邊坐了下來,依偎著他說:「李思洛結婚了,羅曼麗跟男朋友鬧得很不開心。」

  「跟舊同學見面也要穿得這麼漂亮的嗎?」翁朝山的目光充滿懷疑。

  「你又來了!」她望著他,很想說話,最後還是把說話吞進肚子裡。

  「我去洗澡。」她站起來,走進房間裡。

  翁朝山璽著她頹喪的背影,他有點痛恨自己。

  林康悅洗澡的時候,翁朝山也脫掉了衣服走進來。

  「對不起。」他在後面抱著她,頭擱在她的肩膀上。

  「你為甚麼老是懷疑我?」林康悅生氣的說。

  「我不是懷疑你,這麼晚了,還不見你回來,我擔心你。」

  林康悅轉過身來,難過地裡著翁朝山,說:「你已經不再信任我了。」

  「沒有這回事。」翁朝山拿了一塊肥皂,在手上揉開了泡沫,塗在她身上。

  「你知不知道每個女孩子在參加舊同學的聚會時,都會刻意打扮自己的?因為大家都不想在外表上輸給對方。」林康悅覺得她因為那一襲黑色裙子而受了委屈,不能不說出來。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你不回來,我便睡不著。」翁朝山說。

  「你永遠也不會再像從前那麼愛我了,對嗎?」她悲哀地問。

  翁朝山捧著她濡濕的臉,說:

  「我和從前一樣愛你。」

  他拿起蓮蓬頭,替她衝去身上的肥皂和臉上的眼淚。

  林康悅蹲了下來,臉埋在雙手裡。她應該相信他嗎?還是,他所說的每一句話,只是愛的謊言?

  翁朝山也蹲了下來,溫柔地把林康悅掩著臉的一雙手拉開,說:「快點穿上衣服吧,這樣會著涼的。」

  林康悅搖了搖頭,把翁朝山手上的蓮蓬頭拿過來,擱在他的肩膀上,讓熱水緩緩流過兩個人的身體。她坐了下來,緊緊地摟住翁朝山,雙腳纏著他的身體。水蒸氣在四周瀰漫著,這一刻,除了水聲和呼吸聲,她甚麼也聽不見,也看不見翁朝山的瞼,一種溫柔的幸福降臨在她身上,喚回了更加美好的歲月。

  那個時候,她正和翁朝山熱戀。一天晚上,她和羅曼麗在尖沙咀吃晚飯。吃完飯之後,她們在彌敦道散步。那一帶有許多流動小販的攤子,她在其中一個賣胸針的攤子上看到一個「Love」字的胸針。那個「Love」是用許多顆假寶石嵌成的。

  「我要買這個!」她拿起那個胸針。

  「不是吧?」羅曼麗搖著頭問她。

  「為甚麼不?」

  「你不覺得很肉麻嗎?」

  但她始終不肯放下那個胸針。

  「誰會買這個字的胸針?」羅曼麗說。

  「你不需要「Love」嗎?」

  「但是,沒有人會把需要掛在胸前的呀!」

  林康悅沒有理會羅曼麗的勸告,堅持把那個胸針買了下來。

  「要是你把這個胸針掛在身上,我才不要跟你一起外出。」羅曼麗笑著警告她。

  她根本沒有打算把那個胸針掛在身上。它很沒有品味、很粗糙。然而,那一刻,她不聽羅曼麗的說話,硬要買這個胸針,也許是因為正在熱戀吧?

  心裡有愛,被人愛著,也愛著別人,整個世界都充滿了愛,看到「Love」這個字,雙眼也會發光。明明知道自己不會掛這個胸針,仍然買了下來,因為她正在享受愛,也正在感受愛。那個時候,她忽然理解,壞的品味,也許有幸福的理由。

  她告訴翁朝山:「羅曼麗說,要是我掛上這個胸針,她拒絕和我一起外出。」

  翁朝山聽了,只是微笑不語。他的微笑裡,充滿了幸福。她從來沒有在一個男人臉上看過這麼幸福的神情。一向以來,都是男人許諾給女人幸福;然而、那一刻,她很想給他車福。可是,這個幸福的許諾並沒有兌現。她曾經以為翁朝山是她最後一個男人了。後來,她卻愛上了另一個人。

  邵重俠是她的上司。大家認識的時候,他就知道她有男朋友了。

  一天,她發現自己放在荷包裡的一張照片不知甚麼時候不見了。那是她四歲的時候在家裡那棵聖誕樹下面拍的,底片已經沒有了。

  到底是甚麼時候遺失了的呢?她在家裡怎麼找也找不到。那天傍晚,她一個人在辦公室裡,翻箱倒篋的找。

  「你在找甚麼?」邵重俠問。

  「我在找一張照片。不知道在甚麼地方遺失了,那是我很喜歡的一張照片。」

  「是這—張嗎?」邵重俠從皮包裡掏出她遺失了的那張照片。

  「就是這一張!」林康悅歡天喜地的說。她還以為,她會永遠失去這張照片。

  「你是在哪裡拾到的?」她問。

  「在咖啡機的旁邊。」

  「一定是我買咖啡的時候不小心掉了的。你是今天拾到的嗎?」

  「是四個月之前。」邵重俠說這句話時,耳根陡地紅了起來。

  她忽然明白了。

  這個男人一直偷偷藏起她的照片。

  她望著邵重俠,他滿臉通紅。誰能拒絕這種深情呢?那一刻,她愛上了他。那時候為甚麼會愛上他呢?她心裡不是已經有另一個人嗎?那是她曾經相信的幸福。也許,她太年輕了。人在更年輕的時候,總是對愛情需索無度。

  林康悅瞞著翁朝山,偷偷的和邵重俠見面。她用上了許多借口:開會、加班、跟舊同學眾會、和羅曼麗吃飯……,為了另一段感情,她說了不少的謊言。而其實,她從來就是一個不擅於說謊的人。

  一天晚上,當她從邵重俠的家裡走出來,她看見翁朝山幽幽地站在對街那家便利商店外面等她。原來,翁朝山從家裡跟蹤她來這裡。看到他的那一刻,她震驚得想立刻逃跑。可是,她能逃到哪裡呢?她在他面前,慚愧得沒法抬起頭來。還是翁朝山首先問她:

  「你要跟我回去嗎?」

  她望著翁朝山,她從來沒有在他臉上看過這麼痛苦的神情。她是多麼差勁的一個人?她在他眸中看到一個殘忍的自己。甚麼時候,她已經忘記了在彌敦道的流動攤子上買「Love」胸針的幸福?又在甚麼時候,她開始義無反顧地背叛一段摯愛深情:而這一刻,這個男人的臉上甚至沒有一絲怨恨。他來這裡,彷彿是要帶這個迷途的小女孩回家。

  她回報他的深情,竟是背叛。她多麼痛恨她自己?

  兩個人坐在那輛敞篷車上的時候,她掩著瞼失聲地飲泣,翁朝山一句話也沒有說。收音機擰開了,夏心桔在節目裡問:

  「無限的盡頭究竟在哪裡?」

  這個問題,來自米謝•勒繆的一本小書,書的名字是《星星沒有出來的夜晚》。

  一個小女孩在暴風雨之夜,對於無限、生命、死亡、自我、愛與孤寂提出了許多問題。

  無限的盡頭在哪裡?

  她的哭聲在寂靜的夜裡迴盪,翁朝山卻一直痛苦地沉默著,哭的為甚麼不是被背叛的那個人呢?無限的盡頭是愛。他用無限的寬容來饒恕一個不忠的情人。

  他太愛她了,他是來帶她回家的。冷冽的風從外面吹進車廂裡,翁朝山伸手去後座拿起自己的外套鋪在她身上。林康悅哭得更厲害了。她很想跟他說對不起,可是,在這一刻,「對不起」這三個字對他來說,太痛苦了,翁朝山也許寧願她沉默。誰能忍受自己的愛遭受背叛和遺棄呢;那一刻,她才深深的知道,她愛的是翁朝山。她不能想像他從她的生命中消失。沒有了他,那些日子將會多麼難過?

  林康悅離開了那家公司,離開了邵重俠。愛總是有輕和重。有些愛情輕盈,有些愛情比較重。歲月會決定它的重量。她只能辜負遲來的一個。邵重俠在她的生命裡,遠遠比另一個男人輕盈。他的價值,也許是讓她知道,她更愛翁朝山多一點。如果不曾愛過另—個人,她怎麼知道,她最不能夠失去的,是翁朝山的愛?她回到他身邊,用以後的日子償還她對他的虧欠。

  可是,她曾經見過的,在翁朝山臉上的那個幸福的笑容,自她回來之後,彷彿就沒有再出現過了。有時候,他會變得多疑和憂鬱。

  一天晚上,她發現翁朝山在書房裡翻她的東西。

  「你在找甚麼?」她問。

  「我在找我的電話簿。」翁朝山說。

  她知道翁朝山在偷看她的日記。

  自從她回來之後,翁朝山總是害怕她會再—次離開。因為內疚,她—次又—次的,由得他懷疑。誰叫她曾經辜負過他呢?也許,他還需要多一點的時間,才能夠像從前那麼相信她。她會等待。

  今天晚上,她和幾個舊同學見面,翁朝山竟然又懷疑她。他說是擔心,她知道是懷疑。他是永沒可能忘記過去的吧?

  翁朝山把水籠頭關掉,用一條大毛巾把她牢牢的包裡著,溫柔的說:

  「現在去睡吧。」

  林康悅忽然覺得,她是他放在掌心的一隻小鳥。她曾經從他手上飛走,她背叛過他,她願意用她的餘生去修補那道裂痕。

  後來,有一天晚上,她在羅曼麗的家裡陪著她。羅曼麗跟男朋友吵架了。她跟那個男人一起一年零三個月了,可是,那個男人依然想念著七年前的舊情人。他根本不愛她。

  「我想去找那個女人。」羅曼麗說。

  「那個女作家?」

  「嗯。」

  「你找她幹甚麼?」

  「只是去看看。」

  「你知道她住在哪裡嗎?」

  「不知道,但我可以去出版社碰碰運氣。」

  「你要看些甚麼?」

  「她在我愛的男人心中永垂不朽,我是既羨慕也護忌,要去仰望一下。」

  「別瘋了!」

  「不去仰望,去自憐也是好的。你猜邵重俠會不會偷偷去看你,或者看翁朝山?」

  「我不知道。」

  「這個世界上,每天到底會有多少人去偷看舊情人和舊情人的情人呢?」

  林康悅笑了:「有誰知道呢?被偷看的人,也許是比較幸福的。」

  「你愛的,到底是翁朝山,還是邵重俠?」

  「翁朝山。」林康悅甜絲絲的說,「他在我心中也是永垂不朽。」

  今夜刮起暴風雨,林康悅那輛敞篷車在公路上飛馳。她想快點回去,翁朝山會擔心她的。

  她擰開車上的收音機,夏心桔的節目播出了最後的一支歌,那是DanFogeberg的《Longer》,地久天長。然而,這一段路卻好像永遠也走不完,她想快點回去。翁朝山一定還沒有睡。他說過,她不回去,他是睡不著的。

  當她打開門的那一刻,迎接她的不是溫柔的等待,而是一張憤怒的瞼。

  「曼麗的心情壞透了,所以我……」她連忙解釋。

  「你真的是在她那裡嗎?」翁朝山問。

  「是的。」她囁嚅著,她從沒見過他這麼凶。

  「這是甚麼?」翁朝山把一個信封遞到她面前。

  她接過那個信封,裡面是一張違反交通規例的罰單。

  她不明白他為甚麼這麼憤怒。

  「我忘記了繳交罰款!」她說。

  「這張罰單是兩個月前發出的,地點是跑馬地,姓邵的那個男人,不就是住在那裡嗎?」

  「你以為我去找他?」她覺得受了很大的委屈,「那天晚上,我就是去跟舊同學吃飯。飯後,我送李思洛回家,她是剛剛搬到那裡的,我事前也不知道。」

  「你真是一個說謊的高手,我比不上你!」翁朝山冷冷的說。

  「我根本沒有說謊!」

  「你說過的謊話實在太多了!今天晚上,又是跟姓邵的見面吧?」

  「你太過分了!」她向他咆哮,「既然你不相信我,為甚麼還要跟我一起!你從來就沒有原諒過我,那為甚麼還要假裝大方!」

  「是的,是我的錯!」翁朝山痛苦的說。

  「我不是這個意思——」

  她望著翁朝山,眼淚從他的瞼上滾下來。她從來沒見過他哭。她太知道了,他沒有辦法忘記她的背叛。他懷疑她的時候,比她更痛苦。她曾經很願意用她的餘生去修補這段感情的裂痕,但她現在明白了,無論她這一輩子多麼努力,也無法修補。他們流著淚對裡,她比從前愛他更多,他又何嘗不是?然而,也是時候要完了。

  第二天,林康悅一個人搬了出去。那輛敞篷車仍舊停在大廈裡,那是翁朝山從前送給她的禮物。夜裡,只剩下他一個人,他不用再等門了。

  翁朝山多麼討厭自己?曾經有一天,他竟然偷偷翻看她的日記。一次又一次,只要她不在身邊,他便會聯想到她是和另一個男人一起。

  這一輩子,他也沒法忘記那天晚上發生的事。他從家裡跟蹤她出來。她坐的那輛計程車停在跑馬地景光街一幢公寓外面,姓邵的男人在那裡接她,他們一起走上去。

  他就知道她偷偷的和別人來往。他站在對街的便利商店外面等她。他既憤怒而又害怕,他害怕失掉她。那一刻,他才知道自己愛她比他所以為的更多。

  等待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錐心的折磨。當林康悅從大廈裡出來的時候,她臉上是帶著微笑的,她是給別人抱過吧?有哪個男人可以承受這種苦楚?他走上前去,接她回家。他很想忘掉她的不忠,可是,曾經有過的裂痕,是永遠不可能修補的。他討厭自己變成這個樣子,他不想再懷疑她,那會削弱他對她的愛。也許,唯有分開之後,兩個人各自的生活,他才能夠永遠思念她。

  無限的盡頭究竟在哪裡?

  林康悅一個人走了出來,她沒有恨翁朝山,她知道他心裡是多麼的難受。告別,只是不想再彼此傷害。她的錢包裡,放著一張翁朝山的相片,那是他九歲那年照的。

  他手上拿著一片香橙朱古力,笑得天真而幸福。這樣幸福的微笑,在他們一起的日子裡,她是曾經見過的。

  如果可以選擇回到人生某個時刻,她要回去沒有裂痕的時候。她以為裂痕是可以用愛去修補的,原來她錯了。

  無限的盡頭不是愛,愛是有限的,止於背叛和不忠。這一次,她知道翁朝山不會再來接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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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4-8-17 00:04:19
第4章

  午夜一點二十分,羅曼麗拿著電話筒的手,微微的顫抖。電話那一頭,夏心桔的助手告訴她:「我們接著就會聽你的電話。」

  她常常嘲笑那些打電話到電台節目訴心聲的人,沒想到她自己竟然也會做這種傻事。她現在終於體會到那些在空氣中訴說自己的故事的人的心情了。有些鬱結,你只能托付於一個你不認識的人,這樣是最安全的,也唯有這樣,心裡的痛苦才能減輕一些。

  電話那一頭,傳來夏心桔的聲音:

  「你現在收聽的是ChannelA,我們要接下一個電話了。喂,是羅小姐嗎?你有甚麼想跟我們談的?」

  「假如一個男人和你一起一年零三個月了,他還是不願意公開承認你是他的女朋友,那代表甚麼?」羅曼麗用震顫的嗓音說。

  沉默了片刻,夏心桔反問她:

  「你說這代表甚麼?」

  羅曼麗憂鬱地對著電話筒笑了笑,說:

  「他不愛我。」

  「你自己都有答案了。」

  「可是,他是有一點點愛我的——」羅曼麗喃喃說。

  收音機裡飄來一支哀婉的歌,那是RichardMarks的《RightHereWaiting》。

  掛上電話之後,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氣,她覺得現在好過一點了。這支歌,她以前聽過了。那時她比較快樂,不明白思念和守候的痛苦。現在她終於明白了。痛苦的時候,一個人甚至會做一些她平常絕對不會做的事,譬如她今天晚上所做的事。

  她也沒有太多時間傷心。明天是公司的週年晚宴。今天晚上,她要好好的睡,讓自己看來容光煥發。

  她在一家美國藥廠工作。這天在週年晚餐會上,同事杜蒼林的太太王莉美就拉著羅曼麗,很認真的說:

  「曼麗,我有一個表哥在美國矽谷工作的,他還沒結婚。下個月他回來度假,我要替你們做媒。」

  杜蒼林說:「曼麗長得這麼漂亮,還用你來介紹男朋友嗎?」

  「曼麗就是沒有男朋友,她常常形單隻影的。」王莉美頓了頓,又問:「曼麗,你到底有沒有男朋友?」

  羅曼麗尷尬地說:

  「工作這麼忙,我哪有時間談戀愛?」

  「聽見嗎?」王莉美對她丈夫抬了一下頭,證明自己是對的。

  杜蒼林指指旁邊的方載文,說:

  「方載文也沒有女朋友,你不如撮合他們兩個吧。」

  「方先生,你沒有女朋友的嗎?」王莉美問。

  方載文靦腆地說:「暫時還沒有女孩子看上我。」

  「怎麼會呢?你的條件這麼好!」王莉美說,「只是太專注工作吧?」

  羅曼麗的終身大事成了下半晚的話題。這一次,王莉美是很認真的要為她做媒。

  晚宴結束後,羅曼麗一個人從酒店出來,碰到方載文開車和幾個同事一起離開。

  「再見。」方載文跟她說。

  「再見。」她跟車上的人揮揮手。

  望著方載文的車子開走之後,她登上一輛計程車。

  「小姐,你要去哪裡?」計程車司機問她。

  「你隨便繞幾個圈子,然後去銅鑼灣加路連山道。」

  最後,車子停在銅鑼灣加路連山道一幢公寓外面。羅曼麗下了車,走進公寓,來到十九樓。她扳下A座的門鈐。方載文來開門的時候,還沒有脫下剛才在晚宴上穿著的那套西裝。

  方載文抱著她,微笑著說:

  「你今天晚上很漂亮。」

  「是嗎?那你為甚麼不肯公開我們的關係?我和你都是單身,我不明白你有甚麼好怕的?」

  方載文吻了吻她,說:「我不是說過很多遍嗎?這是我們兩個人的事,沒有必要公開。況且,我們一直也沒公開,忽然公開,其他人會覺得很古怪的。」

  「是不是因為你不愛我?」羅曼麗難過地問。

  方載文拍拍她的頭,說:「你又來了!」

  他就是這樣,每次當她問他愛不愛她,他總是不肯直接回答。

  方載文脫去她的裙子,把她拉到床上。當他在她身體裡面的時候,她感覺得到他是有一點點愛她的。可惜,那一點點的愛太少了,還不足以讓他肯公開承認他們的關係。她多麼希里他對她連這一點點的愛也不曾有過,那麼,她便可以灑脫地離開。他偏偏讓她在他眼睛最深處看到那一點點的愛,讓她存有希望。

  「杜太太說要給我做媒呢!」她刻意試探方載文的反應。

  「她說說罷了。」

  「她是認真的。」

  方載文甚麼也沒說。

  忽然之間,所有淒然的感覺都湧上心頭,羅曼麗說:「是的,你是不會妒忌的,我根本不是你女朋友!」

  「我不是這個意思,你不要這麼敏感。」他有點不耐煩。

  「你是不是還沒有忘記她?」她盯住他的眼睛深處。

  「你在說誰?」他避開她的目光。

  「你知道我在說誰的。」

  「那已經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他翻過身子去睡覺。

  「但是你仍然沒有忘記她!」羅曼麗光著身子站起來,走到方載文的書房裡,拉開書桌的第一個抽屜,放在上面的,是一本關於候烏的書,是他弟弟送給他的。那本書下面,全都是韓純憶的小說。羅曼麗指著那些書,憤怒地說:「你仍然有買她的書!」

  方載文站起來,生氣的問:

  「你甚麼時候翻過我的東西?」

  羅曼麗眼淚汪汪地說:「你為甚麼要這樣對我?」

  她的眼淚軟化了他。方載文摟著她,說:

  「你不要這樣。」

  「走開!」她推開他,走到床邊穿上衣服。

  「你要去哪裡?」

  「回家!」

  「你喜歡怎樣便怎樣吧。」他無可奈何。

  羅曼麗一邊穿鞋子一邊跟他說:

  「明天回到公司裡,我會把我們的關係告訴所有人。」

  「你不要發瘋!」

  「你害怕嗎?」羅曼麗慘然地笑笑。

  離開了方載文,羅曼麗踏著悲傷的步子回家。她自己也知道,明天回到公司,她絕對不會有勇氣把他們的關係公開。她害怕會失去他。

  認識方載文的時候,她剛剛失戀,他也是一個人,開始的時候,是大家都有點意思的。女人總是希望和其他人分享自己的快樂。但是,他說:「我們才剛剛開始,太早說了出來,我怕對你會不太好。」過了一些日子,她覺得應該公開,他又說:「在辦公室裡談戀愛,會讓人說長話短的。」現在他又說:「這是我們兩個人之間的事,沒有必要公開。」方載文不但在公司裡不承認她,在朋友之間,他也不承認她。他從來不肯帶她去見他的朋友。他跟他的弟弟那樣要好,也從來不肯讓他們見面。今天晚上,當他在王莉美面前不承認自己有女朋友的時候,他的表情是多麼的自然,一點破綻也沒有。他是由衷的認為自己沒有女朋友。

  方載文是曾經有過女朋友的。他和她在七年前分手。她就是現在成了名的女作家韓純憶。他不肯說他們為甚麼分手。七年來,他斷斷續續交過幾個女朋友,但他始終沒有忘記韓純憶。韓純憶走了那麼多年,卻在他心裡霸佔著最重要的位置。

  為了他的緣故,羅曼麗買了聽有韓純億的小說,企圖從地她的故事裡找到—點方裁文的影子。

  作家寫的東西,總是離不開自己的經歷。可惜,羅曼麗無法在韓純憶的故事裡找到一點線索。也許,韓純憶根本沒有懷念方載文。羅曼麗覺得方載文很可憐,他那樣撕心裂肺地想念著一個舊情人,那個舊情人卻早已經把他忘記了,永遠不會回來他身邊。

  她忽然有點同情他,原諒了他對她的冷漠。第二天,她在公司的電梯裡與他相遇,電梯裡還有其他人。她站在他身後,看著他的背影,她的心更軟了。其他人出去了,電梯裡只剩下他們兩個。

  「對不起。」她跟方載文說。

  方載文用手拍拍她的肩膀微笑,那是原諒的手。他原諒了她。她歡天喜地的摟抱著他。電梯門打開,他們立刻熟練地分開。方載文走了出去,她走在後頭。她一邊為跟他和好如初而興奮,一邊卻又為自己感到難過。她並沒有做錯些甚麼,她為甚麼要首先說「對不起」這三個字?對了,通常說「對不起」的,不是做錯事的那個人,而是處於下風的那一個。

  這天晚上,她跟李思洛和林康悅去吃意大利菜。李思洛婚後的生活很快樂。結婚之前,李思洛去找過十五年前的舊情人姜言中,她一直沒有忘記他。她終於找到姜言中了。他們還上了床,她以為姜言中會叫她不要去結婚,然而,他卻開車把她送回家,然後跟她說:「祝你幸福。」十五年來,他並沒有她所想像的那麼懷念她,是她一廂情願罷了。終於,她的夢醒了,可以了無牽掛的去結婚。

  羅曼麗也去找過舊情人梁正為,可是,梁正為已經愛上另一個人了。方載文為甚麼不可以呢?她覺得那些懷念舊情人的人,都患上了可憐的考古癖。

  這個星期,羅曼麗和方載文去了印尼吝裡島度假。這是她夢寐以求的一次假期。

  方載文從來不肯和地一起請假,他說,兩個人一起請假,會惹起同事懷疑。她覺得他根本不想和她一起去旅行。這一次,也許因為內疚吧,他答應陪她去印尼玩。

  假期本來很圓滿,直到他們回來香港的那一刻,所有的快樂都變成了悲傷。他們排隊過檢查站的時候,他在人叢中發現了杜蒼林和他太太王美莉。方載文立刻從羅曼麗的身邊走開。羅曼麗出來的時候,找遍了機場和車站,也見不到方載文。她以為他會等她,他卻竟然害怕得撇下她走了。

  風冷冷的吹來,羅曼麗一個人站在機場外面飲泣。方載文不是否認她,他簡直就是遺棄她。他把一個今天早上才和他上過床的女人遺棄在機場。她一邊走一邊流淚,她真的有那麼糟糕嗎?在《新約聖經》裡,彼得三次不認耶穌。在這一年零三個月裡,他已經不止三次否認她。她不是耶穌,她沒有耶穌那麼仁慈和寬大,她也不能像耶穌一樣,死而復生。她的心死了,很難復活。

  家裡的電話不停地響,她坐在電話機旁邊,想著這個她愛過和恨過的男人。電話的鈴聲徹夜響起,她終於拿起話筒。

  「你沒事吧?」方載文在電話那一頭緊張的問。

  所有甜酸苦辣都忽然湧上眼睛,羅曼麗淚著眼睛說:

  「我真的希望我有勇氣不接這個電話。」

  為甚麼他總是在她決定死心的時候又燃起她的希望?她知道,她又會原諒他了。

  她不甘心。她到底有甚麼比不上韓純憶?這個女人憑甚麼在離開七年之後還霸佔著一個男人的心?

  第二天回到公司,羅曼麗把累積下來的假期一次拿光。她騙方載文說,她跟林康悅一起去意大利玩。

  假期開始的第一天,她從早到晚在出版社外面守候。她不知道韓純憶住在哪裡,唯一的方法就是在這裡等她出現。以後每天,她都會這樣做。她在韓純憶的小說裡見過她的照片,但是她很想看看她到底有甚麼吸引力。這是她兩個月來做的第二件傻事。第一件傻事是打電話到電台節目訴心聲。她覺得自己很可笑。她一向心高氣傲,卻為了一個男人淪落到這個地步。

  她等於整整十三天,也見不到韓純憶。到了第十四天的黃昏,她終於看到韓純憶了。韓純憶遠遠的走來,羅曼麗立刻跑上前,假裝跟她擦身而過。在擦身而過的那一瞬間,她望了望韓純憶一眼,韓純憶也下意識地看了地一眼。

  她終於等到這一刻了。韓純憶也不過是個普通女人。她真想告訴韓純憶,有一個男人在跟她分手七年後仍然痛苦地想念著她,她是多麼的車福。

  第二天晚上,羅曼麗來到方載文家裡。

  「意大利好玩嗎?」他問。

  「嗯,我看到了我—直想看的東西——」

  「是哪一個名勝?」他天真地問。

  羅曼麗摟著他,淒然地問:「你有沒有掛念我?」

  「你又來了!」他摸摸她的頭髮。

  他總是這樣的,他甚至不曾想念她。

  她撲在他身上,粗野地脫去他的褲子。她是如此沒有尊嚴地想把自己送給他。

  半途中,她伸出手去擰開收音機。

  收音機裡傳來夏心桔的聲音:

  「我們昨天已經預告過了,今天晚上將會有一位特別嘉賓,她現在就坐在我對面,她是名作家韓純憶小姐——」

  「把它關掉好嗎?」方載文伸出手去想把收音機關掉。

  羅曼麗捉住他的手,把他那隻手放在她心上,說:「我想聽——」

  韓純憶開始說話了。

  羅曼麗盯住方載文眼睛的深處,傷心地發現,她曾經在那裡看到的,他對她的一點點的愛,根本不是愛,而是憐憫。他憐憫她那麼愛他。

  他沮喪地從她身上滑下來。

  「你是不是無法做下去?」她笑著笑著流下許多眼淚。

  當一個女人不被一個男人所愛。她赤身露體,在他眼裡,不過是一堆血肉和骨頭。她可以忍受他心裡永遠懷念另一個女人,但她不可以忍受自己在他心中只是一具橫陳的肉體,沒有感覺,也沒有尊嚴和痛苦。

  她穿上衣服。臨走前替他把收音機關掉。她不恨他,她甚至有點可憐他。他也想忘記韓純憶,只是他忘不了。今天晚上,韓純憶的聲音又喚回了他那些沉痛的記憶。

  他知道她是不會回來的,他的夢早已經完了,他卻不肯醒來。

  羅曼麗想起她曾經讀過的兩句詩:

  夢醒時,生活是折翼的鳥,不能再飛了。

  夢來時,生活是一塊覆滿雪花的不毛之地。

  夢醒夢來,都是可悲的。她的情人是一隻折翼的小鳥,他沒有能力再去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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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韓純憶收到出版社寄來她的新書,急不及待從頭到尾看一遍。翻到第—百一十二頁,她看到這一句:

  「不要相信男人在床上所說的話。他說同一句話一百遍,也是謊言。到了第一百零一遍,他說的,仍然是謊言。然而,有些男人是例外的。」

  原文根本沒有「然而,有些男人是例外的。」這一句。最後一句,到底是誰加上去的?她氣沖沖的打電話到出版社找姜言中。

  剛剛沖好一杯Starbucks咖啡準備好好享受一下的姜言中,拿起話筒,聽到韓純憶在電話那—頭很憤怒的命令他:

  「姜先生,請你翻到我的新書第一百一十二頁。」

  姜言中手上那杯咖啡差一點就潑在桌上。他放下咖啡杯,好不容易才在亂糟糟的書桌上找到韓純憶的新書,連忙翻到她說的那一頁。

  「韓小姐,有甚麼問題呢?」

  韓純憶凶巴巴的說:「這一頁最後的一句是誰加上去的?是你嗎?姜先生。」

  「當然不是我。」

  「那是誰擅自在我的書裡加上這—句?是你們的編輯嗎?」

  姜言中望向坐在他附近的紀文惠。紀文惠剛好打開一個小圓罐子,把一顆酸梅放進嘴裡。她看到姜言中裡向她這邊,於是拿起那個圓罐子走到姜言中面前,問他:

  「姜先生,你是不是也想要一些?」

  「不,不,不。」姜言中搖著手。

  「未經作者同意而改動他的作品,是對作者最大的侮辱。」韓純憶說。

  「我會徹查這件事。」

  「好的。你最好能給我—個合理的解釋。」韓純憶在電話那—頭悻悻然的掛線。

  紀文惠看到姜言中手上拿著韓純憶的新書,便問他:

  「姜先生,是不是出了甚麼問題?」

  姜言中指著第一百一十二頁最後一句,問她:

  「這一句是不是你加上去的?」

  「嗯。」紀文惠點頭。

  「你為甚麼——」他氣得說不出話來。

  「不是每一個男人都說謊的——」

  「但,但——」

  就在這個時候,葉永綠來了,準備接紀文惠下班。

  「剛才是韓小姐打來嗎?」紀文惠問姜言中。

  「不,不是。我隨便問問罷了,你可以下班了。」

  「嗯。」紀文惠放下了心頭大石,跟葉永綠說:「我去一下洗手間。」

  紀文惠出去了,葉永綠問姜言中:

  「她是不是做錯了甚麼事情?」

  「她擅自在作者的小說裡加上自己的句子,怎可以這樣做的呢?」

  「那現在怎麼辦?」

  「作者剛才打電話來質問我。這個韓純憶是一點也不好惹的。」

  電話鈴聲又再響起。

  「糟糕,—定又是她打來的。」姜言中戰戰兢兢的拿起話筒。

  電話那一頭,果然是韓純憶。

  「姜先生,查到是誰做的沒有?」

  葉永綠知道是紀文惠闖的禍,立刻示意姜言中把話筒交給他。

  葉永綠接過話筒,說:「韓小姐,這件事我可以解釋。」

  「你是誰?」

  「我是紀文惠的男朋友。」

  「那關你甚麼事?」韓純憶不客氣的問。

  「韓小姐,我是你的讀者。在六年前的書展上,我找過你簽名,我的名字叫葉永綠,不知道你還記不記得——」

  事隔六年,韓純憶並沒有忘記這個名字。六年前,她出版第一本書,那時根本沒有甚麼人認識她。在出版社的攤位上,她被冷落一旁。一個男人拿看書來請她簽名。

  他不獨是當天第一個找她簽名的人,更是她有生以來第一個找她簽名的讀者。他的名字叫葉永綠,她怎會忘記?

  看在這個情份之上,她答應跟他見面。

  「她肯見你?」姜言中也有點意外。

  「嗯,真是對不起,要你安插文惠在這裡工作,還給你添許多麻煩。」

  「別說這種傻話。你對女朋友這麼好,真是令我慚愧。你明天真的有辦法安撫她嗎?」

  「我會盡力的。」

  「可以走了。」紀文惠從洗手間回來說。

  「要不要跟我們一起去吃飯?」葉永綠問姜言中。

  「改天吧,我今天還有很多工作要做。」

  葉永綠和紀文惠走了。姜言中放下手上那杯擱涼了的咖啡。世上就是有兩種女人,一種聰明而孤絕,太瞭解愛情的真相,所以不快樂,像韓純憶。一種天真而簡單,幸福地被一個男人愛著,像紀文惠。

  這一天,韓純憶比約定時間早了一點來到咖啡室。她不記得葉永綠長得甚麼樣子,只記得他的名字—永遠青綠的葉子。她答應來聽他的解釋,是為了報答他六年前的青睞。

  葉永綠來了,他穿著咖啡色的襯衫和藍色的西褲,打扮得很樸素。他的臉上,掛著陽光一般的笑容。她開始對他有點印象了。

  「韓小姐,對不起,我這麼冒昧——」葉永綠坐下來說。

  「只有你一個人來嗎?」韓純憶冷冷的問。

  「是的。」

  「紀文惠自己為甚麼不來?反而要你來替她解釋?」

  「她還不知道自己闖了禍。」

  「你為甚麼不讓她知道?」韓純憶有點光火了。

  「我不想她知道了會不開心。」

  「你怕她不開心?那我呢?那是我的書。」

  「韓小姐,請你原諒我。我願意做任何事情去補救,只要你別責怪文惠。

  「為甚麼你要這樣做?」

  「我答應過會令她幸福——」葉永綠微笑著說。

  「那跟這件事有甚麼關係?」

  「令一個女人幸福,就是篩掉所有會令她不開心的事。」

  「那就是不讓她知道真相——」

  「真相有時候是很令人難過的。這六年來,我都努力做這件事。所有她聽到的,都是好消息。」

  「如果有一天,她發現真實世界並不是她一向聽到的那麼完美,她會很痛苦的。」

  「只要一天我還在,她也不會聽到不好的消息。」

  韓純憶很訝異,問葉永綠:

  「就是為了一句承諾?」

  「嗯。」葉永綠堅定地點頭。

  韓純憶從來沒見過這樣一個男人。她有點羨慕紀文惠。如果有一個男人這樣保護她,她也會感動,可是,她沒有紀文惠那麼幸福。無知的女人,畢竟是比較幸福的。

  「韓小姐,我知道這個問題很笨,但我可以做些甚麼賠罪呢?」葉永綠問。

  「不用了。」韓純憶說。

  「不用?」葉永綠微微怔了一下。

  「就當是我被你感動了吧。」

  「那真是謝謝你。」

  「你像是天使——」

  「天使?」

  「只報佳音。」韓純憶微笑著說。

  葉永綠傻傻的笑了一下。

  第二天,姜言中約了葉永綠在Starbucks見面。

  「你是怎樣說服韓純憶的?她竟然不再追究。」姜言中一邊喝expresso一邊問。

  「我也沒說過些甚麼,其實她人很好。」

  「我知道。」

  「但你好像很怕她——」

  「哪有這回事?我是嫌她麻煩。」

  「她人很講理啊!這件事你不要告訴文惠。」

  「我會了。」

  葉永綠好像看到了一個熟悉的人,轉頭跟姜言中說:「那邊正在喝Frappuccino的女孩子,不是你以前女朋友的好朋友范玫因嗎?」

  姜言中望過去,看到范玫因正在跟一個男人喝咖啡。

  「是的,是她。」姜言中說。然後,他站起來:「我們走吧!」

  「你不要過去打招呼嗎?」

  「不用了。」

  離開Starbucks,外面下著微雨,葉永綠上班去了,姜言中在附近找了一家小餐廳坐下來吃午飯。他有點後悔剛才走得太匆忙了,打個招呼又有甚麼關係?他也想知道他愛過的那個人現在怎樣了;然而,他就是沒法面對從前的自己。

  與這家小餐廳相隔一條街的另外一家意大利餐廳裡,韓純憶和紀文惠正在吃午飯。

  「韓小姐,謝謝你請我吃午飯。」紀文惠說。她還是頭一次跟韓純憶吃飯。  

  「你有男朋友嗎?」韓純憶想聽聽她口中的葉永綠。  

  紀文惠幸福地點頭,說:「我們一起六年了。他對我很好。」  

  「真的?」

  「我們第一次上床的時候,他說,他會令我幸福,他一直也有這樣做。男人在床上說的,不一定是謊言。我覺得自己很幸福。我不知道怎樣說,總之,我覺得心裡有一種滿滿的感覺。每天早上張開眼睛,也覺得這個世界很美好。」紀文惠天真地說。

  韓純憶笑了一下,她面前這個女人,並不知道,世界之所以這麼美好,是因為她有一個不讓她聽到壞消息的男朋友。

  「既然他對你那麼好,你們為甚麼還不結婚?」

  「我想他更疼我。結了婚之後,我怕他會沒有現在這麼疼我,我是不是很貪婪?有時我也覺得自己很自私。」

  「也不是。」不知道是不是受了葉永綠的感染,連她也想保護這個幸福的小女人。

  「韓小姐,你有男朋友嗎?」

  韓純憶微笑了一下。

  「對不起,這是你的私事——」

  「沒關係。我現在是一個人——」

  「你好像對愛情很沒有信心。」

  「不,我現在仍然相信愛情。」

  「是不是你遇上了喜歡的人?」

  「他不是我的,但是,他讓我相信愛情——他向我報了佳音。」

  紀文惠離開之後,韓純憶在那裡坐了—會。雨停了,她走出餐廳。六年前,葉永綠是第一個找她簽名的人。當地失望而孤單地坐在出版社的攤位時,葉永綠拿看書來,請她簽名,說很喜歡看她的書。他是來向她報佳音的天使。六年後,他再一次向她報佳音,讓她重新相信愛情。他和紀文惠,也是一起六年。世事為甚麼總有微妙的巧合?

  「韓純憶。」—個男人叫她。原來是姜言中。

  「你為甚麼會在這裡?」

  「應該是我問你才對,我的辦公室就在附近。」

  「噢,是的。我剛才跟紀文惠吃飯。」

  姜言中嚇了一跳,問:「你沒對她做些甚麼吧?」

  「我不是你想的那麼凶吧?」

  「當然不是,葉永綠也說你人很好。」

  「你們很熟的嗎?」

  「是舊同學。」

  「我沒見過像他這樣的男人。為了令女朋友幸福,努力地不讓她知道這個世界有多麼不完美。」

  「你覺得真、善、美這三樣東西應該怎樣排列?」

  韓純憶想也不想,便說:「當然是真,善、美。」

  「我覺得是美、善、真。」

  「為甚麼?」

  「真實的東西,有時是很殘忍的。」

  「你甘心活在一個充滿謊言的世界裡嗎?」韓純憶反問姜言中。

  「我們本來就是活在—個充滿謊言的世界裡。」

  「好了,我不要再聽你的道理。我的新書銷量怎樣?」

  「你要聽好消息還是壞消息?」  

  韓純憶想了一下,說:「好消息。」

  「銷量非常好,已經登上了暢銷書榜第一名,」

  「謝謝你。」韓純憶叫停了一輛計程車,回頭問姜言中:「那壞消息呢?」

  姜言中搖頭笑了一下。

  「你笑甚麼?」

  「你就是改不了這個缺點,你太喜歡尋找真相了,這樣會不快樂的。」

  「到底是甚麼壞消息?」

  「銷量太好,書賣斷了,來不及補貨,要等一個星期之後才有新書交給書店。」

  「以後只告訴我好消息就行了。」

  「我會盡力的。」姜言中隔著車窗跟她說。

  韓純憶在計程車上微笑,從此以後,她也要聽好消息。

  回到辦公室之後,紀文惠打了一通電話給葉永緣,告訴他她剛才和韓純憶吃午飯。

  「你們聊些甚麼?」

  「就是聊聊男朋友的事。跟她吃飯很開心。」

  「那就好了。」

  「阿綠——」

  「甚麼事?」

  「謝謝你,我覺得很快樂。」

  紀文惠放下話筒,打開面前的小圓罐子,拿出一顆酸梅放進嘴裡。這些酸梅是葉永綠買給她在辦公室吃的。他知道她喜歡吃酸梅,總是知道她甚麼時候差不多吃完,又給她買一罐新的。

  這天黃昏的時候,韓純憶覺得肚子有點餓,換了衣服出去買點吃的。經過公園時,她看到葉永綠一個人坐在公園的長椅上捧著—大盒曲奇餅吃。

  「你為甚麼會坐在這裡吃東西?」

  「是曲奇餅來的,你要試一塊嗎?」

  韓純憶吃了一塊,說:

  「太甜了,好難吃。」

  「韓小姐,你真是坦白。這些曲奇餅是文惠親手做的,她要我帶回去請同事吃,可是,大家都不感興趣。我不想她失望,所以要把盒裡的曲奇餅吃光了才敢回家。」

  「你真是——」韓純憶在葉永綠身邊坐了下來,說:「其實你是在向她說謊。好吧,我來替你吃一些。」

  「謝謝你。」

  「上一次,你不是說過你願意做任何事情向我賠罪的嗎?」

  「嗯。」葉永綠點頭。

  「我想寫你們的故事。」

  「我們的故事有寫的價值嗎?」

  「像你這種男人太稀有了。你不介意吧?」韓純憶一邊吃曲奇餅一邊說。

  「當然不介意。我們的結局會是怎樣?」葉永綠好奇的問。

  「我還在想。放心,我會給你們一個幸福的結局。」

  葉永綠幾經努力,終於把盒裡的曲奇餅吃光。他捧著肚子站起來說:

  「糟糕,我明天可能跑不動了。」

  「你明天要賽跑嗎?」

  「嗯,是校友會的慈善馬拉松賽跑,我和姜言中都要參加。」

  「那麼,預祝你們勝利。」

  「謝謝你——」

  「紀文惠會去打氣嗎?」

  「會的。」

  「那麼你一定要贏,否則她會不幸福。」韓純憶取笑他。

  「我會加油的!我會是第—個衝過終點。」

  比賽那天,葉永綠衝過終點時,忽然倒下了。

  在急症室的長廊外,醫生告訴姜言中,葉永綠的死因是心血管閉塞,平常可能沒有病徵。

  姜言中不知道怎樣告訴長廊另一端的紀文惠。她是從來沒聽過壞消息的。紀文惠遠遠望過來,姜言中低下頭飲泣。

  紀文惠貼在走廊盡頭的玻璃門旁邊,外面已經天黑了,她很害怕明天會來臨。天亮了,她的夢就要醒了,她的幸福也完了。她的幸福,都是阿緣給她的。

  後來有一天,她做了一盒曲奇餅拿去給韓純憶。

  「阿綠以前是不是找過你?」她問。

  韓純憶怔住了:「你是怎麼知道的?」

  「我知道很多事情。我知道出版社的工作是他給我安排的。我知道我做的曲奇餅太甜,很難吃。我擅自在你的小說裡加上自己的句子,令你很生氣,阿綠一定是找過你道歉,不然的話,那天你也不會請我吃午飯——」

  「你甚麼都知道?」韓純憶很詫異。

  「我並不是阿綠所想的那麼天真——」

  「那為甚麼——」

  「我裝得那麼天真,只是感激他為我所做的一切。」紀文惠抹去眼角的淚水,說:「多少年來,他為我篩掉所有不開心的事。從今以後,再沒有這樣的人了。」

  「我以前也有一個男朋友。」韓純憶說。

  「他也是替你篩掉所有壞消息?」

  「不。他喜歡把甚麼也藏在心底。」

  「那你們為甚麼會分手?」

  「我們吵架吵得很厲害。也許是我的問題吧。」

  「你有甚麼問題?」

  「愛情小說寫得太多了,根本不知道自己活在現實中還是夢想之中,我要的愛情,或許根本不存在。」

  「如果阿綠能夠活著回來,我願意和他分開。即使他不再愛我,也沒關係。只要他活著。」紀文惠說。

  「不是我們可以選擇的。」韓純憶說。

  韓純憶啃了一塊曲奇餅,說:「這一次的味道剛剛好,不會太甜。」

  「謝謝你,韓小姐。可惜你太老實了,你說的謊言,沒阿緣說的那麼動聽。」

  「是的,他才是天使。」

  「可是,天黑了,我的說謊天使要睡了。」紀文惠遙裡著窗外的星星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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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4-8-17 00:05:10
第6章

  「你覺得思念是甜還是苦的?」

  「應該是甜的吧?因為有一個人可以讓你思念。」

  「我認為是苦的。因為我思念的那個人永遠也不會回來了。他是我男朋友,他死了。」

  「他不會想看到你現在這樣的,他會想你活得快樂。」

  「是的,我的快樂常常是他最大的幸福。」

  「你最懷念他的甚麼?」夏心桔問。

  「他會為我篩掉所有壞消息,只把好的消息告訴我。他是我的天使,是來向我報佳音的。」紀文惠說著說著流下了眼淚。她知道流淚是不應該的,阿綠不會想看到她這個樣子。她用手指頭抹去眼淚,又笑了起來。

  「這支歌是送給你和你的天使的。」夏心桔說。

  一支《平安夜》的鋼琴曲溫柔地從收音機裡飄送出來。

  紀文惠多久沒聽過這支歌了?她念的是教會學校,從前每一次唱《平安夜》,她也懷著聖潔和崇拜的心去唱。只有這一夜,她是懷著一顆哀傷的心去唱。

  「多少慈祥,也多少天真,

  靜享天賜安眠,靜享天賜安眠——」

  她從來沒有細讀歌裡的每一個字,今夜,她一字一句的聽進心坎裡,這是《平安夜》嗎?這支本來是頌讚聖嬰降臨,為世人贖罪的歌,今夜卻變成一支安魂曲。

  是的,天使總是要回到天上,阿綠給她的快樂,也是有期限的。期限到了,他就要離開。多麼不捨,她也要接受這個安排。從此以後,過著沒有他在身邊的日子。

  阿綠走了之後,她沒有去碰過他的東西。她不敢去摸他的衣服,不敢拿起他的書,她不想接受他離去的事實。可是,今夜,她心裡忽爾有無限平安,她不再害怕了。除了她,還有誰更愛惜他留在世上的一切呢?

  她把阿綠的衣服折疊起來放在箱子裡。阿綠的衣服不多,都很樸素。她常常認為他應該穿得稍微講究一點,如今他不在了,他的樸素,反而成為他的優點,讓她懷念。

  阿綠的書很多,她不是每一本都有看。今夜,她坐在地上,用手把書上的塵埃抹走。她無意中拿起一本書,是米蘭昆德拉的《生活在他方》。書裡面好像夾著一些東西,她把書打開,裡面藏著一張照片,是阿綠和一個女孩子的合照。照片上沒有日期,阿綠看來很年輕。那時候,她和阿緣應該還沒有認識。那個女孩子笑得很甜,她身上穿著紅色的護士學生制服。阿綠的手拖著她的手。這個女孩是誰呢?阿綠從來沒有提起過這段往事。為甚麼他從來不說呢?這張照片又為甚麼放在書裡,是巧合還是有某種意義?

  第二天早上,紀文惠拿著照片回去出版社,問姜言中:「你認識照片中的女孩子嗎?」

  姜言中拿著照片看了看,說:「我不認識她。」

  紀文惠失望的說:「你們是同學,我還以為你知道。」

  「大學時我去了美國唸書。這個女孩子也許是他在那個時候認識的也說不定。」

  「那時候你們有沒有通信?」

  「有的,阿綠常常寫信給我,反而我很懶惰,很少回信。」姜言中不好意思的說。

  「那麼,阿緣有沒有在信裡提起這個女孩子?」

  姜言中想了許久,抱歉的說:「這麼久以前的事,我真的不記得了。」

  「那些信呢?你可不可以讓我看看?」

  「離開美國之前,我扔掉了。」

  「甚麼?你把阿綠寫給你的信扔掉?」

  姜言中尷尬的解釋:「我這個人不喜歡收藏東西,我連以前女朋友寫給我的情信也扔掉了。這樣的人生比較簡潔嘛!」

  紀文惠失望地把照片放回皮包裡,突然又想起甚麼似的,說:「她當時穿著護士學生的制服,現在應該已經是護士了。我可以拿著照片每間醫院去找。」

  「香港的醫院這麼多,護士又有這麼多,這不是太渺茫了嗎?你為甚麼要找她?」

  「在阿綠的書裡發現這張照片的那一刻,我有點生氣。為甚麼他從來沒有跟我提過這件事呢?我一直以為自己是他最愛的人,但是,他最愛的人會不會是照片中的女孩子呢?照片中的阿綠,看起來很幸福。可是,拿著這張照片多看幾次之後,我又不生氣了。我很想認識這個女孩子,我和她之間好像有某種連繫。她知道阿綠已經不在嗎?我想,我應該把這個消息送去給她。」

  「女人真的會做這種事嗎?我是說,去找死去的男朋友的舊情人。」

  「這種做法聽起來有點奇怪,但是我很想知道阿綠的一些過去。跟一個曾經和他—起的女孩子見面,對我來說,也許是—份慰藉。」

  姜言中笑了笑:「假如有天我死了,我的女朋友也會去找我的舊情人嗎?」

  「這個很難說啊!」

  「她們可能會坐在一起投訴我的缺點,然後愈說愈投契,後來更成為好朋友呢!」

  「這樣不是很溫馨嗎?」

  姜言中嚮往地笑了。那個場面不是很有趣嗎?他死了之後,他的舊情人們坐在一起懷念他。他忽然想起一件事情,有一次,他上網時無意中發現一個「尋人網站」。

  「你或許可以去「尋人網站」試試看。」他說。

  「甚麼是「尋人網站」?」

  「那是個專門幫人尋找失去聯絡的朋友和親人的網站。你可以把想要尋找的人的資料、照片,甚至書信放上去。瀏覽這個網頁的網友,說不定正是當事人或當事人的朋友。你去碰碰運氣吧。」

  「真的會找到她嗎?」

  「我不知道,但是,說不定她的朋友會看到。」

  「我會試試看的。」

  「尋人網站」的網址是www.missedperson.com。在網上尋人的人真多啊!這裡有一個已經移民德國的女孩子尋找小學四年級的男同學,有—個香港女孩子尋找她在街頭偶遇的畫家。

  紀文惠把阿綠和那個女孩子的照片,跟那本《生活在他方》一起放在網上。她用阿綠的名義刊登這段尋人啟事,也留下了阿綠的電子郵箱,這樣,那個女孩子說不定會願意回覆。

  每一天,紀文惠也會打開郵箱好幾次看看有沒有消息,可是,一直也沒有回音。

  已經是深秋了,她穿著阿綠留下的—件毛衣,每天晚上,坐在他那台電腦面前,等待佳音。

  深秋時分,醫院的病人特別多,尤其是外科病房,擠滿了各種病症的人。其中一位老伯伯,名叫翟長冬,梁舒盈有空間的時候,最喜歡跟他聊天。翟長冬是個魔術師。他的肺癌復發,大概過不了今年冬天。他是個樂觀的人,並沒有自怨自憐,反而常常表演一些小魔術逗病房裡的人笑。

  一天午夜,翟長冬睡不著,梁舒盈走到他的床邊。

  「你為甚麼還不睡覺?」

  「梁姑娘,你有想念的人嗎?」

  「為甚麼這樣問?你是不是有—個?」

  翟長冬微笑:「真的希望有機會再見到她。」

  「她是你舊情人嗎?」

  「那是一九六八年的事。我在「荔園」表演魔術,其中一個項目是飛刀,那就是把一個女人綁在一塊直立的木板上,然後,魔術師蒙上眼睛擲飛刀,每一把刀也不偏不倚的擲在她身邊——」

  「我知道,我也在電視上看過!」梁舒盈興奮的說。

  「那天晚上的觀眾很多,我問台下有沒有人自願上台,一個女孩於立刻跑上台,她長得很漂亮。」翟長冬回憶著說,「換了任何人都會害怕,她卻一點也不害怕。我的飛刀當然也沒有擲中她。當我替她鬆開手上的繩子時,她狠狠的盯著我,說:「我恨你!你為甚麼不擲中我?」

  「那後來呢?」

  「我沒有再見過她。也許她當時很想尋死,卻沒有勇氣自己動手,所以想找個人代替她下手吧。在我幾十年的魔術師生涯裡,這是我最難忘的一件事。我真的很希望再見她。」

  「她現在已經變成一個老婆婆了。」

  「但我會把她認出來。」

  「你為甚麼想見她?」

  翟長冬笑了起來,眼裡泛著柔光:「也許我愛上了她吧。」

  「我可以替你找她,但有一個條件。」

  「甚麼條件?」

  「你要教我魔術。」梁舒盈笑笑說。

  「這個太容易了。你有甚麼方法找她?」

  「前幾天我聽到幾個同事說有一個叫「尋人網站」的東西,可以在那裡尋人。

  一個一九八O年在香港念小學四年級,後來移民到德國的女孩子,在網上尋找她當年的一個男同學,結果給她找到了。看來這個網站也是有效的。」

  「甚麼是「網站」?」

  「是九十年代的魔術,你做夢也想不到的。」

  翟長冬並沒有那個女人任何的資料。梁舒盈只好把一九六八年在「荔園」發生的那—幕寫在尋人欄裡。當事人一定會記得這件事,如果那位老婆婆還會上網的話。

  這個「尋人網站」真是千奇百怪。有人尋找在街上偶遇的人,有人尋找不辭而別的男朋友。翻到下一頁,梁舒盈看到自己的照片,是她和阿綠一起照的。阿綠在尋找她,那本《生活在他方》也一併放在網上。她立刻把電腦合上,連插頭也拔掉。她坐在床上,用被子包裡著自己。她第一次體會到「近鄉情怯」這四個字的意思。一個日夕盼望回去故鄉的人,終於接近故鄉時,卻膽怯起來。長久的期待一旦實現了,好像不太真實,太不可信,也太難接受了。她怕。

  第二天,在病房裡,翟長冬問她:

  「找到了沒有?」

  「不會這麼快的,你要耐心等一下。」

  幾天之後,翟長冬去世了。他等不到冬天,也等不到那個他想念了三十二年的人。他帶著永遠的遺憾離去。

  拒絕被尋找的人是否太殘忍了一些;梁舒盈重新打開電腦,來到「尋人網站」的尋人欄。那張照片是在醫院草地上照的,當時她還只是個護士學生。阿綠正在念大學。

  多少年來,她一直在等他。現在,她一雙手緊張得有點顫抖。

  「阿綠,是你找我嗎?」梁舒盈寫了—封電子郵件給葉永綠。

  當天晚上,她收到阿綠的回音,他問:

  「我們可以見面嗎?」

  他們約好在一家意大利小餐館見面。這天是她的休假。她懷著興奮的心情赴約。

  那麼多年沒見了,阿綠現在好嗎?他變成怎樣了?他結婚了嗎?不會的。她真想快點見到他。

  來到餐廳裡,她見不到阿綠。坐在那裡等她的,是一個個子瘦小的女人。

  「你是誰?」

  「我是阿綠的女朋友。」

  「你找我有甚麼事?」

  「我想告訴你,阿綠死了。」

  梁舒盈本來滿懷希望來這裡跟阿綠重眾,現在,竟然有一個自稱是阿綠女朋友的陌生人告訴她,阿綠已經死了。那個根本不是甚麼「尋人網站」,而是一個專門作弄人的網站!

  「我是在收拾阿綠的遺物時,在那本書裡無意中看到你們的照片的。」紀文惠說,「請你原諒我用阿綠的名義找你。我覺得我應該把他的死訊告訴你。」

  這個女人看來不像是作弄她。那麼,阿綠的死是真的嗎?他這麼年輕,不可能的。

  「阿綠是怎麼死的?」

  「他參加賽跑時突然昏倒了,是心臟病。」

  「你為甚麼要告訴我?」她流下了眼淚。

  「因為你們曾經一起呀!」紀文惠天真地說:「照片上的你們很幸福。」

  「是的,我們是初戀情人。」

  「喔,原來是這樣,可不可以告訴我,阿綠以前是一個怎樣的人…」

  「他很好,真的。」

  「我知道。」紀文惠微笑說。

  「我在護士學校的時候,他在念大學,大家可以見面的時間不是很多。為了幫補家計,他每天下課之後還要去替學生補習,又要去教夜中學。我埋怨他沒時間陪我,我們為了這個原因常常吵嘴,後來也就分開了。」

  「跟那本《生活在他方》有甚麼關係?」

  「我們第一次約會,就是去逛書店,那本書是當天買的。我們都很喜歡那個故事,後來,阿綠又買了一本給我,所以,我們每人也有一本。」

  「原來是這樣。」

  見面之前,紀文惠本來很想知道阿綠有多愛這個女人。然而,這一刻,她根本不想知道他愛她們哪一個多一點,她甚至不介意阿綠愛另一個女人多一點。這又有甚麼關係呢?阿綠已經不在了。

  「謝謝你給阿綠—段快樂的日子。」紀文惠由衷的說。

  「你也是。」梁舒盈含淚說。

  「你最記得阿綠的甚麼?」

  梁舒盈笑了起來:「他穿衣服太老實了,比實際年齡老了十年!」

  「對呀!他就是這樣,我從來沒見過他穿牛仔褲。」

  「他會穿咖啡色襯衫配藍色褲子,難看死了!」

  「是的,他穿衣服真沒品味。但是,這是他的優點。」

  「是的。」

  忽然之間,一種幸福而悲哀的感覺幾乎同時從這兩個女人的心底湧出。她們對望著,雖然素昧平生,因為愛過同一個男人的緣故,卻變得很親近。她們微笑相對,互相慰藉。

  一支童音唱頌的《平安夜》飄來,縈繞心頭。

  「這是《平安夜》嗎?」梁舒盈問。

  「是的,聖誕節快到了。」紀文惠說。

  「多少慈祥,也多少天真,

  靜享天賜安眠,靜享天賜安眠——」

  這不是《平安夜》,對她來說,這是一支最哀痛的情歌。

  梁舒盈伸手摸了摸紀文惠的臉,從她的鬢裡變出—朵暗紅色的聖誕花來。

  「送給你的。聖誕快樂。」

  「你會變魔術的嗎?」

  「是一個病人教我的。本來我是想變給阿綠的。」

  「謝謝你。聖誕快樂。」

  夜裡,粱舒盈把她一直放在抽屜裡的那本《生活在他方》拿出來,裡面夾著她和阿綠的一張合照,跟阿綠收起的那張,是同一張。照片上的阿綠,真的很幸福。那時候,她太任性了。兩個人最初走在一起的時候,對方為自己做一件很小的事情,我們也會很感動,後來,他要做更多的事情,我們才會感動。再後來,他要付出更多更多,我們才肯感動。人是多麼貪婪的動物?

  多少年過去了,她才知道自己最愛的是阿綠。她以為如果阿綠也思念她,他會找她的。也許,某年某天他們會在路上重逢。

  紀文惠告訴她,阿綠出事之後,被送進東區醫院,那不正是她工作的地方嗎?她回去翻查急症室檔案,果然有阿綠的入院記錄。那一天,她不也是在醫院裡值班的嗎?原來,他們已經重逢過了。

  她爸爸因為太思念死去的妻子的緣故,穿了妻子生前穿過的裙子和她用過的皮包,回到他從前每天陪她上班的那段路上徘徊,結果被巡警逮住了,以為他是個易服癖。思念,是多麼的淒苦?爸爸可以穿著媽媽的衣服來懷念她,紀文惠也留著阿緣的衣服,她卻只有一本《生活在他方》。阿綠的確已經在另一個地方生活了。書中的詩人,在結局裡死去。書的故事與名字,難道是一個預言嗎?她顫抖著雙手翻開書的第一頁。這些年來,她不知道重看過多少遍了。可是,這一次,眼淚模糊了她的視線。

  兩個人分手之後,天涯各處,不相往還,我們總是以為,對方還是活著的。原來,那個人也許已經不在了。

  相約在意大利餐廳見面的那天,她以為她和阿綠唱的是一支重聚的歌;誰知道,阿綠沒有來,也永遠不能來了。她能為他唱的,也只是一支安魂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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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4-8-17 00:05:35
第7章

  從溫哥華飛往香港的班機,已經在停機坪上等候,乘客們陸續上機。莫君怡用育兒帶把兩個月大的兒子繫緊在胸前。她左手拿著機票,右肩搭著一個大棉布袋。重甸甸的棉布袋裡放著嬰兒尿布,奶粉、奶瓶、毛毯和孩子的衣服。她幾乎是最後一個進入登機走廊的。

  空中小姐看到這位年輕的媽媽,連忙走上前,問她:

  「太太,需要我幫忙嗎?」

  「不用了。」她客氣的說。

  「你帶著孩子,是可以早一點登機的,不用跟其他乘客一起排隊。」空中小姐說。

  「是嗎?」

  莫君怡從來就沒有使用過這種媽媽優先的服務。她以後會記住。這種方便,是單身的時候沒有的。

  這班機差不多全滿。狹窄的甬道上,擠了幾個還在努力把隨身行李塞進頭頂的箱子的乘客。孩子在她懷裡不停扭動身體,莫君怡狼狽地在機艙裡尋找自己的座位。

  她的座位就在甬道旁邊,是她特別要求的。她的左邊坐了三個人,是一對老夫婦和一個男人。男人的膝蓋上放著一本韓純憶的小說。

  莫君怡先把大棉布袋放在座位上,然後鬆開育兒帶,那樣她便可以抱著孩子坐下來。孩子的小手使勁地扯著她的衣領,她一邊的胸罩帶都露了出來。她拉開他的小手,他忽然哇啦哇啦的哭起來,似乎老是要跟她過不去。她發現遠處好像有一個熟悉的人。她抬起頭;就在抬起頭的一剎那,那個人已經投影在她的瞳孔上。

  她連忙坐了下來。懷裡的孩子仍然不停的哭,他用手不斷抓她的脖子,在她脖子上抓出了幾道紅色的指痕。她的眼淚簌簌的湧出來。

  為甚麼會是他?為甚麼會是在這裡?

  杜蒼林就坐在後面。剛才看到他的時候,她看到他身邊坐著一個女人。那個人,大概就是他太太吧?她跟她在腦海裡想像的全然不同,她一直想像她是一個自私而相貌平凡的女人。可是,坐在他身旁的她,雖然平凡,看來卻很賢淑。她的肚子微微的隆起,幸福地依偎著丈夫。她有了身孕。

  「太太,你沒事吧?」坐在她旁邊的男人問她。

  「我沒事。」她一邊哭一邊說。

  看到孩子在她懷裡不斷掙扎,他問她:「要不要我替你拿著你的寶寶?」

  他很快發覺自己用錯了字眼,嬰兒不是物件,不能拿著。

  「我是說,要不要我暫時替你抱著你的寶寶?」他誠懇的說。

  「不用了,謝謝你。」

  「我姓姜,有甚麼事,儘管開口。」

  「姜先生,我現在的樣子是不是很糟糕?」莫君怡微微抬起頭問他。

  姜言中不知道怎樣回答她的問題,他想,她大概是一個產後有點抑鬱的女人。

  「也不是。」他安慰她。

  「我知道是的。」

  她沒有化妝的臉上,還有些殘餘未褪的紅斑,那是幾天前開始的皮膚敏感。一個多月來帶著孩子的生活,把她整個人弄得蒼白憔悴。孩子昨夜不肯睡,把她折騰了一晚。今天早上趕著到機場,她沒有打理過頭髮,由得它蓬蓬鬆鬆。生產之後,她的乳房變鬆了,又長滿奶瘡。她今天穿著一件六年前的舊棉衣和一條廉價的棉褲。

  她糟糕得不會有任何男人想多看她一眼。

  為甚麼偏偏要在這個時候遇到杜蒼林?

  重逢的一刻,竟是如此不堪。

  她完全不敢轉過頭去再望他一眼。離開他的時候,她以為他會永遠懷念她。

  三年前的那個晚上,她和杜蒼林在家裡的那張床上做愛。他戴著兩個安全套。除了在她的安全期和月經週期之外,他每次都是戴著兩個安全套。她知道,他是害怕她懷孕。他怕她會用懷孕來逼他離婚。

  「可不可以不用?」她勾住他的脖子,問他。

  「不用的話,會有小孩子的。」

  「我想替你生孩子。」她微笑著說。

  「生了孩子,身材就沒有現在這麼好了。」他笑了笑。

  「我不怕。你猜我們的孩子會長得像你還是像我?」

  「你真的想要孩子嗎?」

  「嗯。」她堅定地點頭。

  「你會後悔的。」

  「那就是說,即使我有了孩子,你也不會跟我結婚,對嗎?」她哭著說。

  「你又來了!」杜蒼林停下來,為她擦淚。

  「你和你太太做這件事的時候,也是用兩個嗎?」

  「不要提起她好嗎?」

  「我要知道。」她執著的望著他。

  「我已經很久沒有碰過她了。」

  杜蒼林用力地摟抱著她,說:

  「我永遠不會放棄你。」

  莫君怡的眼淚又再洶湧而出。她知道她不應該相信他。假如他那麼愛她,為甚麼他不肯為她離婚?就是為了所謂道義嗎?他老是說很久沒有碰過太太了;可是,他們天天睡在一起,他怎麼可能碰也不碰她?他不碰她,她難道不會懷疑?

  可是,看來這麼難以置信的事情,她卻深深地相信。如果她不是這樣相信,她怎麼能夠忍受杜蒼林每天晚上跟另一個女人睡在一起這回事?

  她相信杜蒼林永遠不會放棄她。無論是真或假,有些事情,她想永遠相信下去。

  那天下班的時候,她本來想去買點東西,天忽然下起雨來,她隨便走進一家書店避雨。在書店裡,她無意中看到了一本韓純憶的書。書名很古怪,所以她買下來了。

  雨停了,她坐地車回家。

  在車廂裡,她開始看那本小說。故事的女主角,愛上了—個已婚的男人。

  她一邊看,眼淚一邊流下來,地車來回了好多遍,她沒有下車,她捨不得不看下去。

  為甚麼韓純憶竟然說中了她的心事?她不單說中她的心事,也說中了她的痛苦和快樂。

  她這一輩子,從來沒有像跟杜蒼林一起時流的眼淚那麼多,卻也從來沒有像跟他一起時這麼快樂。

  至苦和至樂,都是他給的。

  小說裡的女主角跟她的男人說:

  「我想,我應該嫁一個我不怎麼愛的人,然後,再跟你偷情。這樣比較公平。」

  莫君怡也曾經這樣想過,可是,她做不到。她跟杜蒼林說:

  「假如有一個男人跟你完全一樣,而他是沒有太太的,我會立刻愛上他。」

  然而,怎麼可能有一個人跟他一模一樣呢?

  在她公司裡,一個男同事跟她很談得來。她知道他對她有意思,她一直躲避他。

  那天,她跟杜蒼林吵架了。他們幾乎每個星期都會吵架,都為同一個問題吵架。

  她要他留下來過夜,他沒有答應。

  第二天,她瞞著杜蒼林去跟那個男同事吃法國菜。

  她打扮得很漂亮的去赴約。她很想愛上別人;那麼,她便可以忘記他,也可以把自己從無邊的痛苦中釋放出來。

  可是,那頓飯糟糕得不得了。

  她一邊吃一邊感到內疚。她內疚自己竟然背著杜蒼林和另一個男人約會。她為甚麼會覺得內疚?他已經有太太。她有權愛另一個。然而,她就是內疚。

  當那個男人起來上洗手間的時候,她望著他的背影。跟杜蒼林比較,他的背影是那麼蒼白而沒有內容。除了杜蒼林,她再也不可能愛上任何人了。

  她要做一個專一的第三者。這樣可笑嗎?她專一地愛著一個不專一的男人。她知道,杜蒼林愛她遠多於他太太,遠多於他最愛他太太的時候,如果他有愛過他太太的話。她必須這樣相信,才可以繼續下去。

  那個男人開車送她回家的時候,她擰開了車上的收音機,剛好聽到夏心桔主持的ChannelA。

  一個二十三歲的女孩子打電話到節目裡說,她男朋友已經五個月沒碰過她了。他是不是不再愛她?她在電話那一頭哭起來,一邊抽泣一邊說:

  「我覺得自己像個小怨婦。」

  「當男人不愛一個女人,是不是就不會再碰她?」莫君怡問他。

  「也不是的。」

  「男人可以跟自己已經不愛的女人上床的嗎?」她悲傷地問。

  「你要我怎麼回答你?」

  「說真話。」

  「有些男人可以。」

  「為甚麼?」

  「雖然他已經不愛那個女人,但是,那個女人愛他。她會爬到他身上去。」

  那天晚上,她回到家裡,一進門口,就把身上的衣服脫光,爬進被窩襄。她肯定,她的男人是例外的。杜蒼林不會再碰一個他已經不愛的女人。雖然他這刻不是睡在她身邊,但是,她光著身子,一隻手搭在另一個枕頭上面,想像他就在她身邊。

  午夜醒來的時候,她才知道,杜蒼林並沒有睡在她身邊。

  她好想打一通電話給他,好想聽聽他的聲音,可是她知道,她沒有這個權利——

  沒有在午夜打電話給人家丈夫的權利。

  第二天晚上,他們在床上作愛的時候,她抱著杜蒼林,不停的飲泣。

  「你為甚麼哭?」他緊張地問她。

  「你知道我昨天晚上去了哪裡嗎?」她含著淚問他。

  杜蒼林搖搖頭。

  「大部分的事情,你都不可以陪我做。」她抹乾眼淚,苦笑一下。

  「是的。」他深深地歎氣。

  「我時常在想,你陪我走的路,可以有多長,又會有多遠。」

  她裡著杜蒼林,沉默了良久,杜蒼林也沉默了。

  「我知道終於有一天,會只剩下我一個人繼續走下去。」她說。

  「為甚麼你總是在最快樂的時候說這種話?」他難過地問。

  「因為我害怕會失去你。」她蜷縮在杜蒼林身上嗚咽。

  「不會的。」他輕撫她的身體。

  「難道你可以一輩子也和兩個女人共同生活嗎?」

  他答不上。

  「我常常告訴自己,你是我借回來的,期限到了,就要還給別人。」

  「你想把我還給別人嗎?」他微笑問她。

  「我希望我能夠那麼狠心。」她淒然地笑。

  「你不會的。」

  「我會的。」

  她在他身上睡著了。

  為了不要弄醒她,他由得她壓著自己。直到深夜,回家的鐘聲敲響了,他必須要走。他輕輕的把她移到旁邊,起來去洗澡。

  莫君怡買的肥皂,是和杜蒼林在家裡用的一樣的。很久以前,她問他在家裡用哪個品牌哪一種香味的肥皂,然後,她就買相同的。那麼,當他從這裡回家,他太太不會在他身上嗅到另一種肥皂的香味,不會因此而懷疑他。

  誰都沒有她沒想得那麼周到。

  有時候,她覺得自己太善良了。假如她想把杜蒼林搶過來,她應該故意買另一種香味的肥皂,讓他太太知道他有了別的女人,那麼,她或許會跟他離婚。到時候,他便自由了。

  杜蒼林洗了澡,用毛巾抹乾身體,然後穿上褲子準備回家去。

  她望著杜蒼林的背影,一陣鼻酸。在她的生活裡,其中一件最難受的事便是每次跟他做愛之後,看著他穿上褲子回家去。

  她假裝睡著了。杜蒼林穿好衣服,在她瞼上深深的吻了一下,然後輕輕的關上門。他的背影總是那麼惆悵。就在一瞬間,她認清了一個事實——他是個必須回家的男人。他永遠不可以和她一起待到明天。

  她的明天,只有她自己。這個事實是多麼的殘酷?

  他們幾乎每次見面都吵架。每次想到他是屬於別人的,她就覺得難以忍受。

  當杜蒼林的生日快到,她跟他說:

  「生日那天,我陪你慶祝好嗎?」

  他沉默良久。

  到他生日的那一天,她在家裡等他。他早上打電話來,說:「我明天來好嗎?」

  「你今天不來,那就以後也不要來。」她掛上話筒。

  她也許並沒有自己以為的那麼善良,她買一片跟他在家裡用的一樣的肥皂,不是不想他太太發現他有第三者,而是害怕當他太太發現了,杜蒼林便不能再來見她。在她和他的婚姻之間,她沒有信心他會選擇自己。

  她現在偏偏要把自己逼到絕境,她要成為跟他廝守終生的唯一的女人。

  那天晚上,杜蒼林終究沒有來,她輸了。她悲傷得無法去上班,第二天下午,仍然默在床上。

  聽到杜蒼林用鑰匙開門的聲音,她假裝睡著。他走進來,坐在她旁邊,為她蓋上被子。

  她轉過身來,凝視著他。

  他是那麼陌生,從來不曾屬於她。

  她歎了一口氣,說:「你回去做你的好丈夫吧。」

  「別這樣。我說過永遠不會放棄你。」他輕撫她的瞼。

  她別過臉去,說:

  「不是你放棄我,而是我放棄你。我不想你痛苦,也不想自己痛苦。」

  沉默了片刻,她又說:

  「有一天,當你自由了,你再來找我吧。」

  那天之後,她搬走了,換過電話號碼,也換過了一份工作,不讓他找到她。

  兩個月後,她發現自己懷孕了。一定是上次錯誤計算了安全期。

  她終於懷了杜蒼林的孩子,可惜,她和他分手了。她不打算告訴他,她不想破壞他現在的生活。

  她一個人跑到溫哥華,準備在這裡悄悄的把孩子生下來。她在這裡沒有親人和朋友。她幸福地期待著孩子降臨,他是她和杜蒼林相愛的最後的憑據。

  然而,當肚子一天一天的隆起來,她的情緒波動也一天比一天厲害。夜深人靜的時候,在那個狹小的公寓裡,她常常獨自飲泣。她需要一個丈夫,她的丈夫卻是別人的丈夫。她是不是太任性了?

  臨盆的那天,她一個人背著一大袋產後的用品走進醫院。她陣痛了整整二十個小時,孩子把她折磨得死去活來。她最需要丈夫的時候,陪著她的,只有醫生和護士。

  孩子在她懷裡呱呱地哭。起飛半小時了,他仍然拼盡氣力的哭。機艙裡面的人全都望著她,露出煩厭的目光。

  坐在後面的女人抱怨說:

  「吵死人了!」

  「乖乖,不要哭,不要哭!」坐在她身邊的姜言中幫忙哄孩子。

  「太太,你要不要幫忙?」空中小姐上來問她。

  跟她坐在同一行的老婦說:

  「孩子可能受不了氣壓轉變,你試試餵他喝點水吧,他會安靜下來的。」

  她向空中小姐要了一杯暖白開水,用奶瓶餵他。孩子把奶瓶推開,水濺在她臉上。

  坐在前面的一個中年女人轉過頭來教她:

  「你起身抱他走走吧。」

  她不是不知道可以站起來走走,但她根本沒有勇氣站起來,她不想讓杜蒼林看到她。

  杜蒼林的太太正幸福地懷著他的孩子。為甚麼這個女人可以名正言順地為他生孩子,而她卻不可以?

  他不是說過已經很久沒有碰過她的嗎?她走了之後,他又和她上床了。

  男人能夠碰他已經不愛的女人。她只好這樣相信。

  孩子哭得頭髮全濕透,瞼也漲紅了,還是不肯罷休。他使勁地抓住她的頭髮不放手。他為甚麼老是要跟她過不去?他知道她為他受了多少苦嗎?他就不能讓她好過點。

  「求求你,不要再哭。」她裡著他,眼淚湧了出來。她恨自己,她根本不會帶孩子。

  今天是她一生中最糟糕的一天;比起那天一個人在醫院裡生孩子更糟糕。她曾經以為那已經是最糟糕的了。

  「我不准你再哭!」她戳著他的鼻子說。

  孩子哭得更厲害,幾乎要把五臟六腑都哭出來。

  她抱著孩子站起來。他的哭聲變小了。機艙裡每一雙眼睛都望著她。她一步一步的走向杜蒼林。

  杜蒼林望著她,不知所措。

  她把孩子放在他大腿上,說:

  「他是你的孩子,你來抱他!」

  他太太嚇得目瞪口呆,流露出驚愕的神情。

  機艙裡每一個人都靜了下來。

  杜蒼林用手輕拍孩子的背,在他懷裡,孩子果然不哭了。

  她很久很久沒見過杜蒼林了。她還是死不悔改地愛著他。他在她記憶裡永存,思念常駐。

  這一刻,杜蒼林抬起頭來,心痛地望著她。那心痛的表情一瞬間又化為重逢的微笑。微笑中有苦澀,離別的那一天,他為她蓋被子的那一幕,又再一次浮現在她腦海。她忽然諒解,他不想她懷孕,不是基於自私的理由,而是他知道,她承受不起那份痛苦。

  她虛弱地用手支著椅子的靠背,用微笑來回答他的微笑。她從來沒有懷疑過他對她的愛。只是,她也知道,他可以陪她走的路,不會有太長,也不會有太遠。他是個必須回家的男人。

  他永遠不可以和她一起待到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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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4-8-17 00:06:00
第8章

  晚上九點鐘,中環California健身院的一列落地玻璃前,每個人都流著汗,忙碌地做著各種器械運動。他們是這個城市的風景,這個城市的風景也點綴了他們。

  莫君怡在跑步機上跑了四十分鐘,頭髮和衣服全都濕透了。剛來這裡的時候,她不敢站在窗前,怕街上的人看她。後來,她習慣了。是她看街上的人,不是街上的人看她。過路或停下來觀看的人,不過是流動的風景。  

  準備去洗澡的時候,她看見了姜言中,他在踏單車。十個月前,他們在飛機上相遇,他就坐在她旁邊,幫了不少忙。

  「姜先生,你也在這裡做運動的嗎?」

  「喔,是的,我是第一天來的,沒想到人這麼多。」

  「因為寂寞的人很多呢!」

  「你比上次見面的時候瘦了許多。」

  「我天天都來這裡,減肥是女人的終身事業嘛。你為甚麼來?你並不胖。」

  「我有個好朋友,年紀很輕,卻在馬拉松賽跑時心臟病發過身了。」

  「所以你也開始注重健康?」

  「也許我怕死吧!」姜言中說。

  莫君怡想不到說些甚麼,終於說:

  「我先走了。」

  離開California,她走路到附近的Starbucks,買了一杯Caffemocha,坐下來看書。不知道過了多少時候,一個男人在她身邊說:

  「在看《星星還沒有出來的夜晚》嗎?」

  莫君怡抬起頭來,看見了姜言中,他手上拿著一杯expresso。

  莫君怡挪開了自己的背包,說:「最近買的。」

  「這本書是給小孩子看的。」姜言中說。

  「對小孩子來說,未免太深奧了。」

  「是的,小孩子才不會想,無限的盡頭到底在哪裡?更不會去想,人是否可以任意更換自己的皮囊。」

  「如果可以的話,你想換過—副皮囊嗎?」莫君怡問。

  「當然希望,我想換一副俊俏一點的。」姜言中笑著說。

  「我也想換過一副,那就可以忘記過去的自己。」莫君怡呷了一口咖啡,說:

  「有時候,我會想,會不會有另一個我存在呢?」

  「你不喜歡現在的自己嗎?」

  「不。只是,如果還有另—個自己,那—個我,或許會擁有更多感情和肉體的自由。」

  「我從沒想過有另一個自己。」

  「這是女人常常胡思亂想的問題。另一個我,也許很灑脫、很快樂,甚至會跟自己所愛的男人去搶劫銀行。」

  姜言中笑了:「會嗎?」

  「也許會的,因為是另一個我嘛!」

  莫君怡望著姜言中,忽爾不明白自己為甚麼跟他說了這許多話。也許,他的笑容太溫暖了,而她也太寂寞了。

  莫君怡放下手上的咖啡杯,拿起背包,說:「這裡要關門了,你住在哪裡?」

  「銅鑼灣的加路連山道。」

  「真的嗎?我也住在附近,我送你—程吧。」

  「那謝謝你了。」

  車子是她兩個月前買的,是一輛迷你四驅車。從前,她做夢也沒想過自己會喜歡這種車,那時候,她夢想的車,是舒適的轎車。

  「我喜歡這種車。」姜言中說。

  「雖然說是四驅車,卻不能翻山越嶺。這種車子,是設計給城市人開的。他們只是要一個翻山越嶺的夢想。」莫君怡說。

  她擰開了收音機,問姜言中:

  「你喜歡看書的嗎?」

  「我是做出版社的,韓純憶的書都是我們出版的。」

  「真的嗎?她的書陪我度過許多日子。」

  「我還不知道你的名字。」

  「喔,對不起。我叫莫君怡,我也只知道你姓姜。」

  「姜言中。」

  收音機播放著夏心桔的節目,一個女孩子在電話裡說:

  「你相信有永遠的愛嗎?」

  夏心桔說:「我相信的。」

  「你擁有過嗎?」女孩問。

  「還沒有。」

  「那你為甚麼相信?」

  「相信的話,比較幸福。」夏心桔說。

  「你相信嗎?」莫君怡問姜言中。

  「嗯?」

  「永遠的愛——」

  姜言中搖了搖頭。

  「為甚麼不?」

  「不相信的話,比較幸福。」

  車子到了,莫君怡微笑著說:

  「在California再見。」

  他們再見的地方,卻不是California,而是在街上。莫君怡在車裡,姜言中在車外。她調低玻璃窗,驚訝地問:「你為甚麼會在這裡?」

  「我有朋友住在附近,你呢?這麼晚了,你—個人躲在車上幹甚麼?」

  「你上來好嗎?」莫君怡推開車門,姜言中爬到駕駛座旁邊。

  「你在等人嗎?」

  莫君怡苦澀地笑了笑:「也可以這樣說。這樣吧,你陪我等人,我送你回家。」

  「聽起來很划算,好吧,反正我的好奇心很大。」

  莫君怡忽然沉默了。姜言中看到一個男人從一幢商業大廈走出來,登上一輛計程車。

  莫君怡發動引擎,跟蹤那輛計程車。

  「他不就是飛機上的那個人嗎?」姜言中說。

  「是的。他叫杜蒼林。」

  十個月前,他到溫哥華公幹,回來香港時,跟莫君怡同一班飛機。當時的她,手上抱著一個剛滿月的嬰兒。那個嬰兒哭得很厲害,他問她要不要幫忙,她卻只是微微抬起頭來,問他:「我現在的樣子是不是很糟糕?」

  那個孩子哭個不停,莫君怡突然抱著孩子走到後面一對夫婦跟前,把孩子放在那個男人的大腿上,說:「他是你的孩子,你來抱他!」

  飛機降落香港之後,莫君怡從男人手上抱回那個孩子,那天之後,姜言中沒有再見過她,直到他們在California重逢。

  杜蒼林坐的計程車在北角一幢公寓前面停下來,莫君怡遠遠的留在後面,看著他走進公寓。

  「他住在這裡的。」莫君怡說。

  「你們還在一起的嗎?」

  「怎麼可能呢?他是屬於另一個女人的。我們已經分手了。」

  「既然已經分手了——」

  莫君怡反過來問他:「難道我不可以看看他嗎?」

  「你天天也來?」

  「只是想念他的時候才會來看看。」

  「這是為了甚麼?」

  莫君怡慘然地笑笑:「我想知道有沒有永遠的愛。」

  姜言中並不明白,這樣跟蹤一個舊情人,為甚麼就可以知道有沒有永遠的愛?然而,女人是從來不講道理的。她們的道理,就是自己的感覺。像紀文惠、她竟然會去尋找阿綠以前的女朋友,這是多麼難以理解?

  「你有沒有對—個女人說過你永遠愛她?」莫君怡問。

  「有的。」

  「後來呢?」

  「後來——」姜言中靦腆地笑笑,「也許忘記了。」

  「你說的時候,是真心的嗎?」

  「是的,後來,環境改變了。」

  「能夠讓環境改變的,便不是永遠。」

  莫君怡忽然指著車外說:「他太太回來了。」

  一個女人從計程車上走下來,匆匆走進公寓裡。那是姜言中在飛機上見過的那個女人,她就是王莉美。

  過了一會兒,杜蒼林和這個女人從公寓裡走出來,他們手牽著手,很恩愛的,好像是去吃東西的樣子。

  「我們走吧。」莫君怡的車子在杜蒼林身旁經過,他看不見地。

  「我的車子換了,所以他不會留意。」莫君怡說。

  「喔。」

  「一個人是不是可以同時愛很多人?」她問。

  「是的。」

  「明白了。」

  莫君怡擰開了收音機,剛好聽到夏心桔在Channet》節目襄說:

  「無限的盡頭,究竟在哪裡?」

  她望了望姜言中,無奈地笑了。

  車子到了加路連山道,姜言中說:

  「下次需要我陪你去跟蹤別人的話,儘管打電話給我好了。」

  「謝謝你了。」莫君怡說。

  姜言中可以陪她去跟蹤杜蒼林;陪她去追尋過去的承諾的,卻只有她自己。

  後來的一個晚上,莫君怡一個人坐在車上,車子就停在杜蒼林的公寓外面。她沒有看見杜蒼林,卻看見他太太王莉美神神秘秘的從公寓裡走出來,鑽上一輛在街角等她的車子。開車的,是個男人。

  車子駛到了淺水灣一條幽靜的小路上,莫君恰悄悄地跟蹤他們。車子停在樹叢襄,王莉美和男人並沒有下車。莫君怡從車上走下來,走到他們那輛車子旁邊,她看到王莉美和那個男人在車廂裡親熱。

  王莉美看到了她,嚇得目瞪口呆,連忙把身上的男人推開。莫君怡看了看她,走開了。

  「不要走!」王莉美從後面追上來。

  「你是第二次把我嚇倒了,第一次,是在飛機上。」王莉美說。

  「對不起,兩次都不是有意的。」莫君怡說。

  「你會告訴他嗎?」

  「我為甚麼要這樣做?」

  「只要告訴他,他便屬於你的。」

  莫君怡淒然說:「他從來不屬於我,他是你的丈夫。」

  王莉美難堪地站著。

  「回去吧,那個人在等你。」莫君怡說。然後,她問:「車上的那個男人,是你愛的嗎?」

  「是的。」王莉美說。

  「你愛你丈夫嗎?」

  「我愛他。」王莉美流著淚說,「你會告訴他嗎?」

  「我愛他,我不想他痛苦。」

  「謝謝你。」

  「你用不著多謝我,我是搶過你丈夫的女人呢!」

  「現在我們打成平乎了。」王莉美說。

  「你相信有永遠的愛嗎?」她問。

  「我不相信。」王莉美抹了抹臉上的淚,哽咽著說。

  然後,她轉過身去,回到那輛車上,留下—個頹唐的背影。

  莫君怡爬上自己的車,離開了那條小路。原來,一個人的確是可以同時愛著兩個人的。愛情是百孔干瘡,我們在背叛所愛的同時,也被背叛。或許,我們背叛了所愛的人,只是因為沒法背叛自己。

  如果是一年前,她看到杜蒼林的太太偷情,她會很高興;然而,這天晚上,她只是覺得悲哀。王莉美是第二個告訴她世上沒有永遠的愛的人,第一個是姜言中。

  後來有一天,她在杜蒼林的公司外面等他,杜蒼林鑽上一輛計程車。可是,那並不是回家的路。她在後面跟著那輛計程車,愈走愈難過。那是去她以前住的地方的路。

  計程車停在她以前住的公寓外面,杜蒼林從車上走下來,莫君怡把車停在對面。

  他為甚麼來這裡呢?他明明知道她很早之前已經搬走了。

  杜蒼林在公寓外面徘徊,昏黃的街燈下,只有他一個人,哀哀地追悼一段已成過去的感情。他曾經跟她說:「我永遠不會放棄你!」 ,他說的時候,是真心的。

  多少時間過去了,她很想走下車去擁抱他,然而,那又怎樣呢?他同時也愛著另一個女人。

  她開動車子,徐徐從他身邊駛過,杜蒼林忽爾回頭望著她的車。他看到她嗎?好像看見了,也好像看不見。她衝過紅燈,不讓他追上來。車子駛上了公路,她終於把車拐到避車處,失聲地哭了。

  一輛計程車在她的車子旁邊停下來,一個男人從車上走下來,是姜言中。

  「你沒事吧?」姜言中拍拍她的車窗。

  她調低車窗:「你為甚麼會在這裡?」

  「我正要回家,看到你的車子停在這裡,以為你拋錨了。」

  「我沒事。」

  「可以送我一程嗎?」

  「當然可以。」

  姜言中把計程車司機打發了,爬上莫君怡的四驅車。

  「你剛才看到我的時候,好像有點失望。」姜言中說。

  莫君怡笑了笑,沒有回答。

  「是不是又去了跟蹤別人?」姜言中問。

  「你怎麼知道的?」

  「這麼好玩的事情,為甚麼不帶我去?」

  「下次帶你去吧!」

  「真的還有下次?」

  「也許沒有了。我可以去你家嗎?我不想—個人回去。」

  「你不介意我的家亂七八糟嗎?」

  「沒關係,我的家也亂七八糟。」莫君怡說。

  她很想要一個男人的懷抱,她想過新的生活。

  可是,當她躺在姜言中的床上,她心裡想著的卻是杜蒼林在她舊居深情地徘徊的一幕。

  「對不起,我好像不可以。」她說。

  「我好像也不行。」姜言中尷尬地說。

  「你也有掛念著的人嗎?」

  「從溫哥華回來的那天,我碰到我以前的女朋友。」

  「你還愛著她?」

  「我覺得很對不起她。」

  莫君怡笑了:「為甚麼男人老是覺得對不起以前的女朋友,他們當時不可以對她好一點的嗎?事後內疚又有甚麼意思。」

  「男人就是這樣。」

  「你做了甚麼對不起她的事?」

  「我在她很愛我的時候離開她。」

  「我也是在杜蒼林很愛我的時候離開。這樣或許是最完美的。」

  「為甚麼?」

  「這樣的愛情,永遠沒有機會過期。」

  姜言中抱著自己的膝蓋,莫君怡抱著姜言中的枕頭,他們像這個城市裡所有寂寞的男女一樣,遙望著星星還沒有出來的天際。

  「你真的不相信有永遠的愛?」莫君怡問。

  姜言中搖了搖頭。

  「從來沒有人對你說,她永遠愛你嗎?」

  「沒有。可能是我的吸引力不夠吧。」

  「你不相信,便不會聽到。」

  「也許吧。」

  「我比你幸福。我相信有永遠的愛,而我看到了。」她說。

  「你知道永遠有多遠嗎?」她問。

  「我可沒有想過這麼遠的問題。」姜言中說。

  「我知道永遠有多遠。」她說。

  「有多遠?」

  莫君怡微笑著,沒有回答。她想睡了。

  誰會去想永遠有多遠呢?永遠一點也不遠,它太近了,就在眼前。你這一刻看到的,便是永恆。她看到了一個永遠愛她的男人,那一幕,是永遠不會消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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