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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勤勞的結果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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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8-24 10:11:25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語云「一勤天下無難事」,又說「勤有功,戲無益」;西諺也謂「黃金隨潮水而來,也要早起去撈它」,此皆說明,做人要勤勞,唯有經過自己努力流汗耕耘的結果,才會甜美豊實,否則再好的良田,如果不勤於耕種,如何能有收成?

一般人不能認清這種因果道理,每天只想不勞而獲,於是無所不用其極,結果不僅自誤一生,而造成社會問題,貽害大眾,罪過不可謂不重。

「懶惰」是最不道德的行為,因此過去政府提倡「勤政廉明」,對於講究清廉的單位,辦公室就叫做「廉政室」,講究勤勞的單位,就叫做「勤政堂」;乃至於一般的升官晉級,也要考核他的勤能。現在一般人都希望自己發財,其實只要肯勤勞,就是一種財富;不勤勞,即使擁有萬貫家財,也會坐吃山空,所以勤勞本身就是寶,養成勤勞工作的習性,當下就是個富有的人。

青年守則上說:「人生以服務為目的」,我們在社會上做事要想讓主管看重、肯定,先要有勤勞的美德,遇事要積極主動。一個人不怕能力不如人,所謂「勤能補拙」,怕的是懶惰懈怠,經云:「在家懶惰,失於俗利;出家懈怠,喪於法寶。」懶惰懈怠固然不好,但是勤勞也要有正面的意義。

在佛教裏有所謂的「四正勤」,即:未生善令生起,己生善令增長;未生惡令不生,己生惡令斷除。這種向上、向善,而且以自利利人為目標的努力,就是正精進,例如趙州八十猶行腳、法顯以六十幾歲的高齡還到西域求法、國父身患肝病仍到北京研商國事,孔子圍困京畿依然與弟子座談論學等,這種勤勞為眾、有人無我的精神,就是菩薩發心。

其實,好逸惡勞是一般人的通病,然而貪圖一時的安逸,卻往往種下痛苦一生的結果;反之,一時的辛勞,往往有意想不到的收成,「葡萄架下的故事」,正是吾人最好的啟示。《人間福報》200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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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法的重要



國家的安定,社會的秩序,都是靠法律來維繫,所謂「國有國法,家有家規」,甚至軍人有軍人法,宗教有宗教的戒律等。

一個國家的最高立法機構是立法院,立法院本身不尊法重治,必然滅弱國家運作的功能;法院是專責執行法律的地方,如果法官也循私舞弊,則法律不公,政府無以服眾。

在民主裏,選舉有選罷法,銀行有銀行法。如果選罷法不彰,則選舉就會不公;如果銀行法不公,經濟就會混亂。目前倍受關注而與大眾生活息息相關的廣電法,就因為內容不夠周全,使業者與消費者雙方意見叢生,難以平息。

目前政府雖然不斷為各行各業訂出各種辦法,各行各業則最怕政府訂法,認為有了法令,就有諸多的束縛、阻礙,不能自由。

事實上,守法守戒究竟是自由呢?還是束縛呢?表面上看起來,戒律,法令都是給人某些方面的限制,但是,唯有守法才能自由,不守法會喪失自由!例如,犯了佛教的五戒:殺生、偷盜、婚外情、造遙、吸毒等,就會鎯鐺入獄,不得自由。

因此,一個國家,軍人守軍人法,工商守工商法,記者守記者法,各宗教徒守各宗教徒的法;唯有社會大眾皆養成守法的習慣,國家才能長治久安。

說到了守法必須從上而下.居上位的人如果遊走法律邊緣,以權越法,以勢壓法,以便違法,則國家不成法治國家,社會不成法治社會,自然亂象紛陳。因此,今日世界,凡是進步繁榮的國家,都是法律嚴明;凡是進步成長的優秀團體,也都有一套嚴僅的管理法。

在法治的國家,一個紅燈,它就是代表不能通過,這是法律的權威,也是安全的重要;一條斑馬線,行人優先通過,斑馬線的權威於焉樹立;一個禁止通行的牌子,甚至一條繩索攔阻,雖然牌子繩索本身沒有價值,但是它就是代表法律的權威,因此不能不重視。

所謂「不依規矩,不能成方圓!」一個人的健全,一個國家的強盛,唯有人人守法,方可致之!《人間福報》2000年4月11



轉載自 迷悟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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