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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塚本八雲 於 2016-11-15 19:29 編輯
很多覺得有問題的事物,多是因為自己的不了解,因而產生困惑,這很正常。如果真正想了解,應該要自己下點功夫、做點功課,讓自己也了解後,又不同的想法,再附理由的說明、提出自己的看法。讓討論的整個過程就像參加研討會一樣,理性且有禮貌,才能使彼此更進步。
無奈許多台灣民眾、網友,針對自己不了解的事物,卻很容易因與自己主觀認知不同,就大肆批評,甚至人身攻擊,對於司法議題更是如此。一個案件被媒體帶出來後,僅憑聳動的新聞標題、片面的報導內容,就被帶風向,認為媒體所報的就是事實的真相、事實的全部。而且對於該案兼相關的法律規定,卻什麼也不知道,相關爭議的學說實務探討,也毫不瞭解,一旦看到檢察官們作的處分、法官們做的裁判有與自己想法不同,就謾罵、批評,這是一個很奇葩的現象,但在台灣卻如此常見。
真正去讀,去了解法律後,再做評論。在真正去了解後,有不同的想法,再理性提出來讓大家討論,而不是一味因自己的不了解、無知就謾罵。
如果人民憑主觀想法認定的就是對的,法律系真的不需要念那麼多書了。真的用心接觸法律課程,會發現很多事情跟自己原先所想的有很大的不同。
舉例,當我們不懂為何檢察官要下此處分時,不應該因跟自己想法有落差,就開罵。而是自己做點功課,先了解現行法律是怎麼規定的,以及為何如此規定。可以自己找書,或請教周遭懂法律的人,等自己弄懂後,再提出有實質幫助意義的建議,這樣大家才會進步。
很多時候檢察官,法官們的處分、裁定、判決,都是合法的,若不合法自有機制去審查,律師們自然也會有意見。而若是合法的,民眾不認同,大多數是民眾不了解法律所導致,如果很好理解、跟民眾直覺所想的一樣的才是對的,那大家參加法律考試應該都考的很高分。若分數會不高,就代表法律這門學問裡很多不是一般民眾所想的那樣,於是更應該先讓自己去做完功課後再來評論。
當然,也有少部分是合法,但法律制定的不是很完善,因此讓人民不認同。
然而,司法官們必須依法來處理、審判;所謂法官造法是被禁止的,司法官們沒有權力單純依照自己認為是對的、好的,就不管法律的規定而恣意下處分、裁判,相信各位也不希望發生這種現象。如此,則只能怪為何有些法律制定的不好?這就必須怪立法委員們,因為立委是制定法律的人。但台灣立委素質不是很好,這是眾所周知的,為何如此?因為立委是人民選的,沒有透過考試,有些立委可能根本對法律都不懂,但憑著當下社會氛圍,顏色對了,或是自身人脈廣大,勢力龐大,就當選了。這樣的人制定出來的法律,當然不可能很好。然而司法官們又必須遵照這些法律去下處分、裁判,最後結果不能讓民眾滿意,往往被推上供大家責罵的卻是無奈、辛苦讀萬卷書考上的司法官,而立委們卻躲在背後,顯少被拿出來檢討。
大多數民眾批評抗議司法,多是因媒體片面誇張,尋求討論熱度的偏頗報導,加上人民容易只片面相信媒體所說,而自己卻不願去了解案例事實與相關法律規定、學理上的研究,恣意憑主觀想法斷定司法好壞。試想媒體所報導的就是事實真相嗎?警察、檢察官們何必花那麼多心力去調查、偵查?法院為何要開那麼多庭去審理?在上課時我們有時會討論司法判決,發現有許多案件,在讀完判決理由後,發現案件的事實跟媒體所報的往往有不少落差,而民眾們罔顧事實,僅相信媒體的嗜血片面報導因而作的評論真的很正確、有意義嗎?對於事實早有錯誤了解因而謾罵司法人員,這樣對於辛苦辦案的司法人員們真的公平嗎?對於台灣司法的進步有幫助嗎?
而少部份是法律規定真的不夠完善,但那是立委的責任,而立委又是人民選的,人民自己也應負責。說穿了,司法官們只是被推出來讓大家出氣的替死鬼們而已。
希望大家反而能關心司法官過勞的問題,給與司法官們更多尊敬與支持。
台灣每年那麼多的審判,捍衛著整體秩序的運作。有多少人被欺負因為司法而討回公道?有多少人面對欠錢的無賴透過司法獲得償還?有多少人家庭不幸福了,尋求法院幫忙使彼此都能重新尋找幸福?而多因法院的幫忙獲得幫助的人,並不會刻意上媒體說明司法的偉大、司法有多好、法官有多英明、檢察官有多辛苦,反倒是官司輸的一方,氣呼呼的到處在各平台撻伐司法不公。我們真的不能只看片面的東西。一個判決下來,就會有一方是贏一方是輸,但我們卻常常只聽輸的一方對司法的批評。更何況司法的性質本就不是要討好任一方,往往一個判決,贏的一方覺得贏的不夠多,也批評司法;輸的一方因為輸了,更批評司法,但我們不能因為這樣就認定司法不好。難道刻意討好多數人的司法就真的比較好嗎?多數人真的就是對的嗎?
何況常常被提出來有爭議的司法判決僅是每年那麼多判決裡的一小部分,而這一小部分,又有很多是因民眾誤信媒體的報導就是完整事實,且不懂法律,才產生批評的。
文章很長,希望大家真能先排除成見,慢慢、理性的思考。很感謝看完的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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