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登入   註冊   找回密碼
查看: 310|回覆: 1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法律常識] 遭搶奪毆打歹徒犯傷害罪嗎? [複製連結]

SOGO超級版主

終身義工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論壇特頒成就勳章 超級版主勳章 發帖狂人勳章 原創及親傳圖影片高手勳章 熱心參予論壇活動及用心回覆主題勳章 生活智慧王勳章 民俗耆老勳章 小說之星勳章 藝術之星 IQ博士勳章 星座之星勳章 SOGO搞笑之星勳章 手工藝勳章 福爾摩沙龍勳章 發明家勳章 美食達人勳章 旅遊玩家勳章 暢飲達人勳章 拈花惹草勳章

狀態︰ 離線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4-9-17 00:03:43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遭搶奪毆打歹徒犯傷害罪嗎?

     最高法院30年字第1040號判例說明,正當防衛必須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始得為之,侵害業已過去,即無正當防衛可言。故對於不法侵害已過去後之報復行為,與無從分別何方為不法侵害之互毆行為,均不得主張防衛權。

     所以說如果被害人被奪取隨身包包後,以追回包包為必要,可能雙方扭打,被害人是出於防衛的意思當然可主張正當防衛,期間為有效取回自己財產對歹徒實施輕傷害行為不會成立傷害罪。但只要取回包包排除財產侵害以後,並非一定非得繼續施行毆打行為,才可預防,加害人是以奪取之不法行為侵害被害人之財產法益,而侵害財產法益之不法行為已經停止時,就沒有防衛行為可言,毆打搶奪者的行為,有觸犯普通傷害罪的可能,至於圍觀路人更談不上正當防衛了,因為不法侵害的搶奪行為已經停止一段時間,毆打歹徒的行為反而會成立傷害罪。

來源:天秤座法律網


喜歡嗎?分享這篇文章給親朋好友︰
               感謝作者     

狀態︰ 離線
2
發表於 2014-9-17 02:32:36 |只看該作者
簡單的說就是想打這些歹徒就別把包包拿回來就是了?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為非營利自由討論平台,所有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文章內容如有涉及侵權,請通知管理人員,將立即刪除相關文章資料。侵權申訴或移除要求:abuse@oursogo.com

GMT+8, 2025-8-23 06:03

© 2004-2025 SOGO論壇 OURSOGO.COM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