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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9-23 09:34:54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 x 1
如何理解不殺生戒——淨因法師

在高速公路上開車時,我們必須遵守一定的交通規則,才不會出交通事故,員警也不會找我們的麻煩;當我們來到這個世界上時,也必須遵守一定的生活規則,才能平安、健康、幸福地渡過一生。這個生活規則是什麼呢?

早在兩千五百年前,佛陀便為我們提供了這種規律,最基本的有五條,一般稱為五戒: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與不飲酒。在佛教中,戒律分性戒和遮戒兩種。五戒中的前四戒(又稱四根本戒)為性戒,其本身就是罪惡,無論你受戒不受戒,都是犯罪的。其意為,從宗教的角度講,不管你是不是佛教徒;從時間上講,不分過去、現在和未來;從空間上講,不分中國、澳門或美國,前四戒都為保持社會安定的根本道德準則。犯了四戒中的任何一戒,不但佛法所不容許,國法也是要制裁的。譬喻:你若是佛教徒,殺人有違佛教戒規,是犯罪;你若不是佛教徒,殺人犯國法,也是犯罪。兩千年前殺人者償命;現在殺人者也得坐牢,甚至被判死刑。在美國,你若殺了人,會遭到員警的追捕;在澳門,你若殺了人,同樣會受到警方的通緝!正因為如此,四根本戒(不殺、不盜、不邪淫和不妄語)幾乎成了所有宗教共同遵守的行為準則。

在基督教摩西十戒中,四條最基本的戒為: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和不可做假見證;摩奴法典裡也規定:不殺生、不妄語、不偷盜、不非梵行(不淫)和不貪瞠;《包達夜那》法典乃舉有不殺生、不妄語、不偷盜、忍耐和不貪五種;耆那教乃說有不殺生、不盜、不妄語、不淫和離欲五戒;《古蘭經》規定殺人者要抵命,對淫亂的男女和誣衊貞節的婦女淫亂者,處以鞭刑,對男女竊犯要斷其手,以儆效尤;瑜伽派也說著不殺生、不妄語、不偷盜、不邪淫和不貪五戒;早在後漢時代,主張儒、道、佛三教一致的牟子的理惑論說,五戒與五常,其精神完全一致,將五常的精神,表現為具體禁止的戒條時,乃變為五戒:不殺即仁、不盜即義、不淫即禮、不妄語即信、不飲酒即智。

由此觀之,五戒中之前四根不僅是佛教中諸戒之母,也是其他各大宗教賴以生存的基石;不僅是宗教徒最基本、最重要的道德規範,也是非宗教徒做人的行為準則。換而言之,四根本戒是整個人類社會共同的最重要的道德準繩,缺少了它,很難想像社會會亂到何種程度。所以說任何一個現代文明社會的公民,不管你是否是宗教徒,都應該守此四根本戒,否則他就不是一個好的文明人。第五戒是不飲酒戒,為遮戒。其意為:飲酒的行為本身,不一定是罪惡,也不違國法。可是,因飲酒而失去理智,成為作“惡”的助緣,其後果也是很可怕的。所以佛教中也加以禁止。其他各大宗教都不強調不飲酒戒,唯有佛教特別強調它,這與佛教強調智慧有關,所以成為佛教的一大特色。現結合現實生活,說明守此五戒的必要性、重要性和可行性。

一、不殺生戒

佛陀告誡我們,生命對每一個眾生都是寶貴的,都具有強力的求生怕死的願望,愛惜自己的生命。對於我們人類來說,每一個人都有求生存的權力,並且當我們活著的時候應有安全感。這是人權最基本的要求。在任何一種社會中,如果我們的生命安全得到保障,我們就會活得幸福,就能安心工作,社會才能向前發展,變得繁榮富強。反之,如果我們的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我們整天覺得自己不安全,隨時隨地都有生命危險,朝不保夕,生活在這樣極度恐懼與動盪不安的社會環境中,我們想到的第一個問題是我如何才能活著,我們的主要精力自然都放到求生存方面去了,那有時間考慮好好工作,又怎能安心工作?這樣的社會怎能發展?所以在世界上,第一寶貴的是生命安全,人們愛惜自己的生命重過世界上任何一件東西,甚至是自己的妻兒。所以佛陀把“不殺生”放在第一位。

1.1、制戒因緣

根據巴厘文《律藏分別》,有一次,佛陀對諸比丘說:“諸比丘!我欲靜坐半月,除送食者,誰皆不得來我處!”所有的比丘,遵照佛陀的吩咐,半月內,除送飯給佛陀的比丘外,沒有人打擾佛陀的靜修。因為缺少佛陀指導,有些比丘在修不淨觀時出了問題。當他們作不淨觀時,見到自己的身體是如此的無常、骯髒,由此對自己的身體感到慚羞、困惱、厭惡,感到生不如死,加以外道魔神的誘惑,有的自殺,有的互相幫助對方結束雙方的性命,有的請別人殺而結束他們生命。譬喻:有些比丘對鹿杖沙門說:“朋友,你如果殺死我,我的衣缽都歸你所有。”在魔神的鼓動下,這位鹿杖沙門有一天竟殺死了六十位比丘。

半月後,佛陀從靜坐中出來,為諸比丘說法,發現比丘明顯減少,阿難報告佛陀所發生的自殺、他殺事件後,而制訂“不殺生”戒。(《四分律》卷二、《十誦律》卷二、《善見律》卷十、《摩訶止觀》卷九)

1.2、定義

根據巴厘《律藏經分別》,“任何比丘,若故意奪人之生命,或因此而求持殺具者、或讚歎死之美、或以死勸導,雲:“咄!男子!此惡若之生,于汝何益?汝死勝於生。”如是心意,如是決心,以種種方便讚歎死之美,以死勸導者,此亦波羅夷不共住。

由此可見,戒律訂立之初,不殺生戒僅是對人而言,不殺人。隨著時間的流逝,不殺生戒被擴大到不殺動物和毀損植物。不殺生戒被解釋為不斷絕一切生靈的命根,而令其享盡天然的壽命。因為,命根為一切生靈最寶貴的的東西。在這兒,一切生靈通常指三種眾生:人類、動物和植物。在佛陀時代,古印度人認為植物是有生命的,所不同的是,植物不能移動,而動物能移動;植物屬於具有一根的生命,而動物和人類則為六根具足(眼、耳、鼻、舌、身、意)的生命。因此,在巴厘文《中阿含》第九十八經VasetthaSutta中,佛陀把生命存在的形態分為三種:植物、動物和人類。具體地說,不殺生戒包括如下三方面的內容:

1.2.1、不殺人

犯了殺人罪,戒律中稱為“波羅夷罪”,對出家眾來說,處罰的方法是“不共住”。這是佛教戒律中最嚴厲的刑罰,又叫做斷頭刑。如果出家人犯了殺人罪,他便自動失去比丘或比丘尼的資格(非求道人),所以不許他在僧團中共住。如果遇到不自覺的比丘犯了這條罪仍隱藏在僧團中,一旦發現,他將會被立即驅逐出僧團,因為他已不是僧團的成員,再也無資格住在寺院內,接受人天供養。

1.2.2、不殺動物

後來佛陀進一步要求在家、出家二眾,不僅不能殺人,也不能殺害無辜的動物。在很多的經典中,我們經常可以看到描述不殺生的定義:兩手占滿鮮血,非常殘忍地、毫無慈悲之心地傷害或殺死無辜的生命。這兒通常指殺害動物。對出家人而言,若殺害任何動物,其處罰的方法比殺人罪稍輕,雖然不是把他逐出僧團,但處罰也很重,他將被剝奪比丘應有的權利,不但不得為他人依止,更不得收徒弟,也沒有資格舉他人的過非(過失)。

對在家人來說,佛陀在八正道中,明確指出,佛教徒不可以經營屠宰業。這就明確告訴我們,殺害動物,不管是誰,以何種理由,都犯了第一戒。

1.2.3、不得損害植物

後來隨著戒條的不斷制定,戒條得以調理化,此時戒律對沙彌和比丘的要求便不太一樣。對沙彌和在家信徒的要求是不殺有情眾生,包括動物和人類。而對比丘和比丘尼來說,要求更高,不殺生指不殺所有的生命:包括植物、動物和人類。

正因為如此,在斯里蘭卡求學時,每天清晨,我看到比丘只能從地上撿鮮花供佛,而沙彌則可以從樹上摘鮮花供佛。在寺院中,因為第一戒,一般情況下樹木是不可以砍伐的,除非樹枝毀壞了佛殿或佛塔。僧人挖土也有違戒律,因為挖土有可能會傷害到泥土中的小蟲或植物。但如果寺院中需要水井,出家人又不能動手挖土,這時就讓出家人為難了。為了解決這個問題,當有在家信徒來寺院中時,比丘們便相互談論:寺中需要造一口井(而不說挖一口井)。這時在家信徒聽後,心領神會,便主動來寺院中為比丘造一口井。

僅僅自己做到以上三方面,還不夠,不殺生戒還要求我們做到不叫他殺或見殺隨喜。在《如法經》(Dhammika Sutta)中,佛陀說:“不應殺生,不應該指使他人殺生,不應該贊同他人殺生,不向一切生靈施暴,無論這些生靈在這世界上是強者,還是弱者。”因此要真正持不殺生戒,我們必須戒除以下三個方面的行為:

1、自殺:自己親手殺生,這在上面已詳細討論過。

2、教他殺:目前在西方,成立了不少新宗教,鼓吹世界末日即將來臨,認為人若在世界末日來臨之前死去,就能往生天國,逃避末日之災,永享天國之樂;而末日來臨之時仍活著的人,不但不能逃避滅頂之災,而且死後墮入地獄,永世不得再生。因而勸人自殺,致使集體自殺案件時有發生,有時幾十人、甚至上百人,有時全家老幼都成了犧牲品。看到一具具死屍從燒焦了的房子內抬出來時,真叫人慘不忍睹!同樣在亞洲國家也有一些附佛外道,盜用佛教“末法”的思想,改頭換面,斷章取義,把“末法”變成了世界末日即將來臨的代名詞,以此恐嚇無知的民眾,以達到個人斂財的目的。信奉此外道的人們整天惶惶不可終日,盡力賺錢,奉獻給附佛外道的首領們,以換取進入他們設計的天國的“資本”,給附佛外道的首領大發橫財的機會。目前已被人們認清其“廬山真面目”的有日本的奧 姆真理教,他們早就預警世人:世界末日隨時都有可能來臨,可是幾十年過去了,世界照常向前發展,為了證明其謊言之正確性,於是便叫它的信徒們到處放毒氣,人為地製造世界末日來臨的氣氛,至使幾百人喪生。也是教他殺最明顯的例證。

在現實社會中,教他殺的情況特別嚴重。如果我們以般若智慧觀照一下,就不難發現,一些居心叵測之徒,常以某種藉口(為了保護某一群人的利益、權力或“扞衛”某種思想美其名曰真理),挑起爭端,甚至大規模的戰爭,使成千上萬人捲入其中,其結果是使無數人喪生!令人記憶猶新的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使得幾千萬人喪生。這可以說是人類有史以來規模最大的教他殺的記錄。

在日常生活中,教他殺的情況也很嚴重。謀殺是眾所公認的教他殺的行為,據聯合國的一項統計資料表明,在過去的二十年中,有幾千萬成為軍事衝突的犧牲品。所有這一切都是構成了波羅夷罪。

3、見殺隨喜:見到殺生,不阻止,也是犯了波羅夷罪。譬喻:身為政府官員,得知一場屠殺事件即將發生,因怕丟官而不阻止、勸阻,也是犯波羅夷罪。如果用我們的智慧與悲心去盡力阻止殺生事件的發生,勸阻後仍無效,這不算犯波羅夷罪,因為你已盡了力。

綜上所述,任何一種形式的殺生,無論是自己動手,或叫他人去殺,斷了眾生性命的,就是殺生。依佛法,任何一種形式的殺生,不管以何種藉口,都不為佛教所承認。因此在佛化社會中,若能守第一戒,所有生命的形態都得到保護。

1.3、佛陀制此戒的根本精神

不少人以為守不殺生戒,是我們人類對動物或植物界的一種慈善舉動,也有人因羡慕持戒的功德而持戒,這雖然是好事,但不是守此戒之本義。

佛陀制此戒的根本精神是“慈悲護生”,救濟將被殘殺或痛苦的眾生,使之得到解脫。正如印順導師說:“從佛說《阿含經》、《法句經》,到大乘經都說明,這是“以己度他情”,因而自願克制自己情欲的德行。以自己的心情推度別人(一切眾生)的心情,經中稱為“自通之法”,也是儒家的恕道。如經上說:“我欲生欲不死、欲幸福、欲避苦之生命(此據殺生而說),此為我之所欣愛耶?若為我所不喜愛?則去破與我同欲生、欲不死、欲幸福、欲避苦之他命,他亦不欣愛此。不獨如此,凡為自己不愛不快之法,在彼亦為不愛不快之法,然則我如何以所不愛不快之法而害他。”這就是孔子所說:“己所不欲,勿施與人”。耶穌也說過:

“要別人怎樣待你,你也要怎樣待人。”人與人間的正常道德,不難從這以己度他的意識獲得。

生命對任何眾生來說都是寶貴的,既然我本人貪生怕死,其他眾生也和我一樣,所以不忍殺害其寶貴的生命,以滿足我一己之私欲!不僅如此,當我們見到因殺生所帶來的痛苦時,悲心自然而生起。有了這種悲拔眾生苦之心,愛惜生命、保護生命之心就會產生,這才是徹底的守不殺生戒。

生於五濁惡世的眾生,本來就很不幸,然而由於人類的自私與無知,為了私利或享受,殘殺生命的現象到處存在,更增加了眾生的痛苦。如果我們以憎恨心對待不公正,我們就有可能做出有害而無利的事來,也許我們會後悔一輩子。如果我們看到因殺生而產生的種種痛苦,以般若智慧觀照這些苦難,悲心由此而生。悲心是唯一有用而安全的力量,它將成為我們護生、救苦拔苦之動力。所以第一戒又名慈悲戒,它是我們產生拔苦與樂的動力。對眾生有大悲之心是第一戒真正之核心。

以悲拔眾生苦的原則來看,斷了眾生命固然給眾生帶來最大的痛苦,所得罪業自然是最重的。平時若有人用刀杖瓦石等傷害眾生,或以惡言傷害他人,或故意設圈套,使別人陷入絕境等等,雖還沒有構成殺罪,但是殺的流類,不過罪輕一些。

1.4、本戒的社會意義

不殺生,人們通常認為這是好心腸之人所為,是佛教徒的事,如果能持此戒,是我們人類對生靈的一種‘開恩’。其實不然。我們之所以要持不殺生戒,並不完全出於對眾生之‘開恩’,也是出於對我們自身的一種保護。換句話說,保護動物和植物,就是保護我們人類自己。這在佛教緣起法的理論中解釋得很清楚。。。

緣起法是佛教教義的中心,所有佛法都是建立在緣起法的理論基礎之上的。佛教常用“此有則彼有,此生則彼生,此無則彼無,此滅則彼滅。”來說明緣生緣滅的道理。簡單地講,所謂緣起法,即諸法由因緣和合而生起。用現代的話講,宇宙萬有,從無情的植物到有情的人類;從地球的形成到一個家庭的建立,都是由種種關係或條件(即因緣)組合而成的,事物與事物之間又是相互依存、互為條件的。緣起法告訴我們,任何一件事物都不可能不依賴於其他事物而獨立存在。我們人類也不例外。

人類是大自然的一個組成部分,我們來自於大自然,而又回到大自然。當我們來到這個世界以後,便成為大自然不可分割的一個組成部分;當我們生存在大自然中時,又必須依靠大自然。換句話說,我們人類與植物界、動物界都有密切的聯繫。目前大量森林遭到砍伐,無數動物遭受捕殺,大自然的生態平衡遭到破壞,這反過來也給我們人類本身的生存帶來極大的危機。現從三方面討論殺生對我們人類自身的危害。

第一、不殺人

生存是人類最基本的人權,可在動盪不安的當今社會中,不少人連這最基本的權力都得不到保障。國與國之間,因意識形態之爭(如美蘇四十年冷戰)、利益衝突(如中東戰爭)、或爭奪勢力範圍(如兩伊戰爭),戰爭時有發生,使得無數人喪生;在一個國家內部,由於種族矛盾(如斯里蘭卡、愛爾蘭)、派系鬥爭(阿富汗)或政見不和,內戰連續幾十年,無辜百姓遭殃;在同一個社會中,為了名利,爾虞我詐,甚至謀財害命,因種族歧視,互相殘殺事件時有發生。其結果是這不僅給當事人造成生命財產的損失,也種下了仇恨的種子,使得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變得極其複雜。

第二、不殺動物

人類為了自已的私利、口福或娛樂,不分青紅皂白,大肆捕殺動物,有時手段殘忍之至。動物界本身自有其生存的自然規律,由於人類的無知,人類殘殺動物,反過來又危害我們人類本身。早在五十年代,大陸有些人因麻雀吃糧食而看成是有害動物而加以消滅,卻看不到麻雀吃害蟲的功勞。於是發動了一場滅麻雀的運動,一年後,麻雀數量銳減,但卻帶來了另一個問題,害蟲猛增,糧食減產,直接威脅人類的生存。

第三、不毀壞植物

為了暴利,人們大肆砍伐森林,其結果造成水土流失,洪水氾濫,使得成千上萬的人無家可歸,數以千計的人喪生。濫砍森林也使得千里良田變成沙漠。當今,由於生態平衡遭到嚴重破壞,其結果是出現了酸雨,世界各地氣溫也不穩定,普遍偏高,長此以往,北冰洋的堅冰融化後,海水上漲,陸地面積縮小,直接威脅著人類的生存。

由此可見,毀壞大自然、殘殺動物,就是毀滅我們人類自身;保護大自然、保護動物,就是保護我們自己。不殺生戒是保護生態平衡最徹底而又行之有效的方法。佛陀在很多古老的佛教經典中,教導我們如何改善人際關係,如何才能做到人與動物之間的和睦相處,如何保護生態平衡。從這種意義上講,佛陀是世界上最早、最偉大的生態學家。佛陀教導我們不殺生,不僅是為了動物界和自然界的和諧,也是為了我們人類本身的生存,所以說,在生態平衡遭到嚴重破壞的今天,不殺戒仍具有極其重要的現實意義。


轉載自  弘善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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