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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識] 刑法權威的女兒跳樓跳到鄰宅,蔡墩銘學者須賠68萬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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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0-13 00:07:23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刑法權威的女兒跳樓跳到鄰宅,蔡墩銘學者須賠68萬

  國內刑法權威蔡墩銘的女兒蔡佩君,去年在台北市自家15樓墜落至3樓簡姓住戶的露台上死亡,簡某認為此舉造成住處成為凶宅,房價受影響,向台北地院提出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經法院調解後,蔡墩銘讓步,共賠了68萬元。

  對此,簡姓住戶的委任律師黃文明昨天以全案已和解為由,不願多談;僅表示,蔡教授是法學界前輩,自己相當敬重,對蔡教授痛失愛女一事,也感到遺憾。

  全案發生在去年7月23日凌晨零時許,蔡佩君墜樓時,住在3樓的簡姓夫婦都還沒睡,聽到屋外「砰」的聲響後查看,才發現緊鄰落地窗的露台上趴著一名女子,並流出血水,因此趕緊報警。
警方經查,發現死者是法學大老、台灣大學法律系名譽教授蔡墩銘的女兒,蔡墩銘對女兒死因無意見,但簡妻受到驚嚇,心神不寧,簡某也認為「住起來毛毛的」,因此搬離,但住處已成凶宅,很難賣出去,決定向蔡墩銘求償。

  簡某找來房屋仲介公司鑑價後,認定房子的價格約1200萬元,決定要求蔡負損害賠償責任,賠償房價的3成共360萬元,蔡不同意,簡某因此提告。

  據悉,蔡墩銘在女兒死亡的3個月內辦理了「限定繼承」,依民法第1154條規定,繼承人以繼承所得的遺產,來償還被繼承人的債務,若被繼承人的債務超過遺產,繼承人不須以自有的財產來清償。

  蔡女死後,共留下110萬元遺產,基於「女債父不還」,簡某索賠金額須以此為限,蔡墩銘全程委由一名謝姓律師出庭,承審此案的法官黃柄縉則勸雙方和解。

來源:天秤座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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