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登入   註冊   找回密碼
查看: 390|回覆: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法律常識] 不服仲裁,可否聲請大法官釋憲? [複製連結]

SOGO超級版主

終身義工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論壇特頒成就勳章 超級版主勳章 發帖狂人勳章 原創及親傳圖影片高手勳章 熱心參予論壇活動及用心回覆主題勳章 生活智慧王勳章 民俗耆老勳章 小說之星勳章 藝術之星 IQ博士勳章 星座之星勳章 SOGO搞笑之星勳章 手工藝勳章 福爾摩沙龍勳章 發明家勳章 美食達人勳章 旅遊玩家勳章 暢飲達人勳章 拈花惹草勳章

狀態︰ 離線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4-10-14 00:00:42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不服仲裁,可否聲請大法官釋憲?

  依據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5條第1項第2款:「有人民、法人或政黨於其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遭受不法侵害,經依法定程序提起訴訟,對於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者,得聲請解釋憲法。」

  仲裁判斷書成立,雖於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但其本質上並非訴訟,自不可以只以不服仲裁判斷書而向司法院聲請釋憲。

來源:天秤座法律網


喜歡嗎?分享這篇文章給親朋好友︰
               感謝作者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為非營利自由討論平台,所有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文章內容如有涉及侵權,請通知管理人員,將立即刪除相關文章資料。侵權申訴或移除要求:abuse@oursogo.com

GMT+8, 2025-8-24 04:32

© 2004-2025 SOGO論壇 OURSOGO.COM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