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 不速之客
“托尼輸掉的原因,是太不把你當回事的心態。”荷瑪警告,“所以你以後無論遇到什麼敵人,都要全力以赴。”
“嗯!”唐頓點頭,回憶著剛才的戰鬥場景,詢問荷瑪,“食屍鬼圍殺戰術真的很好用,不過重裝食屍鬼的移動速度太慢,我的叢林敏捷光輝可以給它們加速嗎?”
“不行,再說你會的是光輝,敵人可不會等著你一個個給目標加持。”荷瑪否決,“還是多帶食屍鬼,分成兩隊,用輕裝魔僕攔截,用重裝魔僕隨後圍殺。”
“嗯,我也可以參與圍堵。”比起巨人斬殺這種終結技,唐頓覺得各種控制技也不錯,可以打亂敵人的節奏。
“幹掉一個想殺你的敵人,滋味如何?”荷瑪詢問。
“像甘醇的美酒。”唐頓一邊回味,一邊檢查托尼的屍體,搜取戰利品。
羅賓遜三人組找到的財物都在一個隱蔽的小屋中存著,托尼身上除了一小袋子魔石和六支藥劑外,就剩下那枚可以放閃電的戒指比較值錢。
匕首和皮甲儘管是精良級,可唐頓已經不稀罕了。
“精良上品級別的戒指,激活後,可以釋放一道戰爭二階的攻擊魔法,不過冷卻時間高達兩個小時,太長了。”荷瑪用魔法偵測掃描後,給出了評價,“以你現在的魔能儲備,釋放一次,需要消耗五分之一,要謹慎使用。”
如何灌輸更少的魔能,讓魔道具激活出更大的威力,達到最優化的性價比,這一直是擺在魔法界的一個大難題,當然,同樣是評價魔道具好壞的一個硬性指標。
將戒指戴在左手中指上,唐頓打掃戰場,他知道麻煩遠遠沒有結束,如果托尼失蹤太久,羅賓遜和皮雷肯定會來找他。
“應該是那天晉階的時候鬧出的動靜,讓他們發現了我。”唐頓嘆氣,這個是沒辦法避免的。
“先別管羅賓遜了,你準備怎麼對付那個偷吃腦子和內臟的傢伙?”魔典汲取了托尼的靈魂殘骸,壓榨靈魂力量。
“我總覺得那傢伙正躲在暗處,偷偷地注視著我!”唐頓並沒有抬頭張望,“佈置一個陷阱吧!”
這三天來,唐頓發現,總有一個怪物趁著他冥想的時間,來偷吃屍體,起初連蜘蛛肉也不放過,可是隨著他獵殺數目太多,那家一頓吃不掉,也開始變得挑剔起來,只要大腦和內臟了。
“也可能是幾隻怪物。”荷瑪判斷,“按照這種進食習慣,十有八九是一隻進化出智慧的食屍鬼。”
“那它為什麼不攻擊我?有這種智慧的食屍鬼,最起碼也是中階吧?”唐頓鬱悶,“不會是想讓我當苦力,免費為它獵殺食物吧?”
“這是肯定的,你殺完銀行的蜘蛛的那天,也就是你被攻擊的日子。”荷瑪安慰,“不過別灰心,就像人類存在天才一樣,食屍鬼中,也有一些幸運兒,說不定它只是提前開啟了智慧,但是實力還很弱小。”
“不管如何,我是不會逃的。”唐頓可不想做一條喪家犬,他準備對付那隻食屍鬼,這種如芒在背的感覺實在太難受了。
“人類的腦子對於食屍鬼來說,可是無上美味,利用一下吧!”荷瑪投影出一個箭頭,指了下托尼。
“它搞不好會看到你的魔焰文字,如果是重要的話,還是在魔典上交流,或者你把文字投影成米粒大小,只要我看清楚就行。”唐頓壓低了聲音,“托尼的屍體別動,等會兒離開的時候,你在旁邊佈置一個監視魔法,先看看是個什麼怪物?”
塞蕾絲雙手提著一個布袋子吃力地飄了回來,裡面裝著十多磅魔石,要不是死亡女妖力氣太小,還想把之前收集的魔石都拿來。
“不要,這些魔石可以讓你更快速的晉階。”唐頓拒絕了塞蕾絲的好意。
“為什麼?”塞蕾絲泫然欲泣,兩根手指又絞在了一起,“你討厭我了?”
“無聊的自尊心呀!”荷瑪感慨著,其實相當欣賞唐頓的決定,如果他沒有底線的使用塞蕾絲的魔石,它會瞧不起這個男人的。
“別多想了,我怎麼可能討厭你?我如果要用魔石,會自己去找!”唐頓彈了塞蕾絲潔白的額頭一下,“別耽誤時間了,開始工作。”
為了不引起那隻潛藏在暗處的怪物的懷疑,唐頓就像什麼都沒有察覺,繼續殺蜘蛛。
唐頓使用一波流群殺戰術,效率很高,大量的蜘蛛屍體貢獻了很多的靈魂力量,不過依舊不夠用,除了還債,還得修復魔典。
“最起碼先把建立空間信標,構造傳送門的威能開啟。”唐頓也是有計劃的,一旦傳送門達成,那意味著他可以隨時進出地下城了。
其實整天待在昏暗的波魯斯納,再開朗的性格,也會變得陰鬱,人的成長,還是離不開燦爛的陽光和新鮮的空氣。
耗盡魔能的唐頓回到小屋,把監視的事情丟給了魔典,趕緊去冥想,為應付即將到來的危機增添實力。
沒等多久,荷瑪喊醒了唐頓,目標出現了。
翻開的魔典書頁上,顯示著托尼屍體附近的街道,那是深淵之眼傳回來的景象。
一隻食屍鬼躲在街角,伸長了脖子四處張望,小心翼翼地模樣就像一個正在行竊的小偷。
確定沒有危險後,食屍鬼突然挺起了胸膛,扭動著屁股,踩著華爾茲圓舞曲的步點,轉著圈圈,走過了長街,進了擺著托尼屍體的院子。
“哈,這傢伙是個小丑嗎?”唐頓忍俊不禁,不過食屍鬼的裝備很快又讓他皺起了眉頭。
沒錯,這隻食屍鬼和那些裸裝的雜兵不同,穿著一身染滿了血漬的皮甲不說,腰間是一柄彎刀,背上還遮著一塊像龜殼似的大盾,至於長筒靴中,更是露著一柄匕首柄,顯然時刻準備著陰人。
這絕對是一隻開啟了智慧的食屍鬼,因為它的手上還拎著一柄弩弓,上好了弩箭,要知道就算是一些中階,也使用不了這類繁瑣的武器,更多的還是靠著肉體力量戰鬥。
食屍鬼的眼睛泛著綠色的光芒,透著無盡的狡猾氣息。
接近了托尼的屍體後,它扭頭左右查看,再一次確定沒有危險後,從口袋中取出了一塊灰色的天鵝絨餐巾,圍在了脖子上,隨後拿出了刀叉。
“這貨還是個紳士?”不只是唐頓,就連見多識廣的荷瑪都有些愕然,這隻食屍鬼的行為實在是讓人出乎意料。
“啊!”塞蕾絲喊了出來,一把抓住唐頓的胳膊,躲在了他背後,不敢再看。
院子中,食屍鬼用餐刀切下托尼的眼睛,接著餐叉紮住,送進了嘴巴中,細細地咀嚼。
一縷液體從嘴角流了出來。
食屍鬼一臉享受的表情,差點讓唐頓以為它是坐在帝國的皇宮中,正在品嚐宮廷廚師烹製出的大餐,而不是一顆死人的眼球。
“嘖嘖,這美食家範兒,優雅的無以復加呀,它身前不會是一個貴族吧?”荷瑪突然對這貨很感興趣了,“一定要抓活的,這麼特別的食屍鬼,極具收藏價值。”
“哈?”唐頓愕然,“我沒聽錯吧?”
“庶民,你沒聽錯,這麼稀有的食屍鬼,就該裝在鐵籠子中,擺在宅邸中讓人參觀,不然太浪費了。”荷瑪擁有雙眼的話,此時絕對放光。
唐頓突然發現,除了習慣叫別人庶民,有點毒舌外,荷瑪居然還有怪異的收藏癖。
“它應該是中階吧?”唐頓看著食屍鬼嫻熟的砸開托尼的腦殼,品嚐腦漿,有些噁心了。
“怎麼可能,最多也就是靈魂五、六階的水準,你看它的臉龐,皮肉高度腐爛,還露著牙床。”荷瑪講解,“食屍鬼腦袋中的靈魂印章會從空間中汲取魔法能量,不用斷的改造身體,使它們更加的強大,所以身體越完整的食屍鬼,實力越強。”
進食的這隻食屍鬼,外觀實在殘破的有些讓人慘不忍睹,它的下顎骨露著,滿是裂紋,顴骨還丟了一塊,至於兩隻手,還有不少骨節露著,用力過度,覆蓋的肌肉還會往下掉碎屑。
“這顯然是一隻幸運到極點的食屍鬼!”雖然皮甲遮蓋身體,不過從露出的部分來推測,荷瑪估計它也好到哪去。
魔典猜得不錯,這隻食屍鬼除了本身資質不錯外,還走過狗屎運,吃過一頭超階魔獸的大腦,才在低階時期擁有了高階時才能進化出的智慧。
對於食屍鬼來說,吞噬其他生命的屍體,尤其是腦漿、鮮血、內臟,不僅可以修復自己的身體,還是增加實力、快速晉階的最簡單有效的方法。
不死一族的食屍鬼軍團在戰鬥後,吞噬戰場留下的屍體,曾經被評為最血腥、最恐怖的景象之一。
“就算是靈魂五階,我也打不過呀!”唐頓還是有點自知之明的。
“不一定,看它這幅全副武裝、以及躲躲藏藏的模樣,顯然是一個怕死的膽小鬼。”荷瑪分析,“先用魔僕試探一下,看看它的戰鬥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