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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計畫中的家庭
家庭的本質
夫婦團體是基於配偶雙方的合意而形成的。婚姻和家庭是導向配偶之間的幸福以及生養和教育子女。配偶的愛情和子女的生育,在同一家庭的成員之間,建立起人際的關係和首要的責任。
在婚姻中結合的一男一女連同他們的子女形成一個家庭。這制度先於所有公權力的承認;公權力有義務承認它。應將它作為正常的參考,應按照它確定不同等級的親屬關係。
在創造男人和女人的時候,天主就建立了人的家庭,並確定了基本的結構。家庭的成員是具有同樣尊嚴的人。為了家庭成員和社會的公益,家庭賦有不同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基督徒的家庭
「基督徒家庭實乃教會共融的一種明確啟示和實現,因此,它應該被稱為家庭教會」。家庭是一個信、望和愛的團體;家庭在教會內占著一個特別重要的位置,一如在新約中所顯示的。
基督徒家庭是人際的共融,是「父」和「子」在聖神內共融的記號和形象。家庭的生育和教養是天父創造工程的反映。家庭奉召分享基督的祈禱和犧牲。每天的祈禱和天主聖言的誦讀使家庭中的愛德堅強。基督徒家庭有福傳和傳教的責任。
家庭內的關係,導致感受、情感和興趣的相近,這主要來自人的互相尊重。家庭是一個特恩的團體,奉召實現「夫妻間的共同計畫、共策共力,以及悉心合作來教育子女」。
來源:天主教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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