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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於真理中
舊約證實:天主是一切真理之源。他的話是真理。他的法律是真理。 他的「信實,代代流傳」(詠119:90)。因為天主是「真實的」(羅3:4),他的子民被召生活於真理中。
在耶穌基督身上,天主的真理全部彰顯出來。「滿溢恩寵和真理」(若1:14),他是「世界的光」(若8:12),他就是真理。「凡信我的人,不留在黑暗中」(若12:46)。耶穌的門徒「存留在他的話內」,好能認識「使他們自由、使他們成聖」的真理。跟隨耶穌,就是因「真理之神」而生活(若14:17),他是父因數的名所派遣的,並把人「引入一切真理」(若16:13)。耶穌教導他的門徒,無條件地愛真理:「你們的話應當是:是就說是,非就說非」(瑪5:37)。
人天生傾向於真理。人有責任尊重真理,並為真理作證:「人有其尊嚴,因他們是人……受其天性的驅使,負有道德責任去追求真理,尤其是宗教的真理。每人也有責任固守已認識的真理,遵循真理的要求而處理其全部生活」。
真理是作事及說話的正直,叫作誠實、誠懇或坦率。真理或誠實是一種德行,在於表示自己的行為真實,並承認自己所言為真,避免口是心非、假裝與偽善。
「人如果不能互相信任,就是說,如果不顯示出真理,就不可能共同生活」。真理之為德行,就是要正當地給予他人所應得的。誠實就是在應說的事和應保守的緘默之間,適當地保持中庸:這包括正直與謹慎。按正義,「人對另一人應正直地顯示真理」。
基督的門徒接受「在真理中生活」,即依照主的榜樣度簡生活,也存留於他的真理中。「如果我們說我們與他相通,但仍在黑暗中行走,我們就是說謊,不履行真理」(若一1:6)。
來源:天主教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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