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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台北訊】不少準媽媽會自費安排高層次超音波檢查,還有3D、4D超音波可替胎兒「拍寫真留紀念」;衛福部國健署在新版媽媽手冊提出建議,除非有妊娠糖尿病、羊水過少等才需要進行高層次超音波檢查,不建議進行標榜可看到寶寶長相、動態的3D、4D超音波。
婦產科醫學會秘書長黃閔照說,超音波是利用高頻音波進行檢查,在國外發現,過去十年自閉症兒增加與產科超音波使用有同時上升趨勢,雖然關連性還有待研究,但最近世界超音波醫學會、美國婦產科醫學會也呼籲,非醫療使用超音波應避免。他說,坊間3D、4D替胎兒留影像超音波,一拍一個小時,建議應避免。
生得少、生得晚,準媽媽們越來越在意胎兒健康,願意花錢自費檢查,其中高層次超音波是常見自費產檢項目,有些媽媽為先看到胎兒影像,也會要求醫師「多照一下」。
衛福部國健署婦幼健康組長陳麗娟表示,高層次超音波其實與一般產檢超音波設備相同,是對胎兒頭頸部、胸部腹部器官、臍帶、四肢等項目進行更精密細部構造檢查,檢查時間約要半小時至一小時,建議二十到二十四周進行。
國健署經諮詢婦產科醫師意見,建議七種情形才需要做高層次超音波檢查,包括:前胎或家族曾產過畸形兒、在常規檢查中發現有胎兒畸形者、胎兒生長遲滯、羊水過多或過少等胎兒有狀況、母親的血液篩檢數值異常、三十四歲以上高齡孕婦未接受羊膜穿刺,以及有糖尿病、高血壓、自體免疫或其他內科疾病孕婦。
3D超音波雖可呈現出嬰兒五官與立體樣貌,4D超音波還可播放成動態影片,但陳麗娟說,3D與4D超音波不是醫學診斷依據。黃閔照說,一般懷孕二十周左右,健保給付一次超音波,他建議若觀察有異常再自費檢查,三十九到四十周如果還未生產,可再照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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