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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7 00:56:54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釋理  

古有唐花者,乃非時所培之花。例如牡丹,可在嚴冬培之盛開。齊東野語有云,其法以紙糊密室,鑿地為坎,編竹以置花木,施於牛溲硫黃,再澆沸湯於坎中,少俟熏蒸,即扇之以微風,由是淑氣融融,經宿而花放矣。然在盛開之後,其樹必枯。蓋鬱熱蒸於下,精華湧於上,湧盡則立枯耳。  

是術雖奇,然後世不見流傳,蓋過於戕賊物性,與自然之理不合,而為士君子所不取,且引以為鑒戒也。如以人身而論,使能順乎自然,安心少欲,可享百年之壽,若飲食不節,起居無常,恣意聲色,耗其精神,則服人金石燥烈之藥物,一時雖感筋力倍壯,而伏禍亦深。不特此也。人無不欲有福,凡欲建功立業,或修覺悟之道,無不需福以助之成,否則事業屯蹇,修道更多障礙。然欲得福,非可徼幸,須以善業培之,儒經曰積善,內典曰種福田,皆是培福之道,假使不行一善,唯以邪術圖饜其欲,一時雖感快意,實猶唐花之蒸發,伏禍尤深。  

事必有理,背理之事則不祥。凡事興之以暴,或仰俯有愧怍者,皆非合理,雖古之婦女傭工猶知戒懼,更無論士君子矣。史記謂秦二世時,陳涉項梁相繼起兵,東陽少年殺其縣令,相聚數千人,強立令吏陳嬰為長,縣中從者得二萬人,少年又欲立嬰為王,陳嬰母謂嬰曰:「自我為汝家婦,未嘗聞汝先古之有貴者,今暴得大名,不祥。」嬰乃不敢為王,以兵屬項梁。又韓退之圬者王承福傳。記圬者之言曰:「食焉而怠其事,必有天殃。」圬者以是不敢一日捨鏝以嬉。彼操鏝以入長安富貴之家,再往過之,或二或三過之,則為墟矣。問之其鄰,或曰刑戮,或曰身既死而其子孫不能有,或曰死而歸之官。蓋所謂食焉怠其事而得天殃者也。食人之祿,怠人之事,猶得天殃,況有甚於此者乎。  

居今之世,難言古道。暴得大名,食怠其事,古人以為不祥,去之惟恐不速,今人則以為大吉,求之惟恐不得。古今人心迥異如此,然古今之理應無移易。如謂不祥之事,古人作之必得天殃,今人作之,或今之高人作之,必得天祿,則無異謂唐花之在古時一發而枯,其在今時愈發不盡,有是理哉?理者,如是因,如是果也,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逭也,此古今不易之律,道俗同遵守也。

——摘自《儒學簡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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