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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經聖月的來歷
玫瑰經聖月原是教宗良第十三,在1883年頒佈的通令。規定陽曆十月為“玫瑰經聖月”,命令天下教友,每日在明供聖體之下,公念《玫瑰經》十五端,加念《聖母禱文》一遍,《求聖若瑟垂佑誦》一遍。後來又于聖母禱文加入了“至聖玫瑰之後,為我等祈。”
教宗良十三頒佈這個通諭的用意,是由於當時異端邪說風起,教會的敵人增多,混世魔王到處橫行。為此,教宗奉勸教友們借著念《玫瑰經》,祈求聖母,保護我們的聖教會,所以才規定了這玫瑰經聖月。
現在聖教會的處境,仍然是困難重重。因此,我們應該按教宗的指示,熱心念玫瑰經,善過玫瑰經聖月,以祈求聖母,特別是保護我們今天的聖教會。教宗良十三的規定到現在已經一百年了,但在我國過玫瑰經聖月的地方還不多。我們雖然每天也念玫瑰經,但很少有像聖母聖月那樣的特殊敬禮,而且大多數的教友,在念玫瑰經時,只是念念“在天、萬福、光榮頌……”而對於在念玫瑰經時,應如何默想玫瑰經的內容即對於耶穌和聖母的生平事蹟,理解很少,這是我們念玫瑰時的不足之處,所以我們應當及時糾正。
玫瑰經的歷史,來源很久,不過當時並沒有完整的具體規定。只是到了西元1200年時,聖母親自把念玫瑰經的方法,傳示了多明我(道明)聖人。以後到了西元1460年又命真福亞拉諾神父重新振興念玫瑰經的方法。1859年聖母在露德發顯時,手拿玫瑰經念珠,以表示對玫瑰經的珍愛。1917年5月13日至10月13日聖母又發顯於葡萄牙的法蒂瑪時,仍然手持念珠,勸人為使罪人回頭和世界和平,應多念玫瑰經。
玫瑰經紀念的是救恩史。包括著耶穌為救贖我們一生所經歷喜樂、痛苦和光榮。我們如果稍有一點良心,就必然要抱著還愛的心情,默想玫瑰經裏面的事蹟,感謝天主救贖我們的大恩。
為了響應我們母親的號召,也為聖教會和我們本人的益處,我們一定要過好玫瑰聖月,和學會默想主耶穌和聖母的生平事蹟。並把他們的善表,實現在我們的生活行為上,真正改惡遷善,做一個虔誠的基督徒,以期望在我們眾人身上,都得到今年聖年所指示的救恩效果。
要想善過玫瑰經聖月,首先應念好玫瑰經。也就是在念玫瑰經時,要收斂心神,要熱心懇摯,避免分心走意。在念玫瑰時,把耶穌聖母的行實,擺在眼前,看看我們是怎樣的言行,看看他們的善表,想想自己的內心是否與他們相符,然後祈求天主賜給聖寵,按著每端救贖的事蹟,多發善情,也就是發出欽崇朝拜,讚美感謝,痛悔祈求等善情。最好在念玫瑰以前,定出一個意向即為什麼人或求什麼恩典,來念這一次玫瑰經。
至聖玫瑰經的皇后,聖母瑪利亞!我也要喜愛的玫瑰經。為了敬愛你,我們決心每天要念玫瑰經,多念玫瑰經,善於默想玫瑰經。為了效法你和你聖子耶穌的芳表,求你助佑我們吧!
來源:天主教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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