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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頒十誡與以色列民立約
西元前一千五百年左右,梅瑟奉天主之命,率領以色列人由埃及回客納罕地。當他們渡過紅海來到西乃山下時,天主向以色列人頒佈了十誡,願同他們立約。十誡的條文如下:一、欽崇一天主在萬有之上。二、毋呼天主聖名,以發虛誓。
三、守瞻禮主日。四、孝敬父母。五、毋殺人。六、毋行邪淫。七、毋偷盜。八、毋妄證。九、毋願他人妻。十、毋貪他人財物。立約的內容或條件為:如果以色列人能遵守天主十誡,天主就特別降福他們,立他們為天主的選民,代表其他民族準備救主的降來誕生在他們中間。以色列十二支派各首長、高興的自願的在梅瑟的證明下同天主立了約。
按天主十誡,當天主造人時,就把它賦在人的良心上,人人皆知。可惜因原罪的影響,私欲偏情往往蒙蔽人的理智,以致認識不清,因此天主才把十誡刻在兩塊石版上,由梅瑟宣報給以色列人認真遵守。其實天主十誡,不僅是為以色列人頒發的,也是為全人類頒佈的,不僅梅瑟時代的人應該遵守,世世代代的人都應該遵守。
以色列人準備救主降來
以色列人回到客納罕地後,定居下來,稱為天主的選民,他們稱其他民族為外幫人,即崇拜邪神偶像而不信奉天主之野蠻人。天主為幫助以色列人履行選民準備救主降來之任務,特為他們立定了三種人物為他們服務:一、司祭:專司以色列人祭祀天主之事,他們分佈在以色列及猶太各重要城鎮之聖殿或會堂內,領導以色列人祭祀、恭敬天主。二、國王:負責以色列人之政治及軍事事務,同時亦負責督導以色列人善度宗教生活。他的任務是政教合一的,不是政教分離的。三、先知:是天主的代言人,他們向以色列傳達天主的旨意,預言有關救主來臨之事,督導、勸勉以色列人熱心恭敬天主,改正以色列人之犯罪生活。先知中最著名者有撒慕爾、厄裡亞、厄裡叟、四大先知如依撒意亞、耶肋彌亞、厄則克爾、達尼爾及十二小先知如亞毛斯、約納等。先知們在以色列民族史上佔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歷代都有天主派遣的先知教導他們,準備救主的降來。雖然以色列人有時不聽先知們的忠告,甚至殺害先知,天主在懲罰他們後,仍然再派遣先知教導他們,這樣歷代不斷,直到救主基督誕生為止。在我們的彌撒讀經上,教會屢次讓我們讀先知們的預言,俾能從中獲得神益。
來源:天主教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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